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2010年的十一假期,繁歌和同學一起去A城參加比賽,比賽結束去A大看林墨,那個時候她的身份是——林墨的女友。

中午林墨帶她一起和朋友吃飯,他的朋友一個是餘晰瑤,另一個,是顧君時。

她依稀記得晰瑤的臉色不太好,具體是什麽神色她已經忘了,只記得第一眼見到晰瑤時覺得她長得很美,那種精致潇灑的氣質讓她印象最為深刻。後來的很多年,每每回憶起她們初次見面的場景,晰瑤總會翻着白眼對她說:“你對着暗戀對象的女朋友擺出個好臉色試試?我可做不到!”

晰瑤就是這樣爽落的一個人,心裏沒有那麽多的彎彎繞繞,喜歡不喜歡都挂在臉上,大概這也是後來她們能成為閨蜜的原因吧。

他們坐在餐廳裏等顧君時,期間林墨不停地給她介紹顧君時,他們是在社團活動上認識的,顧君時學企業管理,林墨修廣告學,雖然二人不是一個專業,但是一見如故,越相處越覺得投緣,逐漸成為最好的朋友。

繁歌一直期待見到顧君時,她十分好奇能讓林墨贊不絕口的男生到底是個什麽樣子……

他們的位置靠着一扇落地窗,午後的陽光透過晶亮的玻璃灑在餐桌旁邊的花架子上,架子上一盆茂盛的綠蘿已經爬到了頂端,葉片鮮嫩翠綠,陽光中漂浮着初秋的味道,繁歌目不轉睛地看那盆綠蘿逐漸失了神。

這時候有一個人在她眼前站定腳步,白色的運動鞋,深色的牛仔褲,垂着的手裏抱着一本《圍城》,微微泛黃的封面,“錢鐘書”三個字被他的手指擋住,她注意到那手指骨節分明,白淨修長,很好看的一雙手。

“你看!他就是顧君時!”林墨忽然拍她的肩膀,站起身和窗外的人打招呼:“都在等你!還不快進來!”

繁歌順着林墨的聲音去看,顧君時站在陽光裏,滿身的光華,他大概有一米八幾,穿白色的襯衫,領口和袖口翻疊的很整齊,深邃的面孔,幹淨而又深沉,是很容易讓人心動的長相。

他不緊不慢地從門外走進來,坐在林墨對面優雅地伸出右手,修長白皙:“你好,我是顧君時。”

繁歌對上他的眼睛,她忘了他有沒有笑,只記得他的眼睛很好看,她從未見過那樣深邃的眼睛,像深不見底的潭水裏藏了寶藏,神秘莫測,讓人想去探索,卻因深邃肅穆望而卻步。

那頓午飯他們吃了兩個多小時,多數時間是林墨和晰瑤在說話,他們眉飛色舞地向繁歌描述顧君時在學校裏有多麽受歡迎,而顧君時大部分時間在沉默,仿佛在聽別人的故事。

午後他們匆匆道別,再見已是兩年後。

2012年,是繁歌生命中最灰暗的一年。

在經歷過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打擊後,醫生告訴林墨,她不能夠再受到任何刺激,對她來說換個環境生活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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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熟慮後林墨決定送她去C城生活。繁歌在那裏讀了四年大學,在那裏度過她最清春可愛的年歲,對繁歌來說比起充滿不美好回憶的A城,那裏是最好的選擇。

由于林墨的事業正處于發展的關鍵階段,他不能丢下滿公司的員工陪繁歌在C城定居,只好聯系了在C城工作的顧君時來照她,自己每兩周去看望她一次。

她在機場見到顧君時,彼時的顧君時已經不再是兩年前那個穿着白襯衫的清俊少年,他穿着黑色的西裝考究卻不古板,與兩年前相同的是,他依然是人群的焦點,走到哪裏都散發着奪目的光芒。

繁歌聽林墨說過,顧君時是輕塵珠寶的唯一繼承人,大學畢業後就去C城繼承公司,在那裏顧君時可以幫她安排好一切,房子,以及醫生。

林墨再三叮囑她不需要對顧君時有所顧忌,他只是表面上冷傲不羁,內心卻是細膩溫柔的人,她可以毫無保留地信任顧君時,那是他前二十年的人生裏最好的兄弟。

事實證明林墨說得一點也不錯。

顧君時無微不至,他安排了一棟別墅,環境清幽,很适合她居住,并且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最好的醫生。對于她身上所發生的事,為什麽會懷孕,懷的是誰的孩子,為什麽要來C城,關于她過往的一切都緘口不提,只是在照顧她,而且是很開心地在照顧她。

雖然繁歌并沒有太多的工作經驗,但她知道,作為一個公司的總裁是絕對不可能清閑的。顧君時身上背負着輕塵珠寶一家總公司與兩家分公司所有員工的生計,在她剛到C城的前兩個星期很少能看見顧君時,他只偶爾出現一下給她送些生活用品,有時坐下不到十分鐘就會被電話叫走。

繁歌想,他是總裁,忙是理所應當的,這樣也好,免去她許多不自在。

可很快繁歌的這種自在就不複存在。

從繁歌來到C城的第三個星期開始,顧君時由一周慰問三次變成了一天看望一次,一開始還只是每天來她那裏吃午飯,漸漸的,連晚飯都要在她那裏吃,吃完飯後很自覺地跑去洗碗,然後捧着一杯熱茶坐在她旁邊,繁歌看書時,他便翻一翻随身帶的文件,繁歌休息時,他便陪她聊天。聊的話題天南海北,時而荒誕,時而現實,可顧君時無論聊什麽話題都很風趣,讓人很想聽他講下去。

繁歌想,顧君時的魅力真的不僅僅來自于他那副好看到令人嫉妒的皮相,他的清俊優雅是從骨子裏透出來的。

終于在某一次他們聊天聊到十一點半之後,繁歌懷着忐忑愧疚的心情對他說:“每次都這麽晚回去,這樣麻煩你真的太不方便了……”

顧君時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恩……是有些不方便……”

于是,第二天中午,繁歌目瞪口呆地看着顧君時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搬來了別墅……

顧君時的理由很充分:“林墨托我照顧你,我自然是要上心的,可是我工作太忙,這樣來回地跑總有些麻煩,我想了又想,還是直接搬過來比較方便。你……不會介意吧……”

“呃……不會……”繁歌僵硬地擺手,這是他的別墅,她并沒有什麽理由阻止顧君時住進來啊……

顧君時和繁歌認知裏的富家公子大相徑庭,他驕傲卻不驕矜,講究卻不挑剔,吃完飯會自動去洗碗,見她要拖地也會迅速地去搶拖把,當然,很多年後她才發現,這些結論僅她一人能得出。

一開始繁歌還有些不習慣,将這些都告訴林墨,林墨卻說顧君時只是在舒活舒活筋骨,不用放在心上,于是繁歌忐忑不安地去适應他“舒活筋骨”,慢慢也就習慣了。

顧君時給繁歌安排了C城最好的心理醫生,每次都是林墨從A城趕過來陪她去醫院,可有一次林墨不得不去國外出差兩個月,從那天開始,不管有多麽重要的事,顧君時都會雷打不動地陪她去醫院。

每次從醫院出來,顧君時都會先送她回家然後再去公司。很久很久以後,在一次聚會上,陳秋南喝多了酒,摸着她的臉頰,一副你有所不知的表情對她說:“傻孩子,你不知道,每次陪你去看完醫生,君時都是先送你回家然後在返回醫院找醫生,他擔心有你在醫生不好說實話,每次都是反複确認你的情況有所好轉才會放心……”

那時候,繁歌還不知道顧君時喜歡她,對于顧君時所做的一切都以為是受林墨所托,即使覺得哪裏不合适也很快能坦然接受。

直到有一次,繁歌預約了産檢,顧君時因為在外地出差可能趕不回來,便勸她重新預約,等他回來陪她一起去。但繁歌覺得不過是一次産檢,她一個人完全能搞定,于是便沒有等顧君時回來就一個人去了醫院。

婦産科的人很多,她坐在走廊上等待叫號,一個大肚子的媽媽坐在她身邊,右手邊坐着她的大女兒,三歲左右的樣子,白裏透紅的臉蛋,長長的睫毛,天真可愛的羊角辮,乖巧地吃着一塊巧克力。

她心中一動,下意識地去撫摸自己隆起的小腹,想象着自己的孩子也會這樣可愛……

“繁歌?顧繁歌?是你嗎?”突然一個細細的女聲打斷她的思緒,她疑惑地擡頭去尋找聲音的主人。

叫她的人是一個與她年齡相仿的女生,短短的頭發,小巧精致的五官,懷裏抱着一個熟睡的嬰兒。繁歌愣了一會兒,才想起來面前的這個人是她大學同學梁微微。

她扶着腰站起來,笑着看她懷裏的嬰兒:“微微!好久不見,這是你的孩子?”

“是啊!快一歲了,上午有點發燒就帶他來醫院看看。”梁微微有些激動,“剛才還以為認錯人了,沒想到真的是你!”

“我也沒想到能在這裏遇見你……”能夠遇見大學同學繁歌是真的很開心。

繁歌對梁微微的印象很深刻,大四臨畢業的時候,因為男友想要去外地找工作,兩個人狠狠鬧了一場,後來經過她們一衆女生輪番上陣進行開導,男友終于認識到梁微微是太沒有安全感,便毅然拉着她去領了結婚證,并且答應她留在C城工作。

當時有人問她男朋友,為了梁微微放棄心儀的工作會不會遺憾,那個二十出頭的大男孩笑容耀目:“失去她,才是一生的遺憾。”

現在看來,這兩個人一定是開花結果,生活美滿。

梁微微問她:“你不是一畢業就回北水灣了嗎?怎麽會在C城?”

“我……嗯……”繁歌猶豫道,“有一點事……”

梁微微顧盼左右,旁邊“婦産科”的指示标志赫然入目,這才注意到繁歌隆起的小腹,驚喜之意滾滾湧上心頭:“哦——看來是有好消息了啊!畢業後都沒怎麽聯系過,竟然連你結婚都不知道!你也真是的,連結婚都沒通知我們一聲……”

繁歌微怔,繼而頭腦開始發痛,心口隐隐泛着惡心,她已經聽不清梁微微在說些什麽,只隐隐約約聽到:“怎麽自己來産檢……老公是做什麽的……”之類的,她不知道該怎樣回答,只覺得胸口發悶,像是漂浮在雲端一般軟綿綿的毫無真實之感,腳下一軟,眼前一黑,便沒了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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