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節
第 5 章節
忽然在閑極無聊中看到林肇人在香港,又和何人一起出街被拍。香港八卦新聞以自己慣常的語氣和套路說到,林肇如今已是隐形富豪,從來都喜歡女生,尤其喜歡漂亮又聰明的,但最好不要是什麽和自己身份相近的,如今與某家的某某大小姐又走到一起,不知是否轉性,又或者是為了做生意……
她關上了網頁。知道不真實,但是會想,她知道這樣意味着無論如何都不好的信號。于是她晚上沒有去拳館。明知道那裏是最有可能遇見林肇的地方。自己找了一家酒吧呆着,想起林肇跟自己說的,默默點了一杯Jack Daniels Honey加冰。
我想把你清除出我腦海。我知道我和你恐怕是沒什麽未來可言的。她想起毛姆的一篇小說,或者是劉以鬯的《酒徒》,“我只是他的香港夫人。”或許她也可以這樣。只要她有足夠的魅力和金錢,魅力猶為重要。
越是這樣想,這該死的酒吧就越放林肇的歌。
冰尚未開始化,林肇發微信問她,“今天怎麽沒有來練拳?”她不知道怎麽回複了。
打字符前進又後退,她覺得那就像她自己的心。結果一夜過去,十一點步出酒吧,她還是什麽都沒回複林肇。這不像她,一點都不利落,一點都不直接。從那天起林肇每天都問候她,每天都想努力跟她找點話說,每天都不懈怠,無論幾點才有空和她說話,連續如此好幾個月。孫寅自己也忙,忙起來總是忘記查看手機,結果現在倒像變了個人。林肇有時候問她在哪裏出差,有時候和她分享自己又去了哪裏。有一天她回到酒店已經是很晚了,洗完澡出來林肇正好發來一張照片。是個錄音室。
你又重返音樂了?她想,她最近一直在聽她的歌。
“再給誰做專輯嗎?”她說。沒幾秒,林肇回複說,“你猜不到。歌出來你就知道了。”
她笑了一下,林肇又說,“這麽晚了還沒睡?”“才回來。”“在哪裏呢?”
她又退了一步,“在一個有好吃的地方。”她知道不被一道美味綁架的最好方法,就是一筷子都不要下。于是她一筷子都不下。她寧願忍着。從未得到,以後也不會覺得難受。要是曾經得到,那麽未來如若失去,曾經的得到就是最殘忍的折磨。
“什麽好吃的呀?”
“竹筍。”我為什麽要和她說話。
“那下次我也做給你吃。”
嗯?
“就像上次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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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做的是鲷魚生意?”
她只發來一個微笑的表情。
“我睡了。”
“晚安。”
過了兩天,她聽到林肇給某某歐美歌手制做專輯的消息。林肇又換了個時間點給她發微信,她沒回複。再過一周,回到北京的時候,她一周沒回林肇的消息,林肇也沒有說太多,她以為她終于冷淡了放棄了,她突然在娛樂版的頭版頭條看到林肇在某某的新專輯發布會亮相的新聞,原來是那個時候,這麽快嗎?是在趕什麽?
她不想知道,忽然。仿佛是因為知道自己絕難抓住她的世界,無法跟上她的步伐。
林肇還是每天都在跟她說話。她不想看、卻又實際看着。她無可回複。也不問她都在忙什麽。林肇給她發照片,照片裏是一個準備中的演唱會現場,她忽然覺得有點落寞——光鮮亮麗,也許都不是自己的。她不與她在一起享受這一切,她也不想看見這些關于臺前幕後的如同恩寵的分享。
那天晚上她在臺裏加班,不知道為什麽一直不順,錄了好幾遍。直到夜裏十點,這才算徹底弄完。飯也沒吃,孫寅匆匆下樓,走出大褲衩,在街邊忽然發現後面有車跟着自己。回頭一看,是黑色的路虎。車燈輕輕一閃,像個聰明漂亮的秋波,她手機響了,是林肇:“吃個飯嗎?”
“……好。”
林肇剪了短頭發,十分可愛。
“演唱會什麽時候?”“今天晚上。”“那你還在這裏?”“我是嘉賓,唱完就走咯。”林肇開車,在車流漸稀的道路上安靜地像個幽靈,“你都不盡地主之誼招待一下嗎?”“我招待過啦,今晚上他們另有別的去處。那種我不合适在場的地方。”她看一眼林肇,又覺得有些刺傷,便偏過頭去望着窗外風景,一時忘記自己應該問她要帶自己去哪裏,“有時候我覺得離你們的世界真遙遠。”“我們的世界?誰們?”“你們這些明星的世界。”
林肇哈哈大笑,“你不也是明星嗎?”她覺得又好氣又好笑,伸手去打林肇。越打林肇越要辯解,越要說孫寅現在人氣如何,兩人越是笑,在安靜的東三環上笑成一團。隔音太好,外面太安靜,裏面太歡樂,一點都不真實。“你要帶我去哪兒?”她放松了。“去個好地方,馬上就到了。”她打右轉燈,拐彎,進入安靜的巷弄,把車停在一個胡同口。
“這是?”“這是這裏最後一個安靜的夜晚。”她下車,林肇繞過來和她并肩,卻并沒有牽她的手,只是将右手虛攏在她後腰,護着她往前走。“看見那點亮光了嗎?咱們去那兒。”孫寅點頭,只是無論如何搜腸刮肚都想不起來這裏有什麽小店,直到走到門前,她看見林肇拿出鑰匙才明白——這是她的生意。
“小巷裏,你修得這樣漂亮,不覺得可惜嗎?”餐廳的裝潢很簡單又很精致,林肇帶她參觀了挑高足四米的玻璃大堂,十二米長的吧臺,實木的長條餐桌,然後直接帶她走進廚房,孫寅取笑她這是讓她加班,下班了還錄節目。林肇一笑,給她倒好酒放好舒服的椅子,讓她看自己給她做飯。看她收拾一條鮮活的鲥魚,看她和自己一邊聊天一邊做了六個肉釀面筋,“不可惜。反而有種大家閨秀的感覺。”“大家閨秀不應該在長安街上?”“在帝都,大家閨秀最多到前門那一片,長安街上沒有人。大家閨秀,”林肇揭開背後的一口鍋,她聞到一陣熟悉香氣,笑容爬上嘴角,“在深宅大院裏兀自美麗,也不介意人看見,也不故意炫耀,端莊大氣,就很好。來。”
她給她端出醬排骨,和溫好的黃酒。孫寅笑着說:“這一鍋你燒了多久?”她看着林肇還穿着廚師服,兩眼發光望着自己,“昨天下午下飛機之後直接過來的,大概三點就開始做。”“燒到現在?”“不是得先腌嗎?”
孫寅笑了,“你找哪個師傅學的?”“這可不能說。師傅說了不能說的,師傅。”她舉起杯,邀請孫寅一起,“嗯?”但是後面的計時器響了,她立刻轉身去端魚。孫寅看着她背影,從微醺中猛然回魂,接着覺得自己好笑。
其實不喜歡在下班之後還回到廚房,也許也不想和她再說那麽多話,但是遇見林肇似乎總是發生意外。沒什麽好否認的,她明白。林肇用優雅的方式追求她,予她充分自由和自主,毫無侵略和激動,好像她對她所有的着迷都與荷爾蒙無關,在一個有的人随意到随便也希望別人和他們一樣随便的時代,她還在保持一種過于紳士的禮貌,“真的喜歡的東西也許是舍不得用的,因為太珍惜。”她想起她曾這麽說。
“明天開張?”她問, “對。”“主要做什麽?”“新派江浙菜,新派雞尾酒,新派粵菜,要足夠傳統又足夠新。不花哨,但夠精靈。”孫寅托着下巴看着林肇,林肇溫柔地望着她的眼睛,“可你這些菜還不夠新啊。”“給你吃,我想将就你最初喜歡的口味,家的味道。晚上吃什麽小龍蝦和燒烤,都不如吃點小時候吃慣的東西,對吧?你還喜歡嗎?”“喜歡。”她眼神微醺,放松極了,沒有往日那種精靈般的銳利眼神,“都喜歡?”“都喜歡。”兩人碰杯,“喜歡排骨,喜歡面筋,喜歡鲥魚,喜歡黃酒,”她說,“也喜歡你。”
林肇笑了,比哪個gg上看着都好看。她主動伸手去握林肇的手,“嗯?”林肇的聲音溫柔得像剛睡醒,“嗯。”“喜歡淩晨三點嗎?”“不知道,明天開張了過來看看。到目前為止,它的老板我是喜歡的。”“那,”林肇牽起她的手,輕輕婆娑她的指關節,“最近有空嗎?”“怎麽?”“我想去伊斯坦布爾。問問你想不想一起去。”
快過年的時候,粉絲們在孫寅的微博上看見她在伊斯坦布爾的聖索菲亞大教堂裏拍的照片。眼尖的老粉絲發現她好像沒背包,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同行。當然事實上,包在林肇背上。巨大穹頂下,光落在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