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非洲野牛]

——你想要個賣唱的弟弟呢?還是想要個異裝癖的弟弟呢?我個人建議你選前者。

——滾你的,吉米!我兩個都他媽的不想要!

以上是萊蒙兩兄弟進家門後的第一階段交談。

詹姆斯交代了新工作,還好心地列出一道選擇題,但慘遭親哥不配合。

林德快氣瘋了。

他直挺挺地坐在沙發裏,陰沉着一張臉,死死瞪着那個穿着女式厚長裙、光着兩條腿走來走去,還坦蕩蕩開冰箱門,去拿牛奶喝,完全沒有一點兒羞恥心的倒黴弟弟!

“這他媽還是我傻乎乎的可愛弟弟嗎?”

他恨不得立刻蹦起來、撲上去,把人掐着脖子拎起來,重新給團吧團吧塞回母親子宮裏,拜托她老人家行行好,等十個月後再生一遍,最好這回能生一個聽話、乖巧、懂事、不惹事、也不長penis的妹妹。

這樣一來……

眼前場景也許就不會那麽讓人眼瞎了!

另一頭,與親哥激烈的情緒完全相反,詹姆斯從頭到尾都挺鎮定。

他甚至不着急把裙子換下來,一路晃晃悠悠地在屋裏溜達,開冰箱、喝牛奶,心中有一種‘塵埃落定‘的放松感。一直懸在心頭的那塊重石終于落地,曾經被自己胡思亂想給整出來的緊張和忐忑也奇跡地消失不見,只剩下一點兒‘隐瞞家人’後的淺淺愧疚。而這點兒愧疚,也在看到親哥那張難以用語言來形容的臭臉後,壞心眼地轉化為了想爆笑的沖動。

沉默了一會兒,林德才再次發問:“所以,你說在修車廠當學徒工是假的?”

詹姆斯試圖替自己辯解:“雖然沒去,但我也不是無所事事,唱歌也給錢……”

“閉嘴,謊話精!接下來,我問你答。”

“……哦。”

“從你辍學到現在,你是不是從沒去過修車廠,一直都在騙我們?”

“也不算騙啊,我只是去做了別的事……”

“是還是不是?”

“……是。”

“你天天夜不歸宿,根本不是交了女朋友?”

“……是,沒交。”

“那些什麽同事之間正常社交也是假的?天天出門都是去那什麽俱樂部鬼混?”

“不是鬼混……好吧,好吧,是!”

“你唱的什麽歌?他們為什麽給你錢?你跳脫衣舞了?是不是讓人摸你屁股、往你內褲裏塞錢了?”

“操!林——德——萊——蒙!你他媽有種再說一遍?”

詹姆斯炸了!

這混球說的是人話嗎?有這麽暗示自己親弟弟是男妓、脫衣舞男的嗎?

兩兄弟開始憤怒地互瞪。

他倆梗着脖子,身子前傾,開始捋袖子,身後仿佛撲騰起隐形的肉翅膀,宛如兩只蓄勢待發的鬥雞。

不知道是誰先動了手。

但總之,他們打了起來。

在這個只有男人組成的家庭裏,兄弟拿幹仗當日常溝通實在太正常了。

通常有點兒什麽事情難以解決、又引起了争論、偏偏一時半會兒還都講不清時,最好的方法就是走過去,利落地給對方一拳。因為如果不動手,對方早晚也會動手。還不如先下手為強,搶占先機,至于有什麽事,都等打完再說。

但在打鬥過程中……

林德下手并不重,他壓根沒心情和親弟弟掐架,他只是看到那條女式長裙子就控制不住地心裏直冒火,有時候寧可挨上一拳,也要堅持地伸手,試圖把那條礙眼裙子從弟弟身上扒下來;而詹姆斯氣他口不擇言、胡說八道,反而出手沒怎麽留情,成功占據上風,還翻身騎在他身上,用力揮拳。

于是,等老約翰開門進來時,就看到在客廳裏,‘穿着裙子的小兒子,騎在大兒子身上,大兒子正在伸手用力撕扯小兒子裙子’的可怕場景。

一向健健康康的老頭兒差點兒吐血:“上帝啊!”

他悲痛地沖口而出:“我他媽造了什麽孽?這是什麽見鬼的兄弟情趣Play嗎?”

親爹!親爹!!我的親爹啊!!!

求求你,不會說話就閉嘴行嗎?!!!

你這也太懂了吧!

一天到晚都在看什麽狗屎付費玩意兒啊?!

再次證明,嘴賤這東西也能屬于家族遺傳!

約翰老爹剛剛一句話,殺傷力堪比原子彈。

得啦,不用費勁兒過去拉架了。

兩兄弟幾乎是瞬間分開,彼此嫌棄。

接下來,兩兄弟開始和親爹做出一通解釋。

基本都是詹姆斯在說,說隊友的惡作劇,說自己的賣唱新事業,說剛才的打架;而林德則負責在這個過程中罵罵咧咧,發出‘謊話精!騙子!胡說!白眼狼!被外人忽悠的小傻逼’等類似單詞和詞組,快煩死人了。

老約翰的反應無需複述。

他完全就是林德之前的部分翻版,只不過是相對冷靜的驚疑不定版。

除此以外,還多了一些細致的對話。

比如……

“你剛剛說自己唱什麽?”

“搖滾。”

“有人聽嗎?”

“很多人。”

“都穿裙子?”

“……這個,看個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這個?”

“我不是我沒有,那是隊友惡作劇!”

“那……那搖滾是什麽?”

“是,是你上臺瞎唱,最後說自己唱的是搖滾,也沒人能反駁的一種玩意兒。”

“呃,為什麽?”

“因為沒人給搖滾下定義。”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麽啊?”

“要不,我唱一句給你聽聽?”

然後,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發揮,但連流行音樂都不聽的老約翰頓時更搞不明白了:“怎麽會有人願意為這種東西付錢?”

林德立刻發出一聲嗤笑。

他還不忘諷刺一句:“聽起來就不是什麽正經東西。”

詹姆斯沒理他,繼續誠懇地望着親爹。

可親爹老約翰持續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蘭斯順利得到父母認可不同,不管是老約翰還是林德,看來都不欣賞詹姆斯的這個新職業。

只是,和林德胡思亂想,還下意識産生‘那種不三不四職業有什麽好’的觀念不一樣;

老約翰一點兒都沒懷疑小兒子做人的底線,他純粹是在操心這孩子未來的生計。

對于經歷過國家經濟衰落、物資貧乏時期的上一輩成年人,大腦裏會永遠都存儲着過去那種緊巴巴生活的記憶。所以,在孩子們考慮什麽假大空夢想的時候,他們考慮的第一件事永遠都是:‘這份工作能不能讓你将來不被餓死?’

所以,老約翰忍不住問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嗎?”

林德立刻意識到什麽,不滿地喊了一聲:“爸爸!”

詹姆斯同樣敏銳地察覺到了他話語中的松動。

他當即信誓旦旦地保證着:“當然有,知道披頭士嗎?他們是我們利物浦本地人,後來火遍了全世界,他們唱得就是搖滾。”

“哦哦。”對音樂從不關注的老約翰應付地哼了兩聲。

他皺着眉回憶:“我好像有一點兒印象。”

詹姆斯繼續信口胡謅。

他把未來描繪得天花亂墜,仿佛只要幹了這一行,錢、名氣、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約翰和林德一個字都不信。

但他們也知道,詹姆斯做出這樣的表現,無疑是執迷不悟,打算一條道要走到黑了。

最終,這件事沒有得出任何結論。

老約翰既不贊同,也不反對。但在他看來,小兒子在離開學校,開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經算個成年人了。而作為父親,是沒辦法硬去幹涉一名成年人未來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養這孩子一輩子。

林德的态度比較堅決。

他根本是不講任何道理地反對。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種就再幹一架,誰怕誰啊!!

“我已經長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裏煩躁地抗議着:“你不能因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遠只記得我比你小六歲這個事,然後因為這個事就要一輩子都把我當成小六歲的不懂事弟弟來管教,雖然我确實是比你小六歲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這種過于簡單粗暴、或者說絲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顯刺傷了林德的心。

這可是親手帶大的弟弟!

親爹不在家時,自己拿過奶瓶,換過尿布,聽他牙牙學語地喊哥哥,抱他出門曬太陽,扶着他學走路,為他擦眼淚鼻涕,幫他打架出頭、寫作業、開家長會……

現在長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這種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這種現實。

他惡狠狠地瞪着不聽話的弟弟,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機會把蘭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麽回事?親哥!親哥啊!

你他媽到底是什麽強盜思維邏輯?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別人家孩子?

然而,蘭斯又做錯了什麽?

那個一向自戀的家夥也快瘋了,左邊那只漂亮的藍眼睛被打青打腫一圈,看起來特別醜。

他用一只手緊緊捂着半張臉,氣沖沖地跑來找詹姆斯告狀:“你哥那個混賬王八蛋!威脅我必須立刻開除你,要不然見我一次打一次。我讓他滾去操自己,他就給了我一拳!”

什麽?

詹姆斯簡直震驚!

這都是什麽令人窒息的操作?

為什麽蘭斯向家裏坦白樂隊的事情,就能得到漂亮媽媽的理解、擁抱、親吻和支持;

而自己同樣誠實地坦白了這件事,卻前有親爹态度冷漠、置之不理,後有親哥各種添亂……

還有,蘭斯你要點兒臉、做個男人行嗎?

打架打輸了不自己去找回場子居然跑過來告狀?

這都是什麽狗屎的家人,狗屎的隊友,還有狗屎的事啊!然而,還有更狗屎的事。

蘭斯用滿腔怒氣發洩出了一首新歌,名字叫《非洲野牛》(Syncerus caffer)。

整首歌通篇都在罵街,拿野牛暗喻林德……傻大笨粗、耀武揚威的蠢貨!蠢貨!我會看着你在獅子的爪牙下逃竄!逃竄!你這個畜生!你這個畜生!你一定會被鬣狗咬死,一定會被禿鹫啃光,最後化成草原上天然風幹的糞便!糞便!

雖然寫歌罵人發洩這種事,屬于‘對人沒什麽傷害,也不痛不癢,還有幾分可愛’的文明行為。

可問題重點在于——行星樂隊的主唱是林德最愛的親弟弟詹姆斯。

對林德來說……

這大概才是最絕的報複吧。

[水火不容]

蘭斯說:“你哥就是一個變态!雖然我沒有親兄弟,但什麽哥哥會把弟弟視為自己的所有物?他到底把你當什麽了,洋娃娃嗎?”

林德說:“蘭斯溫菲爾德是條花言巧語的毒蛇,他把你從我身邊騙走,讓你整天不務正業,把你變成一個我快認不出來的娘炮,現在還挑撥我們之間的兄弟關系,我就該一槍崩了他腦袋!”

詹姆斯對這種莫名其妙爆發的戰争極度無語又無能為力。

他保持着一種很微妙的态度,盡可能兩不相幫,除了制止雙方使用武力,以免造成重大傷亡外,其它什麽見面互罵、碰到就互相挑釁一類的行為,多數選擇裝傻地無視了。

畢竟,一邊是關系非常親密,又有同一個音樂夢想的志同道合好朋友;一邊又是從小一起長大,總在照顧自己的親哥哥。

這時候,他不管站到那一邊,都只會得到‘你背叛了我’的憤怒眼神。

記仇的西奧為此幸災樂禍,高興地看笑話。

詹姆斯只能和相對友好的隊友鮑德溫偷偷抱怨,訴說心中委屈:“怎麽辦啊?我還沒結婚,就已經感受到已婚男人夾在老媽和老婆之間是多麽痛苦的一件事了,而這全都是拜那兩個自以為是的混蛋所賜。”

總被當情緒垃圾桶的鮑德溫面帶耶稣般悲憫的表情,沉默着傾聽。

然而,在他內心深處,靈魂卻在咆哮:怎麽辦?怎麽辦?可去你媽的怎麽辦吧?我還能說什麽呢?我才二十五歲,既沒當過別人媽,也沒當過別人老婆!

但事情也不是總這麽糟糕,還是有好消息出現的。

随着行星樂隊擁有了屬于自己的新歌,每場演出也總能獲得觀衆不錯反應後,一些音樂圈子中的經紀人開始漸漸注意到了這支年輕又擁有無限潛力的獨立搖滾樂隊。

但可能是他們出頭時間太短的緣故。

一些真正厲害的家夥還在觀望,而另一些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牛鬼蛇神,卻抱着撿便宜的念頭蜂擁而至。

這些人各式各樣,既有一身西裝,相貌堂堂的;也有穿着皮夾克,牛仔褲,吊兒郎當的……

但最相同的一點兒在于:他們都聲稱可以把行星樂隊捧紅。

如果真信他們的話……

那才是腦殘呢!

這些人讓樂隊簽的經紀人合同裏總有一堆數不清的陷阱,或者說,那就是個賣身契。裏頭充滿了巨額的抽成,漫長的年限,以及少得可憐的自由。

盡管他們信誓旦旦地許下承諾:只要簽下合約,立刻就有什麽快速渠道可以聯系唱片公司,三天內就為樂隊出唱片。

蘭斯還是毫不猶豫地全部拒絕了。

這無疑是一個正确的決策。

當時,有另一支較為出名的小樂隊難以抗拒出唱片的誘惑,簽了合同,差不多不到一年時間,整支樂隊就被糟蹋地再無任何前途可言。

所以,不管以後外人怎麽想。

蘭斯都才是行星樂隊裏那個絕對不可或缺的靈魂人物。

如果把樂隊比喻成海盜船的話,那他就是這艘船真正掌舵的船長。

全靠他頭腦清醒和不貪小利的英明決策指揮,才能帶領大家一路乘風破浪、不懼艱險地堅定向前!

不過,那都是後頭的事了。

在這個時期,大家還不知道那些害蟲經紀人的真正危害,雖同樣知道那些合同都很扯淡,可對蘭斯果斷拒絕的行為還是有點兒遲疑。

詹姆斯和西奧情緒上好一點兒,畢竟第一次,沒太大感覺:但鮑德溫明顯是最失落的,因為他已經等得太久、太久了。

蘭斯顯然也考慮了很多。

為了五年買學校(詹姆斯一直覺得這就是個笑話),他同樣不想繼續原地等待下去。于是,他想出了一個有點兒異想天開的主意:“我們也出去巡演,不走出去的話,永遠都不會有機遇。”

“什麽?巡演?怎麽巡?”

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地望着他:“我們既沒有經紀人,也沒有投資人,更沒有收到什麽邀請……”

“經紀人可以找臨時的,沒有收到邀請就主動上門去自薦,至于投資人,也無所謂,我們可以自費,只要想做,就總能想到辦法。”

蘭斯看了看大家說:“唯一的問題在于,如果一旦做出決定,我們就必須辭掉俱樂部的工作。”

辭職?

這不是一件很容易就能立刻決斷的事。

沒成名的樂隊通常少有好待遇,能有一個固定場所演出,還有一個按期付工資的老板,絕對是一件幸運的事。

所以,一旦辭掉,也就意味着失去穩定的生活和工資,重新回到之前那種四處找演出機會,還不一定賺到多少錢的颠沛生活中。

有些東西沒得到過,放棄是不會感覺痛苦的。

可一旦得到,再被要求放棄就會變得痛苦起來。

但最終大家還是決定辭職。

因為他們敢拼敢闖,生來就不是什麽安分的人,也從來不願意聽天由命!

主意已定。

蘭斯很快就找來(忽悠)了一個人,并和他簽署了一份簡單的合作協議。

詹姆斯很懷疑這家夥是被蘭斯騙來的。

因為他肯定不會知道,所謂行星樂隊的巡演總經理,其實代表了要在接下來的旅程中,充當經紀人、助理、保镖、設備保管員等等所有職位,并且,調音、催場、搬鼓,無所不做,無所不能。

當然,其實也沒那麽慘,大家肯定不會把所有事都丢給他的。

行星樂隊統共就這麽幾個人,自然也不會有人擺什麽大明星架子。大家只要有時間肯定都願意伸手去幫一把。可有時候,樂隊的主要任務還是演出,能幫的肯定有限。

總之,拜行星樂隊所賜。

這個倒黴孩子後來的外號就是:萬能的戴維斯。

戴維斯是個高高瘦瘦,滿臉雀斑,戴着一副老式近視眼鏡的年輕人。

他也才二十多歲,正直精力最充沛的年齡,性格外向開朗,又很有親和力,可以輕松和不同階層的人聊上天,很适合需要和各方面打交道的巡演經理職位。

更棒的一點兒是,由于他從小就對音樂滿腔熱情,可一點兒天賦沒有,是個五音不全的體質,所以,只能選擇退而求其次,從事給樂隊打雜的工作。別看他年紀不大,實則經驗豐富,很久以前就跟過很多團隊去巡演過,除了搖滾樂隊外,還有一些古典樂隊和芭蕾舞團什麽的,巡演的套路全都懂,是個難得的優秀人才。

而他的夢想也是當一名掌控大局的巡演經理。

只不過,礙于他目前的年齡和資歷,還沒人敢輕易把巡演這麽重要的工作交到他的手上。

多虧蘭斯慧眼識人。

現在這個還沒被人發現的寶貝屬于行星了。

戴維斯很樂觀,在發現所謂巡演團隊只有四個人時,也沒覺得上當受騙。

他覺得,真正成了一名巡演經理,并伴随着一支有潛力的新樂隊一起成長,未嘗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好哥們!這太對詹姆斯的路子了!

如果沒有樂觀精神,他早就被這操蛋的世界逼瘋了。

之後,戴維斯對這次旅行充滿了期待,迫不及待地就開始和蘭斯湊在一起規劃起出行路線,敲定場地和設施,讨論簡單的宣傳策略,做好基礎預算等種種繁瑣問題。

在此期間,行星樂隊正式向俱樂部提出了辭職。

德懷特先生有點兒驚訝,以為他們對薪酬不滿,還試圖挽留。

但在得知他們竟然打算自費去巡演後,他就吃了一驚,并在确認他們不會改變主意後,感嘆了一句:“果然是年輕人啊!”

然後,他利落地同意了樂隊的辭職,還慷慨地以私人名義贊助了樂隊一筆錢,來支持他們的巡演。

這筆錢不多,但真是一場及時雨!

蘭斯這時候正缺錢缺得恨不能把所有人都拉到大街上按斤賣了。

很快,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但臨行前,詹姆斯和蘭斯又打了起來。

蘭斯那天正在一家琴行看吉他。

雖然詹姆斯一直不明白他既然已經有一把了,為什麽總還想再買一把,再買一把,再買一把……

可蘭斯每次看到吉他,都像是七八歲小男孩看到糖果店中琳琅滿目糖果一樣,雙眼冒光,咬着手指頭,邊流口水,邊指着櫃臺就大聲宣布:“我全要!全要!”

總之,在他戀戀不舍地看完吉他,卻只買了幾根吉他弦,走出來的時候……

埋伏在旁邊的林德就猛地竄了出來,揮着拳就朝他那張好看的臉打去。

可蘭斯也沒那麽好欺負。

拜很多人那種‘喜歡你就欺負你’和一部分‘你好看我就嫉妒你’的奇怪心理現象,絕大多數長得好看,偏偏性子又好強的人都會有一副不錯的身手。所以,他雖然一開始沒反應過來,吃了點兒小虧,可後續也是不甘示弱地奮力還擊起來。

兩個人在大街上扭打起來。

一群無聊的人仿佛看到了什麽好玩的事情,齊齊湊過來,在旁邊大呼小叫:“哈哈,上啊!揍他!揍他!加油!”

真是一團亂。

直到終于有人把他們給拉開,這場突如其來的街頭鬥毆才告一段落。

詹姆斯這回真快被林德氣吐血了。

“我受夠了!林德萊蒙,你到底想幹什麽?”

他怒氣沖天地朝着親哥大喊大叫,在空中揮舞拳頭來增加氣勢。

但這招對林德沒用。

他瞥過去一眼,平靜地說:“那毒蛇小子要拐跑我弟弟,你說我要幹什麽?”

“拐跑?”蘭斯重複這個單詞。

然後,他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有趣,聽起來像是我要帶你弟弟去私奔一樣。”

“住口,你這個不男不女的人渣!”

“某些人最好照照鏡子,仔細看看誰更像是個變态。”

這他媽的都什麽傻逼對話?

詹姆斯快瘋了!

他想沖過去,把這兩混蛋都揍一頓。

鮑德溫和西奧及時把他拉住,硬拖了出去。

然後,西奧不計前嫌地陪着他喝了一晚上酒,留下可憐鮑德溫去面對那兩個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冤家對頭。

感謝鮑德溫!

他不是像耶稣,他可能就是個耶稣。

在他的勸說下,林德和蘭斯奇跡般的握手言和。

并且,林德居然也跑來要求加入他們的巡演隊伍,當司機什麽的。

對此,詹姆斯十分吃驚。

他滿臉懷疑地望着親哥:“你是不是昨晚就被人殺死了,現在的你其實是蘭斯找來的陌生人假扮的?”

林德說:“要我現在幫你回憶一下某個小傻逼被狗追得吓尿褲子還哇哇哭的事嗎?”

詹姆斯:“不用了,混蛋。”

[Our kid]

詹姆斯對‘林德态度前後轉變的原因’很好奇,一直追問鮑德溫是怎麽做到的。

但鮑德溫卻說:“我什麽都沒做,最後是蘭斯和他談的。”

詹姆斯更好奇了。

可不管是林德,還是蘭斯似乎都沒打算和他來一場談話,解釋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後果。

而林德也要加入巡演隊伍這件事,又讓詹姆斯暫時顧不上追究原因了。

他不明白林德為什麽要這麽做,他明明和樂隊中的大家完全不一樣。

這麽說吧,行星樂隊是個狂熱者聚集地。

樂隊裏的人或多或少都願意為音樂付出所能付出的一切,所以,在他們看來,抛家舍業,孤注一擲的巡演行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對于現實主義的林德來說:這他媽真不是什麽邪教組織嗎?

在這個年代,大部分人都習慣生老病死一輩子不離開家鄉,過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現在,一群半大小夥子為了一個虛無缥缈的夢想,抛棄穩定的工作,花着自己辛苦攢下來的錢,居無定所地去各種陌生地方流浪,這不是腦子有毛病嗎?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樂隊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Our kid)在這裏,那我也在。

詹姆斯對此有點兒感動,也有點兒不安。

他不喜歡親哥為自己去做不願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執己見,沒辦法勸他改主意。

作為獨生子的蘭斯半點沒有這份兄弟情打動。

他的反應直接就是:“林德萊蒙就是個變态吧!聽說過戀父戀母的,沒聽過戀弟的!”

可憐的鮑德溫從後頭拼命勸他:“你少說兩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臉腫,我們還怎麽上臺表演?”

提起這事,蘭斯更生氣了:“那個混蛋東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臉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戀成這樣……

鮑德溫也是無言以對了。

然而,不管內部多麽不和諧,他們一行人還是上路了。

大家湊錢租下一輛面包車,在裏頭塞上音箱、吉他、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頭開車,戴維斯坐在副駕駛,拿着地圖幫忙指路,其他人和設備全擠坐在後頭。

萬事開頭難。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別順,車開到半道抛錨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蘭斯張嘴就罵:“這他媽誰租的爛車?站出來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經理戴維斯弱弱地從旁小聲發言:“……好像是你租的。”

蘭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訴這家租車公司。”

盡管狀況緊急,所有人還是差點兒沒被他給逗笑了。

此時,前不着村後不着地,還要在晚上八點前趕到之前聯系好要去演出的那間鎮上酒吧。

見鬼了!

這時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個工具箱,拎着箱子就下了車,在所有人也包括他親哥驚疑不定的注視下,叼着一個扳手,拿着個鉗子,淡定地鑽到車底下,發揮出熟練的修車技能,搗鼓了一會兒,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隊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為他鼓掌。

連一向驕傲的蘭斯都對他贊賞有加。

在大家的表揚聲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對尖尖虎牙。

但他內心深處卻對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會獲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萬萬沒想到,這一天到來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憑的不是唱歌,是修車……”

之後枯燥的旅程還在繼續。

一路颠簸後,他們總算到達了那家小鎮上的酒吧。

地方狹小、舞臺設施簡陋。

可由于很少有樂隊來這麽偏僻的地方,所以,聽說有演出,整個小鎮上的人就像是趕集一樣地來了好多。

很多年輕又天真的鄉下小姑娘們站在舞臺下方,活潑又可愛,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鳥,滿臉期待又異常熱情,只要稍稍煽動,她們就睜大眼睛,捂着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氣氛太好了!

樂隊的大家立刻High起來。

他們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連唱了十來首。

連蘭斯都在一陣陣掌聲中,難得炫技地來了一段吉他solo.

林德不參加表演,和戴維斯坐在一起,負責看守行李和一些設備,防止有人趁亂渾水摸魚。

這種破爛酒吧連後臺都沒有,根本沒辦法好好存放,只能把暫時用不到的東西全堆在角落裏。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維斯邊探頭去看表演,邊忍不住地這麽說。

“是嗎?我其實聽不太出來。”林德誠實地回答:“我對音樂沒鑒賞力。”

“哈哈,這要什麽鑒賞力啊,哥們。”戴維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說:“你仔細聽,是不是有一種很有力量的感覺?”

這時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對這首歌真正起源還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謹慎地回答:“我覺得,他好像在罵街。”

“罵得爽嗎?”

“挺爽。”

“那就行了。”

“……?”

林德還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識到了一點:舞臺上的弟弟和平時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時的弟弟雖然骨子裏也很活潑,可大多數時間會克制,顯得不那麽起眼又低調。

可舞臺上的弟弟……好吧,整場下來就沒見他消停過,存在感強得驚人!

不過,這也很正常。

因為舞臺上的詹姆斯不僅僅是自己,還是行星樂隊的主唱。

主唱代表整個樂隊。

所以,他要負責替樂隊發出聲音,傳遞出所有的信息和激烈的情感。

這一刻,他的聲音就是整個樂隊的聲音;他的情緒就是整個樂隊的情緒。

樂隊會追随他、輔佐他、高舉着他不斷地向上!向上!再向上,直到他把整個氣氛都帶到一個絕對Briliant的地步,直到全場沸騰!

而當一個搖滾樂隊主唱真正釋放自己時,所能展現出的性感,是讓人難以想象的。

林德終于見識到了弟弟有多受歡迎。

這所小城鎮的姑娘們在演出快結束時,已經瘋了。

她們扯着脖子朝舞臺上尖叫,目不轉睛地盯着樂隊中的每一個人,好像他們不是人,而是神。

等到散場時,林德不得不先沖進一群香噴噴的姑娘們中間,把自家蠢弟弟給扛出來。

當時有個姑娘正拽着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項鏈,另一個姑娘卻剛好拽到了另一頭,兩個姑娘一起用力,差點兒沒把他給勒死在當場。

唉,溫柔鄉是英雄冢啊。

可盡管如此,詹姆斯依然面無懼色,在安全被自家大哥抱在懷裏後,還不安分地試圖扭轉身子,朝後頭的那群姑娘們拼命揮手,換來了她們再次激動地尖叫。

“瞧,姑娘們多精神啊!所以,我愛她們,真的,我愛她們每一個人!”他充滿感情地說。

“你可閉嘴吧!”林德又想揍他了。

但下一刻,詹姆斯突然低頭,雙手捧着親哥的臉,熱情地用力親了一口:“我也愛你,大哥!”

林德一個踉跄,差點兒沒把蠢貨弟弟給扔出去:“操!”

綠眼睛的小混蛋在他懷裏神采飛揚地哈哈大笑。

林德嘆了一口氣後,終于也釋懷地笑了起來。

吵吵鬧鬧的萊蒙兄弟又一次盡釋前嫌。

這使得看到這一幕的蘭斯不由得一臉深思起來。

但思考結束後,他始終堅持原有觀點不動搖:“我還是覺得,這很變态!”

作者有話要說:【注】英國北部一些城市的方言,提到man的時候,偶爾會親昵地說our kid,很可愛的發音。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