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生如夏花(4)

說到亦辰的童年,确實讓人不忍直視。

陳家是世家大族,祖上出過滿清名臣,曾經官至兩江總督,體仁閣大學士。雖然後來族人大多移居國外,但直到他曾祖父那一輩,他的曾祖叔祖們都還保持着些滿清遺老的風範。

他家是嫡系正枝,他又是長子長孫,從小被寄予厚望。他至今還記得三歲時被逼着背三字經的情景,曾祖父坐在紅木大書桌後面,一手端茶杯,一手持家法,他只要打個磕巴,甚至頭搖得不夠有節奏,立刻會有家法從頭頂揮過。

當然,和投身洋務運動的祖先一樣,曾祖父也是相信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所以他的祖父就讀牛津,在紐約炒了一輩子地皮和股票,讓陳家跻身金融大鱷的行列;而父親入的是麻省的藤校,結果成了傳染病學界的名醫,曾經有一度甚至成為議員的熱門人選。不管中學西學,有一點萬變不離其宗:玉不琢,不成器。再者,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因此長輩對他的期望一直是:所有功課都必須考第一名,和功課有關的競賽都必須參加,參加必須得頭獎,連學樂器都必須學最難的小提琴。将來按部就班,進父親的母校,也許步入政界,那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他所有時間都在學習中度過。小說?對不起,沒興趣,也沒時間。游戲?對申請藤校有用嗎?小朋友喜歡的運動都和他不一樣,所以除了家人,和他相處時間最長的不是人類,大概是他家的狗。

他的小哈士奇還是堂姐陳亦萱給起的名字,英文叫Slowpoke。他起先不知道為什麽,因為他的哈士奇十分活潑好奇。後來他才得知,一個動畫片裏有個同名的小獸,中文叫呆呆獸,也不知堂姐是不是故意影射他。

他唯一一次離經叛道的行為,大概是那年離家出走。

五年級的期末,所有學生要一同去宿營一次,為期三天。對大部分小朋友來說,這是第一次離開父母獨立生活。他們要去的那個地方叫“暖岸營”,圖片上有大片沼澤和沙灘,沙灘上可以騎馬,海岸邊可以游泳,岸邊森林和沼澤裏的生物群形态多樣,他看了許多書,一字一句研究過宿營指南,包括什麽“如有意外,責任自負”之類的小字部分,甚至難得約好了班裏另幾個學霸,要住同一間木屋。

那時候他覺得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那麽向往一件事。也許是因為終于要小學畢業了,有一種突然要破繭而出,振翅高飛的自由感。

當然,墨菲定律乃颠撲不滅的真理,當你期望越大,越容易被辜負。結果一場小提琴比賽被安排在同一天,媽媽說,宿營什麽時候不能去?比賽錯過,等于白練。

所以周三下午,趁大人們都不在家的時候,他收拾了自己的大背包,懷揣屬于自己的一百二十三點五美元,牽着呆呆獸,踏上了離家出走的不歸路。

其實那時候他并沒有想很多,只是查了公共汽車的路線,打算坐車輾轉去暖岸營,結果公共汽車根本上不去,因為司機不讓狗上車。

他沿着小鎮的街道信步走了一陣,冷靜下來,重新調整了計劃。

他想到兩個方案。一,去公共圖書館躲起來,直到圖書館關門也未必會被人發現,而且衛生設施齊全,這樣他可以在裏面過夜,甚至還可以看書。二,去堂姐陳亦萱家,她家後院有間樹屋,自從堂姐長大,已經沒有人去了,所以不會被發現。他更喜歡方案一,但因為帶着呆呆獸,實施起來難度會較大,所以他只好選擇方案二。

結果實施時又出現不可控因素。他牽着呆呆獸到堂姐家院子外面的小街,想找個沒人的機會偷偷溜進院子,可是鄰居家的小孩在外面打籃球,街上始終有人。

他躲在樹後,蹲下來朝呆呆獸下指令:“噓!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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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獸坐下,傻乎乎地朝他瞪着眼睛搖尾巴。

一切都還好,直到堂姐在馬路對面出現。大概是坐得太久,呆呆獸早就有點坐立不安,現在又看到了熟人,一激靈跳起來蹿了出去。他背靠大樹不敢探頭,心裏想完了完了,還沒混進院子就要被發現了。

他沒有探頭,只聽到“吱”的一聲巨響,是汽車急剎車時車輪摩擦地面的聲音。等他急忙探頭去看,看到呆呆獸躺在馬路中央的血泊裏。

四周的人慢慢聚攏來,他擠進人群一看,呆呆獸躺在人群中央,身下一灘殷紅的鮮血漸漸擴大。它看見他,無力地擡了擡頭,眼神無助,嗚嗚地低鳴。

後來他被叔叔送回家。他的第一次越軌行動,就這樣,還沒被發現就已經夭折。他向媽媽怒吼,再也不要拉小提琴,然後拒絕吃晚飯。

父親只冷笑了一聲:“行,吃不吃随便,什麽時候想通了再吃不遲。”

他被勒令在書房裏罰站,一站就站了一個通宵。那晚夜黑風高,書房裏沒開燈,漆黑一片。他倔強地獨自站在牆角,果然沒人再送吃的來,也沒有人露面,所有人都在等着他首先低頭認錯。他再一次冷靜下來,一早自己從書房裏出來,去找了祖父。

曾祖父在他四歲那年過世了,如今家裏是祖父最大。他找祖父對話,談了幾點自己的看法:一,憑他現在的學習成績,只要保持,将來進藤校根本不是問題,不需要有特殊才藝加分。二,小提琴他已經拉到達标的程度,但如果要得獎,每天至少要兩個小時練習時間,進入中學課業加重,反而會影響學習。而一旦放棄,前功盡棄,放棄得越晚,沉沒成本越高。三,如果真需要特殊才藝,大可以找他更具天賦也更感興趣的,如此事半功倍。比如國際象棋,他已經打到高中部的比賽也鮮有敵手,只要找個好教練,他保證能得州冠軍,全國冠軍那也不是夢。

祖父望着他似笑非笑地沉吟片刻,最後同意了。從此他再沒碰過他那把小提琴。

夕陽燦爛的黃昏,堂姐陳亦萱陪他一起去安葬呆呆獸。他在大樹下挖了一個很深的洞,把呆呆獸的遺體放在裏面。

堂姐已經十五歲,開始穿松糕鞋畫黑眼圈穿耳洞,還交了一個異族男友,全家人都很頭疼。在他心裏,她卻是個孤膽英雄式的人物,需仰視才見。那天堂姐拍了拍他瘦弱的肩膀說:“其實很多人不知多羨慕你,讀書不費吹灰之力,将來前程遠大。”

胸口驟然湧過一陣酸楚。從小他就被告知,男兒有淚不輕彈,哭有什麽用,就連最初見到呆呆獸倒在血泊裏,他都沒有哭,現在不知為什麽忽然濕了眼眶。他抹掉眼淚恨恨說:“誰稀罕前程遠大!”

堂姐問:“那你稀罕什麽?”

他也不知道,只覺得心裏似乎也被挖了一個洞,裏面裝滿難過。

他用泥土填進樹下的那個洞裏,漸漸把呆呆獸的身體掩蓋。

他的呆呆獸,他最親密的朋友,他去上學它會跟在後面嗚嗚地哭,他回家一進門它就沖過來嗷嗷叫,為了和它一起運動他每天跑步五公裏。闖了禍它會立刻躲進桌子底下不出來,但只要他向它張開雙臂,對它說:“來,抱抱。”它會馬上沖過來投入他的懷抱。它無疑是世上最愛他的生物,從某種程度上講,他的內心也有它的影子,同樣害怕孤獨,需要陪伴,但又向往無拘無束的靈魂。

現在它安靜地躺在樹下,終将化為一抔黃土。媽媽後來提過幾次要不要再養一條狗,他都拒絕了。是寵物總會走在你的前面,付出去的感情卻收不回來。

那天他在樹下和呆呆獸告別,是他生命中第一次面臨生離死別,也是他記憶中最後一次淚流滿面。那一年,他十一歲。

一直以來他覺得自己象一只趴在燈罩上的飛蛾,所有人都對他說,不能往前撲,前面死無葬身之地,按部就班躲在後面才對。他也這樣做了,按部就班地讀書,升學,工作。但他血液中似乎有奔放的因子,總覺得生命缺少些什麽,難以控制自己向往火焰的光明,因此間歇性地要發作一次,比如那年離家出走,又比如後來不顧父親反對離家跑去別的地方讀書,甚至迷上改裝汽車。所有人說的都沒錯,他每次發作都有致命的後果。

今年一定又到了他發作的時間,要不然他委實難以解釋自己莫名其妙的行為。

送頌頌回家後的夜晚,他逼迫自己入睡。他的睡眠很差,神經衰弱,常常半夜被惡夢驚醒,然後睜眼到天明。今天恍惚中又再現他最害怕的夢境,空曠的街道,大雨如注,車輪“吱”的一聲巨響,車輪前一灘殷紅的鮮血漸漸擴大。呆呆獸從血泊裏擡起頭,目光凄然地望着他……

他喘着粗氣猛然醒來,一骨碌坐起來,定了定神,打開手機一看,才四點半。環顧四周,房間裏漆黑一片,他長舒一口氣:怎麽辦?離天亮還有好幾個小時。

無意間手指一劃,手機屏幕切換到了頌頌的空間。出人意料的,他看見她十分鐘前發了一條日志:“想嘗試下拍攝流星的照片,可惜就要錯過了。下一次要等到八月,也不見得有天氣和新月的配合。”

他的第一個反應是,大半夜不睡覺?她是不是又頭疼?然後他拿起手機,幹了件欠抽的事。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大家的祝福!寫完頓時動力倍增:)

感謝jane櫻桃 和 raysnow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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