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血跡!他心一下懸到嗓子眼,修言果真出事了。
不過鴿子過了這麽久才回來,可以肯定修言沒死,但不能回信,鴿子上又染了血,一定是身陷囹圄。
當下他就決斷寫了信傳遞給李尋歡,告知他修言失蹤并非偶然,讓李尋歡跟着鴿子前去尋找李修言。
這是最快的方法,李尋歡既已在尋,他現在還得需時間買藥,讓李尋歡用鴿子最好不過。
拿出了炭筆在布上寫完後就綁好在鴿子腿,即便現在是夜晚,他也直接放飛出去,一點兒時間也不想耽擱。
而且自家大哥失蹤,李尋歡只怕也難以入睡,并不算打擾。
原本他還打算休息片刻,然而此刻修言出事已是實打實,他沒有半分心思。于是縱身上馬,連夜兼程奔赴城鎮。
不知何處的一間暗室之內,這暗室被布置成了一間牢房,除卻一道出去門,就只有一扇穿不過去的用來透氣的小窗。
就在不久前,暗室之中正盤坐沉思的李修言看見一只白鴿站立在小窗上看着自己。
那白鴿看見他後就撲簌簌飛了下來,他認出了這是第二養的信鴿,可惜身邊并無紙筆,就算有紙筆他也不知是何人擄他,他所在何處。
睹物思人,他不由得輕撫下白鴿,然後輕聲讓鴿子飛回去。
白鴿很有靈性,聽完他的話語後就飛走了,之後他就一直盯着小窗看着,眼神深邃無比。
不知他得罪了什麽人,竟然這麽大陣仗看守着他,他雖不完全清楚對方守衛力量,但每日送飯打開門後他瞥見門口只有兩個守衛。
這些人幾乎不和他說話,唯一說過的些許話語他聽着總覺得怪怪的,就不像個在中原長大的人說話。各地的方言雖然不同,但這種怪異的官言腔調絕對不是哪兒的方言。
被擄來的時間,他也十分細致地打量過這些人,從他們的日常行為,舉止動作,他可以确定他們是東瀛人。
即便他們看似很有禮貌,每一步都做得很好,但是太過機械,沒能真正體會儒家文化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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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瀛人……”想到此處他擡頭透過那狹小的窗戶看着那灑滿天地的月光,他緊緊皺着眉頭,覺得似有大事發生。
山雨欲來風滿樓。
擄他有什麽價值?他不過是個翰林院修撰罷了,怎麽和東瀛人怎麽扯上關系。
如果對方的真實目标并不是他的話,那又會是誰?
他的弟弟李尋歡雖然在江湖上闖蕩,但是從未和東瀛人有過過節,所以目标不會是他的弟弟。
他的表妹就更不可能,他的父親已經死了,而且也沒聽說過父親得罪過東瀛人。
一番思索下來,當他想到第二名之時,他愣了愣,心中懷疑已經不再是懷疑,而覺得是真實。
第二名同他說過他在大沙漠之中遇到個石觀音的手下,就是東瀛人。
李修言靠着那牆壁又望了望那白鴿曾站立的地方暗道:“難不成他們是為了對付第二才擄的自己?”
他和第二之間關系當真是親如兄弟,對方真的拿他要挾第二的話,第二一定會為了他的安全……
身子莫名抖了抖,絲絲涼意竄上了脊背,他蹙眉摩挲着手指:“不行,絕對不行。”
他絕不能讓第二身陷險境,還是因為他的性命。看來,他要盡快想辦法逃出去。
和有些人被好友連累後埋怨好友害他不同,李修言沉着冷靜,擔心好友安全,也開始思索如何逃出去。
當然他是要保住自己的性命逃出去,他的性命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丢給這些人的。
仔細想了想,像他這樣不會武功的人要逃出去還真是難得很,但不代表不可能,他也有自己的優勢。
不會武功不就是優勢麽?一個不會武功身體又弱的人,任誰都不會有警惕之心。尤其是那些會武功的,就更不會警惕。
觀其對他的防守,其實也是頗為寬松,每次送飯都會給他打開門,也沒有給他戴上鐐铐,門口那兩個守衛還會打呵欠。
夜還很長,李修言享受着靜谧卻久久不曾入眠。
雄雞報曉,一聲雞鳴響徹雲霄,喚醒了熟睡的人們起來勞作。
在之前,那天光剛顯露時,第二就已經趕到了金富貴所在的城鎮之上。
這天色雖早,路上也已經有人行走,他随便拉了個人詢問後就得知了金富貴所在具體地址。
金富貴是一方首富,財大氣粗,又是個商人,接人待客在未了解對方底線前還是很恭敬的。
第二的衣着雖然簡單,布料卻是上品,金富貴那精明的眼睛掃了掃就知道是京城最好的一家布莊中的布料。
給第二上了杯好茶,金富貴親自接待第二落座待客廳,他沒有說話只是請第二喝茶。
茶香沁人心脾,草原上獨此一家有此好茶,奈何此刻第二毫無心情,他本就不是生意人,也不拐彎抹角,直接開口道:“金老板,我此番前來,是想買味藥。”
“哦,什麽藥?”金富貴眼前一亮,瞥見了商機。
第二沉聲道:“千年北沙參。”
金富貴眯眼笑着撫着胡須:“公子既然能得知我有千年北沙參,那應該知曉此物的價值,你拿什麽來換?”
“你開個價。”
對方那一雙精明的眼眸盯着第二,伸出了手,本以為會比劃,卻不曾想對方擺手:“你想買,我未必想賣,救命的東西從來都是有市無價。”
“可我今日就是要買,你待如何?”第二從懷中取出了一對鴿子蛋大小的夜明珠。
這寶貝極為難得,金富貴看得雙眼發直。
此物正是皇上在他完成那事後賞賜于他,像這種寶貝價值連城,對他卻毫無用處,救命的東西有市無價,它卻是有價無市。
金富貴本想開口再漲漲,讓自己獲利更多,然而他瞥見了第二笑意森然,右手按于腰部。
以手按腰很多時候不過是習慣,可馬上他就望見一道冷光閃過,那腰間是把刀。
“閣下想怎麽做生意?”金富貴依舊笑着,他心中并不畏懼,他手下可是高手衆多。
第二輕笑着輕撫鴿子蛋般大小的夜明珠:“你可知此物從何處得來?”
“何處?”金富貴一時不知道第二葫蘆中賣的什麽藥,他開口詢問道。
第二舉起夜明珠仰頭觀察随即一笑:“這夜明珠果真美,要不石觀音怎麽會将其視為寶物呢。”
石觀音這名字一出,金富貴大駭,渾身發着冷汗,眼前這人莫不是那除去石觀音的探花郎!
如果是的話,這人絕對不是他可以惹得的。
金富貴滿臉賠笑道:“明珠生輝,光芒柔和而不耀目,好寶貝,那藥我派人給你送來。”
識時務者為俊傑,他想賺錢的話當然要圓滑點不要惹上這種煞神。萬一惹得對方不高興,別談錢,命都沒了。
第二繼續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很多人心中已經是兇煞般的存在。
千年北沙參很快送到了第二名的手中,他仔細打量後,利用系統鑒定了下,确認無誤後将夜明珠留下拿着此藥就拂衣而去。
窺不見第二的背影後金富貴才松了口氣,他懊惱不已:“怎生遇見這探花郎呢。”
探花郎不愧是探花郎,世間少有極其俊美的男子,也極少有能與石觀音武功相當之人,然探花郎兩樣都占了。
“唉,做生意還是實在點比較好,坐地起價真危險。”金富貴還心有餘悸,那一對夜明珠的價值遠超千年北沙參,但他卻貪心不足。幸好,幸好對方是有理智的,他也及時收手,才不至于釀成慘禍。
騎馬離去的第二收好了北沙參,摸了摸腰間的刀,他撇嘴冷笑:“雖說不打算動手,可是威吓一下的效果還是不錯的。”
他也沒什麽工夫和這商人糾結,能簡單粗暴點就簡單粗暴點,趕時間呢。
這匹馬經常奔于草原,比他之前的馬兒跑得更穩當,速度更快些,沒多久他就遠離了城鎮向阿飛的住處疾馳。
如今阿飛是他的徒弟,他不會将阿飛一人留于此處,反正他要南下些,途中會經過李園,到時候他将阿飛暫時安置在李園然後再尋修言。
這樣不會浪費什麽時間,也能确保阿飛的安全。
今日天清氣朗,李尋歡收到第二的飛鴿傳書後直接離開了李園,按照第二所說跟着鴿子尋找修言的蹤跡。
和第二一樣,李尋歡內心也是焦灼無比,血跡代表了什麽?他的大哥就算不死也傷。
他寧可自己以身相替也不想大哥被傷到一絲一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