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生活在別處(3)
小雪和明殊的革命友情,最早要追溯到紐約那段最艱難的時光。
當初小雪的高考成績不理想,父母果斷把她送到國外念書。這樣的安排雖然并非她所願,但父母之命難違。初到紐約,她先是讀了一年語言學校,第二年才正式進入大學,畢業後又繼續讀枯燥乏味的工商管理碩士。反正是已經遂了父母的心願,她頗有一點自暴自棄地按部就班。
也不是不明白父母的苦心,和許多需要靠打工維持生活的中國同學比起來,她是相當無憂無慮的,至少不用為房租水電和飯卡裏剩了幾塊錢費心。
直到進了研究生院,情況突然有了變化。以前十分穩定準時的彙款常常會數目減少,再後來會偶爾缺少一個月,打電話回家,媽媽只說爸爸的工廠偶有資金周轉不靈。她多問幾句,媽媽就支支吾吾不肯多講,或者抱歉的口吻說:“錢不夠花了?再等等,下星期就叫你爸爸給你打錢進去。”
她不是這個意思,連忙說:“學費生活費都有多,廠裏需要錢就不用給我寄了。”
最後她去唐人街的中餐館打零工,她在前面端盤子接電話,明殊就負責送外賣。餐館的老板是香港來的四十幾歲的鳏夫,禿頂又有大肚腩,但炒起菜來風風火火,十分迅捷。她和明殊恰好是同城老鄉,又都是拿學生簽證的窮學生,沒有正式的工作許可,被老板壓榨,只收很低廉的工錢,很有幾分同病相憐。
明殊是個搖滾青年,喜歡穿一身挂滿釘子的皮夾克,肌肉分明的胳膊上紋着死人骷髅頭,偏偏又長得唇紅齒白,清秀可人,常常有來就餐的小妹妹忍不住朝他側目。就他那個吊兒郎當的工作态度,小雪嚴重懷疑老板是沖着他花美男的外表才把他留在店裏。
一來二去她和明殊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哥們兒,明殊常常向她炫耀送外賣時的豔遇,也會在她打烊時倚在門框上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月圓之夜,他像狼人一樣坐在窗下嗷嗷嚎叫,執着吉他一會兒吼“帶你去私奔,要做最幸福的人”,一會兒又嗚咽“Nevermind I’ll find someone like you”。
明殊的愛人在國內,叫阿仁,比他大上幾歲,是他高中時的班主任。小雪因此對他的傷春悲秋很不以為然。不就是個大幾歲的師生戀嗎?他如今已經長大成人,不是什麽了不得的障礙。每次他狼嚎的時候她都說:“受不了你那矯情勁兒。豬八戒也知道搶媳婦兒,有你整天唠叨的時間,還不如回家先把美人娶到手。”
這時候明殊就沒大沒小地扒她的頭,玩世不恭地笑:“小孩子不懂。我爹媽都是根正苗紅的黨員幹部,違法亂紀的事他們接受不來。”
她知道明殊的父母供兒子出國讀名校,希望他成為華爾街上叱吒風雲的人物,如果知道兒子對學業馬馬虎虎,整天忙着玩樂隊,估計要吐血三升。可是“違法亂紀”是從何說起?她不懂。
和明殊的外賣豔遇比起來,她的生活簡直是死水一潭。極罕見的,也有客人多喝了幾杯糾纏着她要電話號碼,幸好老板算是講理,遇到實在難纏的,就由他出面,說幾句什麽“我表妹沒見過世面,這位老板見諒”之類的話,再送兩碗紅豆沙了事。
她在店裏做了三四個月,老板看她的目光猶如伺機而動的野獸,她全然沒察覺。
直到有一次,某個中年猥瑣男多看了她幾眼,猥瑣男夫人忿忿不平地絆了她一腳,害她在大堂中央狠狠摔了一跤,砸碎一堆碗碟,順帶把半盆蘿蔔牛腩煲倒在夫人的懷裏,老板出來和她一起點頭哈腰了半天,最後老板對她皮笑肉不笑地說:“今天打烊了先別走,我有話同你講。”
臨近午夜餐館才打烊,她拖完地板,收拾好桌椅關掉燈,老板朝她招手:“小雪啊,來,後面廚房裏講話。”
明殊不知從哪個牆角裏跳出來,一把攬住她的肩膀:“嗯,我在這兒等你一起回家。”他眼神暧昧地向她看過來,“昨天晚上答應我的事,可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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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叫她進廚房,臉色鐵青地教訓了她一頓,大意無非是顧客是上帝。她莫名其妙地出來,明殊果然還在等着。她不明就裏地問:“昨天晚上我答應你什麽了?”
明殊難得一臉正經,長嘆一聲敲她的頭:“還叫我去豬八戒搶親,自己差點被豬八戒吃進肚子裏還不知道。還是你肩膀上這顆本來就是豬頭?”
她這才後知後覺地發現,如果那天沒有別人,而她單獨和老板進了廚房,很可能就成了任他宰割的魚肉。
那時候她家裏的彙款已經完全斷絕,她必須從原來的公寓搬出去。明殊說:“我的室友剛好搬走了,要不然你就搬來?也省得我再找別人。”
明殊的住處陰暗狹小,巴掌大的客廳只夠放一面小餐桌,一張舊沙發,和一只嗡嗡叫的破冰箱,唯一的卧室朝北,對着窮街陋巷,面積比她原來住處的廁所還小。可是想要在曼哈頓臨時找一間她住得起的公寓絕非易事,反正為了防狼,她也大多數時間和明殊同進同出,所以她沒多想就同意了。
真的成了室友,她才發現自己委實是揀到了大便宜。明殊順理成章地把卧室讓給她,自己睡在客廳的沙發上。外表不羁的明殊其實是個很整潔的室友,廚房客廳都打掃得幹幹淨淨,又做得一手好菜,要不是他和樂隊在地下酒吧演出常常深夜不歸,而演出時臺下尖叫的女歌迷又的确多了些,他會是一個再理想不過的男友。
只有說到他的阿仁,他才會眼神閃爍,沉默不語。
說來奇怪,小雪一直不知道阿仁到底長什麽樣子。明殊的家裏沒有她的照片,錢包裏沒有,手機裏也沒有。她像一個傳說,始終只出現在明殊的記憶裏,唯一證明她存在的,是明殊手腕上那串他們定情的木珠手鏈。
有一天,明殊醉得不省人事,淩晨被他的樂隊朋友擡回來。第二天清早,小雪在垃圾筒裏撿到那串手鏈。
她偷偷把手鏈藏起來。不出所料,下午明殊宿醉醒來,第一件事是去翻垃圾筒。
她把手鏈扔到他面前,冷冷問:“說,到底怎麽回事?”
他怔怔地擡眼看她,半晌才苦笑:“阿仁結婚了。”
總算輪到她敲一回他的腦袋:“我怎麽跟你說的?一日複一日,哪個女人經得住這種等待的折磨?父母反對就不能争取了?躲在三萬裏外的角落,愛得再怎麽刻骨銘心有什麽用?簡直自作自受。”
他沉默地被她敲打,半天才語音澀然地說:“你不懂。”
又是她不懂。感情挫折她也經歷過,怎麽可能不懂?
其實那時候她确實是不懂,然而有一天傍晚,她接到一個電話,才明白了宋明殊的秘密。
明殊去送外賣,把手機忘記在收銀臺後面。記得那是晚上六點多鐘,正是餐館最人聲鼎沸的時候,她正替一個客人刷信用卡,那個電話響起來,是一串國內的號碼。
現在想來她都驚異于當時的第六感。那串號碼在餐廳昏黃的頂燈下閃爍,仿佛來自另一個世界。她接起來,是一個男人低沉的聲音:“明殊?”
她只猶豫一刻,就鬼使神差地問:“你是阿仁?”
那人停了幾秒鐘,很緩慢的幾秒鐘,最後才說:“我是許仁非,你是哪位?”
她只傻傻說:“明殊送外賣去了,等會兒就回來。”
那是一個大雪的夜晚,屋裏是昏黃的燈,窗外是鋪天蓋地的鵝毛大雪,明殊挾着風雪而來,帶着他一貫玩世不恭的一抹微笑。他揮手朝她打招呼,她傻傻地瞪着他不動。不知是不是她的表情吓到了他,他哂笑一聲,開始講那些他平時挂在嘴邊的笑話。
“剛才送外賣的那家,一個日本女人,哈 !穿着絲綢內衣就跑出來,太沖擊了,波濤胸湧,至少E罩杯,不騙你,還彎腰撿筆!我那個熱血沸騰啊,你看看,我現在鼻孔裏還是紅的……”
她忽然眼睛一酸,再也忍不住,大廳裏滿滿坐了二十幾桌人,她卻再也顧不得,沖過去一把抱住他。
那些她不曾懂的沉默隐忍,她瞬間都懂了。原來他們兩人何其相像,猶如兩只在十萬米深的井底默默爬行的青蛙,花十年時間仰望頭頂那一點亮光,明知道是奢望,但為了那一點遙遠的亮光,甘心心如止水。
她埋頭在他懷裏,低聲說:“剛才有你的電話,阿仁打來的。阿仁,許仁非。”
昏黃的燈光下,明殊的臉漸漸變色,由黃轉紅,又由紅轉白。半晌他才低下頭,用大拇指按掉她眼角的淚珠,忽而一笑:“傻姑娘,你哭什麽?我的秘密被你發現了,該哭的人是我才對。”
她這才擡起頭破涕而笑:“怎麽不該我哭?這下我徹底沒希望了。”
明殊咧開嘴笑,然後風流倜傥地摟住她:“你放心,要是哪天我要娶個女人,那人一定是你。”
在紐約最後的日子裏,明殊和她是相依為命的朋友。最後她和家裏完全斷絕了聯系,明殊是她唯一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