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男性自尊

“對不起,吉米。”

在那場演出結束後的某天,林德突然下車,追着弟弟跑過去道歉。

“啊?為什麽?”詹姆斯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Everything.”林德低聲說。

“你吃錯藥了?”

詹姆斯下意識地反應:“還是撞到頭了?”

然後,林德就生氣了。

“你夠了吧!”他惱羞成怒地說:“如果你是個有禮貌的孩子,在你大哥向你道歉的時候,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立刻接受,說‘好的,沒關系’。而不是像個傻逼一樣地問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去你媽的為什麽!”

“可我只問了一聲為什麽,沒問三聲,還有我根本不知道你為什麽道歉,那為什麽要接受?有禮貌?你聽聽你自己說的話,你跟我提有禮貌?”

詹姆斯巨委屈地争辯着:“而且你這樣哪裏有道歉的樣子?”

林德沉默着開始生悶氣。

可這事奇奇怪怪,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氣誰。

有這種別扭倒黴哥哥的詹姆斯只能艱難地更換了一個站姿,耐心等他重新開口。

但他自己由衷地希望,這個過程能快一點兒,因為他下車跑出來,是找地兒撒尿的,不是和哥哥來一場心靈溝通的。

最終,林德還是有些艱難地說出了口:“作為哥哥,我可能不夠盡責,對你也不夠關心,吉米。我真的不知道你是閱讀障礙症,其實,其實,我一直誤以為你智商有問題……”

“沒事,我自己也不知道。”詹姆斯順口安慰。

但下一刻,他猛地蹦起來:“什麽,你說我有什麽症?我病了?我有病?我哪有病?”

“你不知道?”林德非常震驚。

“我該知道嗎?沒人告訴我啊?”詹姆斯的表情一瞬間無助又可憐:“天,你說那什麽玩意兒不是絕症吧?我真病了?我沒覺得啊?昨天我還在舞臺上跑了十來圈不帶大喘氣的呢!”

兩兄弟集體懵逼對視。

林德只好從頭說起:“放心,不是絕症。其實,是你那個娘娘腔隊友,沒錯,就是叫蘭斯溫菲爾德的家夥告訴我的。那天,我們吵架,我氣得說了一句,沒人能因為你智商有問題就随便欺騙你(詹姆斯:……)。但他反駁我說,你其實是個天才(詹姆斯懷疑:不可能吧,他一直都罵我制杖),根本沒有智商問題什麽的。然後,我說,你當初連26個字母都認不全(詹姆斯:卧槽,你是我親哥嗎?在別人面前說我的黑歷史)。他就說,那只是閱讀障礙症,在這方面有問題,可不代表別的方面有問題,起碼在音樂上,你可能就是個天才。然後,我就問他什麽叫閱讀障礙症……”

詹姆斯實在無力吐槽這段話中的‘我弟弟智商有問題’的事情了。

他只是呆呆地問出了最關心的一個問題:“那到底什麽是閱讀障礙症?”

“他說,是大腦對視覺和聽覺處理不太到位,咳,你知道,太理論的東西我也搞不懂。但弟弟,我們得抓一個重點,這個重點就是,閱讀障礙症不是智商有問題。蘭斯那小子還說,有很多名人都有這毛病,什麽達芬奇一類的。如果那樣的話……”

林德停頓了一下,語氣變得複雜又驕傲起來:“吉米,你不是智商有問題,你他媽可能是個天才啊。”

“……哦。”詹姆斯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當了快二十來年白癡,現在發現自己沒準可以當個天才?世界還有比這更戲劇化的事嗎?

“喂,只有一個‘哦’嗎?”相比起弟弟的平靜,林德反而重新激動起來。

他不滿地追着弟弟:“你現在知道自己是天才了啊,兄弟!快說點兒什麽呀?你都不高興嗎?”

但詹姆斯想了想:“憋不住了,我先去撒個尿行嗎?”

一盆冷水!林德又想錘爆這個倒黴弟弟了。

“你瞪我幹什麽?我下車就是為了撒尿的啊!是你追上來一直不停地說、不停地說,我快尿褲子了。”

“行吧,行吧,你去尿吧……哎,等等,我也去。”

于是,兩兄弟肩并肩地站在樹根底下放水。

直到這時候,詹姆斯才後知後覺又有點兒不安地問了一句:“我他媽真會是個天才嗎?”

“是啊,大天才。”

林德卻已經失去興趣,懶洋洋地回答着。

“太棒了!”詹姆斯終于興奮起來。

他直接側過身子提議:“哥們,來個交叉慶祝下。”

林德無語地瞥了他一眼,還是縱容地側了下身子:“行吧。”

兩道水流交叉而過,徹底沖掉了曾經的弱智陰影。

詹姆斯終于身心舒暢地吹了聲口哨:原來我是個天才啊。

林德側頭望着他,也不禁微微笑了起來。

可能是去太久的緣故。

當兄弟倆回到車上的時候,卻同時收到了看似關心,實則幸災樂禍的‘便秘就要多喝水’安慰。

他倆不約而同地回了個中指,但不管怎麽說……

在吵吵鬧鬧中,林德再次啓動車,朝前行駛了。

只是這一次,詹姆斯總忍不住偷偷去看蘭斯。

那個黑發藍眼的吉他手安靜地靠在車窗上,閉目養神,漂亮的臉在陽光下,仿佛會發光一樣。

詹姆斯困惑又不解地很想去問他一聲:“在我認不出單詞的時候,所有人都認為是我不努力學習和智商有問題,可為什麽,為什麽只有你發現了我是閱讀障礙症呢?”

最終,他什麽也沒有問。

因為他知道,以蘭斯自負的性格而言,能給出的答案,無非是‘我比別人聰明’或者‘別人看不出是他們傻’這樣的類似回答。但他在背後到底為這個‘聰明’曾做過什麽,是從來不會說給別人聽的。

“現在這樣也挺好的。”

詹姆斯單純又幸福地傻笑着:“我最好的哥哥和我最好的朋友全都陪在我身邊。”

之後,巡演還在繼續。

這時代的巡演其實是很常見的,但通常會分為兩種:賺錢的和不賺錢的。

前者一般是出了名的樂隊,背後有廣告商、有唱片公司支持,還有無數嗷嗷待哺的歌迷們揮舞着鈔票哭着喊着求着他們去表演;

後者就是一些不出名小樂隊,什麽都沒有,為擴大自身影響力,吸引唱片公司的注意,特地賠本賺吆喝、自動自發地四處跑。

人人都想做第一種。

可事實上全是第二種。

第二種的日子一點兒都不好過。

想想吧,六個男人天天坐在一輛車上,朝夕相對。

(蘭斯後來回憶時都忍不住自嘲:這是他媽的什麽變态配置!)

一開始,大家說起話、聊起天的時候,話題還算新奇有趣,可以互相瞎扯淡、吹牛逼、講講帶顏色的笑話,甚至一起搞個大合唱,來增進了解、促進團結。

但等這樣持續大約一周後……

所有人都徹底混熟了,熟到什麽程度呢?大概是手拉手上廁所的次數太多,連彼此撒尿部位形狀長得像香蕉還是辣椒都一清二楚了。于是,那些新奇有趣的感覺瞬間如潮水一般迅速退去,宛如婚姻生活進入七年之癢,彼此相看兩厭,相同的疲倦襲上心頭,話都懶得再多說一句。

更何況,他們的巡演生活也很累。

長途旅行的時間過長,往往會讓人身心俱疲,可在疲憊的同時,卻還要在舞臺上精神亢奮地取悅觀衆……再加上一些大大小小、繁瑣不斷的麻煩。諸如,吉他彈着彈着,斷弦了;歌唱着唱着,停電了;音響不行,演出效果像屎一樣;觀衆不友好,總在下頭亂喊亂叫等等,全都讓人克制不住地煩躁。

最常遇到的問題之一,還有遲到。

在沒有GPS的年代,有時碰上路況不好,或者半道迷路,遲到就會變成常有的事。

假如運氣好的話,遲到十分鐘以內還是可以控制的,繼續上臺多表演一會兒作為補償就行;

可有時候,遲到半小時甚至一小時,他們上臺也就只能表演三分鐘,一首歌的時間了。

這時候,還想獲得觀衆的歡呼鼓掌,通常做夢比較快。

相反,等那麽久都沒看到精彩表演的觀衆絕對會罵街,朝他們扔各種雜物,來抗議和表達不滿。

樂隊只能狼狽退場,一鎊演出費都拿不到。

但這種自發式巡演本來也沒打算賺錢,所以,大家對此的态度還算淡定。

只是錢越用越少,相對應的住宿條件也直線下降。

為了省錢,他們不去住旅館了(蘭斯後來回憶:到底什麽旅館能同意讓六個男人住一間房呢?我有幾次去開房,前臺那位大姐看我的目光都不對了!所以還不如幹脆不住。什麽?訂兩間房?開什麽玩笑?我還要留着錢買吉他和音箱呢)。後來,他們就借住在別人(通常會是好心歌迷)家的倉庫裏,睡在一堆積滿塵土、亂七八糟的雜物中間,感覺像是集體都被扔進了垃圾堆裏……

神奇的是,這麽艱苦的旅程,居然一直沒有人提出異議。

連一向挑剔的蘭斯都沒說過一句‘我們回去吧’這樣洩氣的話。

但事實上,早在旅行快一個月左右的時候,詹姆斯就受不住了。

他起初不懂得适當收斂、量力而為,總是場場竭盡全力,在舞臺上,動作很多地跑來跳去,相當于每天跑上幾公裏,所以,沒多久,就把自己給累狠了。可他看看明明很矯情卻還在堅持中的蘭斯,就沒辦法開這個口,心裏想:“難道我要當第一個臨陣脫逃的人嗎?不行!”

于是,詹姆斯繼續不服輸地苦苦堅持,并默默期盼有人能發出‘巡演就到此為止吧’的聲音。

可很遺憾,一直沒人說。

直到很久以後,他才知道了某個神秘的真相……

那就是——當時所有人的想法都和他一樣!

蘭斯:[再忍忍,吉米那天咳嗽了,他肯定想放棄,到時候我就來個順手推舟。]

鮑德溫:[蘭斯最近說話少了,可能是想放棄了。他提的時候,我就假裝勉強點點頭。]

西奧:[好想放棄啊!好想放棄啊!等吉米先說吧,他都咳嗽一晚上了。]

戴維斯:[太累了!太累了!這個樂隊的人都是鐵人嗎?都這麽累了就先回去吧。]

林德:[卧槽!搞音樂都這麽拼嗎?算了,我不能拖吉米的後腿,忍!]

每天早上,大家會互相熱情地打招呼問好,盡情展現出作為隊友溫情的一面,同時,又眼含期待和鼓勵地等着某個人能勇敢地站出來說‘我們別巡演了,回家吧’。然後,大家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表示‘既然你這麽說了,那我只好……’,愉快地放棄回家了;

可一直到晚上,所有人卻只能失望、落寞又疲憊地躺在随便什麽簡陋的地方,滿臉都寫着對隊友的不高興、不理解、埋怨和仇恨,含着淚巨委屈地進入夢鄉。因為,[始終沒人說放棄,而我絕不能做第一個放棄的懦夫,可接下來還要繼續這麽累下去,我的天啊!我想回家,我想我媽,我想洗熱水澡,我想睡大床,我想喝茶……]

大家都不容易。

非常心酸了。

他們一路堅持着繼續巡演,朝着倫敦的方向。

卻始終沒人發現那個不能言說的秘密。

直到很多年後,歌迷們才從他們偶爾回憶的字裏行間發現:[這群家夥根本不是什麽媒體宣傳的勵志偶像!真正支撐他們一路撐下去的,也從來不是什麽對音樂無休無止的追求,更不是對搖滾樂無與倫比的熱愛,而是……男人那沒用、無聊又可憐的自尊心。]

作者有話要說:【注】閱讀障礙症有出現過天才,但不是閱讀障礙症都是天才。文中林德認為閱讀障礙症是天才,完全是沒文化外加弟控光環的影響。對于這個病,大家可以自行百度,是生理,不是心理。簡單舉個例子,This is hard to read這樣一句話,在閱讀障礙症患者眼裏會變成:Th isis har dt or ea d,或者itTs si drah toeard,所以他們沒辦法讀寫。早期信息不發達不流通時代,一些小地方的人不知道這個病,就會造成誤解,現在信息發達後,已經有專門治療機構,一旦老師發現有類似情況,就會及時糾正,很多是可以減輕症狀并痊愈的。

拍這個病的電影有一部獲獎的印度片,很好看,有興趣可以看《地球上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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