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過(二)
three——
三個月前,藍姐讓小果通知我下班後到尚總辦公室一趟。我看着唐小果失神的眼睛略感好笑。雖然整個酒吧都流傳着尚總是性格扭曲的同性戀。可在大海深處的兩個月裏,我看到的不過是商業精英的尚總。謙遜有禮,談吐風趣,待人溫和。
與尚總為數不多的交際是在每周例行的會議室上。我坐在離他最遠的那個桌角,竟也領略了側45度角觀賞的美好。很早,就期望哪天能咫尺一睹尚總的風采,沒想到機會來得這麽快。
那天出奇的,尚總讓我直呼其名:尚景。
從酒吧出來,我跟随尚景去他的住處拿第二天要用的伴奏帶。一路上,尚景默默的注視着車窗外,時不時回頭看看和他一同坐在後座的我。眼神深邃而着迷。我突然想起那些關于他的種種傳言,竟也不覺得有之前那樣的惡心。我從未如此近距離的接觸過尚景,不得不說,他骨子裏散發出的獨特魅力,讓男性也随之着迷,難以抗拒。
早在下車之前,我就已經清楚尚景找我并不是為了什麽伴奏帶,他的手從進小區的那一刻就再沒有從我的手上拿開。而我在進到尚景的房間之前,也有無數個機會逃開。可是我沒有。因為他握着我的手的那種感覺——異常中夾雜着欣喜,我從未感受過。我無法接受自己淪陷于被同性緊握的內心譴責和深深的羞恥感,可我亦無法抗拒。
直到尚景褪去我的衣服,我看着自己與尚景相比完全讓人聯想不到是雄性動物的身板,才暮然想起唐小果總拿來調戲我的那句話:軒軒,把你丢到人群裏真的會讓人迷惑,不曉得是很俊俏的女生還是很清秀的男生。弱弱的感覺總有種讓人據為己有的沖動。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唐小果問我在哪裏的短信和電話時時刻刻都在震動。可是我聽着留言不知道如何回應。難道我要告訴她,我喜歡上了穿着襯衫光腳站在落地窗前看尚景的車緩緩駛進小區,然後在星辰滿天的夜晚看他向我走來的美好?
從被父母遺棄的那刻起,從我開始撿別人吃剩的食物在冬天穿破了洞的球鞋時起,我渴望被照顧被溫暖被深愛。我的骨子裏流淌着比女人更為強烈的依賴感,我希望遇見一個人,他的肩膀寬大而堅挺,能讓我看見生的希望。我曾以為這些唐小果都給了我,可是她的單薄,連自己都溫暖不了,又如何填補我與生俱來的空冷。
我安靜而滿足的呆在尚景的住處,安靜而滿足的每日等尚景回來,直到他再也不回來。
我不知道無所事事的狀态要持續多久,還固執的以為是酒吧最近過忙尚景才留我一個人。手機在兩周前已被尚景停掉,我無法與外界聯系。我對尚景的偏執直到看見抽屜裏的日記本,才覺悟自己必須想辦法逃出去。
五日記
日記伊始,2010年。是兩年前。執筆人:尚景。
one——
2010年3月12號。
又到了酒吧招新歌手的時候,還是小藍幫忙把關。晚上收到小藍Email,裏面是一個長相很清秀的男孩照片。走了那麽久,遇見那麽多人,只有小藍能理解我。
那個男孩子真是讓人着迷,希望明天能看見他。
2010年3月25號。
酒吧的新人評選工作終于落幕。在例行公會上看見小藍提到的那個男孩,真人比照片還要美。他也是個同性戀,而且那麽明顯,連動作裏都帶着自己是同性戀的暗示,我跟他說話的時候他竟然露出害羞的表情,不敢正眼看我。真是可愛。
小藍說她會幫我。想想真覺得愧疚,這麽多年來最對不起的就是小藍。她死心塌地的跟着我,可我給她的只能是**的安穩。我撫慰不了她的心靈,我做不到。她很有女人味,也漂亮出色,是我欣賞的一類。只是我愛不了女人,這是天生的缺陷。小藍,對不起。
2010年5月10號。
我把蘇默帶到家裏住了。他的名字跟本人一樣招我喜歡,也的确是個沉默寡言的人,總是一副很受傷的樣子看着我,好像我把他怎麽了。其實我從未對誰像對他這麽溫柔寵愛。下午因為吃飯時候逗了他,他便氣呼呼的往裏間走,然後我不小心扯掉了他的襯衫。他身體輪廓的完美度超出了我的想象,骨架瘦小線條完整,把我看癡了。
蘇默說,這回,他真的要歸我了。
2010年6月8號。
今天一個男孩來酒吧鬧事,讓我把蘇默交出來,說自己是蘇默的哥哥。蘇默沒有什麽哥哥,我看得出來,他們不是普通關系。
我問蘇默那個人是誰,他說是他的男朋友,明知道我會生氣,他卻傻得連謊都不會撒。
蘇默說,在我之前他就有男朋友了。怕我生氣不敢說,後來怕說了我會不要他。蘇默還說,現在誰都不要只要我。
我打了蘇默。我最恨的就是欺騙與背叛。做了就是做了,理由只是為了給自己緩罪。
小藍說那個自稱是蘇默哥哥的男孩是‘微微酒吧’的歌手,我對手旗下的。呵呵,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闖進來。
2010年7月17號。
我給了蘇默自由,我以為他會為了我不要。如果真是這樣,我就放過他那個小男朋友。可蘇默竟一獲自由後第一個找的人就是他。跟蹤的人說他們去了一個出租屋裏,是那個男孩的住處,他們在裏面過了夜。
蘇默,你一直在騙我?為什麽?我這麽愛你。你這樣做我會殺了你的!
2010年7月20號。
我問蘇默,是他死還是那個男孩死。蘇默竟求我放過那個男孩,他去死。
他說從我跟他說第一句話的時候,他的全部都歸我了。他不會害人,如果只有死去一個人才能證明所有的誤會是偶然,那就他死好了。
我把他帶去蘭湖的別墅,本來是為我們兩個建立的新居,現在看來要成為他的墓地了。他說的真也好,假也罷,從糾結疼痛中逃脫的唯一方法,就是糾結不再存在。
我還有自己的人生要成全,淪陷在感情裏只會讓我亂了方寸。可是,我又好怕放他走後他會成為別人的尤物。
蘇默,你只能屬于我,對不起,我會讓你永遠活在我滿是愛的心裏。
2011年3月27號。
又是一季新人招聘,想起認識蘇默的三月,總有種比今年三月美得多的錯覺。他穿着白色襯衫,藍色牛仔褲,一頭幹淨利落的短發卻擋不住那張秀氣的臉,說話的時候給人暖洋洋的感覺。
那麽美好的蘇默,竟永遠在世上消失。我殺了他,我是罪人。
有個新人擅自來辦公室找我,搔首獻媚,以為從哪聽了些消息,就能靠着我平步青雲。只怕是誤了一生吧。既然我最愛的蘇默已不在,那多一個人過去陪他也好。
two——
我終于明白,原來尚景不只是變态狂,還是殺人狂!他憑着自己的勢力去刊登尋人啓事,然後不管從酒吧老板還是戀人角度來講成為最大受害人,之後用錢買通案件,宣布當事者意外死亡。
只是當我明白這些的時候已經晚了,客廳傳來門鎖被打開的聲音。進來的不是尚景,兩個穿黑色西裝的男人把我架起來扔到車裏。
當我對眼前的一切有意識的時候就已經躺在這個別墅的沙發上了。除了守衛的人,和奢華空蕩的房間,再無其他。
我一直都困惑這是哪裏。直到剛剛送報紙的男孩提到蘭湖才恍然覺悟。
報紙的尋人啓事已經登了,那麽我離死亡也不遠了吧?
給讀者的話:
作者QQ15305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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