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節

第 9 章節

打她。

有讀者曾給韋楊寫信,問她關于人生的看法。人生到底應該追求什麽呢?她回信說,我以前追求的是燃燒自己,甚至燃燒得越痛越好,我以為痛才是真實的。現在能明白,沒有人天生拒絕幸福,也沒有人應該這樣。燃燒自己,如果想燃燒出美麗的火焰,燃燒物自己也必須是快樂的。讀者又問,你不覺得人生本質上是一場空虛嗎?她說,是啊,所以為什麽不過得快樂點呢?

有的讀者說她變了。也許他們把她當作奇怪的偶像。她一笑置之。

她爬起來換好衣服,和程恒一起步行前往約好的餐廳。在一個使用交通工具造成污染、而且有時候還要等很久很久的時代,多快的交通工具都顯得局限且不自由,只有步行最自由——即便速度有限,也完全由自己控制。兩個人手牽手走過曾經無比熟悉的北京的街道,喜歡這座城市,卻也毫無留戀。韋楊曾經覺得,自己不可能在哪一個地方呆超過三年,她總要去別的地方才可以。北京是這樣,上海是這樣,紐約也是這樣,她總覺得自己一直在流浪,也許因為一開始她期待能夠收留自己的心的那個人沒有收留,所以她一直放逐自己。

随波逐流,即便不知道在推着自己走的到底是什麽。風中之子。

她們倆走了兩公裏才到,依然比打車來的倒黴蛋兒早。中午的潮汕鍋,據說是北京最好的一家,桌上的蔬菜和牛肉□□開。來了三個朋友和兩位家屬,一位見過,一位新來的。吃得太開心,無酒也醉。程恒慣是放得開,招呼這招呼那,還問那倒黴一個人來的畫家朋友,你怎麽一個人孤家寡人啊?她看見畫家的大紅唇依舊,雖然換了個色號,依舊美得鋒利。

畫家白她一眼,我怎麽了?我一個人來吃你倆的狗糧還不行嗎!

兩人知道她最近仿佛不大愉快,以為是創作遇到瓶頸,遂邀請她什麽時候去她們那裏休息采風。“反正你一直說要去也沒去,擇日不如撞日,就現在吧。”韋楊說,“就當我們招待你,媒人姐姐?美人姐姐?”

“程程,你還不撕爛她的嘴?”畫家說,程恒只是笑,“我這輩子給自己下的最大的套就是介紹你倆認識!從此吃起雙倍狗糧了!呸!”程恒大笑,不再說別的,只是在飯局結束的時候認真邀請畫家到她們倆家裏去休養。

“不管是因為什麽,你能說清的,你不能說清的,都先放下,然後到個安靜地方休息休息吧。”她對畫家說。然後與韋楊手牽手離去,徒留畫家一個人,鮮豔紅唇的臉上一臉落寞。這有點殘忍,韋楊對程恒說,程恒搖頭笑笑,“人不能一邊認真一邊游戲。可以認真地游戲,或者完全游戲。她今天這樣,難道不是自己害的?自己的事留給自己吧。”

韋楊沒說什麽,腦海中掠過是孽是緣是好是壞無數字眼,終究都覺得是浪費,只是對她笑了。你是什麽樣的我生命中的存在,那是僞命題,你存在就足夠了。

三天後韋楊的事也做完,兩人謝絕了編輯的挽留,直接回家去了。從機場開走停了好幾天的車,程恒忽然說我喜歡這種小城市。韋楊問為什麽,“因為近在咫尺,又不會大到侵犯吞噬生活,我們依然可以和它保持适當的距離,各自獨立。”話說完,車拐進小路,開向山中別墅。遠遠望見山林,一直大山雀盤旋在空中,漂亮修長的尾羽輕輕顫抖。程恒搖下車窗,山林的清新空氣柔風撫面。

盡在咫尺,她卻在這一瞬間非常想念自家的大陽臺。回到家之後放下行李——反正收拾行李是韋楊的事——她徑直走向陽臺,雨下了起來,細密地将天地與人間萬物網在一起。她愛這景象,就像愛,像愛一樣溫柔舒适。

這時韋楊從背後走來,給她倒來一杯茶,她接過,然後韋楊就從背後抱住了她。這樣就太好了,好到幾乎不真實。不需要聲音與言語,只要雨聲與懷抱,就任時間流去吧。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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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為了不與結局形成沖突,開頭處做出修改,改為“韋楊說她在家先把家務處理好了好了再過來”。

Summer Dream (1)

畫家遲揮小姐,終于在一周之後抵達韋楊的故鄉。這次沒有大紅唇,還戴了碩大的墨鏡。遲揮是要麽就出位,要麽就徹底隐藏自己的人。她沒有居間的狀态,也不喜歡居間。她的作品濃墨重彩。從欣賞的畫家來說,她欣賞莫奈,但談不上多喜歡——層層疊疊,漸變的模糊的,那不是她。她也沒有細致到冷軍那樣子。若論熱烈她比較像梵高,但梵高還有一絲溫柔和天真在,她遲揮的畫,比較接近于愛德華·霍普的《夜游者》那種風格。

明晰,直接,甚至有點鋒利。當然見過遲揮的人會說,人更鋒利。有的評論家說,遲揮的作品有種矛盾的氣質,當你覺得它鋒利的直沖感官時,畫家其實有所保留,像是刀鋒停留在眼前幾厘米的地方;相反若是第一眼覺得比較溫和,仔細一看往往會發現其實每一條線條和每一束光影都帶着強烈而不容置疑的态度。

遲揮不喜歡看到這些評論,她覺得那都是瞎猜。她從來只畫她看到的現實,她對現實只做重新表達,她不做分析。她看到那束光那條線是那樣,就是那樣。她想用自己的方式還原,讓看畫的人用她的眼睛去看世界。

就像照片。雖然她不大喜歡攝影藝術,特別是在如今大家都修圖的時代。她更願意去看那些黑白照片。

下飛機之後,韋楊說已經到了,在外面等她。飛機上喝了太多水,解決內急之後在洗手間玻璃上看見自己臉色不佳,但又怕讓韋楊多等,便急匆匆離去。

誰知道這臉色被程恒笑了整整一晚上。

第二天醒來,她自顧自畫了如鮮血般的大紅唇,在波浪松散但尚未變形的長發上戴上寬沿帽子,出去吃早餐。她知道韋楊和程恒應該是會在家吃,她也不想一直吃她倆狗糧,她更想感受當地的風土人情——畢竟她真的是來采風的。程恒說她畫大城市畫得太久了,需要畫別的東西。

當她走進這家以火辣的米粉為主食、還有點破舊的早餐店、剛拿到熱騰騰的一碗羊肉米粉落座準備吃正在拿筷子的時候,她看見一個留着半長棕色卷發的女人走進來。這人一臉倦容,搖搖晃晃,手裏拿着價值不菲的相機。她擡眼看見遲揮,疲倦的雙眼立刻放出光芒,雙手迅速舉起相機,啪啪兩張,遲揮還來不及反映,這人反倒先開口了:

“一大早就畫大紅唇。”

語帶輕蔑和嘲諷,遲揮平時性格鋒不鋒利不一定,但這會兒肯定是鋒利的——于是她怒目圓睜,回嘴道:“一大早就侵犯別人肖像權!”

這就是她和張子墨的第一次對話了。肇始不正,往後也就自然歪了下去。

遲揮對張子墨一開始的印象很差,從這家夥說話的口音就知道她不是本地人。本地人都精精神神熱氣騰騰地來吃早餐,面前這個不經自己同意就給自己拍照的家夥卻一身酒氣,明顯不知道在哪裏喝了一晚上,天亮了還沒醒酒就跑到這裏來吃早飯了——或者說晚飯。

遲揮的嘴最是厲害了,但不到氣急敗壞,她不主動表現——翻白眼也不符合她身份,于是她只是瞪了瞪張子墨,也不打算和個醉鬼計較。

誰知道被瞪了一眼的張子墨咯咯笑起來,一邊笑一邊往裏走,腳步虛浮,不忘繼續擡杠:“知道的還好,不知道的還以為你這是昨晚上吸了血還舔了舔呢。”遲揮是真想把米粉給她扣頭上了。

她喜歡鮮豔的紅唇,只是因為這樣讓她覺得自己很精神,那紅色就是她。她記得自己最風光的那次個人畫展,有人說,哎呀這個遲揮,一個大紅唇還嫌不夠亮眼,還穿了大紅裙子!她面上微笑,心裏的驕傲已經沖破天花板直上雲霄,對,這就是我,只有大紅色這一個狀态。那種你永遠無法無視的紅色,甚至光彩奪目得讓人感到一絲畏懼的紅。

她是要別人怕她的,這樣她舒服。程恒能夠和她成為好朋友的主要原因程恒身上那種收放自如與容忍接納——要這麽說,韋楊與程恒本質上是一樣的人,韋楊更收斂。找伴侶,相似和互補都可以,只要能過到一塊兒去。遲揮過往的伴侶都是和她互補的,讓着她的,她也覺得那樣才行,要她讓人家也不是不可以,但要麽就是她有點手足無措,要麽就是對方首先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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