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那天送完裴伴回家,程清嘉在十字路口等了将近二十分鐘,才等來一輛願意載客的空出租車。

在那個年代,滴滴打車這樣的軟件還未流行,那條街又不是道路主幹道,也不在任何商圈附近,周遭雖然生活配套設施齊全,但只要以居民區為主,再加之天氣惡劣,時間又晚,夜色深的幾乎要吞噬每個行路人,還下着茫茫白雪。

出租車不是沒有,只是大多車上都已載着歸家的客人。

雪是在他打到車前五分鐘逐漸下大的。

這點他印象深刻。

原本他任憑雪片落在頭上、身上,在由點點白雪轉為鵝毛大雪之時,又有北風在一旁助纣為虐,他不得不戴上外套帽子,被逼低着頭,眼睛被風雪吹得半眯着,整張臉都呈現出略有些扭曲的狀态。

他自己自然是看不見的,但深夜空無一人的街上,也無人目睹他這般狼狽模樣。

出租車來得比他想象中快些,原本最糟糕的打算是:若是一小時內沒攔到車就向家裏求助。

沒什麽骨氣,但也沒別的法子。

程清嘉伸手,指腹與掌心觸碰到沾着雪跡的車門把手,那種濕冷感簡直是刺痛肌膚的。

不過,令人松了一口氣的是,車門剛被打開,就有股股暖氣不住地往外冒,直逼他的胸口。

這回載他的司機大叔頗為健談,說原本都打算回家歇着了,但見他形單影只孤苦伶仃的一人伫立街頭,萬分不忍心,最終把“有客”改成了“空車”狀态。

程清嘉忙說謝謝,語氣誠摯。

對陌生人的丁點善意感恩于心,這點他從小就做得很好。

司機大叔問他怎麽這麽晚才回家,是不是和同學出去玩,參加那種年輕人小孩子裏流行的跨年活動,所以玩瘋了忘記時間了。

有點八卦,但又親切。

關于這一點猜測,程清嘉也沒否認。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他的情況和司機大叔描繪的,并無太大區別。

和同學。

跨年。

沒注意時間。

嚴格來說,這些關鍵詞都對得上。

“你也夠遠的,跑的。”當時司機大叔聽到他是要去柘湖,心下大概免不了一咯噔。

程清嘉觀察細致入微,将一瞬間呈現于司機大叔臉上為難的表情收入眼底。

這座城市裏的出租車司機,沒多少是願意接跨區單子的,最大的一方面原因當然是跨區之後,對別的區域的道路交通不太熟悉。

更別說柘湖區和明古區,相隔了大約五六十公裏,單程都得花上一個多小時。

麻煩。

路遠。

從市區開往郊區的單子接下,到了郊區了,乘客下車了,可未必有大老遠打車從郊區到市區去的。

這下他回去的油費都得不少。

這一來一回的,還不如多接一個路程近的單子爽快利落。

只是這司機大叔呢,人是真的好人,他嘆了一口氣,最後還是沒讓程清嘉下車,重新發動車子,在寂靜的街頭發出轟轟聲響,“行,咱們走喽,你早點回家,我也早點回家。”

說完,他打開車載電臺,打破了這一方小小空間的沉悶氛圍。

從小到大,不少人說過他悶,不太愛和別人說話交談。

即便是一個滿嘴跑火車的人,遇到他之後,大概率也得認栽。

一路上,司機大叔扯了不少話頭,只是這冬夜裏似火般的滿腔熱情都被程清嘉寥寥回應給澆滅了。次數多了,司機大叔專心聽起了電臺廣播。

心裏想着,這人比雪冷吶。

程清嘉不怎麽聽廣播電臺節目,也不知道此刻頻道是多少,只能從內容判斷這是一檔深夜情感咨詢類節目。

電臺裏,女嘉賓聲聲帶淚,止不住地哽咽,控訴她前男友不僅好吃懶做,還騙了她幾萬元現金甩了她和別的女生在一起了。

而電臺主持一邊安慰女嘉賓的情緒,一邊理智地分析情況,并幫她想解決方案。

程清嘉聽着這樣的內容,不禁皺起了眉。

雖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情侶交往是非矛盾也多如牛毛,各種情況,無論狗血或奇葩,都應有盡有數不勝數。

但對這樣的故事,他絲毫不感興趣,甚至還覺得聽了委屈他的耳朵。

他不是個喜歡對別人提出要求的人,不過此下,他真的非常不想聽這檔子狗血和悲**彩知足的深夜情感電臺節目,便問司機大叔:“叔叔,你知道哪個頻道現在在盤點年度金曲麽?”

“年度金曲?”

程清嘉望着窗外,點頭應道:“嗯。”

“哦,你說那個啊——”司機大叔語氣裏盛滿了恍然大悟後的輕松,笑着說,“《音樂任我行》那個節目啰,你想聽是伐啦?我調過去啊——”

很快,原本的情感節目短暫地變成幾秒電波聲,最後,輕快悠揚的歌聲蕩漾在溫暖的出租車裏。

在将近零點的時候,主持人終于揭曉了年度金曲的第一名。

坐在出租車裏的程清嘉,從不聽年度金曲盤點的程清嘉,在第一名的神秘面紗被揭開之後,心裏竟然冒出一種提前知道了**的感覺。

——桑寄生的《渦蟲》。

桑寄生,灌木,葉密被褐色或紅褐色星狀毛,葉中含槲皮素,性苦幹,補肝腎,強筋骨。

渦蟲,三腸目非寄生的扁平動物,生活在淡水,不喜活動,不喜陽光。

程清嘉對這兩個名詞都很熟悉,但當它們一個變成人名,一個變成歌名之後,這樣的組合卻完全陌生。

頭靠車窗,風雪被一層玻璃隔絕。

他單手握着手機,車內無光,這樣的氛圍極度适合淺眠。

一首歌的時間有多長?

三分鐘?四分鐘?五分鐘?

當一個人開始以秒為單位,試圖通過最古老的數數方法将一段時間具體化數字化的時候,他就會覺得時間仿佛被無限拉長。

《渦蟲》一曲完畢後,大約又過了五分鐘。

具體是多久,程清嘉也不清楚,五分鐘只是按照他的方法量度出的數據。

倏然之間,車內亮起一抹白光。

程清嘉幾乎是反射性地睜開眸子,低頭,白光在黑暗的環境下顯得格外刺眼。

光芒來自他的手機。

【來自程唯:兒子,還有多久到家?】

心情略有起伏。只是他不想承認,那是一種從期待到落空的悵然若失感。

程清嘉單手握着手機,草草編輯內容,回複了過去。

之後他收起手機,半個身子略顯無力地靠在車門上。他不喜歡坐車,更不喜歡把大塊的時間花在坐車上。

個子高挑卻依然想把自己縮成一團窩在角落的年輕人,半伸着一只手,曲起,按照特定的頻率撫着額頭。

大拇指處抵着太陽穴的位置,有一搭沒一搭地按壓。

以前他很少有等待的時候。

這下才知道這種感覺竟然如此漫長又難熬。

等車等餐廳上菜的時候,他能做別的事情,背單詞背公式,或者看書或者看電影。

而現在,他看不進任何文字或者圖像,只剩下一直萦繞在耳旁的那首《渦蟲》。

也許她是睡了。

又或者是忘了。

又過了四五十分鐘,車子終于熄火。

程清嘉甩了甩頭,試圖讓自己腦子清醒一些。

車內暖氣溫度開的太高,此刻,他腦袋又暈又重。

他和司機大叔表達感謝,又問這一趟的價格。

由于太久沒有開口說話,嗓子也像是熄火了一般,沙啞且有種說不出的難受。

付完錢後,他趕緊逃離,動作利落的開門關門,和司機大叔揮手告別。

之後,單肩背着包,大步往家裏跑去。

找到鑰匙開門,客廳裏燈火通明。

程清嘉倒是真沒想到,三位家長都在客廳沙發上,嗑瓜子看電視,精神得仿佛現在不是午夜,而是黃金八點檔。

他換了鞋,形式化地喊了一句:“我回來了。”

坐在單人沙發上的年紀最長的奶奶完全沒理會他,早已沉浸在了電視劇的精彩劇情裏,笑聲朗朗完全不像個花甲老人。

另兩張大約有三四個月沒見的熟悉又陌生的臉,将略有些灼熱的視線統統落在他的身上。

像是精密的掃描電子顯微鏡,毫無遺漏地将他每一個角落檢測了一遍。

程清嘉被這樣的注視盯得格外不自在,撇了撇嘴角,最終偏過頭去。

在這個家庭裏,父母的角色稍有調換。

和尋常家庭嚴父慈母相反的是,在他家,母親話少而嚴厲,父親話多而寬和。

很久之前,他偶爾得知,母親較為喜歡女孩兒,但讓她再生一個妹妹,她斷然是不會同意的。她事業心中,家庭和孩子在一方面來說,确實是負擔。

先來一番寒暄,接着程唯,也就是他的父親問他:“怎麽這麽晚?你們今天放學應該挺早,和同學出去玩了?慶祝跨年嗎?”

程清嘉從小就屬于那種讓人放心的孩子,也因此獲得了更多的自由。

他随便一瞥,目光就落在了端莊坐在沙發上,翻車一本外文書看的母親,停滞了那麽一秒鐘,程清嘉收回了實現,随便扯了個理由應付程唯:“在書店看書,沒注意時間。”

程唯聽了,摸着下巴,有些好奇地追問:“什麽書啊,能讓你看的這麽入迷?”

程清嘉遲疑了三秒,腦海裏出現無數書名,但鬼使神差一般,嘴巴幫他直接作出選擇:“……《英國病人》。”

話剛出口,程清嘉就覺得不太妙,有些後悔,但又無法收回,也無法窘迫地替換答案。

這樣更容易顯出破綻。

“哦……”程唯低頭沉思了一下,随後道,“《英國病人》我知道,感覺不像是你喜歡的類型啊。”

程唯話音剛落,站在他跟前的那個單肩背包,雙手插在校褲口袋裏的年輕人先是愣了短暫兩秒,語氣淡淡地開口解釋說:“偶爾也要換換口味。”

緊接着,程清嘉順了順被風吹的有些亂的額發,因為懶得應付接下來可能會出現的一系列浪費時間的無聊問答,他直接道:“有點累了,我先回房了。”

“好,好好休息一下。”程唯點頭道。

得到程唯的首肯後,程清嘉心裏暗暗松了一口氣,腳步輕快地往樓梯間方向走去,在半路上被程唯再次叫住。

“明天早點起啊。”身後,響起程唯的囑咐。

程清嘉頓步,“嗯?”

“要是天氣好,去打球吧。咱們父子倆可好久沒比拼球技了。”程唯眯眼笑道。

樓梯口的年輕人點頭應下:“好。”

從小到大,雖然程唯工作很忙,但一有休假,總會抽出時間和他一起,要麽打籃球,要麽釣魚,有時候他的假期可能只有一個下午那麽短,那麽就會陪他一起看看書,動手做做物理小實驗。

印象中,他從未缺失過父愛。

程清嘉三步并兩步,快速上樓。

他的房間雖然有一段時間沒住人了,但被打掃的一塵不染,格外幹淨。

拉開椅子,放下書包,随即他人也坐下。

——不像是你喜歡的類型。

腦海裏再次閃現程唯方才說過的那句話。

即便這些年來程唯陪伴他的時間越來越少,但他還是了解他的。

大概他那稚氣的謊言,早就被程唯看穿了。

也許可能真的要換換口味了。

程清嘉從書包裏翻出一本筆記本,翻到某一頁,一行是一個書名,後面還帶有日期。

憑着記憶,他很快找到了《英國病人》這四個字。

《英國病人》是兩年前裴伴的閱讀書目之一,看這一本時,正在她出車禍骨折的那檔口。

是的,這本筆記本上他記錄了裴伴這幾年的閱讀書目,一些是她帶到學校裏他看到了實體書的,一些是她口頭上說看了或者正在看的。

如果他讀過或者讀了,就會在書名後面打勾。

只是,他很少有機會能在書名後面畫上那個簡單的符號。

他們兩個在讀書這方面好像都很固執。

互相知道對方在讀書目,閱讀喜好,但從不會試圖去了解對方感興趣的作品。

依然是你讀你喜歡的,我看我熱愛的。

互不幹涉,各自安好。

他有自己的堅持,在有些方面他是有些傲慢與偏見的,比如他認為他看的書更好更有內涵,而別的作品都是次等的。

但裴伴有時候也是固執愛鑽牛角尖的。

而且,閱讀确實是很私人化的愛好,也無需為誰而刻意改變。自我不可失去。

愛屋及烏這一點,在愛讀書的人面前可能并不成立。

怔怔地看了會兒米黃色紙張上一行行用黑筆寫下的書目,程清嘉将筆記本放好在書桌一角,轉而打開筆記本電腦,數據線連上相機,開始整理照片。

在淩晨一點多的時候,他把照片發給了裴伴。

他只發了裴伴看到過的那一張,還有她沒看過的無數張,那些都是他的私心。

很久之後,裴伴得知他的電腦裏有一個文件夾名為“公交”,裏面是數不勝數的各種公交路線的照片,卻無從得知在另一個位置,加密且隐藏着另一個文件夾。

程清嘉給它取名為:Beatrice

Beatrice是程清嘉和裴伴共享的“秘密”之一,雖然很多年之後,很多人都共享了這個“秘密”。

**

雖然程清嘉睡得晚,但規律的生物鐘讓他在翌日六點半就醒來。

腦子是清醒的,但眼睛是幹澀的,太陽穴是酸脹的。

這些都是身體發出的關于缺少睡眠的生理信號。

他單手撐在白色床單上,用一只手的力道将自己整個身體支起來,後背抵着床頭板,由于瘦削的原因,脊柱承擔了過多的重量。

尚未恢複精神的年輕人低垂着頭,整個人像是靜置的沙漏一般。只是,他暫停不動的時候,時間卻依然保持慣常的流逝速度。

這是關于“不可抗力”這個概念的最典型的一個例子。

他翻身下床,趿着拖鞋,到落地窗旁,“刺啦”一聲,深灰色的窗簾被用力扯開,呈現于眼前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過多的白色總是略微刺眼。

程清嘉反射性地眯起眼睛,單手罩在眼前,半遮着視線。

天氣不好,也不可能打球。

吃完早飯後,他就被程唯一起拉去院子裏掃雪。一項古老的活動。上一次聽說這個詞彙還是在語文課文裏。

此時,雪已經停了,只不過地面上積了厚厚一層,難以想象今天清晨的道路交通狀況。

不知是否有公交車和地鐵因此停運。

掃得差不多幹淨了,程清嘉坐到木秋千上暫作休息,程唯緊挨着他坐下,單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現在你媽不在,說吧,昨晚到底幹啥去了?”

程清嘉:“……”

程唯果然看破了。

父子關系不錯,程清嘉一直把程唯當作可靠的談話對象,有時候有困難和疑惑也會主動找程唯問建議或是談心,于是他也懶得隐瞞,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

裴伴自然也在交代內容之中,只是裴伴在故事裏是一個模糊的女孩子形象,不具備名姓。

也許,當時的程清嘉也是迷茫的。

而程唯可以是夜色裏亮着的燈塔,指引他前行。

他就像是一艘迫切想要安全靠岸的船。

但是,叫人有些失望的是,程唯對于程清嘉講述的故事的反應,僅僅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感嘆他長大了。

然後,程唯甚至還補充道:“沒想到你小子還挺有浪漫細胞,這點遺傳了你老爹我,不錯不錯。”

程清嘉再次無言:“……”

先不提程唯自誇,但到底哪裏能看出什麽所謂的“浪漫細胞”,當時十幾歲正處青春期的程清嘉甚至還認為這個标簽貼在他身上簡直是貶義詞一樣的存在。

對于”浪漫”,他是不屑的,也總覺得和他根本沾不上邊。

如果非要做出選擇的話,他寧願他是冷酷無情的。

“如果——”

程清嘉沉默半晌後,繼而開口:“我是說如果——”

“如果我喜歡一個女生——”

“如果?”程唯打斷了自己兒子,摸了摸下巴,意味深長,“我還以為至少是個現在進行時,而不是一個條件狀語從句呢。”

程清嘉:“……”

“如果這樣的話,你沒有任何意見?”

“我為什麽要有意見?這是一種自然而然産生的情感。”

“就連上帝都無法阻止,我能夠有什麽意見?”

程清嘉:“……”

“但作為父親,自然還是要叮囑你兩句——”

“……”

“尊重她,愛護她。”

“這句話還有另一個層面的意思,就是,不要做逾矩的事情。”

“不用老爹深入說了吧?”

程清嘉輕咳了一聲,臉色微紅,他偏頭,不再開口。

一小時後,他收到裴伴的回信,看了內容才想起昨晚自己到底有多情感外露。

也才發現,喜歡條件狀語從句,喜歡用如果打頭的不止他一個人。

他們都小心翼翼。

很久之後,程清嘉反思時想,這個年紀大概需要的是沖動和坦誠。

就像沈陸楠一樣,和網上一個素未蒙面的女生聊一個禮拜,就能肆意告白。

而那個女生竟也幹脆利落地答應。

于是,沈陸楠不止一次在他耳邊炫耀:“她是我最最可愛的小風琴。”

沒錯,沈陸楠稱呼他家那位,就是“小風琴”。

膩歪。

但程清嘉又不得不承認,也挺可愛。

沈陸楠才是個會說甜言蜜語的浪漫者,只有風流的人才取得出叫的出”小風琴”這種愛稱,就像國外普遍的哈尼甜心,他們熱情且開放。

如果更加誠實一點,程清嘉會在回憶錄裏寫他也曾胡思亂想過,如果要有一個親昵的稱呼,那麽他該怎麽喚裴伴。

只是沒有結果。

想不出來。

于是在一個又一個的夜晚,在一張又一張白紙上,“裴伴”二字被複刻了上萬遍。

當時他在國外求學,平日裏根本用不到漢字,有一天夜裏突然開始害怕,害怕最後忘記要怎麽把那兩個字寫的好看又流暢。

在他們初識之時,裴伴就與他說她的字寫的有夠難看的。

她說她連自己的名字都寫的醜醜的。不過字醜對于裴伴來說,算不上令她沮喪的事情,頂多就是有些遺憾。

再之後,裴伴說他總能把“裴伴”二字寫的特別好看。特別是“伴”字的最後一筆,那一豎,真的潇灑又風流。

于是,把裴伴名字寫的好看流暢,成了他二十年如一日的堅持。

這個習慣像是融進了血肉裏的不可缺失,如果割舍,他會疼痛,會生病。

程清嘉也實在想不到,自負如他,有朝一日也成了神話傳說裏的西西弗斯。諸神為了懲罰西西弗斯,讓他日複一日地推一顆巨石上山,不斷重複,永無止境。而他也一樣,生命仿佛在這樣無效又無望的重複想念與掙紮中消耗殆盡。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當成番外看就行了,畢竟這本就像少女心情日記一樣= =

好了,其實很明了了,就是兩個別扭的愛情膽小鬼錯過好幾年最後HE的故事(。

下一章要努力寫劇情了……我好磨蹭T T

我要給自己定個目标,治一治懶癌和拖延症,比如周五前更新下一章Orz

另外非常感謝還在看文的小朋友了,麽麽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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