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殺神(改bug)
過年時節最是熱鬧,柳州府雖算不上最繁華的州府,可也絕不貧瘠,至少多數百姓們有吃有穿。逢着年節,人人臉上都帶着笑,這種最能感染人的、令人愉悅的煙火氣,是在深宮高牆中永遠體會不到的。
李绾偷偷掀開了簾子一角,打量着陌生又新奇的一切。
可街角正發生的一幕,卻與這歡樂氣氛截然相反。
七八個流裏流氣的男人,圍着一個孩子拳打腳踢,可過路人卻都視若無睹,沒有一個人肯上去制止。那孩子頂多十一二歲,身上衣衫破舊,瘦弱的可憐。可無論那群人怎麽打他,他都握着半個饅頭不肯撒手。他的臉被人踩進泥雪裏,滿臉是血,可就着泥水、血水,他仍拼命的把饅頭往嘴裏塞。
李绾滿心訝然,這人都快被打死了,還舍不得手中吃食,這得是餓到了什麽份兒上?
“母親,您快叫他們停車吧,有人要被打死了!”
吳氏叫停了馬車:“怎麽了?誰要被打死了?”
李绾掀開簾子,把情況指給吳氏看:“您快救救他吧。”
吳氏瞧了一眼,沒做聲。
倒是李繡和李纖也都看了過來。李纖柔柔笑道:“妹妹可別管這閑事兒,這不是在咱們乘安縣,沒人敬着爹爹給咱們面子。再說這些人一瞧就是地痞無賴,萬一鬧起來傷着祖母和母親怎麽辦?”
“我不想惹事,可那人都快被打死了!咱們有兩個車夫、三個小厮跟着,與他們好好說說,怎麽也能救那人一命啊。”
李纖笑意不變:“這就是妹妹不懂事了,犯不着為個髒臭乞兒,把咱們置于險地。”
李绾自認不是什麽救苦救難的善心人,可從前貴為公主也沒打殺過奴才,她做不到把一條人命看的如此輕賤,誰都是爹娘生父母養的,難不成眼睜睜看着人在自己眼前被打死,也全當做沒看見?他也就十歲出頭,還是個孩子呢。
李绾不再與李纖掰扯,朝着吳氏施了一禮:“母親,我下去看看。”說罷便下了馬車。
一直不言不語的李繡,忽然看着窗外道:“可憐,三、三妹妹心善。”
吳氏看了看女兒,這才捋順衣襟,吩咐車夫:“康順,叫上小厮,咱們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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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自己有一雙親生子女,對于家中的這兩個庶女,她根本沒放在心上,更談不上偏着誰、向着誰。先前看清楚情況時,吳氏沒開口。兩個庶女争論時,她也沒開口。其實她開始的想法和李纖一樣,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後來這話就越聽越別扭。
兩個都是丁點兒大的孩子。李绾愛逞強,自己下了車去管閑事,這是不懂事。可李纖......說的句句有理,就是聽了讓人心涼,這不是個孩子應該說的話。眼瞅別人死在面前她都嫌礙眼,那若是哪一天她這個做母親的死了,她是不是也無動于衷,或是和她姨娘躲起來偷着樂?
比起李纖的涼薄,倒是李绾的任性還可愛些,至少像個孩子。這事兒吳氏不能不管,三郎現在把李绾看的像眼珠子一般,自己要是任由她胡鬧,受了傷,李昭不得鬧翻了天?況且連一向少言寡語的親生女兒都開了口,吳氏就更得管,對李繡......她虧欠的太多了。
“叔叔伯伯,你們快別打他了,人都要死了。”
瘦高的男人回頭一看,是個穿錦裙的女娃娃,嗤笑一聲道:“小姑娘少管閑事,回家玩去。”
“我給你們銀子!別打了行不行?”
“銀子?”那夥人哈哈大笑:“你個小娃娃哪來的銀子!”
這夥人兇神惡煞看着很是吓人,春蟬腿都吓軟了,可還護在李绾身邊,小聲道:“绾姐兒,這次是和夫人她們出來,咱們還真沒拿銀子。”
李绾抿唇,解下系在腰間的小荷包,鮮豔奪目還繡着錦鯉:“我有銀子,都給你們,別再打他了。”
眉眼精致的女娃娃,小手奮力舉着荷包,裏邊還真是好幾塊兒碎銀子。
這都是爹爹平日給她的銀錢,讓她留着買糖吃。可李绾又不是真正的孩子,哪又那麽貪嘴,不知不覺便攢了不少。
幾個男人眉來眼去,哪有給錢不要的道理。
還是剛才的那個瘦高男人,嘿嘿怪笑起來:“哎呀呀,這世道,真是什麽怪事兒都有啊!”他彎下腰來,湊到李绾面前:“你是這雜種的小娘子不成?這麽多的銀子,救他一條狗命?”
男人口中的惡臭,熏得李绾掩鼻倒退一步,春蟬一邊兒打着哆嗦,一邊上前隔開男人,裝作惡聲惡氣的樣子道:“你離我家小姐遠些!”
男人卻沒搭理她,好不容易見了銀子,也不願再多生事。拿眼瞥見從馬車上又下來個婦人,還領着幾個小厮模樣的男子,他一把搶過荷包,招呼他那幾個同伴:“走走走,醉春樓喝酒去,這小雜種咱們還不是想哪天揍,就哪天揍?哈哈哈哈!”
吳氏領着車夫過來,卻見那夥人走了,她一挑眉:“喲,還真讓我們阿绾給打發走了?倒是我來晚了。”
誰想李绾回身甜甜一笑,撲到了她腿邊:“我就知道母親不會不管我。”精雕玉琢的一張小臉兒,倒是逗得吳氏沒了脾氣,她牽起阿绾,見那挨揍的小孩兒還躺在地上,便上前兩步問道:“孩子,你沒事吧?要不要送你去醫館?”
男孩還是躺在地上一動不動,血糊了一臉,也瞧不出個模樣來,但嘴裏還嚼着饅頭。
“嗳你這孩子,怎麽我家女兒救了你,你連句謝都沒有?”
李绾搖了搖吳氏的袖子:“算了母親,既然那些人走了,我們也走吧,省的祖母、姨娘她們等急了。”
吳氏無奈的瞅她一眼:“你倒是個心寬的,那走吧。”
才走了沒兩步,李绾想到自己剛才還藏在袖中一塊兒碎銀,她又折回去把碎銀放在男孩兒手邊:“看病吃飯,随你吧。”
剛起身要走,卻見一直躺在地上的人,搖搖晃晃的勉力坐了起來,沙啞的聲音問她:“你叫什麽名字?”
“我?我叫李绾。”
吳氏招手催她快些,李绾匆匆說了一句便上了馬車。
男孩擦掉唇畔血沫,望着馬車遠去。
‘李绾,李绾’他在心中念了兩遍,這一記便是許多年。
趙秀自小便在柳州城長大,他娘叫趙雲芝,他随他娘的姓,因為他沒爹。
他也不好奇他爹是誰,反正都是不要他們娘兒倆的負心人,是誰都一樣。他娘靠給人縫縫補補養活他,日子艱難,可趙秀不覺得難捱。反正他很快便會長大,到時候,他來想辦法養活他娘。
可沒能等到他長大。半月前,他娘得了急病,在床上疼的直打滾,趙秀只能看着她疼,束手無策,因為他沒錢去請大夫,在醫館前,他磕頭磕的滿臉是血,大夫也不肯來看一眼。天還沒亮,他娘便沒了,趙秀倒是松了口氣,這女人苦了一輩子,現如今終于解脫了,起碼她不再疼了。
不會再疼的滿頭虛汗,爬都爬不起來,還要安慰他說:“秀兒,娘沒事,你別再去求他們。”
趙秀賣了家裏的房子,沒了栖身之所。沒關系,反正他沒了娘,就也已經沒了家,對他而言以後在哪都是一樣。
他背着女人瘦弱的屍體,到棺材鋪買了最好的一口棺木,親手葬了。活着的時候窮苦,死了總要體面些。
料理完了後事,他整個人渾渾噩噩。整整十多天,趙秀倒在街邊沒有飯吃,只能靠水充饑。他實在餓極了,那日看到有人拿着饅頭從他身邊走過,想着去他娘的,老子得吃飯,撲上去搶來就往嘴裏塞。
偏不巧,那些人是柳州城的地痞無賴,被他搶了半個饅頭,就差點兒要了他半條命。
趙秀被打的幾乎沒了知覺,可還死命的嚼饅頭。他得吃,吃了飯才能活,他娘叫他好好活着。
可若不是她出現,救了自己,那天也就被人打死了吧。她說她叫李绾,趙秀不會忘,也不敢忘。
他年歲小,招工的地方都不要他,趙秀正想着活路到底在哪,那半拉饅頭估計撐不了多久。想着想着便來了幾個身材魁梧的男人,說要帶他去京都,還說國公爺是他爹,想接他回去。
他也不知道國公爺到底是個什麽東西,但爹是什麽他懂啊,爹就是那個狼心狗肺的負心漢。
趙秀打心眼兒裏煩他,不願去他家,可他一想到他娘臨死前的話,便改了主意。
“行,我跟你們走,但有個條件,我想殺幾個人。你們一瞧就是練家子,這不算什麽難事吧。”見這幾人猶豫,趙秀又道:“還什麽國公爺聽着挺威風,這點兒事都犯難?那我去給他當兒子,也沒什麽意思啊。”
“什麽人?”
“幾個地痞流氓。”
“嗬,小少爺年紀輕,卻有俠義之心啊。殺無辜百姓不行,但那些人殺了也就殺了,這事兒我們去辦。”
“狗屁俠義,他們打了我,我當然得弄死他們,而且我得自己殺!”
來的幾個親衛面面相觑,一個十一二歲的半大孩子,還想殺人?他壓根兒就不懂殺人是什麽意思吧,估計殺雞都能吓哭了他!
幾人一合計,還真把那幾個地痞綁了來,想着他也就是嘴上能耐,肯定下不去手,撐死了打人家一頓,他們只當看笑話了。完事兒也好心甘情願的跟他們回京都,大家都省事兒。
可誰也沒想到,人一綁來,趙秀拎起刀奔着那人心窩子就捅,人登時就斷了氣,血濺了他一臉,他随手拿袖子擦了,就要捅第二個。
那地痞吓得都尿了褲子,一個勁兒的哀求別殺他。幾個親衛也才終于反應過來,趕緊攔了下來。
心道這哪是接個少爺回去,這是接個殺神回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