第12章

Everardo的第一個主人有很多怪毛病。

他喜歡坐着出租車,在麥德林兜風,向美國緝毒局和哥倫比亞軍方、警方耀武揚威,如同泥鳅一樣在這座地形複雜的城市裏滑行。人們,尤其是小孩,見到他甚至會覺得榮幸,臉上浮現出向往的神色。

他的眼睛遍布麥德林,早餐時誇贊了這個魯莽暴力的年輕人一句,就有許多喽啰蜂擁而至,将Everardo扔到毒販的跟前。

Everardo一言不發,但工于心計的大毒枭太清楚該如何應付這樣一個什麽也不懂的硬骨頭了。

他被逼迫着射擊,雖然之前從沒碰過槍,卻能準确地打中十米之外的靶心。

麥德林從不缺少槍聲。

聽得多了,耳朵也像是磨出了繭,成了經驗豐富的老槍手。

他被架着參觀毒販的設置在熱帶雨林和市內工廠裏的實驗室,也親自去叢林之中采了一季新鮮的古柯葉。毒枭擁有自己的軍隊,他們整齊劃一,訓練有素,武器是世界最先進的裝備,

Everardo穿上為他量身定做的“軍裝”,每天機械地射擊、格鬥,接受洗腦般的“教育”,将服從命令奉為金科玉律。

如果一個人能鑒別是非,他的大腦起碼能夠在這種時候拒絕接收信息,保持清醒,但沒人教過Everardo什麽是對,什麽是錯,最靠近善良的那一點點溫暖,也早就在水手和妓女死去時被刮得幹淨。他沒有思辨能力,也沒有恻隐之心,在選擇揮動一百拳将人虐殺致死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放棄逃避,與麥德林的那些混賬同流合污,從被害者變成了加害人。

毒枭勢力**得最瘋狂的那一年,也是他與政府沖突張最為激烈的時候。

數以萬計的平民、警察和軍人死于屠殺和交戰,無數人受到死亡的威脅,可這個世界上,總有人将生死置之度外,前仆後繼,毅然決然地從軍、成為緝毒警,以血肉之軀,去實現心中的正義。

他們不為金錢所賄,恐怖的報複也無法動搖那份決心,這樣的堅持不叫愚蠢,而是令人肅然起敬的勇敢,值得被感謝和銘記。

毒枭失去了自己的好兄弟,變得更為謹慎和易怒,Everardo成為他貼身保镖裏的一員,每天扛着微型沖鋒槍在主人豪華的庭院裏巡邏,與來自世界各地和麥德林的亡命徒一起充當肉盾、擋在最前面。

直到有一天,主人的花園裏來了位新西蘭籍的華裔客人,他年紀不小,鼻梁上架着細邊眼鏡,風度翩翩,體态偏瘦,兩個人坐在椅子上交談,客人被那張冷峻的東方面孔吸引,道:“他看起來不錯,很像我故國的人。”

主人搖頭:“他是最好的保镖,再找到像這樣槍法精準、又沒人性的混蛋可不容易。我欣賞這樣的人,厲先生。”

“看來我們很投機,”厲回笙笑道,“讓利百分之一給你,他跟我走,這筆生意合算嗎?”

百分之一。

單從比例來看,并不吸引人,但這筆交易的基數很大,不出意外的話,厲回笙會成為他在國際交易上的常客,犯不着回絕。

為了別人家的一條狗,厲回笙倒也舍得。

Everardo這樣的人的确難找,卻也不是真的沒有,麥德林有的是瘋子。

“Everardo,”主人叫他過來,“送厲先生回奧克蘭。”

他并不問歸期,因為他知道沒有。

厲回笙很低調,他富有,乘坐飛機卻還是選擇最普通的經濟艙,Everardo坐在他身邊,像一尊渾身由冷鐵鑄成的雕塑。他摘下眼鏡,卡進胸前的口袋裏:“你的前主人,很招人恨,不是麽?當憤怒和仇恨累積到一定的程度的時候,場面就會失控了,我讓你跟我走,是救你。我很會做生意,膽子也小,所以沒有仇家。”

他像是想起什麽愉悅的事,微笑道:“你的第一個任務,我想想。先學好中文,然後起一個中文名字,要有姓有名,而不是像這樣光禿禿的一個Everardo,先說好,不能叫李白或者杜甫。”

Everardo不懂中國文化,聽不出厲回笙的調侃。

哥倫比亞沿襲西班牙複雜的取名規則,一個人的名字要包括教名、父姓和母姓,Everardo不信教,不知生父母姓甚名誰,他被稱呼為Everardo,也僅僅是出于便利。

他為毒枭當保镖時,同事裏有個來自阿拉斯加的美國人,那人常常會感嘆麥德林的氣候宜人,鮮花豔麗,冬天也如春天似的溫暖,向他們提起家鄉的冰雪。

于是他給自己找了個姓叫Nieba,由下雪這樣的自然現象衍生而出。

他每天的任務就是學習一種全新的語言,厲回笙給了他一份注音的百家姓,他覺得“聶”與自己的哥倫比亞姓念着很像,便在上頭畫了個紅圈。

他學得很認真,身體上的錘煉也沒有落下,不用跟着厲回笙出行的時候,他就看厲回笙扔給他的散文集,大多數是看不懂的,因為他缺失許多情感上的認知。他接觸到的情感,隐晦、虛僞而複雜,他不願去分辨話間的真假,只懂聽從命令,如行屍走肉,但也正好沒有成為痛苦的奴隸,活在掙紮與恐懼之中。

偶然間他讀到郁達夫創作的《故都的秋》,他像是第一次借別人的手,看到了一個嶄新的秋天。他不知道哪兒是“北國”、“江南”,槐花盛開時是何種模樣,也沒有聽過衰弱的蟬鳴,見過北國的秋雨、果樹,南方的二十四橋明月。

更沒有故都。

他不懂作家的生平,卻在讀到結尾時手指微顫,也想去看看那樣的秋天。

他将自己的名起為“尋秋”,為了逃避厲回笙的追問,将這兩個字拆了拆,變成了寸和。

厲回笙得到這麽兩個字,覺得怪異又可笑,只當是他中文沒有進步,将一寸和兩寸之類的短語斷得莫名其妙,拿過來用作名字,但總歸是自己起的,就這麽一直叫下去。

不下雪的麥德林,沒有見過的故都的秋天。

聶尋秋的名字,就是他不曾擁有過的東西。

離開麥德林的第一年,毒枭窮途末路,被警方擊斃。

他曾經風光無兩,死前卻只有一個幾乎什麽也不會的手下,穿着好幾天沒有換洗的T恤和褲子,跑上房頂躲避槍擊時丢了唯一一雙拖鞋,渾身蹭滿塵土,胡子拉碴、頭發灰白,只是一個再落魄不過的中年男人。

厲回笙在報紙上看到這則新聞,眼中有淡淡的譏諷:“如果你當初沒跟我走,命喪黃泉的人就是你。好好報答我吧,聽我的話,你能比你的同事們和主人活得更久。”

寸和只是聽着,為厲回笙更換涼透的茶水。

他不惜命,三次輾轉,早已讓他明白自己不過是上位者眼中的草芥,要做的不多,只需要在主人還有權勢時盡職盡責,當條聽話的獵犬。

在未來的九年時間裏,一切當真如厲回笙所說的那樣,他沒有仇家,牽涉的關系并不複雜。他是只精明又狡猾的狐貍,站在背後操縱着龐大的毒品生意網絡,先從南美廉價收購加工後的古柯葉和半成品,在本地提純之後,再高價賣到澳洲和俄羅斯。

除了重大決策,厲回笙從來都神出鬼沒,不親自出面。

成倍的利潤需要合法化,也就是俗稱的“洗錢”,厲回笙在新西蘭擁有地下賭場、莊園和牧場,他将自己包裝成一位喜愛收藏的富翁,出入于紐約、倫敦、香港等地的佳士得,通過相較而言九牛一毛的傭金,将無數非法所得納入囊中。

除此之外,新舊世紀交替之時,厲回笙的侄子——厲演所帶領的厲家走了一條正道,他與好友祝逢今共同将公司發展壯大,并把第一個海外分部設立在了親伯父所在的新西蘭,委派了信得過的人過去負責管理,員工則大多聘請了本地人。

在寸和看來,厲回笙似乎不怎麽喜歡厲演,甚至稱得上敵對,他收買厲演的主管和財務人員,利用他們公司走賬,鑽了海外難以實地審計的空子,這樣做比去拍賣行清洗黑色收入成本更低,但也有一定的風險。

厲演頭腦并不簡單,他注意到賬目的異常,厲回笙敗露。

2002年12月的最後一周,厲回笙為寸和準備了護照和武器。

寸和替厲回笙疲于僞善,這次他終于不用再裝作儒雅的灰發老頭,露出不甘和獰笑:“讓厲演閉嘴,做得幹淨點。”

觀察厲演日常行為的七天之後,寸和與厲回笙花錢買過來的雇傭兵互相配合,他用一把嶄新的槍,在祝逢今的眼前,射穿了厲演的心髒。

為什麽一定要讓祝逢今看着,也許他是想透過對方,看看小時候自己目睹水手被殺死的表情,就像重構了一面鏡子。

痛苦、絕望,如果夜空能被撕碎,天幕早已墜落。

看着自己身邊的人被殺死,而自己毫無反擊之力,不能有所作為,卻能深埋下一粒仇恨的種子。

他出色地完成了任務,對身形和臉部進行了僞裝,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消失在夜色裏。

厲回笙沒有過多誇獎他,他也不屑于聽見,只是那老頭竟然還能佯裝悲傷,手持鮮花前去參加厲演的葬禮,寸和站在厲回笙宅子的大門前,看了一場灰暗得如同潑墨的雨。

不久之後,厲回笙又向他下達了新的任務。

“照片上的這個人,以後就是你新的主人。監視他,找找厲演有沒有留下什麽對我不利的證據,人留着,他要是知道什麽就不必了。”厲回笙遞給寸和一張照片,“這個小子被他大哥寵壞了,什麽都不懂。如果你留着他,他又混日子的話,你倒是也能拉他一把,這小孩比祝逢今好對付多了。”

寸和并不知道“拉他一把”具體是指什麽。

他簡單地理解為,順從主人的心意,并在适當的時候進行提醒。

思緒混亂的一瞬間,他仔細看了看那張照片。

那是一張半身照,是厲演葬禮上拍攝的,上邊的人年輕俊秀,甚至稱得上漂亮,和他現有概念中的美人完全不同。他皮膚細白,身着肅穆的黑色西裝,站在蒙蒙細雨裏,烏黑的發微微濕潤,雨水在他的眼角與臉頰留下淡淡的痕跡。

就像是哭泣。

寸和伸出手指,鬼使神差地在照片上撚了撚。

如同為這個易碎品擦去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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