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這家書店剛開始營業的當年,還沒有現在這麽火。
如今它已是妥妥的網紅,而那時還沒有這個詞,畢竟網絡尚未如此發達,智能手機方興未艾,如同這家書店。
當時它剛于這座城市發家,将将開了兩家分店,一家在新城區,一家在老城區。
新城區的店走的是極簡北歐風,老城區的店走的是文藝懷舊風,那些設計、內飾、布局、擺貨,看似停留在上個世紀尚不太快的時光裏,慵懶閑适得漫不經心,其實細節裏全是匠心獨運的精致。
琳琅擺着小文具的窗戶後面,是可以喝咖啡的長條桌,一個十六七歲的女孩正在手腳麻利地收拾用過的杯盤,給新客人騰出位置。
她叫程愫祎,個子不大,屬于骨架小巧的類型,這樣的骨相非常撐得起她那身青春期特有的嬰兒肥,看起來肉肉糯糯十分讨喜;一頭直發簡單綁成馬尾,幹活時總是緊緊抿着小小的嘴,帶一副很嚴肅的表情。但一旦與人對視,她總會倏的一下釋放出一朵甜蜜的微笑,用這朵微笑将人輕易召喚過去,與她攀談幾句。
這是個幾乎放在所有随機人群中都不太可能讓人一眼就覺得是最漂亮那個的女孩,但若你認識她,就會發現她是個幾乎放在所有随機人群中都非常容易讓人最喜歡的女孩。因她五官着實小巧,又太過清淡柔和,并不鮮豔奪目,但一旦你與她互動,就會被自她而來的如沐春風抓住心弦,進而注意到她其實面容姣好耐看,而且是毫無攻擊性的那種很溫和的美好。
由不得人不喜歡。
程愫祎每天放學過來幫忙,收拾餐具,打打下手,将将能掙些零碎收入。
她每日的固定工作裏最重頭也是最令她喜歡的一部分,是寄明信片。
這家書店的一大噱頭就是可以寄送寫給未來的明信片。
這個創意當然能輕易迷住不少年輕人,尤其是女孩,所以就算實體書店已經不景氣,這家這麽一另辟蹊徑,至少每天明信片的銷售是很有保障的。
他家的明信片可以堂而皇之賣得比別家貴——郵費要算上,人工要算上,管理費要算上,但再貴也不過就是幾塊錢,誰都買得起,何樂而不為呢?
書店二樓挂着占據了一整面牆的明信片儲存袋,從上到下,跨度十年,從左到右,則是每年的十二個月,每個月是一組獨立的分格,精确到每一天。
這裏的日期指的是顧客寫在明信片上希望明信片寄到的日期,由顧客自己将其放入對應的袋子裏,而程愫祎的任務就是提前兩三天将這個日期的明信片一一貼上郵票,投遞到郵筒。
從現在開始,未來十年之內的日期都可以寄,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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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年輕人而言,十年或已是半生,店裏再時不時輕輕放一曲陳奕迅的《十年》,便是永不過時的心事與情愫。
這天,程愫祎貼郵票時,被一張明信片難住了。
這張明信片的背面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字,一個個活潑可愛笑意盈盈,好像下一秒鐘就會跳出來圈住你的脖子親密擁抱。
這字已讓她喜歡,雖知道不該細看,卻還是忍不住一字一句地讀完,內容也親切美好得足以讓人無緣無故掉幾滴清澈的淚珠,卻不是傷感。
說不清是什麽。
看看投遞的日期,已是兩年前,那幾乎就是這家店剛剛開張的時候。
程愫祎有心将郵票也配合着貼得格外漂亮些,可問題是……那些文字滿滿地擠占了所有的空隙,無論貼在哪兒,都得蓋住幾個字。
程愫祎思索半天,左右比劃。有一個位置其實還好,蓋住的這幾個字都是猜得出來的,并不影響閱讀,可她還是不忍心。
看看地址,就在本市,雖然看起來有點遠,不過還是……不貼郵票了,她親自送過去一趟吧。
此時程愫祎并不知道,有些事是有征兆的。
而且這征兆不止一個,就是從這裏拉開了序幕。
那張明信片的收信日期是在兩天後。
這天剛好是周六,程愫祎不用上課,而書店開門晚,她查好了路線,按照平日上學的時間起床,她正好可以送完明信片再去書店上全天班。
這個地址是一片處于新老城區之間的富人區,經過湖景公寓後,就進入了肅穆的別墅區。
周末的清晨,夜夜笙歌或勞于心力的富人們大約都還在夢鄉中,程愫祎站在大門口,幾乎疑心裏面無人居住。
但是站在門口帥得像國旗護衛隊的保安讓她否定了這個猜測。
那個年輕的保安看着她,面無表情地對她敬了個十分标準的禮,頓時讓她覺得之前認為人家是保安委實沖撞了,這是士兵吧……
她一時不确定這裏是不是軍事管制區,住的都是不可說的大人物,不由有些後悔自己的莽撞。
她鼓起勇氣走過去,乖巧地問:“我是來送信的,請問可以進去嗎?如果不可以,能不能麻煩您幫忙送一下?”
那個一身挺拔制服的小夥子接過她手上的明信片看了看地址,又仔細看了看她。
不知是實際上門禁并沒這麽嚴格,還是她惹人喜歡的特質換來了特權,小夥子只略略猶豫了一下,便和氣地放行:“你進去吧,送完不要逗留,馬上出來就可以了。”
初春清晨的湖邊,有些蒙蒙的霧氣,程愫祎一路走過,因為是臨時充當送信人,也就有了個臨時的職業病,特別注意到每一戶人家門口的信箱。
其中有一個,蓋子掀起,信箱的外側很體貼地夾了一只式樣簡潔的木夾,夾住一封待寄的信,等着郵差來取。
那信封是淡藍色的,隐約可以看見上面黑色墨水寫成的漂亮字體,小小的一方溫馨,渲足了懷舊電影的詩意氣氛。
程愫祎心中感慨,忽然很想去做一個郵差,每天背一個大大的帆布包,從每一個門前走過,帶來信件,同時把人們需要寄出的信件帶走,從容娴雅地,在她所無從知道的無數人的期待中輕盈穿行。
當然,想象也只能是想象罷了,如今郵差幾乎快要失業了吧?他們這樣寄送明信片的店大約就是郵局信件業務的最大客戶了,若她去做這份工作,一定養活不了自己,還有媽媽。
程愫祎給人的感覺乖巧,實際上也是乖巧守禮,答應了門口小哥送完信就走,她并不多做停留。
走出這片富人區,又走了不短的一段路,才回到可以搭公車的地方。
坐在公車上駛往老城區,某一站停車時,前方一個漂亮女孩正從一輛漂亮得炫目的奔馳小跑中下來,一時間觀者集體被電倒。
程愫祎忽地想起剛才親身所在的那片別墅區,此時竟已遙遠成了夢境。
目睹豪宅豪車時,誰不會生出些隐隐的想象和模糊的憧憬呢?不知別人如何,對程愫祎而言,這樣華麗到奢侈的期待,總是會讓她覺得未來好遠好遠,遠得無法觸及甚至無從展望,遠得仿佛永遠永遠,也不能走到。
而此刻收回目光,香車美女都已消失在視線之外。
真實的城市原就是這樣,不但有明亮的櫥窗,華貴的商品,也有雇員在街邊促銷,小商販在兜售閃亮的小玩意,乞丐在各施所長。
晚上程愫祎做完事回到家,媽媽照例端出蓋在鍋裏仍有餘溫的飯菜給她,然後就繼續坐回去編手鏈了。
四年前的一場事故之後,本來做清潔工的媽媽連那份工作也沒法做了,白天只能在家附近的垃圾站幫忙,工資很低,所以晚上總忙不停地做些手工,交給一家網店店主去賣,每一件東西能掙個幾毛錢吧,但積少成多,仍是她們母女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程愫祎一邊吃飯一邊和媽媽聊天,媽媽說這樣做手工最得勁,不累也不煩,哪怕編錯了拆開重來都不怕。
這天她給媽媽說起早上去的別墅區,繪聲繪色無限想往地描述到最後,忽然話鋒一轉:“其實,媽媽,我總覺得住這麽大房子會害怕吧?”
媽媽瞥了她一眼,手下不停:“住別墅不會,人家就算沒有大家庭,也有傭人啊,人氣不會少的。”
程愫祎搖搖頭:“媽媽,我們英語課有一篇,你知道是什麽嘛?叫做Every family has a skeleton in the closet,意思是每家都有家醜,就好像每家的衣櫃裏都藏着一具骷髅一樣。這是英國諺語,英國不是給人遍地都是貴族啊古堡的感覺嘛,所以我總覺得這種富豪之家呀,家家衣櫃裏都藏着一具骷髅……想想怪吓人的!”
媽媽笑了起來:“你這麽說起來,以前你表哥還真覺得外婆家的閣樓上藏着骷髅呢!”
程愫祎瞪大了眼睛:“啊?!”
媽媽說,她們的老家——極南之地,氣候太潮濕,有些墓地每逢雨季還常常被水泡,如果不管不顧的話,過幾年所埋的遺骸就都完全朽壞了,所以當地有撿骨殖的風俗,稱為“撿金”——媽媽不太識字,程愫祎猜是這樣寫的——過程是啓開棺材之後,把遺骸從衣服裏一根一根一塊一塊拿出來,用砂紙擦幹淨,再放到炭火上烤幹,然後放入金壇,移去另葬。
聽到這裏,程愫祎頓時就想起來了,小時候每次回外婆家,都很害怕那幢古老木房的二樓,因為上面供着老太公的靈位遺像,在小木閣樓上常年昏暗的光線裏永遠陰森可怖,他的笑臉越是慈祥,越是讓孩子們覺得他下一秒鐘就會從相框裏走下來把他們抱走。
供桌下還擺有大大小小無數只壇子,有一次表哥注意到了,聲音發抖地問其他幾個孩子:“這是金壇嗎?”
其他孩子都問:“什麽是金壇?”
表哥突然大叫了一聲“就是裏面有死人骨頭”,而後奪路而逃,一群孩子尖叫着跟在他後面從陡峭的樓梯上呼嘯而下。
最可憐的就是程愫祎了,因為她年齡和膽子都是最小,不但在怕鬼的方面膽子最小,在怕摔跤的方面也膽子最小,所以落在最後面,随之而來的當然就是很慘痛的一場大哭了。
媽媽說:“我小時候的房間就在樓上擺供的那面牆後面呢,雖然大姨跟我一起睡,但她比我大太多了,我懂事的時候她都下鄉插隊很少回來,所以我經常晚上一個人吓得睡不着又不敢說,只好一直蒙着被子哭到睡着為止。”
聊到這裏,母女倆都有些唏噓,就此沉默下來。
而程愫祎吃完飯,收拾完畢去洗澡,又發生了一件事。
她脖子上一直用紅線拴着一塊很薄的小玉佛,第一個本命年時媽媽給她的。她沒敢問媽媽是從哪裏得來的玉,也看不出是不是好東西,但就算是最賤的玉,那也是媽媽給她保平安的一片心意,她十分珍惜,始終挂在脖子上沒再取下來。
大約是時日長了,細繩在皮膚表面被汗漬反複侵蝕,終于腐朽,這天程愫祎穿的套頭衫領口略緊,她用力脫出來的時候,早已褪色的紅繩被挂在領口繃斷,那枚玉佛飛出去,也磕壞了穿繩處的孔,就算換根繩子也挂不起來了。
程愫祎當時只覺得心裏一凜。
任這事發生在誰身上都不會開心,所以她并沒有意識到,這,或許是另一個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