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2)

立統一的辯證關系,缺一不可。實際上西方也很重視集體的權利:西方過去和中國簽訂了那麽多不平等條約,代表的就是西方國家和國民在華的集體權利。治外法權就是集體權利。美國過去制定種族隔離制度也是為了保護白人在各個方面的集體和個人的特權。人權中的民族自決權就更是集體權利了。西方強調人權是個人的權利,也有一定道理,因為他們擔心集體權利會被濫用,最終成為損害個人權利的借口,這個擔心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不足的一面,因為反過來看,個人權利的濫用也會導致集體權利的損害。以丹麥漫畫家“惡搞”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的作品為例,多數伊斯蘭信徒認為他一個人的言論自由權損害了10億穆斯林的宗教自由權。一種比較理想的人權保護體系應該兼顧自由與責任、個人和集體權利。在這方面,中國人的哲學觀對于人權理念未來的演變可能會産生更大的影響。

第四,中國認為實現人權在實際操作中,應該有正确的優先順序,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同時實現所有的人權。實踐證明,中國把以人為本、消除貧困、推動現代化事業作為核心人權來優先推動,是一個偉大的成功。錯誤的優先順序,效果往往不好。這麽多發展中國家在西方的指導下,嘗試了政治權利壓倒一切,但結果令人失望。在一個貧困的國度裏,去搞西方式民主,結果就出現了海地這樣的爛民主——饑餓導致暴亂,暴亂導致無政府狀态,無政府狀态又使所謂的民選政府形同虛設,最後只能靠聯合國維和部隊來維持國家秩序。甚至在相對發達的國家裏,如前蘇聯、前南斯拉夫等,政治權利壓倒一切的結果也是災難性的,其教訓值得我們深思。

在具體的人權問題上也一樣,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有限的資源決定了,它必須權衡利弊,确定資源使用的優先順序。比方說,一個政府現在有1 000萬美金,這筆錢可以用來改善大學生的宿舍,可以用來改進監獄犯人的居住條件,也可以用來建設廉租房,這些用途都屬于改善人權,一個國家應該根據自己的國情作出最合适的安排,不需要別人說三道四。

第五,在涉及人權的優先順序時,也要指出,有些人權屬于核心人權,屬于普世價值,也是所有人類文明都必須接受的共同底線。這些權利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侵犯的,比方說禁止酷刑、禁止奴役制度、人有思想的自由、人不能被任意逮捕等。在這些問題上,我們和西方的主流觀點一致。美國對關塔那摩監獄的一些犯人實行了酷刑,引起全世界的反感,就是因為其做法觸犯了人類文明的共同底線。

但我們和西方也有不同之處,其中之一就是西方把普世價值界定得過寬,而且是以西方的意願來界定,西方認為什麽是普世價值,什麽就是普世價值,整個世界都要跟着他走,這是沒有道理的。比方說,歐洲國家認為死刑就是侵犯了生命權這個普世價值,而世界上很多國家,不接受這種解釋。歐洲首先應該去說服美國人接受這種觀點。2008年3月,荷蘭外長弗漢根(Verhagen)來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議介紹荷蘭的外交政策,提到歐洲人權價值觀中包括保護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戀的權利,他還點了阿富汗、伊朗、沙特阿拉伯、蘇丹、也門五個國家的名,指責這些國家對同性戀者判處死刑,并說世界上還有85個國家把同性戀定為犯罪行為。如何評價各國法律對同性戀的立場是一回事,而荷蘭所認定的這種所謂歐洲價值是否屬于普世價值,則是另一回事。對于世界上多數人來說,荷蘭的看法可能超前了一些,別人還跟不上。這些權利代表了荷蘭和歐洲不少國家內部人權的主要關切,但對于其他國家來說,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他們有許多更緊迫的人權問題需要解決,他們為什麽要跟着早已進入後現代的歐洲國家來确定自己的人權議程呢?

在處理人權問題上,如果各國都能真誠交流經驗,取長補短,攜手并進,這将是值得稱道的,特別是全球化帶來的諸多挑戰更需要各國之間的通力合作才能解決。發達國家消費的人均資源是發展中國家的30多倍,美國消費的人均資源是中國的11倍,但西方迄今為止的人權觀決定了:我的就是我的,半點兒也不能少,因為這是所謂的“天賦人權”,也就是所謂造物主賦予的“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你如果想享有同樣的權利并使用相應的資源,他就要和你較勁,甚至圍堵你。西方的民主制度也只對本國部分選民負責,不對別國人民負責,如此自我中心的西方人權觀和民主觀,怎麽可能解決今天的全球氣候變暖、貿易保護主義、消除赤貧等世界性的難題呢?

西方消耗着比發展中國家多幾十倍的資源,但自己的人權問題還是不少,西方還總想壟斷人權理念的解釋權和世界人權議題設置的主導權,為自己的戰略利益服務,這真有點說不過去。歐美有這麽多移民工人,但為什麽沒有一個歐美國家參加聯合國的《移民工人公約》呢?為什麽不少歐洲國家裏穆斯林女學生在學校連戴面紗的權利都沒有?為什麽西方不能帶頭改變其浪費資源的生活方式,從而讓世界人民享受更多的環境權呢?為什麽美國至今尚未加入聯合國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呢?為什麽歐美不能把男女同工同酬這個涉及一半人口生活品質的大問題,放在一個更為優先的地位呢?荷蘭和英國女性的工資比男性的工資平均要低20%到25%,法國低10%左右,這是國際勞工組織2004年的統計,而且這些數字與10年前的1994年相比,幾乎沒有任何變化。德國在這個方面的差別還擴大了:由20%上升到25%,美國的差別也在20%以上。(順便說一句,日本和韓國差別更大,日本在40%,韓國在45%左右,說明這些國家婦女權利還大有改進的餘地,福田首相2007年訪問北京時對中國女大學生說,你們可以來日本介紹男女平等,這不完全是客套話。)

世界人權事業的發展正未有窮期,這個進程無人可以壟斷。中國要向世界各國學習保護和促進人權的一切有益的理念和做法,同時也要為世界人權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中國文化傳統中有豐富的“人本精神”,這可以豐富西方以個人自由為基礎的“人權”理念:人權應以人性為基礎,人權可以和先人後己的責任感結合起來,參加四川抗震救災的無數國人和北京奧運會的無數志願者都展示了這種可貴的精神,整個世界為之動容。就像中國奧運軍團的崛起,中國在人權領域內也會不斷學習、探索和創新,從而使中國的人權事業更上一層樓,同時也為世界人權事業的發展注入更多的中國元素。

四、公民社會之我見

與人權有關的還有個公民社會的問題。随着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利益日益多元化,各個社會群體追求的利益也開始分化,于是出現了代表不同利益群體的公民社會,特別是各種非政府組織,它們促進了社會利益相對的均勻化和平衡化,這确實是今天西方社會的一個特點。中國現在也出現了大量的非政府組織,代表了不同的利益群體,處理了很多政府不該處理、也處理不了的事情,這是社會自治的一個重要方面,對于人民學會自己管理自己,對于加強人民對政府工作的監督,對于優質民主社會的形成,都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我們鼓勵和支持。真正的公民社會總是生機勃勃、充滿活力的,這在2008年抗震救災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我真是希望我們國家能産生一大批優秀的公民社會組織,不沾官氣,展示自己的自主性與活力,大大推動我們的各項事業。我還希望其中一些組織最終能擺脫不合時宜的體制束縛,馳騁于國際舞臺,代表着崛起的中國公民社會,憑自己的良知、學識和愛國精神,與世界其他地區主持正義的公民社會一同努力,改變現在世界上為西方利益服務的公民社會比例過大的狀況,為建立一個更為公正的國際政治和經濟秩序作出中國人的貢獻。

但我同時也認為,在公民社會問題上,照搬西方推動的公民社會模式,在發展中國家,效果并不一定好。西方公民社會理論有這麽一個預設:公民社會相對于政府而存在,公民社會的作用就是限制政府的作用,它與政府的關系是一種對峙的關系。西方還有自己的戰略考量,扶植了一大批親西方的非政府組織,來對付與西方走不同道路的國家。西方支持的公民社會在蘇聯、南斯拉夫、東歐政治變革中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我去過進行了“顏色革命”的烏克蘭,看到示威游行的群衆揮動的不僅是烏克蘭的旗幟,也有歐盟的旗幟、美國的旗幟、英國的旗幟、德國的旗幟,反映出這些國家很多非政府組織都是西方資助的。格魯吉亞的“顏色革命”也是這樣,廣場上很多游行者揮舞着西方國家的旗幟。西方鼓勵這種民間與政府對立的方法,公開扶植親西方的政權,而不考慮這種做法給這些國家的百姓帶來什麽結果。“顏色革命”使得烏克蘭、格魯吉亞和吉爾吉斯斯坦陷入動蕩,總體效果不佳,但迄今為止西方對此進行反思的人還不多。

公民社會必定與政府對抗這種哲學也體現在一些具體問題上。一次,我在巴西參加一個讨論消除城市貧民窟問題的研讨會,貧民窟是很多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嚴峻挑戰,他們城市的人口經常一半以上住在貧民窟。怎麽解決這個問題?一位歐盟代表在會上發言說,公民社會應該動員起來,與政府作鬥争,讓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動來解決貧民窟的問題。會議主席問我,中國人怎麽看這個問題?我說,走訪了大量發展中國家後,我認為在消除貧民窟方面做得最好的是中國。中國的經驗是:不要老是搞什麽公民社會與政府的對抗,而是促進公民社會與政府之間的有效溝通和互動,确立消除貧民窟能夠造福各方這樣一種大的共識,然後制定盡可能兼顧各方利益的貧民窟改造方案。我說,你們可以組團到中國去訪問,實地了解一下中國是怎樣做的。中國的做法也有不足之處,但總體上利大于弊,比大多數其他發展中國家做得要好。

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強調對立和對抗,這在族群比較單一、法制比較健全、教育普及、中産階級壯大的國家,不會造成太大的問題,但是在那些不具備這些條件的發展中國家,這種對抗容易帶來社會分裂和沖突。我1994年曾訪問過黎巴嫩,當時整個黎巴嫩已經擺脫了長達15年的內戰,一派百廢待興的景象。從我在實地了解的情況來看,黎巴嫩的公民社會在內戰之前、之中和之後,都是相當活躍的。但是這種公民社會是完全分裂的,分別附屬于不同宗教、不同派別,如馬龍教派、德魯茲教派、遜尼派、什葉派、長槍黨等,更像是中國“文革”時期的各種鬧派性的組織,它們實際上加劇了黎巴嫩的分裂和沖突。

我在黎巴嫩駐埃及的領事館辦簽證時,看到領事館的牆上挂了一張畫有和平鴿的宣傳畫,上面寫着:“黎巴嫩:死去1 000次,再1 001次複生。”表述了一個民族經歷無數大劫,仍然堅毅不屈的生存信念,使我感動。當然這是詩人的浪漫表述,現實要殘酷得多。我到黎巴嫩實地一看,這個曾被稱為“中東巴黎”的城市裏,到處都可以看到戰争的痕跡,整個市中心,包括希爾頓飯店、假日酒店等都只剩下殘垣斷壁了。這場內戰使這個當時人口才300多萬的國家失去了14萬生命。我的導游是個60來歲的親歷者,他對我說:“戰争已經過去幾年了,但黎巴嫩人的薪水還在一路走低,誰都想離開這個國家,如果我有女兒,一定讓她嫁給你。”老頭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德國工作,一個失業在家。黎巴嫩的公民社會現在也很發達,2006年該國又成功地舉行了一次大選,産生了一個親西方的政權,得到了西方的高度贊揚,但那年夏天突來一場以、黎沖突,美國遲遲不讓以色列停火,使黎巴嫩多年的戰後重建化為烏有。黎巴嫩各種教派和黨派的利益至今無法整合,外部的各種幹預使黎巴嫩的局勢日趨複雜。我真是希望這個美麗的地中海國家能第1 001次崛起,但我又覺得,照西方這個思路走下去,包括西方主張的那種公民社會,黎巴嫩恐怕很難走出自己的困境。

非洲的盧旺達也是這樣,它的非政府組織大概可以算是整個非洲大陸最活躍的了。據說按人均計算,盧旺達的非政府組織為非洲國家最多,但它們沒有能夠阻止後來的種族大屠殺。西方人權理論和公民社會理論的很多內容都形成于西方單一民族國家,形成于經濟和教育發達的社會,而第三世界國家大多數是多民族、多族群國家,經濟和教育都不發達,盲目使用西方概念産生的最大問題就是族群沖突。一旦以族群為基礎的非政府組織大量産生,就會導致族群關系的緊張和對抗。

尼日利亞也是一個公民社會頗為發達的國家。但我去過它最大的城市拉各斯,那裏白天治安都非常差,晚上更是危險。我的感覺是,你能白天在拉各斯市中心大街上太太平平地散步半個小時,就是一種奢侈。尼日利亞有那麽多促進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和政府組織,但究竟保護了多少人權?非政府組織越多,社會管理得越好,民主就越成功,這個觀點至少在發展中國家還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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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非政府組織比中國多幾十倍,但印度方方面面的工作與中國的差距都很大。從表面上看,印度公民社會非常活躍,但從我的實地了解來看,相當一部分組織被黑社會控制,甚至就是黑社會的組成部分。我去印度的貧民窟觀察過,貧民窟裏有很多非政府組織,它們可以呼風喚雨,控制着貧民窟裏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不少組織是真正在為勞苦大衆做事,但也有出于其他目的的組織,如專門負責偷電的組織,從某個地方把電偷偷地接過來,再賣給貧民窟的居民。還有負責貧民窟安全的黑社會組織,專收保護費。為什麽印度改造貧民窟這麽難?因為貧民窟裏的人都被組織了起來,而這些組織中相當一部分受黑社會控制,黑社會又與各級政客勾結,貧民窟永遠是各級政客的票倉。孟買市中心通向孟買國際機場的大道旁有大規模的貧民窟群,印度政府想拓寬這條公路,但幾年下來了,條件談不妥,一些劣質公民社會組織與政客利益結合在一起,輕而易舉地“綁架”孟買市民的整體利益,阻礙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産品,這是印度民主體制在現代化建設中遇到的一個嚴重瓶頸。

美國福特基金公民社會項目的負責人邁克爾·愛德華茲(Michael Edwards)倒是個比較坦率的人,他寫了一本叫《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書,其中提到了公民社會與政府必然對立并不一定是公民社會運作的最佳模式。他說,現在很多公民社會“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公司,不相信媒體,只相信自己。但是公民社會自己也需要制衡,否則也會出問題”。他贊成走協商共識的道路,不要老是強調各方的對立,而是強調如何最好地解決問題。這個建議值得我們思考。

我認為一個公民社會的形成一定要與一個國家自己的政治文化傳統相結合。實際上西方國家自己的公民社會也是這樣的。丹麥雇主協會主席馬丁森先生曾對我說,丹麥人就像一個部落,大家有同舟共濟的感覺,社會上對抗比較少,議會裏讨論問題也比較容易形成共識,一般總有80%的議員意見接近一致或完全一致。瑞士也很少出現罷工,為什麽?因為在1937年整個瑞士面臨德國法西斯入侵威脅之時,瑞士機械制造業的勞資雙方代表通過談判,達成一項《和平協議》,約定一旦勞資雙方發生了糾紛,雙方都要通過協商來解決問題,或者請第三方進行調解仲裁,資方不得随意裁減工人,關閉工廠,工人一般不進行罷工。這樣做既保護了雙方利益,也保證了生産。後來,瑞士其他行業也紛紛效法,簽訂類似協議。1941年戰争最困難的時候,聯邦政府通過法律把這種形式固定下來。這樣,瑞士幾乎很少發生罷工事件,即使發生了,往往規模也有限。

中國臺灣也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臺灣地區在民主化方面,學習了美式民主,強調對抗,結果出現了嚴重的水土不服,在過去的十幾年裏,導致了政黨惡鬥、商業化炒作、族群關系撕裂,經濟嚴重滑坡,人民痛苦指數上升,難怪2008年大選前,臺灣《天下》雜志一篇文章《懷念沒有藍綠的日子》,引來多少人的唏噓,甚至到了今天,全臺灣民望最高的政治人物還是當年關注民生的強勢領導人蔣經國先生。國民黨統治臺灣時期沒有中斷中國傳統文化的教育,還吸收了不少西方的市民文化,每次去臺灣地區訪問,特別在臺北,我可以體察到臺灣社會存有這種讓人感到溫馨的文化底蘊,人與人很客氣,很禮貌,溫良恭儉讓,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臺灣社會雖有不少問題,但濃濃的中華文化氛圍還是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值得大陸借鑒。我個人覺得臺灣社會本應該在這種和諧的中華文化基礎上發展出一種理性的、精致的、包容的公民社會和民主制度,但臺灣卻走上了一條照搬美國對抗式的民主模式的道路,并為此付出了巨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代價。馬英九先生上臺後,大膽提出了“臺灣民主再造”的口號,主張族群和諧,但迄今為止收效甚微。一個已經被美式民主撕裂的社會要重新整合談何容易,連美國自己今天都成了一個嚴重分裂的社會,深陷經濟危機而難以自拔。

總之,一個公民社會,如果它能使一個社會最終變得更加團結,更加繁榮,更加活力四射,而不是更加分裂,更加蕭條,更加混亂不堪,那麽就是一個高質量的公民社會;如果它使一個社會從團結走向分裂,甚至從分裂走向更大的分裂,那就是劣質的公民社會。我看黎巴嫩、盧旺達等國家的情況屬于後者。公民社會和政府可以是一種良性互動的關系。特別是對于中國這樣一種社會,一般認為,中國屬于社會共識比較容易形成的社會,這和我們的文化傳統有關,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們的長處。一個容易形成共識的社會,是成熟的社會,沒有必要為了所謂“民主”,去人為地強化對立。自然形成的共識文化是非常寶貴的政治資源,在這個基礎上探索協商民主的道路,對中國更有意義。那種認為搞民主就要學美國,就要搞黨派對立,就要為反對而反對,就要你死我活,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是愚蠢的。能夠形成共識的民主是好民主,能夠形成共識的社會是好社會。我們應該從中國自己的傳統出發,不要學對抗式的美國模式,适當地學一點丹麥、瑞士、日本等良性互動模式,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公民社會和民主政治,這應該是中國政治體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2008年抗震救災體現出了中國公民社會的巨大能量,幾乎在一夜之間呈現了一個全民參與的、開放的、透明的現代救援體系。這種民間和政府之間建設性的互動關系大大提高了我們社會的凝聚力,不僅為我們的抗震救災作出了寶貴的貢獻,也為中國今後公民社會的發展和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寶貴的啓示。一個國家的真正崛起在于民心的崛起,在于每一個公民對自己國家的責任感、參與感和自豪感。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把中國人上上下下地凝聚在一起,把我們的政府和公民社會團結在一起,把我們的軍隊和人民團結在一起,真是13億人衆志成城,整個世界都感受到了中國人民不分階層、互相提攜、團結一致、共赴國難的偉大力量。我希望中國式公民社會也因此而逐步走出一條獨特的道路,并大大豐富國際社會關于公民社會建設的理論和實踐。

五、讓理性的聲音占上風

1986年6月我陪一位副總理訪問加納,拜會了當時的加納國家元首羅林斯先生。他的總統府設在當年歐洲人運送奴隸的石堡裏,緊挨着大西洋,用他的話說,“我在這裏辦公,為的是永不忘記這段屈辱的歷史”。在一個布置得非常簡樸的會客室裏,這位喜歡談哲理的非洲領袖談起了非洲問題,他說:“我們的人民缺少一種理性精神,好像這種精神已經被殖民主義閹割了,所以很多事情就很難做。”我自己走訪非洲也時常有這種感受。非洲的政界和知識界大致是兩種觀點占主流,一種是激進的非洲民族主義,把非洲的一切問題都歸咎于殖民主義和全球化。不久前我再次去加納訪問,專門去參觀了加納開國元勳恩克魯瑪的紀念館。紀念館的小賣部裏賣得最貴的一本書,是加納學者的專著,談的是結合加納實際,學習朝鮮的“主體”思想,與全球化徹底脫鈎。還有一種觀點就是激進的全盤西化,主張跟着“華盛頓共識”走,采取的政策也是先削減政府開支,再一人一票民主化,結果是艾滋病嚴重失控,經濟凋敝,最近又有了糧食危機。随着世界糧價飛漲,這些領導人突然發現自己完全忽視了農業,老百姓飯都吃不飽了,又要開始鬧革命了。為什麽忽視農業?用聯合國貿發會議秘書長素帕猜·巴尼巴滴(Supachai Panitchpakdi)的話來說,造成當前糧食危機的原因之一就是“數十億美金花在政治治理上,而只有數百萬美金花在農業上”。非洲這種情況,用中國話說就是要麽極左,要麽極右,而真正獨立的、理性的、實事求是的聲音很難成為主流。

回過頭來看,中國在整個“文革”期間,非理性的極左思潮占了主流。1976年文革之後到1989年,在中國知識界,非理性的右傾思潮似乎又很有影響。随着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蘇聯和南斯拉夫的解體,中國堅持改革開放、走自己的路,穩健改革的理性聲音,才逐步成為主流。西方苦心積慮地鼓動西藏獨立、新疆獨立、臺灣獨立,又使更多的中國人堅信只有走自己的路,中國才有希望。這實在是壞事變成了好事。但我們今天還會聽到不少非理性的聲音,有的人想用過去極左的方法來解決今天的問題,有的人則覺得只有西方的政治制度才能解決中國的問題。

西方國家已經進入了後現代,知識分子的主流話語是“解構”一切,我們一些知識分子喜歡步西方的後塵,學着“解構”中國的一切。但他們恰恰忘記了,西方社會通過幾百年的發展,其經濟基礎、法律和政治制度已經非常成熟(确切地說是過分成熟),其人均收入高于發展中國家數十倍,其人均占用的資源也比發展中國家高數十倍,所以即使西方社會上有很多不滿,其體制自我調節的能力,明顯大于發展中國家,再亂也很少出現傷筋動骨的大亂。按照2008年初的一個民調,意大利人是歐洲人中最悶悶不樂的,只有4%的人對現狀滿意,整個社會籠罩着悲觀氣氛,但因為有過去積累的經濟實力和體制因素的支撐,意大利社會沒有出現劇烈動蕩。

西方的知識分子經常說,我的任務就是批判,就是“解構”。對于那種政治制度非常成熟,工具理性已經太多,繁瑣的法律和規章制度已經束縛了人和社會進一步發展的情況,确實需要松綁,需要批判,需要“解構”,需要福柯。相比之下,我覺得中國知識分子光進行批判是不夠的,中國需要的不僅是批判和“解構”,還需要肯定和建構,包括法律和體制的建構,我們應該腳踏實地地研究中國的問題,在批判醜惡現象的同時思考建設性的辦法。對中國來說,建構和解構至少一樣重要,甚至更為重要。

我們文化中還有某種泛道德化、走極端的傾向。這不是我們文化的主流,但也不能忽視這種支流可能對我們事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實際上,我們充滿魅力的漢語中有許多對仗的句式,琅琅上口,富有音樂美,但都是把兩種截然相反的東西作一種道德化的對比,比如:“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細想一下,在我們的真實生活中,極端的情況畢竟是少數,絕大部分都是中間狀态。好中有壞,壞中有好,喜中有憂,憂中有喜,當然有個喜多還是憂多的問題。我們語言中的這種表述方法和儒家道德傳統有關,“士不可以不弘毅”麽,但是儒家傳統也講究中庸之道,要求“窮理致知”和“慎思明辨”。總之,在繼承我們的文化傳統時,在使用我們珠圓玉潤的文字時,我們也應注意某些語言習慣可能會造成的某種思維定勢,影響我們對事物的準确判斷。

英格蘭民族有一個特點值得我們學習:英國人喜歡sophisticated的人,sophisticated這個詞不容易翻譯。《英漢大詞典》中把它譯成“成熟老練”,可以說是相當貼近了,但這個詞還包含了一些與此相關的意思,如見過世面、思維缜密、判斷得體、做事講究一個度,不情緒化,不走極端,見解深刻而全面。我個人以為這個詞也許可以翻譯成“成熟的心智”。在英國說一個人sophisticated,是一種很高的贊許。議會制度在英國運作得相對較好與英國人崇尚這種特性有關。

相比之下,我們文化中這樣的人還不夠多。從網上和微博的讨論就看得出來,動不動就是謾罵,就是道德訓斥,就是黑白分明,就是非此即彼,就是國家到了災難的邊緣,就是中國要被開除球籍了,又要來一場革命了。我不反對在中國某些問題比較嚴重的時候,有人出來登高一呼,引起大家的重視,這是非常值得提倡的。我也不反對從道德高度,對各種缺德的行為嚴厲斥責。但我們一定要防止激進思想和道德沖動重新成為我們社會的主流思潮,因為道德評判最容易把複雜的世界簡單地歸為好壞兩極,而世間絕大多數的事情就是好壞摻雜,進步往往也伴随着問題,關鍵是要确保進步能夠占主導地位。

整個人類進步的歷史從來就沒有出現過純而又純、沒有代價的變革。我甚至可以這樣說:如果一個民族總是激進思潮和道德沖動占主導的話,只能說明這個民族缺少理性思維的能力,最終,對這個民族來說這可能是一種災難,等待這個民族的會是一場又一場的無休止的動蕩。我們要學一點英國人的經驗主義和“成熟的心智”,這和我們講的“和諧中道”相通,是一種大智慧,一種非常值得在中國和世界發揚光大的思想。簡言之,我們必須讓理性的聲音在中國占上風,只有這樣,我們中華民族的崛起才會比較順利、比較可靠,因為這是一個民族真正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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