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太神奇了!
在失望那麽多回後,居然能時來運轉?
謝天謝地。
詹姆斯總算看到憑‘賣唱’來養家糊口的希望了。
當天,他打電話回家和親爹、親哥再次撒謊說去參加同事家裏的Party,暫時不回家。然後,就盡情地和隊友們在一起慶祝一整晚……唱歌、跳舞、彈吉他,蹦蹦跳跳,外加一通瞎唱,直到鄰居不堪忍受,以‘擾民’的名義威脅要報警,這群興奮過度的小傻瓜們才徹底消停。
但是……
夥計們,這絕對是近期最值得高興的事情了。
不僅僅是終于有了一份工作,而是自己的音樂終于被認可被肯定被接受!
所以,再怎麽慶祝都不為過。
只是林德萊蒙可能不會這麽想:“我該高興嗎?我的小弟弟現在學會夜不歸宿了?”
淩晨三點才進家門的詹姆斯茫然地眨了眨綠眼睛,卻又故作天真地說:“為什麽不高興呢?林德,你快點兒習慣吧,我以後可能還會有很多活動的……”
林德被他的這個無恥回答給逗笑了。
他毫不猶豫地伸出兩條強壯的胳膊,像抓小雞仔一樣,把詹姆斯摟進了懷裏,又特別用力去揉搓那頭軟軟金毛,嘿嘿嘿地笑着,怪裏怪氣地說:“吉米,吉米,你這個小流氓!”
詹姆斯立刻意識到,自家滿腦子黃色廢料的親哥必然是腦補了什麽不和諧的東西。
但他想不到更好的借口來解釋這些天的忙碌和夜不歸宿,或許,讓林德認為自己和某個(不存在的)女朋友在外鬼混是個好法子?
于是,夜不歸宿的事情就混過去了。
林德在誤會後,果然積極主動幫忙在老爹那頭打掩護了。
他會說一些‘什麽?淩晨回家,沒有的事。你剛睡着,吉米就回來了,差不多是十一點多,我記得清清楚楚,可能是有點兒晚,可他是男孩子,總要有點兒社交’這樣的說辭。
瞧啊!
這就是親兄弟之間的正常操作——你當賊來我放風(不是)。
只不過後遺症是……
他開始熱衷于八卦那個不存在女友的一些事情,問了好多關于‘身材好嗎?臉漂亮嗎?胸大嗎?性格怎麽樣’一類招人煩的問題,還塞了好幾盒安全套過來,交代着‘別搞出人命’。
詹姆斯完全不想知道親哥到底腦補了一些什麽不良玩意兒。
他通常總會擺出惱羞成怒的樣子:“滾滾滾滾滾!”
林德有時候會大笑,有時候又會感嘆‘我的男孩有秘密了,連哥哥都不能說’以及‘我的弟弟完全被姑娘們搶走了’。
可不管怎麽說,詹姆斯很愛這個煩人的哥哥,像世界上所有弟弟愛哥哥那樣愛。
盡管混蛋林德總嘲笑他是Jimmygirl,可他們永遠都會站在一邊……
但一個人在事業起步階段,往往是顧不上家人感受的。
詹姆斯很快就沒空在和哥哥玩了。他現在滿腦袋都是樂隊的事情,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琢磨怎麽當好一個主唱,怎麽唱歌、怎麽表演、怎麽煽動觀衆讓他們更加熱情,怎麽更好的把自己的聲音融入到大家的演奏中……
雖然不知道自己擁有的天賦是否真如那只天使所說的厲害。
可他确實對此如癡如醉。
那種找到畢生精神支柱的清醒愉悅感,把曾經碌碌無為的十年反襯得如同一場大夢。
假如沒有音樂的話,似乎整個人都只是在昏沉地生存着,而不是清醒地活着。
總之,他現在已經完全忘記那十年裏的自己一天到晚除了工作外都幹過些什麽事了?
稀裏糊塗,像是弄丢了靈魂。
一天後,詹姆斯不再胡思亂想。
因為樂隊的大家和俱樂部那邊訂好了演出時間,開始興奮地籌備起表演的事情了。
從某方面來說,忽略之前那些不算正式的練兵活動……
這才應該是他們首次在正式場合的亮相和登場!
大家非常重視。
蘭斯還專門提了一個建議:“我們應該統一着裝,像披頭士那樣,一看就是個團體。”
鮑德溫很贊同地點了點頭。
西奧興致勃勃地問:“我們要穿什麽風格的衣服?我想酷一點兒的那種……”
這時候,詹姆斯理智地問了一句:“抱歉,你們兜裏還有多少錢買新衣服?”
不怪他這麽問。
因為近一段時間的演出,基本都是賠本賺吆喝。
想想吧,一直以來,演出費沒收多少,可東奔西跑時,總得租車拉設備,這些全是自掏腰包。
所以,詹姆斯完全是出于現實才提醒的。
但所有人都不贊同地望着他,仿佛他剛剛不是說了一句話,而是放了一個P!
尴尬的停頓。
空氣真是可恥地安靜。
“其實……着裝也不是多重要的東西。”
鮑德溫咳嗽一聲,試圖挽尊:“我們又不是那種遇到點兒P事就沉不住氣的小孩子。搖滾明星就是做真實的自己,我們想穿什麽穿什麽,非要搞個規定出來,那可太不搖滾了。”
蘭斯叼着煙,擺出一副很不屑的姿勢:“行吧,随便穿穿,反正也不是什麽大場面。”
西奧也在一旁附和:“就是,就是,随便穿!弄得太隆重,好像我們沒見過世面一樣。”
‘可我們就是沒見過什麽世面啊……’詹姆斯特別想這麽說。
但出于怕被惱羞成怒隊友們群毆的心理,他這回終于識相地乖乖閉嘴了。
于是,大家約好:演出當天,幹脆都穿随便一點兒,像日常排練那麽簡單。
……誰信誰是大傻子!
一群心機Boy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好像不是去唱歌,而是去招蜂引蝶地坐臺。
蘭斯穿了較休閑的西裝,打了發蠟,每一根頭發絲都被整理地恰到好處,漂亮的臉上挂着秀氣的笑容,俊美無害,讓女孩子看了就想朝他撲上去;鮑德溫繼續他寬松的穿衣風格,可大衣裏頭那件格子衫絕對是今年新款,而且,他還把長發整整齊齊地紮在腦後,長長的胡須編了兩個俏皮的小辮子;西奧的風格更誇張了,皮夾克、牛仔褲,渾身叮叮當當挂了一堆破爛金屬,明顯是不管貝斯彈得好不好,酷炫搖滾範兒要先擺出來。
最後是詹姆斯。
哦,這回他是大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