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烽火戰事(一)
又是一年秋天,橘綠橙黃秋正好,霜飙洗盡炎威。
緋色王朝的秋天來的很早,而且冬天格外漫長。
所以這裏的人衣櫃裏都是以秋冬裝為主,厚厚的大衣要占滿一大半的地方。趙一歡替小皇帝找衣服的時候就不禁感嘆,這極品的衣服實在太多了。要知道,皇帝是沒有俸祿的,但是每年戶部會劃分一部分賦稅專門被作為宮廷用度,這其中有一部分皇帝的開銷,比起來整個宮闱裏沒有一個主子的用度趕得上李青麒的。
甚至她的用度是好幾個二等侍君的好幾倍。
雖然她一直提倡節儉,但是似乎并沒有完美地身體力行。
趙一歡按照自己的審美,從衣櫃裏挑了一件黑色的秋裝,以白色狐貍毛為絨邊,上面繡滿了金色鳳凰。之所以這麽選是因為趙一歡覺得那個大孔雀老是穿的金邊銀邊的,真是像只閃閃發亮的孔雀,他很好奇穿上黑色會是什麽感覺。
“哎,臭孔雀臭不了美咯。”這麽一想着,突然心裏有了種惡作劇的感覺,不禁念叨了出來。
他領着那間黑色狐貍毛的秋裝回到正殿,只見李青麒在案牍前批改奏折。
不知什麽時候起,李青麒覺得書房太冷,便把那看不完的份都帶回了鸾鳳殿,叫趙一歡陪着她挑燈夜戰。
趙一歡看着她這架勢,不由得想起來高考之前的時光,當場就笑了。
李青麒一臉怪異地掃了他一眼,自然不知道他在笑什麽。
“相逢何必曾相識,在這一瞬間相遇有情人,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也許不必知道我是誰,無謂令你令你令你又再又再考慮……”趙一歡不自覺的哼起了前世最愛的小曲兒。
“皇上,把這件試試吧。”
他收斂起笑容,将狐貍毛的秋裝遞給小皇帝。
小皇帝眼也不擡,繼續批奏折。她輕聲道:“你過來替朕穿。”
趙一歡嘆了口氣,似乎早已料到她會怎麽說。
他将衣服抻開,做了一個請的手勢,嘿嘿笑道:“陛下請高擡貴臀,站起來一下。”
李青麒眼皮子一跳,瞥了他一眼,放下朱砂筆,緩緩站起身來,這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
“哎,陛下似乎近來又清減了呢。”
他替李青麒脫下鳳袍,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立刻展現在眼前,只是原來趙一歡目測有C罩杯的某處已然快變成了B罩杯,肩胛骨也更突出了,只有那骨架依然寬大。
那黑色狐貍毛的秋裝一上身,更加掩蓋住了李青麒的第二性征,她的臉型線條本就硬朗,穿上黑色看起來更加雌雄莫辨,趙一歡替她系好衣帶,她昂首挺胸地站在那裏,微微瞥了趙一歡一眼。
他的心像漏了一拍,望着這打扮的小皇帝,不禁有些驕傲,他現在多想有個人吐槽:分明的告訴他,看我女人多好看。
李青麒見他愣神,以為是不好看,遂疑惑道:“怎麽樣,還行麽。”
他才發現李青麒是真的穿什麽都好看。
“好……好看,當然好看。”
趙一歡心想,李青麒穿這件去軍營,只怕如果敵方是男的都得繳械投降。
“那個……”趙一歡有些擔憂:“陛下一定要親自出征不可麽,你是皇上,大可在後方指揮不用冒險啊。”
其實他是有些擔心李青麒的安危,這古代打仗都是冷兵器,軍營又離前線很近,指不定一個流矢飛來就不幸誤傷了。
前世作為一個擁兵,他不是不懂将領主帥親自出場的重要性,只是……如果這個人變成自己關心的人,那很大程度上就會不希望她參加戰鬥。
李青麒微微嘆息:“前朝洵王的故事你知道麽,她擁兵自重,最後起兵造反。如今朝廷剛剛剪除異端,幾個将軍軍心不定,如不能親自上陣壓他們的勢頭,前朝慘案恐卷土重來。”
她頓了頓:“這些年來,從母皇到朕,邊疆一直烽火不斷,打了這麽久難分勝負,在這個節骨眼上他們占領了灞州,千載難逢的良機,這場戰争可謂重中之重,朕要親自去。”
趙一歡自然不知道前朝的故事,但聽她這麽說也逐漸了解,一來是怕軍心不穩将領擁兵自重,二來是親自督軍好振奮軍心。他不是不支持李青麒,只是……但願一切順利。
趙一歡輕輕點頭:“皇上千萬注意安全。”
李青麒怆然一笑,握住他的手道:“放心吧,朕還留着性命等天下一統,不會死的。”
她轉身而出,那颀長的後擺在門檻上掃過,趙一歡滿眼都是那個黑色的身影,一直到瞳孔最深處。
戎邊戰事停停走走,自有史以來就從未真正止幹戈為玉帛,前朝更是因為戎狄力量的幹預而傾覆了國家,泰安帝欲畢其功于一役,其年改年號為建功元年,親率二十七萬大軍征讨戎邊北胡。
邊疆鼓聲如雷,極目處烏雲密布,唯恐将整個天都蓋住。
又如浩浩蕩蕩的行軍,呈黑雲壓城之勢。
軍營中,閃過一個深藍色的身影。從帳篷外撩開厚重的門簾,将水盆放下,又将營帳內裏裏外外的旗杆、紅木桌、案牍等擦拭一遍。秋天落葉随風到處飄,裏裏外外全是塵土飛揚,這戎邊也不比京師,氣候惡劣的緊,不下半日邊要重新洗滌一遍。
古代沒有那麽多工具,趙一歡只好找來廢棄的刀劍,用刨子一點點刮出鐵絲來,然後絞成個鐵球,用它來擦馬槽。這比一般的棕毛刷子效用好得多,經過他的改良,軍中許多人都來求教,他也倒大方,閑來做了十幾個都送了人。
早些趙一歡笑話那些給李青麒擦地毯的宮人,真真是不該!俗話說風水輪流轉,今年到我家,現在連給李青麒擦馬鞍的都是他。更可惡的是,李青麒美其名曰‘為了方便行走軍營’叫他改穿了女裝!
什麽‘怕別的女人打他的主意’、‘男子衣服不方便行走軍營’通通都是借口,她只是——為了閑來無事抱手看戲他出糗的打扮。好在這個地方的女人穿的都是褲子,在軍營中更加是為了方便将兩個褲腿用繩子綁了起來,以免漏風。
趙一歡心裏慶幸,還好他上輩子當‘男人’當慣了,把頭發紮起來用繩子捆在腦後,頭上綁根黑繃帶,又是好漢一條!
最後,李青麒還在他的右耳上釘上了一枚幽藍色的耳釘,痛了他三天三夜。
李青麒說他這樣的打扮,讓她有一種在搞磨鏡的感覺,趙一歡老氣橫秋地瞥了她一眼,她竟哈哈大笑起來。
說實話,他和李青麒單獨接觸的機會并不多,全軍的将軍都要找她請示命令,亦或是徹夜商量禦敵對策,蠟燭燒完了一根,趙一歡連忙換上另一根,這樣的日子過了快将近一個月。但這種日子他并不陌生,以前在在軍營裏的生活與此相近,只不過他現在想插一句嘴卻也辦不到,李青麒根本不給他這種機會。
除此之外,他懷裏多別了一把匕首——這絕不是從宮中順出的,那令人窒息的宮廷中除了有必要的地方任何人不許私藏刀具。一個月之前的某天傍晚,他正好路過軒瀾殿,那原來是一個一等侍君住的地方,後來不知怎麽荒廢了,他拾到了這把匕首,炳身幽藍如冰,又鑲嵌了一只火紅色的蝴蝶,令他想起孤月劍劍穗上那枚蝴蝶玉佩,于是收藏下來留作己用。
既然李青麒不然他參政,他只好雕刻木頭人來打發時間。這手藝原來是在索馬裏跟當地人學的,刻的都是些寬額低鼻厚嘴唇的當地人,趙一歡還沒來得及學會刻亞洲人,就已經穿了過來。
他心不在焉,想着前世發生的許多事,一不小心在手指上留下一道兩厘米長的劃痕。他喪氣地放下匕首,将未刻完的小人擺在木架上,旋即轉身出門透透氣。
他到馬廄随意挑了一匹黑色的馬,拉住缰繩騎了上去。軍中認識趙一歡的人并不多,他憑借一枚代表皇上的令牌過了守衛那關,出了營地去了。
現在兩軍戰事暫時停歇,只要在安全範圍內溜達,是不會出問題的。
李青麒來了之後,緋色王朝的軍隊就勢如破竹一般,一直攻城略地打下了彭城,現在他們就在彭城駐營紮寨,這是離兩國邊界的渡河最近的一個營地,對面隔江相望就是北胡了。
邊疆的小鎮人不多,規模也小,可使麻雀雖小五髒俱全,生活娛樂應有盡有。街邊走着販賣草鞋的,擺攤賣葫蘆絲和白糖糕的,街道上行人也是川流不息,原來這便是彭城最出名的一條街:中街。
趙一歡一個翻身躍馬而下,提着彎月劍徑直闖進一家酒館,沒錯他是來打牙祭的。
李青麒不鳥他,他自然得給自己找樂子了,不然呆在營帳裏指不定哪天就瘋了。
“小二,來二兩牛肉,一壺好酒。”他道。
小二忙湊過來嘿嘿一笑:“現在是旺季,您請稍等,店裏還有幾位客官等着呢。”
趙一歡倒也不着急,他點點頭道:“沒事。”旋即把彎月劍拍在了桌子上。
那傻小二掃了一眼,悻悻地拿着抹布走開了。
這時又從外面進來一個一表人才的女人,她喬裝改扮成男人,穿的是淺黃色雪紡長衫,腰間系了一塊鵝蛋大小的芙蓉玉,雖然将長發放下随意披灑在肩膀上,可是腳下蹬着的一雙金絲雲靴還是出賣了她。
趙一歡定睛一看,此人非富即貴。多年在男人堆裏打滾後又潛伏女人堆裏的趙一歡可謂身經百戰,一眼看穿她是女兒身。心中冷哼一聲:這又不是電視劇,給小爺玩什麽眼瞎,以為我看不出你是個女的麽。
邊疆的人龍蛇混雜,什麽貨色都有,要想活命,低調才是。
趙一歡清清嗓子,将目光收回。
這時那女子的随從叫了一聲小二,小二飛也似的蹿到她旁邊:“客官打尖還是住店啊?”
随從拿鼻孔子瞧人:“給我們主人一間上房,還有好酒好菜。這是定金,酒肉都要最好的。”說完她掏出了一錠金子。
趙一歡的眼睛都快黏上去了,腹诽道:這麽高調真的好麽,這裏土匪強盜比正常老百姓都多,小心有頭睡覺沒頭起床。
小二的眼睛跟趙一歡一模一樣,接過金錠子立馬将笑容堆滿整個臉上:“馬上就好!”
靠,剛才還和他說需要等候,這變臉速度不是一般的快。
趙一歡翻了個白眼,不耐煩的用手敲了敲桌面。
想來不知是什麽原因,他可能翻白眼的動作被那女子瞧見了,那女人竟然向他投來了疑惑的目光。
趙一歡自知武功低微,不敢惹事,立馬安靜下來。
過了良久,酒菜都上齊了,趙一歡一個月以來第一次吃的這麽香!
那菜色!那質地!那醇香!
簡直比軍營裏豬吃的糟糠好太多了,那裏頭都是菜飯合一,為了節約時間用大鍋一起煮,燒飯的鍋子竈臺之流自然也是臨時搭建起來的,總之大鍋飯不能和小爐竈得比就是了。
趙一歡吃的正好,酒館裏頭忽然傳來了争吵。
“你他媽的吃飯不付錢啊,人人都跟你這樣我這店子關門算了!”
“誰吃飯不付錢了,我今天忘帶了。”
“老子碰到吃霸王餐的都是你這樣的理由,少廢話,給老子打。”
那店小二就不是什麽好東西,左邊才眉開眼笑地收了金子,右邊就開始掄起袖子打人了。
冷靜,這不是一般電視劇裏的常見情節麽,這時候如果是個姑娘就會有男人出來英雄救美,如果是個小子日後就會成為一代大俠,總之……趙一歡沒錢管閑事。
“給我往死裏打。”
“……”
吃不下去了,艱難的吞咽了一口酒,擡眼看了看周遭,果然都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趙一歡摸了摸懷裏的錢包,還剩一粒碎銀,他這次出來本來只想吃頓飯,沒帶太多錢。身上唯一值錢的可能就是手上這柄孤月劍了,但是碰到不識貨的也只能當普通鐵劍一般的價錢賣了。
趙一歡将劍一拍:“喂,得饒人處且饒人,你們就是把他打死他也沒錢啊。”
那小二愣了一瞬,刻薄道:“你想幫他付錢是吧,不是你說什麽啊!他吃我的白食,沒打死算便宜的了。”
趙一歡冷哼一聲:“邊疆果然‘民風淳樸’,不就是頓飯麽,我請了。”
店小二拿斜眼睨瞅一眼趙一歡,嘶啞咧嘴道:“他吃的可不少,二兩銀子,你出啊!”
那小夥子蓬頭垢面,一臉油污,懷裏還揣着只燒雞,一看就是餓負極了的窮人。趙一歡嘆了口氣:“我今日出門未帶足夠銀兩,這柄劍先抵在你處,待日後我自會來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