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裴伴已經記不得自己是什麽時候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只是醒來的時候,周遭沒人,店裏面也不再播放音樂,安靜得能聽到她自己的呼吸聲。
井上月也不知蹤影。
她用食指揉了揉太陽穴,想,應當是她先撐不住睡了過去,一夜無夢,也沒有任何關于井上月的模糊記憶。
按壓完太陽穴,裴伴又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之後甩了甩被壓得酸麻的胳膊,想必臉上也睡出了一些紅印子。打開手機,看了眼時間,臨近七點,配得上外面白茫茫的景象。
白的有些刺眼。
裴伴起身,從椅子上離開,邁了兩步,來到窗前。
多麽清冷的景象。
視野極好的落地窗,能輕而易舉地将底下的景象一覽無遺。
昨晚該是下了多大的雪,在她沉迷于推理小說的時候,亦或是在她沉沉趴在桌上睡去的時候,才能在這個清寂的早晨,繪出一幅雪國影像。
剎那間,仿佛身處另一座城市。
然後,裴伴開始幻想。
也許她是在小樽,那個她一直以來都想去轉一轉的城市。在北海道的西南,劄幌的外港。《情書》的取景地,清純又浪漫到極致的雪國小鎮。
喜歡到什麽程度呢?
大概是向來讨厭下雪的裴伴,也想去看一看被白雪覆蓋的小樽,想要拍下很多照片,想要去《情書》裏人物走過的路,穿越過的林子。
想仿照着電影裏渡邊博子的樣子,在雪林裏一遍又一遍地喊:你好嗎?我很好。
當然,這些只是普通的十多歲花季少女觀影過後自然而然産生的粉色泡泡。裴伴雙手捂臉,眨着眼睛,試着找回雙眼焦距,同時,也有一雙無形的手,将這些虛幻的粉色泡泡一個接一個通通戳破。
裴伴重新回到椅子上,拿起桌面上暗着的手機,解鎖,這下才突然想到打開看程清嘉那條短信。
【來自程清嘉:照片發了,在郵箱。明柘線說很高興能有你陪它度過最後一天。新年快樂,裴伴。】
裴伴看了這寥寥幾行字,一時怔住。頃刻之間,一切的思維都被這樣溫柔又可愛的語調所攫取。
平日裏正經又寡言的程清嘉,很少會用這樣的語态和她說話。
柘湖線真的會說話嗎?會讓程清嘉向她這麽轉達麽?
——當然不會啦,笨蛋。
——但萬一無比熱愛公交車的程清嘉真的能感應到柘湖線的想法呢?
——笨蛋,你是唯心主義還是唯物主義啊?!你這樣的想法真的很危險哦!
——還不是因為難以相信他會編輯出這樣的短信嗎!而且萬一世界上真的有超能力的存在呢?既然不能證明它不存在,那它就有存在的可能性嘛!
腦子裏兩個小人争執完畢,裴伴才編輯短信,為過了好幾個小時才回複感到抱歉。不過她一向如此,從小到大皆是,若是有半點不開心,就喜歡不理人,把自己關起來,人關起來,心也關起來,和人置氣的時候也不喜歡用言語攻擊,不喜歡争吵,而是和她媽媽一樣,喜歡用冷戰、冷暴力的方式頑固地對抗一切。
像縮進龜殼,水火不忌。
【回複程清嘉:那你能幫我轉告明柘線嗎,就說如果它願意的話,明年我還能陪它跨年哦OwO】
發送完畢。
三秒過後,裴伴又補充了一條。
【回複程清嘉:果咩納塞,昨晚回家太困了,倒頭就睡,今天早上才看到短信T.T】
總之,裴伴很擅長撒這種無關痛癢的小謊,亂七八糟的理由信手拈來。
雖然裴伴知道程清嘉勤勉,但畢竟是假日,睡個懶覺也正常吧,所以,也不指望他能短時間內回複她。
她将手機塞進褲子口袋裏,把桌上那幾本推理小說極有耐心地放回原位。
放完後,她背書包下樓。
剛到樓梯口,就能聞到咖啡和面包的濃郁香氣。
果不其然,井上月在前臺,一手端着一杯咖啡,有一搭沒一搭地翻看着一本書,那樣子悠閑極了。
慵懶而精神。
明明比她睡得晚,比她醒得早,卻依然神采奕奕,像是擁有了八小時完美睡眠後起床吃早餐看報的精英人士,讓人不解又羨慕。
“早啊。”井上月無需擡眼,僅憑着女生下樓的動靜就主動開口問候。
“早上好。”裴伴淺笑着地回了一句。
“要來份早餐嗎?拿鐵和可頌,絕美的組合。”聽起來,像是真心誠意的推薦。過後,年輕人又想起了什麽似的補充,“雖然可頌是昨天烘焙的,但我想今天食用也不至于拉肚子。”
裴伴無言。
她緩步來到年輕人跟前,低頭細細研究了一番書頁上的文字內容,妄想能猜出這本書的書名,可惜白紙黑字上表達的內容陌生,在大腦內搜尋一番後,最終判定為并未讀過,也就推測失敗。她搖了搖頭,道:“不了,我沒刷牙呢。”
她語畢,身旁的年輕人嗤笑了一聲,“虛僞不虛僞?矯情不矯情?做作不做作?”
裴伴:“……????”
還沒說上幾句話呢,怎麽就向她開炮了?
穿着灰色毛衣的男生終于将目光落在她身上,雖然只停留了短短一秒,“昨晚沒回家洗澡,你現在是不是都想***了算了?”
“喂喂喂!!停下!”裴伴連忙阻止井上月繼續奇怪的聯想。
這家夥怎麽回事。
一大清早的,言辭如此激烈。
不去當個憤青,着實有些可惜了吧?
不行,她得把話題掰回來。裴伴暗搓搓地想着。
接着,兩人均是沉默了兩秒,裴伴有些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再開口,“昨晚呢……真的非常感謝你。”
只是井上月顯然不太知趣,出聲打斷,“好了,你不用繼續往下說了,我知道我是個好人。”
裴伴無奈,順着他的話茬子,肯定了他的說法:“你當然是個好人。”
“那麽,大好人,下回來還能見到你嗎?”裴伴問。
井上月摸着下巴,認真地想了想,道:“在對的時間來,當然可以見到我。”
“這樣啊……”
井上月又開口:“看來你心情好了不少了。”
“啊,算是吧。”
“那下次可別再離家出走了。”井上月語氣稍稍嚴肅了一些。
裴伴:“……”
真是哪壺不卡提哪壺!
“離家出走”可不是一個讓人舒服的标簽。
見面前的女生微微低垂着腦袋,像是一朵行将枯萎的小花,她嘟着嘴,眼珠子轉來轉去,不知道那顆小腦袋裏在想些什麽,井上月放下咖啡杯,杯底碰到桌子發出輕微的聲響,“好了,既然相遇便是緣,大哥哥我呢,就再教你一個克服難過的好辦法吧。”
裴伴擡眼,一臉困惑:“……诶?什麽?”
男生并未立馬開口,動作先于話語,只見他伸手,從頭上揪下了一根頭發。
金黃色的發絲被他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間,頭頂昏黃的光打在其上,閃爍着別樣的光芒。
裴伴心裏嘀咕,你總不能是孫悟空吧?
“難過的時候呢,你就拔一根頭發。”
“……诶?”
“久而久之,你就舍不得難過了。”
裴伴:“……”
艹?!
這種方法真的……讓人頭禿。
裴伴哭笑不得。
心裏咆哮,哪有這樣的!!!
離開42的時候,井上月送了她**尾秀介的《向日葵不開的夏天》。
當時他是這麽說的:我覺得你這個年紀,看這本剛剛好。
而他确實很懂她,在某些方面,所以後來的裴伴一度标榜這一本為她初中時代最喜歡的推理懸疑類小說。
離開42之後,裴伴沒有立馬回家。雖然井上月那個拔頭發的方法是在搞笑,但卻給了她靈感。
她叫了一輛車,去了她和媽媽常光顧的理發店。
由于時間還早,理發店還未開門,她便走了兩條街,吃了頓早餐,由于攤子上人少,她幹脆翻書看了起來。
看着看着就沉浸了進去。
這書還挺讓人着迷。
就這麽磨蹭到了将近十點,要不是店主提醒她時間不早了,早餐攤子也得撤了,她估計能忘我到翻完這本書的最後一頁。
理發店內的裝飾還停留在聖誕節的氛圍裏。玻璃窗上是白色的聖誕老人噴漆,店中央一棵大聖誕樹上還有彩色小燈閃爍。
樹頂的金黃色大星星,如此漂亮耀眼,讓人想要伸手摘下。
熟悉的理發店,自然有熟悉的tony,對話起來也是毫不費勁,直接明了。
“我想挑染——”
“想要什麽顏色呢?”
“綠色?粉色?”
“綠色粉色的話,需要先褪色哦。”
“嗯……那什麽顏色不需要呢?”
“紅色系一些是不需要的。比如酒紅色,深一點的紫紅色,還有偏橘色的一些,像是髒橘色。就是色卡上的這幾種,你看看比較喜歡哪種。”
幾個小時之後,當裴伴離開理發店的時候,她多了一個秘密。
右耳後面最裏面的一撮頭發被染成了髒橘色,但平時被外層的黑發掩蓋着,所以很難發現。
心裏同時期盼着,誰會第一個發現這個小秘密呢。
當時十五歲的裴伴想,一些事情能在心裏留下永恒的印記,所以與心理相對的生理,最好也留下一點标記。
那一抹髒橘色,就是她私自決定的标記。
回家路上,她收到了來自程清嘉的短信。
【來自程清嘉:明年它就不在了。】
對哦。
這條線路,馬上就要消失了。
心下驟然悵惘。
她還來不及回複,又有一條短信進來。
【來自程清嘉:不過,據說它會改造成89路,在下半年重新投入使用。】
诶……這樣嗎?
像是那種——
輪回和重生,也像是複活。
不消失的話,那真是太好了。
下一次,也要纏着程清嘉去看曾經的明柘線、新生的89路!
【來自程清嘉:年度金曲No.1是桑寄生的《渦蟲》。欠我一次。】
——诶诶?!
裴伴看着短信內容,腳步頓住。
反倒是她忘了這茬。
明明習慣聽年度金曲盤點的是她,說要告訴他排名第一是哪首歌的是她,但最後做個有心人去聽電臺盤點的卻是他。
裴伴塞上耳機,她的手機裏有這首歌,單曲循環。白色耳機線被風吹得一蕩一蕩的。
她邊聽歌,邊編輯短信。
【回複程清嘉:你喜歡小樽嗎?冬天去那邊的話,特別好看。你想看看嗎?等我有錢了,我就買兩張機票...】
【來自程清嘉:?】
裴伴繼續編輯。
【回複程清嘉:一張去,一張回。然後在那裏,寄明信片給你。行不行?】
發完,她忍不住站在原地傻笑。嘴角不自覺地牽起弧度。
被自己編撰的玩笑給逗笑了。
程清嘉的回複,依然是一個問號。
只回複一個問號,真的很浪費短信費诶。
當然不是這樣的。
其實十五歲的裴伴是這麽想的,認真的想法是這樣的:等她有錢了,她要買兩張機票,一張是她的,一張是程清嘉的,然後帶程清嘉去小樽。
在程清嘉的身上,能看到演《情書》的柏原崇的影子。
所以她要帶着超棒的相機,給程清嘉拍好多好多照片,仿照着電影鏡頭裏的畫面擺拍也好,自由發揮地拍他各個好看的樣子也好,怎麽都好。
哦對了,一定要在冬天去。
在下雪的日子去。
最好還要和程清嘉一起堆一個雪人,這次她一定提前準備好雪人的眼睛鼻子嘴巴,還有其他應有盡有的裝飾品,衣服也好,帽子也好,什麽都要。
後來大學的一個冬天,裴伴實現了去小樽的願望。
她确實拍了很多照片,确實去了每一處《情書》的取景點,确實買了印有那邊美好景色的小樽明信片,确實在明信片上用黑色水筆寫下了百來字的內容。
第一行是:
To 程清嘉
最後一行是:
裴伴小樽留
只是最後不知道寄往何處。
彼時,程清嘉在大洋彼岸,他們之間有十幾個小時的時差。
她不知道他的住址,也不知道他的手機號碼。
作者有話要說:
找狀态真的很難了,先這麽寫着吧x
目标是至少周更五千T T 但我真的好拖沓嗚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