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們都有小秘密(5)

“沼澤”是H城唯一一家像樣的Livehouse,坐落在九曲十八彎的小巷深處,門臉不大,沒有認識的人很難找到。門口賣票的嬉皮女人似乎也和頌頌認識,熟撚地和她打招呼,沒要他們買門票,一揮手就放他們進去。

走在長長的黑暗樓梯上,頌頌側過身跟他們解釋:“門口的森林姐姐就是這裏的老板,前不久南湖音樂節,主辦方請了支愛爾蘭樂隊來演出,我來幫了幾天忙,所以認識。”

借着樓道裏昏暗的頂燈,可以看見水泥地的樓梯,斑駁的牆壁,一副年久失修的樣子。陳亦辰自問從來沒來過這樣的地方,頌頌則津津有味地介紹:“今天第一支樂隊是內蒙古來的,玩兒迷幻搖滾,穿名族服裝,拉馬頭琴什麽的,聽說十分帶感。第二支走後搖風格,音樂也就一般,但上了某個選秀節目,剛剛紅了。不過主唱人品奇差,靠睡了森林姐姐上了音樂節,現在又睡了個富二代,才上了電視裏的選秀節目,下面再睡個誰,大概就要發唱片了。”

說到搖滾樂,陳亦辰最多能想起貓王披頭士,什麽“迷幻搖滾”,“後搖風格”,他自然分不清,更何況是誰睡了誰的□□。他在心裏暗暗一哂,到底有沒有她不知道的事?

這三年,同樣是一個人的生活,他的是單色調,不是黑即是白;沒想到她的象打翻了顏料瓶的調色板,看得人眼花缭亂。

樓梯底端,走廊深處,厚重的門一打開,裏面的音樂鋪天蓋地滾滾而來。

這大概是大樓的地下室,還算開闊,但人群擁擠,燈光很暗,照在大廳裏黑壓壓一片人頭,只有遠處臺上的聚光燈耀眼。A.J.早就一個人擠到前面,他跟在頌頌身後,看她技巧地繞過阻擋在前面的人群。有人從後門擠上來,眼看要把她推搡到一邊,他連忙上前擋在她身後。從小的教養使然,在這種亂糟糟的情況下照顧女士,是身體的條件反射,根本不經過大腦思考。

那人推搡在他身上,他盡量避免碰到頌頌,可胸口還是撞在她肩膀上。他連忙伸手扶了她一把。

她回身,擡頭,笑了笑,眼睛裏反射出兩個亮閃閃的光斑,朝他說了句什麽。音樂聲震耳欲聾,他聽不清,但看她的嘴型,大概是說“謝謝”。

好不容易才和A.J.彙合。他們所站的位置十分不錯,就在舞臺的前面,因此音樂聲也特別大。音響效果其實很差,仔細聽雜音嘶嘶做響,主音吉他怒吼的聲音撞在耳膜裏尖銳刺耳。但前前後後的所有人都一副很High的樣子,只有他一個穿得西裝革履,默默站在那裏,格格不入。

不一會兒頌頌在A.J.耳邊說了些什麽,A.J.頻頻點頭。頌頌又回過頭來,對他說了什麽。他個子高,即使離得近,還是沒聽清。頌頌朝他招了招手,他依然不明白。

她似乎嘆了口氣,一把拽住他的領帶,把他拉得不得不低下頭。

他才明白,原來她是想讓他低頭,這樣方便她講話。她附在他耳邊,他以為是什麽重要的事,結果她大聲說:“如果要上洗手間告訴我。”

說話的時候,他能感覺到她還拽着他的領帶。四周聲音十分噪雜,她的嘴唇附在他耳旁,聲音嗡嗡的象包裹在棉花裏。他趕緊站直身體。

後來臺上梳小辮穿蒙古袍子的滄桑大叔果然拿出一把馬頭琴,在一片電吉他的噪音裏咿咿呀呀地拉起來。他覺得這輩子終于搞懂了“迷幻搖滾”的意思,就是歌詞一句也聽不懂,但你一點也不介意聽不聽得懂,因為人如墜五裏雲霧,神思不屬,有種一腳踩空,頓失方向的奇妙感覺。

結果最先要上洗手間的人是A.J.,正好蒙古大叔樂隊演完,中場休息,頌頌說:“這兒的洗手間髒得不能用,我帶你們去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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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夜半奔襲一樣鑽了幾條黑暗的小巷,她這才帶他們找到一家酒吧,也是門臉不大,門口的木牌子上只寫了兩個笨拙的字:“烏龜”。

酒吧裏的燈光也一樣昏暗,只坐了稀稀落落的幾桌,但似乎所有人都認識頌頌,不斷有人跟她點頭致意。

他們坐在窗邊的角落,調酒師兼服務生是個三十幾歲戴鴨舌帽的蒼白男人,過來和頌頌打招呼。頌頌叫他“老郭”,和他要了一整瓶黑櫻桃伏特加,老郭爽朗地笑:“嗬,今天你大師兄不在,你就無法無天了。”

A.J.去上洗手間,陳亦辰環視四周。裝修不算精致,但整潔明快。牆邊有大魚缸,裏面沒有水,但假山林立,仔細一看,石頭後面竟然爬了一只烏龜。牆上沒有任何裝飾,只有吧臺後面的白牆皮上挂着碩大的一個數字----210。

頌頌笑着跟他解釋:“老郭是個律師,白天辦案,晚上開酒吧。他是癌症病人,本來醫生判定他只有半年,可他堅持了一年多。後來醫生說,只要過了五年就算康複,所以他在牆上倒計時,今天還剩210天。”

他十分吃驚。看老郭的樣子,雖然臉色蒼白,但完全看不出是病人。

更令他吃驚的事兩分鐘之後發生。頌頌打開黑櫻桃伏特加的酒瓶,斟滿小酒杯,眉頭一皺,仰脖一口悶。

他一直以為南方女孩子都是風花雪月的溫柔款,從不知道她愛喝烈酒,完全沒料到她有這樣的酒量。他正詫異萬分,沒想到她繼續斟酒,又一次一口悶,然後又是一杯。連續三杯,連一口氣都不喘。

三杯熱辣辣的酒精下肚,頌頌長籲一口氣,腦袋裏那根繃了一晚上的弦似乎終于松弛下來。對面的陳亦辰正襟危坐,一副被吓傻的樣子。“呃……”她想了想解釋:“我有頭疼的毛病,疼起來就想喝兩杯。”

“你現在頭疼?怎麽會頭疼?要不要去醫院?”他一疊聲地問。

她笑:“沒什麽大不了,老毛病了。前幾年出了點事故,腦部受過傷,所以時不時會疼一下,睡一覺明天就好了。”

其實她對陳亦辰充滿好奇。人雖然有點呆,但年紀輕輕做到總監,長得高大帥氣,行為舉止一絲不茍,永遠穿熨燙妥帖的條紋襯衫和質地優良的黑色風衣,舉手投足都是教養優良的好青年做派。可是有時也有出人意料的地方,總有哪裏象是神秘的角落,叫她捉摸不透。

“陳亦辰。”她連名帶姓地叫他,想幹脆問個究竟。“我們……是不是以前認識?”

他震驚地看着她,一時無語。

以前她常問別人這樣的問題,我們是不是認識?通常總遇到對方這樣的反應----震驚,不解,然後仔細打探,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哇,失憶,好象只有電視裏見過這種情節,好狗血!她讨厭別人看她如看怪物的眼神,久而久之學會隐瞞,能不問就不問,反正聊一會兒天自然就知道。

今天又遇到對方這樣的反應。她笑了笑解釋:“我的腦部受過傷,所以有些以前的事不記得了。”

通常這時候對方該連珠炮似的發問了,他卻沒有,直視她,神色極其嚴肅認真,仿佛在思考一件毀滅人類的宇宙大事,也許在仔細辨別她話裏的真僞。她一哂,語調就頗有點自我調侃的意思:“別不信啊,不就是失憶,英文叫amnesia,再具體點說是retrograde amnesia,就是說頭被撞傷,‘啪!’腦回路被撞斷了一截兒,事故前一兩年的事都不大記得,有時候甚至很久前的事也記不太清楚。”他還是無語,她朝他揚了揚眉,爽朗地笑:“怎麽樣?失憶!很時髦吧?”

他停了許久,最後冒出一句:“現在時髦的不是穿越?”

她被他逗樂,沒想到他還有這樣的冷幽默。

這時候A.J.從洗手間回來,話題又轉去天南海北別的地方。到後來她和A.J.都喝得有點高了,只有陳亦辰一個人保持警醒,一臉思索地看着她。她記得自己好奇地問:“Shane,你小時候什麽樣?也是這樣不茍言笑?”

Shane還沒答話,A.J.已經大搖其頭:“Shane的童年,真是慘不忍睹。家裏管得嚴,每門功課都必需拿第一,幸好他感興趣的事也只有那麽幾件:讀書,讀書,和讀書!課外活動嘛,只有國際象棋一樣,年年拿州裏的冠軍,還拿過幾次全國冠軍,真是了無生趣,對女孩子還都一概目不斜視,一本正經,和現在是一模一樣啊,看看這眉毛,這眼睛,外貌都一模一樣。”

他難得自嘲地笑了笑:“外貌怎麽可能一模一樣,小時候肯定比現在矮。”

頌頌不懷好意地笑:“悶是悶了點兒,不過他這款的國際好青年應該很多女孩子喜歡啊,比如什麽Angel啊,Jessica之類的。”

A.J.“切”了一聲:“撩妹技能值為零,哪會有女生喜歡他這段木頭?你去他家看看,啧,真是不忍直視。滿架子的書,都是連我都念不出題目的英文專業書。啊,大概有那麽幾本國際象棋的棋譜,反正是一本小說也沒有。Shane這輩子估計沒看過任何一本小說。”

Shane笑笑:“沒那麽誇張吧,《指環王》,《海底兩萬裏》,我肯定還是讀過的。”

A.J.嚷嚷:“科幻玄幻不算,和科學沾邊兒的都不算。”

她和A.J.都笑嘻嘻地看着他等他的回答。他想了片刻,最後說:“《分手信》,小說讀過,連電影都看過。”

A.J.覺得十分震驚:“啊?你還看過這種Chick flick(女生愛看的浪漫愛情片)!”然後不厚道地笑:“是不是被哪個女生逼着去的?”

也許被A.J.說中了心事,他似乎有些尴尬,不安地轉動手裏的酒杯。頌頌看見他匆匆掃了她一眼,目光在橘黃的燈光下閃着微光,最後低下眼去,淡淡說:“沒有,自己一個人去看的,就是忽然覺得好奇。”

到後來頌頌竟然也忘了追問他們到底是否曾經認識,因為那天頭疼欲裂,即使灌了差不多一整瓶伏特加也沒有好轉。最後她大概醉得迷迷糊糊,只記得陳亦辰把她和A.J.一起塞進出租車裏。

她在車輪滾滾的噪音裏沉沉睡着。仿佛過了許久才到家,她記得有人扶她進門,又抱她上床。上一次有人這麽抱她恐怕還是小時候,做作業做到深夜,她趴在桌子上睡着,爸爸幫她脫衣服,把她塞進被窩裏。她迷迷糊糊地蹭那個人的手臂,大概算是借酒撒瘋,喃喃說:“爸爸,頭痛。你怎麽不回來看我?”

那人把她放在柔軟的枕頭上,她忽然想到什麽,又要坐起來。那人遙遠的聲音說:“你先睡一會兒。”她不肯,執意要坐起來:“今天還沒寫日志。”

肩頭有溫暖的重量壓着她:“今天先睡吧,明天再寫。頭疼得厲害?有沒有止疼片?”

她從不吃止疼片,怕那些東西會上瘾,寧肯生生忍住。忍了一晚上,臉上是笑的,大腦深處疼痛無比,直到這一刻,腦袋裏象有無數銳利的碎片,紛紛呼嘯往來,想把那些剛剛着床的記憶從她大腦裏摳出來。她頓時覺得焦急,忽然淚盈于睫:“不行,我忽然想到那句詩該怎麽譯,要寫下來。我記性差,不寫在日志裏,明天就忘記了。”

那個遙遠的聲音說:“沒關系,你告訴我,我幫你記着。”

她不記得自己是否告訴了他,只記得他說:“我去找找有沒有藥。”可是那條和她溫度一致的手臂要離開,又被她一把抓住。酒精也不是個好東西,每次喝到酩酊大醉的後果總是莫名其妙的悲從中來。也不知紙巾放在了哪裏,幸好就近有只袖子,她把鼻涕眼淚全部擦在那只袖子上,半夢半醒間,她記得自己絮絮說:“阿深,別走。”

作者有話要說: 群衆:呃,失憶......

作者:本作者未竟的使命,就是先寫一個不狗血的失憶文,再寫一個不驚悚的懸疑文(頂風遠目中......)

群衆:自虐。有病。

男主:我去找找有沒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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