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019.3.16【完稿】
我叫陳子誠,
我愛一個人,
但他不要我,
他走了。
好吧,這四句是我瞎編的,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找過我,只有一次寫一份報告的時候接到國內的一個電話,一個自稱是房東的人說在打掃房間的時候找到了一個戒指盒,裏面寫着我的名字和電話,問我還要不要,我愣了好半響,突然就忍不住笑了起來,笑了老半天才說:“要啊,您幫我寄過來,郵費我打給您吧。”
挂斷了電話,我發現報告上星星點點濕透了,一摸眼睛,我才發現自己笑哭了。
我沒有給陳子誠留下任何訊息,
我唯一還能和他有聯系的是我的電話號碼,
但我再也沒有接到過他的電話。
我愛過他。
成年人的世界不說“要不要”這麽幼稚的詞,我們只是分手了,不在一起了。
(2017.1.24起稿,2019.3.16完稿)
作者有話要說:
他和我說故事純屬虛構。
我說好的。
過去皆是虛妄,致別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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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看完這個故事的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