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膽怯

程澈端端正正地坐在餐廳的包間裏,等着白桢的到來。

他約了白桢晚上七點吃飯,自己卻六點不到就坐在了這裏。

其實,在給白桢發出飯局邀請直到現在,他都沒搞懂自己這樣做的意義所在,但他突然很想和白桢說說話,想和白桢聊一些問題,就像那天演唱會結束後,他原本也是想和白桢說說話一樣。

他和白桢是老相識,直到現在,白桢對他還延續着大學時期的稱呼,叫他“程學長”。這是一個十分恭謙的尊稱,以至于白桢身邊親近的人,譬如他的助理小唐,全都尊敬地喊他“程哥”。白桢一向是以謙遜的形象示人的,的确,他無論是私底下還是公開化,都很有禮貌。大學期間,白桢也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學生幹部工作也處理的很好,深得老師同學喜歡,這些也直接導致那些想挖他成名之前黑料的人總是空手而歸。

當分針指向七點的時候,程澈開始緊張起來,但直到七點半,白桢才敲門而入。

白桢戴着棒球帽、墨鏡和口罩,炎炎夏日還穿着長袖長褲,氣喘籲籲的關上門。

“好險!我差點被人發現了。”白桢驚魂甫定地拍着胸脯,随即取下墨鏡和帽子,沖程澈莞爾一笑,那雙溫柔含情的桃花眼的确惹人心動。

“你穿成這樣,不是更引人注目嗎?”

白桢搖搖頭。

“這是0和1的區別,喬裝打扮引人注目卻不被發現真身是0,而不喬裝被狗仔發現并拍照,這是1。”白桢坐在程澈對面,“抱歉學長,我來晚了,今天錄歌,耽誤了時間。”

“是錄《羅盤與針》嗎?”

“不是,是另一首歌,不過程學長也聽了這首?”白桢臉上驚喜。

程澈盯着他的臉看了許久,也絲毫沒有找出一絲作僞的痕跡,就好像程澈聽他的歌,他真的很驚訝一樣。

“學長覺得怎麽樣?這是我出道以來的第一首原創。”

“很好。”程澈沒有做過多的評價。

“謝謝程學長,”白桢沖程澈笑,臉上浮現出兩個酒窩,“我記得大學那會,學長從來沒去參加過我的演出,我還以為是我唱的不好,學長不喜歡聽我唱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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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澈搖搖頭。

怎麽可能不好,現在想來,也許就是太好了,所以他下意識的不想面對,尤其是和羅堯一起。他還記得他和羅堯是在學校的歌唱比賽決賽上初見白桢的,白桢的歌聲驚豔到了羅堯,也驚豔到了其他觀衆,羅堯對白桢贊賞有加,白桢毫無懸念獲得了全校冠軍,羅堯作為受邀嘉賓親手把校園歌手的證書頒發到白桢手上。

“你唱的很好,我研究所好多人都是你的飯圈死忠粉。”

“天,學長居然也會說出‘飯圈’這樣的詞語!”

程澈笑了笑,沒說話。這詞語是他聽研究所的追星女孩男孩們說的,也許他在所有人的心中,就是這麽一個古板、無趣,除了科研什麽都不懂的人。

飯菜一一上桌,白桢也毫不客氣的吃了起來。

“之前在小公司做練習生的時候,每天都要保持身材,不能多攝入一點熱量,後來好不容易從練習生熬出來了,進了簇星,結果比以前要求更嚴格了。”白桢餓極了一般,大口吃肉。

“當明星很辛苦吧。”程澈托着腮看白桢吃東西的樣子,他化着淡妝,還沒來得及卸,即使是狼吞虎咽,舉手投足間也別有一番極具個性的美感。

“唔……”白桢咽下一口食物,“辛苦往往是由人的心理而不是身體來界定的,舞臺讓我快樂,我也期待爬上更高的舞臺,所以不辛苦。”

程澈點點頭,也吃起了東西。

這家飯店是H市有名的高檔中餐廳,羅堯帶他來吃過好幾次,他對H市吃飯的地方不怎麽了解,想來想去,也只有這裏能配得上白桢的身份。

他們像普通的學長學弟那樣對坐吃飯,白桢邊吃邊給程澈講一些他在娛樂圈裏的趣事,偶爾發散至天南地北,好像什麽都略通一二。

程澈聽進去了,也覺得十分有趣,這些東西他以前都不知道,他的生活除了那些刻板的化學元素,就是羅堯,單調的如同老舊的黑白電影,和他呆在一起,一定極其枯燥。

衆多話題中,白桢說的最多的,還是關于音樂,這是他最執着的追求。

程澈突然想起,羅堯也是會音樂的,羅堯曾經跟着世界頂級鋼琴家學過一段時間的鋼琴,還會拉小提琴。他們應該很有共同語言。他記得白桢前幾年出國進修過音樂,去的就是羅堯所在的國家,後來他們在同一個月先後回國,羅堯沒過幾天就用高額違約金将白桢簽到了自己的公司,為白桢鋪開花路。

白桢真的很健談,也很有趣,他已經不再是大學剛入學的那個有着三分腼腆的男孩了,但也沒有那種浸淫浮華已久的虛僞,這樣的白桢,更有魅力。

程澈以為自己面對白桢的時候會尴尬,結果完全沒有,白桢的坦然讓他也做不出扭捏,也讓他原本想問白桢的話變得說不出口,譬如:你為什麽要從我身邊搶走羅堯?

也許根本就不存在搶不搶的問題,而羅堯是心甘情願的。

每個人都有權利去追求更好的。

之前羅堯來質問孩子的時候,他總拿法律去刺羅堯,其實,這一切何嘗不可以反過來對他起作用?沒有結婚,沒有法律保護,若不講人情道義,羅堯想愛誰,便能愛誰。

“學長?”

“嗯?”程澈回過神來,眼前是白桢精致的面龐。

“剛才我說的那種奇特的琥珀,學長有興趣嗎?我那裏有收藏一些,改天送學長一塊吧。”

程澈這才想起他們剛剛聊的是琥珀,好不容易說到了他可以用他最擅長的化學談論的東西,結果他走神了……

程澈微不可聞地嘆了口氣,卻被白桢看在眼裏。

白桢中上層家庭出身,有着良好家教,溫和有禮多才多藝,白桢不是方覺說的那種帶不出去的伴侶,重要的是,白桢也愛着羅堯。當年他唯一勝過苗素的東西,恰好白桢也有。

程澈突然認識到一個事實,其實從始至終,他都是膽怯的,不然他不會在看到羅堯和白桢親吻後慌慌張張地懷着小鴨蛋離開,一躲就是半年。

而此刻,他比以前還要膽怯,膽怯到退縮……面對一個明顯比他更好、更适合羅堯的人,他怎麽敢把那些丢人的問題說出口?非得要讓別人把令人難堪的答案拍到他臉上才好?

去問羅堯嗎?恐怕也是自取其辱。

畢竟羅堯綁他的那天,他三番五次地拿白桢質問羅堯,明明白白提到了白桢,可羅堯并沒有就此作答,依然對他做那樣的事情,羅堯一開始的目标就很明确,羅堯想要小鴨蛋,羅堯要報複“殺死”小鴨蛋的“兇手”。

那天情急之下的脫口而出已經耗費了他所有的勇氣,他不再敢開口問“為什麽”了。

表面上佯裝的清高,實則就是內心對自己的看不起。

只是八年前羅堯偶然走入他的生命,為他添光添色後又把他捧到了極高的位置,讓他一時忘形罷了。

程澈垂眸,用勺子一下一下攪拌着瓷碗裏的粥,眉心微蹙,目光落入了那米白色的漩渦。

看着程澈認輸認命的表情,白桢松了口氣,他大概就快賭贏了……

“托學長的福,今天能吃到這些,幸福死了。”白桢舔了舔唇,不舍道,“以後再吃,就不知是何年何月了。”

“不客氣,你要是喜歡這裏,以後他會帶……”

“嗯?”

“沒什麽……”程澈搖搖頭。

一場晚餐并沒有耗費太長時間,七點半開始,八點半結束,白桢還要回公司有事。

白桢重新打扮了一番,像來的時候那樣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

誰知兩人離開飯店沒一會,瞬間被一大群人圍了起來,間或刺目的閃光燈,那些人尖叫着白桢的名字,不管不顧地往白桢身邊擠。

從沒見過這種陣勢的程澈反應過來,白桢是碰上粉絲圍追堵截了。

“他不是白桢,你們認錯了!”程澈大喊,卻無濟于事。

他低估了那些瘋狂追星的粉絲的威力,推搡間,白桢的帽子不知被誰取下,墨鏡也掉下來,白桢那雙別有特質的桃花目瞬間暴露無遺。

“啊!!!桢天使!!!”

确認身份後,粉絲立刻陷入了比之前還要狂熱的狀态,白桢是最明顯的“圍攻”點,他一直在擋着臉避開鏡頭,程澈奮力擠到白桢前面,張開雙臂試圖保護白桢讓他逃走,但是這些粉絲的黏性太強了,無論他們往哪跑,都甩不掉。

不知是誰的手機砸到了白桢的右耳,白嫩的皮膚瞬間浮起紅痕,襯得另一條舊傷疤也格外清晰,白桢眼中明顯一陣痛苦的神色。

“你沒事吧?”

“還成……”白桢搖頭。

情急之下,程澈給白桢使了個眼色,示意他先走。

白桢面色猶豫道:“學長,那你要小心點……”

程澈點點頭,然後在一片混亂中突然叫道:“白桢在那!白桢往停車場那邊跑了。”

就在大家下意識停下來往停車場那邊看的時候,白桢彎下腰從人牆中鑽出去。

有粉絲發現被騙了,紛紛掉頭去追白桢,站在粉絲中心的程澈被好多人大力地沖撞着,渾身都泛着疼,可他卻一動不動地站在那,也不知道躲。

他看着幾十米外的遠處,羅堯下車,在粉絲湧上來的時候護住白桢的右耳,将白桢穩穩地送到車後坐上……直到車子離去,留下一堆懊惱的粉絲,程澈才動了動自己酸痛的雙腳。

程澈的皮鞋被踩的灰撲撲的,他往前走了幾步,每一步都很疼,估計是腳趾腫了,同時,他想到了白桢的耳朵。

白桢的耳朵剛剛被砸了一下,而且砸的還不輕,看羅堯的動作,應該是心疼壞了吧。

其實,程澈也在擔心,擔心白桢的耳朵又出什麽問題。

六年前,程澈大三的時候,院籃球隊和院合唱團組織了一次聯誼活動,雙方商議去鄰市游古城,結果出了事故。古城老街口的牌匾松了,當時程澈就站在牌匾下面,羅堯去商店裏給大家請客買水,拎着袋子一回頭,就看到牌匾沖着程澈的頭直直砸下,當時所有人都驚呆了。由于距離太遠,羅堯只來得及大喊一聲“橙子小心”,千鈞一發之際,站在程澈一米外的白桢本能地将程澈撲倒在地上,最終,程澈安然無恙,但牌匾的一角卻撞到了白桢的右耳,頓時血流如注。

游玩計劃終止,一行人直奔醫院,好在白桢人沒有什麽大礙,就是右耳的聽力可能會受到影響,也留了一道疤。

由于聽力受損,白桢很長一段時間都愛捏着耳朵,無論是和人說話的時候,還是唱歌的時候,即便後來治好了,他也保留了這個習慣性的動作,直到成名,成了“桢天使的标志”。程澈很愧疚,羅堯也很愧疚,因為毫不誇張地說,程澈的命是白桢用一只耳朵換來的。

一個愛音樂的人,耳朵對他的意義不言而喻。

程澈拿出手機,找到白桢,編輯了一條信息:你耳朵沒事吧?

消息發出去後,很久沒有回應,程澈把手機收回口袋,白桢和羅堯在一起,大概沒空看手機。

程澈雙手插進褲兜,又往前走了幾步,腳上的疼痛突然化作一道強有力的酸意沖上鼻腔。

程澈深吸一口氣,站在路燈下擡頭望向夜空,用力眨眼。

羅堯駕車掉頭焦急地趕來,看到的就是這幅場景——程澈側對着他仰着頭,眼角紅通通的,插在口袋裏的左手滲出的血跡,已将白襯衫袖口染紅,而它的主人卻渾然不覺的死死看着天上。

若不是知道他在憋眼淚,羅堯都快以為天上有什麽稀奇東西了。

程澈跟天上的星星對視了好久,突然,放在口袋裏的左手被人抓了出來。

程澈“嘶”了一聲,看到身邊來人竟是羅堯,他皺了皺眉,想把手收回來,卻被羅堯抓得死死的。

“你受傷了,你知道嗎?”羅堯眼裏的心疼溢于言表,看起來好像對程澈不關心自己身體的行為非常生氣。

“放開。”程澈嗓子還有點啞,不過他真不知道自己手被劃傷了,現在倒是開始泛疼了。

“我帶你去醫院處理一下傷口,看樣子可能需要打破傷風。”

羅堯抓住程澈另一只手腕,拉着他往自己車邊走去。程澈猝不及防被羅堯拉的踉跄了幾步,然後開始推拒。

“不用你帶我去,我自己去醫院!”

羅堯完全不信程澈的話,程澈明顯一副渾渾噩噩的樣子,連傷口都沒發現,他必須要親眼看到程澈得到治療才行。

“羅堯,放開。”程澈直接用手去掰羅堯的手指。

程澈強硬的拒絕讓羅堯想起他對嚴浪的順從态度,以及那天公寓樓下的溫柔模樣。羅堯心中一陣火起,對程澈釋放了帶着威懾性質的信息素。

被标記的Omega聞到了自己Alpha薄荷味的信息素,腿都軟了,哪還有什麽力氣反抗?

這是寫進基因的順從,程澈抗拒不得,只能氣憤地瞪着羅堯,羅堯不是護送白桢走了嗎?怎麽還會出現在這裏。

周圍已經有不少人在看他們了,程澈渾身不自在,卻又無法擺脫羅堯的鉗制。

羅堯感受到了程澈對陌生目光的畏懼,他取下領帶,三兩下纏住了程澈冒血的傷口,然後不由分說将程澈扛在肩上,兩步扔進車裏。

程澈被摔的暈頭轉向,好不容易坐起來,車子已經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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