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三章不算結局
馮晨辭職了。
他現在專職寫稿。之前在雜志社積累的人脈,給了他廣闊的發稿空間,約稿迄今沒有斷過。他還和幾個哥們合夥弄了個公衆號,發些或文藝或辛辣的文,在自由撰稿人這條路上艱難探索。
他打算等自己收入穩定,一切安妥之後,再告訴薛小月。于是,他每周一到周五都面不改色的早出晚歸,在薛小月跟前,嚴格遵守一個普通上班族的日常作息。一邊偷偷占用朋友家的書房,光天化日,拼命碼字。
書房采光不錯,在白天拉開窗簾,根本不用開燈。因為長時間對着電腦屏幕,馮晨感到眼睛酸澀,于是他把電腦屏幕調的更暗一些。逃脫了格子間束縛的馮晨,可以随時起身自由走動,看看落地窗外,甚至外出遛遛。他不再依靠大滴大滴的人工淚液維持工作效率,如果眼部不适,就暫停,他現在是自己的老板。工作環境的舒适和工作時間的自由伴随着風險,馮晨知道自己時刻面臨失業,他必須讓自己動起來。
前幾天,他還把自己大學期間獲過獎的原創短篇小說大改一番,發給了小說網站的編輯,現在那篇文已經正式在網站首頁上挂出連載了。
我想我已經調整好自己的狀态了。雖然困難,但我想會願意去嘗試新的戀愛,如果沒有,我也願意把一個人的日子過好。這段時間麻煩你了。謝謝你!
李钰收到阮林潔的短信,心裏久久不能平靜。
黃葛樹總是在被栽種的季節落葉,于是這條路上,黃綠相映,每一棵樹都處于不同的生命形态。李钰踏着大片的落葉,前往柏子媛的幼兒園,下午有婦女節的親子活動。一路上咔擦的碎葉聲,莫名觸動她的聽覺。對這個萍水相逢的女人,她的感情相當複雜,欣賞,同情,和…愧疚。大概因為她深知,自己比那個女人,幸運太多。
林夕似乎徹底遠離了失眠,哪怕是和董樂樂冷戰的這一周,他也是沾床就眠。為治愈感情創傷,他開啓了新一輪的工作狂人模式。
這天中午,林夕終于眼皮打架,他的身體誠實的選擇了犧牲午飯,保全睡眠。
楊姍姍進到辦公室,就撞見了蜷縮在沙發上的林夕。辦公室空蕩蕩的,其他同事都去吃午飯了。林夕睡得沉,身體随着呼吸緩緩起伏。她退出到過道,輕聲打了個電話,然後把手機調到震動,又回到沙發邊上。她的視線定格在林夕比之前蒼白瘦削的臉上,久久不能移開。不知過了多久,她的手機開始震動,她再次退出辦公室。幾分鐘後,她回來了,右手拎着一個大的打包袋。她把袋子裏的餐盒取出,一一放到辦公桌上。又等了十多分鐘,她開口。
“林夕,我叫了外賣,要不要一起吃?”
沒有回應。
楊姍姍過來總部拿文件,下午兩點得趕回分部。她走過去拍拍林夕的肩膀。
“把午飯吃了再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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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醒了,他的眉擰在一起,卻沒有睜開眼睛。
“再睡5分鐘…樂樂,乖啊…就5分鐘…”
之後,辦公室又複歸安靜。
中午沒吃正餐,就着白開水吃了幾塊餅幹就接着幹活,意料之中,林夕順利完成了任務,準時下班。他正思量着晚飯去哪兒補充營養,就接到了董樂樂久違的電話。
“林夕,你下班了嗎?”
“嗯。”
林夕态度冷淡。
“那你現在在哪兒?”
“我還在公司……”
林夕的話還沒說完,就看到手握電話的董樂樂站在大廈前廳。
兩人去了附近的烤肉店。林夕最大限度的往嘴裏塞肉,一個眼神都舍不得丢給董樂樂。這無疑打擊到了董樂樂,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氣來求和。她只好繼續扮演受氣小媳婦,全程忙着給林夕烤肉,最後草草吃了幾口。
吃過飯,兩人無話。一前一後,回了林夕的宿舍。
關上房門,林夕還是只給自己一個背影。
這個背影,還是幾年前的那個窄窄長長的背影。看起來……很遠。
那是大二的暑假,林夕要去荷蘭做交換學習,要在北京轉機,董樂樂“正好”去北京玩,兩人一路同行。
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紅色的支架,通透的傾斜牆面,牆外是高遠的天和能夠刺透一切塵埃的陽光,“轉乘國際航班”是黑框深藍底的黑體字。董樂樂臉上的紅疙瘩-支教後遺症-還沒消完,感應門打開,合上,她目送林夕走遠。她拖着行李,有氣無力的去尋出口。沒走出幾步,她聽到身後急促的腳步聲,還沒來得及回頭,就被環進一個溫暖的懷抱。雖然,摟着自己的胳膊細細長長的,董樂樂仍能感覺到它的力量。林夕把頭枕在董樂樂的肩窩,他的胸口貼着她的後背,兩人的心跳聲重疊在了一起。林夕說:“舍不得。”
這麽多年過去,董樂樂此刻才聽懂了那句“舍不得”。她在這種情緒的支配下,上前環住林夕,把頭擱在他的後背,說:“林夕,我舍不得。”
“我舍不得放開你。”
“我喜歡你,很久很久。我對你是一見鐘情。”
“最開始喜歡你的臉你的聲音,後來看到你做事很認真的樣子,更喜歡了,再後來,會心疼,因為你總是逼自己,做什麽都要做到最好,我知道你很累。”
“我不是高難度,也不是柔弱的類型,我知道你沒那麽喜歡我。但是我很開心,你在我面前能夠放任自己,胡侃,發脾氣,能夠完全放松。雖然我們的關系更像家人,但是林夕,我不會放開你的。你說了一輩子,哪怕一輩子會很難,哪怕我一直這樣糾結難過,哪怕跟你過久了會得強迫症,失眠症,我也要和你在一起!”
董樂樂利用排比句彰顯了氣勢優勢。一口氣說了太長的真情告白,她腦子有點缺氧。
滴答,滴答,屋子裏靜的可以聽到時針的走動。
林夕慢慢拉過董樂樂的手讓她站到自己跟前。
“我是栽你手上了。”
林夕的眼裏是濃的化不開的黑色,眸子裏面只有董樂樂圓乎乎小臉的影子。
“傻瓜,我也喜歡你,很久很久。我對你也是,一見鐘情。”
“啊?”
“你以為我不懂得欣賞內在美。”
聽了這話,董樂樂沒有生氣,反而用雙臂捆住林夕。
“明天陪我去醫院看看我媽吧。”
兩天後,董樂樂收到了一張明信片,是前段時間林夕出差去展城的時候寄的。
“大學四年,最幸福的日子是大考前夕,因為你總會找我借筆記,然後我倆就能夠在北門外的KFC通宵複習。其次幸福是上音韻學課的日子,因為每次都能欣賞到你熟睡的安逸的樣子。我重返校園,寫這張明信片給你,發現,原來你一直在我最美好的記憶裏。很多年以後,依然想和你重返家鄉,再次登上城樓看夕陽。林夕”
這分明是“小尤體”,真是沒創意……董樂樂的眼眶紅了。
作者有話要說: 前段時間狀态不好。
把結局寫得太殘酷,就沒有發出來。
現在改主意了,還是留一個美好的念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