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篇不怎麽言情的言情文

翻越崇山峻嶺,我為你無所不能,只因你已完整了生命。若我們無以為繼,愛将使我們永生。

琴酒斜倚在沙發上,在她指尖撥下最後一個音節時,兩人的目光遙遙相對。琴酒舉起杯來對臺上的玲珑示意,然後一飲而盡。

酒吧裏燈光昏暗,眼前畫面被鍍上一層藍紫色的濾鏡,顯得人臉上的表情格外疏離。

胡小刀說,愛是占有,是自私的。

玲珑唱着,When we hungry,love will keep us alive。

愛給我們生命。

愛是一切的最初。

☆、第 11 章

對于軍營生活的概念,自始至終都只是來自于每次升學之後的短暫軍訓而已,我對那個地方有着好奇和充滿隔閡的新鮮感,想要知道究竟是什麽樣的環境留住了路燃四年,又讓他最終掉頭而去。

路燃從來不是個懼怕前路艱險的人,這似乎是我對人最大的好感來源之一,而他也絕不會因為環境的惡劣而選擇放棄,所以,我最終還是問出了口。

“你為什麽選擇了退役?”

路燃用浴巾胡亂擦着水淋淋的頭發,随口說:“父母之命。”

“那,其實你還是想在那裏待下去的麽?”我趴在床邊探頭看他。

路燃笑笑,坐到我身邊,柔軟的床鋪塌下去一個細微的弧度,他說:“那個地方很适合我,如果是在打仗的時候,我可能會選擇戰死沙場,可……現在是太平盛世。”

所以呢?所以你只能聽命返鄉,幾年後,和一個名門之後喜結連理。

我沒有再問下去,我想起了等在學校外的黑色林肯轎車,在麗江忽然消失的路燃和他留下的□□,他西服袖口的香槟污漬,碎裂的巨大黑膠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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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那麽勇敢,一而再再而三地苛求一個不存在的答案。

路燃很快睡着了,我在旁邊安靜地看着他。同居以來,我每天都是這樣看着他入眠,我不喜歡被睡眠占據太多彼此共處的時間,舍不得閉上眼。

當現實比夢境更讓人覺得美好而不可割舍的時候,當我不是被腦中叫醒而是被對躺在身邊的你的思念喚醒的時候,我知道我沒救了。

我對他的呼吸聲都是如此熟悉。

在清晨的陽光裏梳妝的時候,路燃懶洋洋地起身去洗漱,路過我身邊的時候,俯下身來在我的發間印上了一個淺嘗辄止的吻。

我在他看不見的地方注視着他□□的脊背上的那道疤痕。

那裏曾經被手術刀割開,經過了這麽長的歲月,痕跡已經很難辨認,但我每次擁抱他的時候,還是能清晰地感覺到那裏的凸起。

其實,那也許只是我的錯覺,已經長好了的傷口,無法單憑觸覺發現。

已經沒結局的故事,無法單憑一腔熱忱繼續。

直到Fiona暑假回國,我們才告訴她念奴真正的病情,她連夜從遠郊的家裏奔過來,神情緊張地攥着念奴的衣角。

而我們卻沒太大的感覺,在緊繃的狀态下久了,也就習慣了,很難再有什麽情緒的波動。

念奴握着她的手,蒼白着臉卻神采奕奕地說:“你那麽趕做什麽,我又不是明天就要挂了。”

“你在亂說些什麽啊?”Fiona不滿地噘着嘴,“一定要早點好起來。”

那時念奴口齒還清楚,她環視了一圈我們的表情,慢慢說道:“我這個人,你們還不知道嗎?世界上沒有任何疾病可以殺得死我。”

她的右手覆在Fiona的手上,食指上有一個小小的刺青,是字母H的形狀,一側長出了半邊翅膀。

我很不願意回想起那個時候念奴手掌的觸感,好像可以透過皮膚直接摸到她的骨頭,而那皮膚的溫度又涼得讓人感覺不出一絲生氣。

胡小刀說,你在看一個人的手的時候,往往最先看到的是食指。

高考的最後一天,北京在下暴雨。

在這場雨落下之前的一周,路燃就已經離開了北京。

那一天中午,我們在學校食堂吃飯的時候,念奴津津有味地給我們分享她随身帶着的辣椒醬,我們幾個不吃辣的都躲着她張牙舞爪的筷子。食堂裏的學生漸漸走光了,一排排整齊的桌椅像是寂寞的棋盤,無聲地承托着我們這幾個未知命運的棋子。玲珑的手機依然打不通。

我和玲珑被分到了另外一個學校裏的考點,卻沒有在那一天的校車上看到她。Fiona在那兩天也來“陪考”,我們四個人中午在食堂裏的老地方等了玲珑很久,她才姍姍來遲。

最後一科是情水的強項,她難得地沒有随身攜帶複習資料,有一搭沒一搭地跟我聊着天,忽然雙眼一眯:“遲到的家夥總算來了啊。”

念奴聞言從窗戶邊抽身回來,我們擡眼看去,玲珑渾身濕透地走了進來。

“喂!中午回來的車上怎麽沒看到你?”我沖過去抓住她的手腕,徹骨的冰冷,“沒帶傘的話為什麽不給我們打電話啊?”

玲珑搖了搖頭,低聲道:“我……有點事。”

情水站起身走過來,秀氣的眉毛微微蹙起:“你嗓子怎麽啞了?是不是病了?”

“沒有,我……”玲珑話說了一半,便腿一軟直直向前栽倒,被情水眼疾手快地接住了。

“沒有什麽好怕的,脈脈,所有殺不死你的,只會讓你更強大。”念奴抓着手裏的粉筆,在黑板上畫了一個大大的絞刑架。

周末無人的教室裏,我們總是喜歡早早來玩一會猜詞游戲。

絞刑架一點點搭建起來,瘦小的囚犯被吊起來。

如果猜不中,他就會在黑板上被絞死。

不知道全世界的黑板上是不是都曾經有過這樣一個屢屢被行刑的倒黴蛋呢?

我說:“有S?”

“哈哈,沒有。”念奴笑着在黑板上畫上了小人的腦袋:“我只是想說別太把路燃那小子當回事兒了,不是一路人。”

我:“嗯,我知道,可我不是你。”

念奴在黑板上又畫了一筆:“就算害怕也要勉強自己往前沖,高考完,就天各一方了,誰也別太在乎誰了。”

我問:“刀哥呢?”

“嗯……”念奴抱着手臂思考了一番,“随緣吧,雖然碰上這麽喜歡的一個人不容易,但誰知道以後會怎樣呢。”

“我挺羨慕你的。”我發自內心地說,“有沒有A?”

“有,在這裏。”念奴填上了空缺字母,“這回應該能看出來了?”

“Apany!”我立刻猜到。

“好啦,這次它不用死了。”念奴擦掉了黑板上畫了一半的小人。

死亡可以被豁免,記憶可以被抹除,所有我們曾經以為是既定的規則,其實照樣有人破壞得不亦樂乎。

如果故事都是從結尾逆序而行,走到一切最開始的地方的話,我還會像現在這樣對路燃那麽着迷嗎?

很多人可以說得出自己動心的瞬間,可是愛本來就是一個淪陷的過程。

嘭地一下爆炸的是吸引,難以維持長久的纏綿。

我在一種奇妙的旅程中重新翻閱這些年來的經歷,不得不承認時間是一個如此巧妙的設定,我們可以相遇得平凡無奇,然後活得波瀾壯闊。

從操場走到音美樓去上課的路上,會經過大片的玉蘭花,春天的記憶對我來說就是玉蘭花香。在這段路上,存放着我們年少的歌聲。

每當這時,男孩子們總是剛剛打完一場酣暢淋漓的球賽,每個人身上都是汗濕的,路燃會把他脫掉的校服外套朝我扔過來:“幫我拿一下!”

不同的人身上會有不同的味道,我想,應該所有人都可以準确分辨出自己親近的人身上獨特的味道吧。譬如,路燃的身上十年如一日,都是那種溫和的,毫無侵犯性的味道,有一點像被陽光暴曬過的棉布,這種味道,無論我們分別多久,我都可以迅速認出來。

水泥路上,他穿着濕透的白色襯衫,伸手撸了一把汗淋淋的短發,沖我一笑,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瞬間黯淡了身後的明朗天光。

距離考試的日子越近,我就會越記不清那些本來已經倒背如流的公式,正如靠你越近,我就會越分不出自己對你的情感有多洶湧。

我們在醫院手術區外的走廊裏等待念奴出來的時候,我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個中學時期末尾的一天,我和情水架着意識模糊的玲珑往醫務室跑,Fiona跟在後面,一手抱着書包一手撐着一把烏黑的舊雨傘舉到我們頭頂,而念奴在前面大聲呼喝着讓過往的行人讓路。

食堂和醫務室隔着小半個校園,Fiona的傘只能罩住玲珑頭頂上的一小片天空,等到了目的地,我們幾個渾身上下也都濕透了。

醫務室的老師詫異地說:“你們是下午要高考的學生吧?怎麽還不去考場,遲到了可不是開玩笑的!”

情水推了我一把:“脈脈快走!我和念奴都在這裏考,臨時奔過去也來得及,你要是錯過校車就不好辦了。”

Fiona擡起手腕看表,放下手上東西拉着我就往出走:“只有半小時了,校車肯定已經出發了,我打車送你。”

“不行。”我掙脫了她的手,“玲珑怎麽辦?這不是一般的考試啊!她去不了的話,我也不去。”

有福同享很簡單,可不是所有人都有權利去承擔另一個人生命中突然而至的苦難。更多時候,會讓人覺得負累。

玲珑最後不顧勸阻地拔掉了針頭,Fiona十萬火急地叫了她的爸爸開專車來送我們奔赴考場,一向冷靜自持的叔叔破天荒地在城區把速度飙上了一百二。

我在考場撸起袖子來,以免濕透的布料浸潤考卷,額前的濕發滴下來的水漬在試卷一角洇開,像是山水畫收尾時白發畫工提起的羊毫筆,墨色猝不及防地被水色擊中,在紙張細密的分子結構裏相互糾纏着蔓延開去。

十年寒窗,苦中作樂,那些錯了又錯的古體字,算不清楚的方程式,總是背串的單詞表,錯綜複雜的電路圖,在漫長人生中,只有這麽一次機會可以和我們相遇罷了。

衣上酒痕詩裏字。點點行行,總是凄涼意。

走出考場的時候,天氣還沒有放晴。頭發已經差不多幹了,衣服潮濕而黏膩,我站在一樓大堂,剛開啓的手機裏收到了路燃的短信:祝順利。

擡起頭,玲珑在門口不遠處和跑來的琴酒緊緊相擁。

歲月靜好,我們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會先來。

☆、第 12 章

放學後的小巷裏,我踩着路燃的影子走,一蹦一跳,好像溜進廚房偷到了糖的孩童。夕陽的暖色調打在他的側臉上,我在心裏許願這段路能夠再拉長一點。

胡同兩側外牆剝落,露出裏面整齊堆砌的紅磚,斑駁牆面上,有不少城市塗鴉師留下的畫作,還夾雜着調皮的小孩用石子刻得歪七扭八的字體。

從胡同這一頭走到另一頭,一共是三百一十四步。

路燃在胡同盡頭的小店買了兩杯熱奶茶,順手把那杯香芋味道的遞給我。不可否認的是,抛開所有的主觀原因,路燃是個體貼溫柔的戀人,從不會忘記照顧對方的感受,也不會忘記與人分享手中的一切。

“快到你生日了。”他把玩着手裏的車鑰匙,問道,“想要什麽?”

我反問:“什麽都可以麽?”

路燃低頭找着奶茶裏面的珍珠吸,說道:“我盡量。”

“哦……”我拉長了尾音,半真半假地說,“那我要一匹馬。”

路燃撓了撓頭:“玩具?”

“不,要真的。可以帶着我們繞着四環跑一圈的那種。”

路燃沉默了一會,說:“首先你得有地方養它。”

五年後,我還是沒有地方可以養馬,家裏無法擁有讓駿馬奔騰的草原,想要同時擁有禁锢與自由本來就是一個僞命題,然而,路燃沒有食言。

我們有了一匹只屬于我自己的白馬。

這個日新月異的世界每一天都在減少着人們心底不可能的願望。你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和千裏之外的某人通話,可以不用站起身來就飛越萬水千山。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改變自己的容貌,你可以讓卧室的溫度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對于同一件物品,你可以既擁有它,又讓它自由。

“我知道,愛就應該給她自由。”冷清清的地鐵站裏,琴酒忽然開口對我說。

我轉過頭去看她沒表情的側臉,淡紫色的唇彩,恰到好處地壓下了她嫣紅得有些輕浮的唇色,她習慣性地眯着眼睛,好像永遠在看着一個遠方的歸人。

她似乎嘆了口氣,又似乎沒有,然後用輕輕的聲音說:“可是啊,換了別人的話,我不放心。”

玲珑啪嗒啪嗒的腳步聲由遠及近,拿着三張地鐵票回來,分發給我們:“快進去啦,不然末班車都要沒了。”說着,便朝安檢口走過去。

琴酒伸出手來拉住了她,動作自然地把她在奔跑中掉落了一半的圍巾系好。

後來,我問過她,你沒有想過,這樣做相當于讓你們同時陷入了一個解不開的牢籠,你們會飽受诟病,衆口铄金,積銷毀骨。

琴酒說,沒什麽好怕的,Love will keep us alive,只要還活着,一切都還有機會。

只要還活着。

念奴用骨瘦如柴的手指抓着我的雙手,她用了很大力,可仍然虛弱得難以抓牢。

她說話困難,故此也不再白費力氣嘗試,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的雙眼,她的眼神清澈如昔,我忍不住落下淚來。

我讀懂了,她是想告訴我,不管是多艱難的手術,她都一定能活下來。

可是,她實在是太優秀的演員,這個時候我竟然分辨不出她只是為了安慰我,還是發自肺腑地表達了想要說的話。

我想起來外婆臨終時的表情,寧靜,安詳,在她閉上眼十分鐘之前,剛剛從枕頭下摸出了一把零錢塞給我,我在很長時間裏都不确定當時她是否還能認得出我,只是她的目光太熱烈,仿佛只要把這最後一件事交付于我,就再無牽挂。

我不想要她們了無牽挂地走,我想要她們留下。

念奴說,如果你想要騙過別人,那就先讓你自己也相信。

那麽,是不是如果她自己也相信的話,最後這件事就會成真?

胡小刀那輛跑車獨特的剎車聲在樓下響起,病房的窗戶敞開着,微風吹起了半面窗簾,我傾身過去挨着念奴躺在床上。

那一晚北京的夜空是暗紅色的。

不知道什麽原因,站在學校的操場上仰望夜空的話,十有八九都是紅色的。

很難說清楚是那幾年北京的光污染呢,還是其他被傳得玄乎的原因。

十八歲的生日,我的手機信息提示音響個不停,我像是從全世界叛逃出來,躲到無人的操場上,和路燃一起等一場流星雨。

我們頭挨着頭躺在柔軟的草地上,春風吹過的時候有些涼意,他與我十指緊扣。

“如果……流星雨沒有來的話怎麽辦?”我問。

路燃想了想,說:“那對着我許願好了,我盡量當一個有求必應的神。”

我笑笑,真的閉上眼雙手合十。

路燃問我許了什麽願,我說,如果說出來就不靈了。他掐我的臉,我嘻嘻哈哈地躲開。

在清清冷冷的月光下,我們感到一無所有,但眼前的整片天空都是玫瑰色的。

多希望每一年的生日都有你陪啊。

只是我們那天最終沒有等到流星。

大學畢業第二年,情水在她的小公寓裏養了一只黑白相間的虎斑貓,取名叫厚臉皮,同年,她換了第三個男朋友。

我去她家做客,正好看到她在指揮男友清理貓砂盆,一米九的大男人委委屈屈地縮着身子,旁邊還有一只神态倨傲的小貓冷眼旁觀,這畫面怎麽說都有點喜感。

“哎喲,朗哥也在。”我招手打招呼。

“脈脈啊,你們坐。”朗哥擺了擺戴着手套的手,“馬上給你們沏茶。”

情水半倚在陽臺上的搖椅上,不慌不忙地修着指甲,做過了近視手術摘掉了眼鏡以後,時光将她打磨得愈發精致了。

早在高一的時候,我們讨論過以後想要嫁給什麽樣的男人,當時情水聽完我們幾個的美好幻想之後說,人都是不完美的,也不會因為生命裏多出一個人就會變得更完美,與其指望着遇到一個符合理想的對象,不如先讓自己的內心充實起來,充實到不需要別人來填補吧。

她一直身體力行着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我們從未見過她為哪個男人痛哭流涕,抓心撓肝,她是寒冷而柔軟的,一面向俗世的規矩毫無抵抗地妥協,一面對懦弱的祈禱者和空想家嗤之以鼻。

有的時候我分不清自己是愛她更多,還是敬她更多——她太獨特,明明對我們足夠坦誠,我卻依然覺得她神秘而晦澀。

情水剪完了指甲,擡起頭來,奇怪地看着我:“在發什麽愣?”

我很難從她淡妝的臉上辨認出昔日平劉海黑框眼鏡抱着厚厚卷子走過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去了哪,正如我不知道自己十七歲的沖動都已在何方。

或許是去了同一個地方。可我們再也無法重逢了。

路燃從我生命中缺席的四年,我開始前所未有地喜歡上了社交網站。

我每天可以發幾十條狀态,更新許多張随手拍的照片,我把關注首頁刷到底,然後會覺得巨大的空虛感襲來,這時候就只好開始新一輪的刷新。

即時性的狀态記錄的永遠都是當下的心情。

如果我在寫下這一條的時候是開心的,看的人就會覺得我現在也很開心,如果我寫下這一條時很暴躁,看的人就會覺得我一直都很暴躁。

只是人這種動物,很難有個常态。人沒法一直保持愉快,一直難過下去,聰明的人也會馬失前蹄,膽小的人也會挺身而出。

長恨人心不如水。

好在我們可以不斷地在網絡上讓自己的形象更豐滿。我什麽都拍,走廊裏夕陽的光,廣場上發傳單的學弟學妹,李未然破舊的單車,還有他為我專門做的多加了一根香蕉的飛餅。

甜膩膩的,空蕩蕩的,我無處安放的大學生活。

後來路燃在有興致的時候,會給我講他在軍隊裏的趣事,但我卻避免着一切可能會提到自己那四年裏的經歷的機會。

我的舊手機裏,保存了許多發給他那個已經廢棄不用的號碼的短信。我唾棄着那個在孤獨的時候只會想起他的自己,也唾棄着這個連過去的自己都羞于面對的自己。

我覺得路燃很笨,總是要我說得明明白白,他才懂。

我又覺得幸好他很笨,這樣我不想要他知道的部分,他可以不用知道。

路燃說過他第一次拿槍的場景,那是在他年紀還小的時候被祖父握着手教的,他稚嫩的手被後坐力震得生疼。

他說:“我其實想像爺爺那樣,為國出征,血灑疆場,雖然再多的豪情壯志,也許都比不過一顆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子彈。”

我想,幸好沒有,幸好你好好地在我身邊。

他說:“人生不管怎麽過都是充滿遺憾的,不過這樣也挺好,總是有新的目标。”

也對,不管怎麽着都有遺憾的話,那就放手去做吧。

你不在我身邊也好,你還在這世界上某個地方好好地活着,我覺得老天就對我不薄了。

路燃說,對不起啊,我還想為了你好好努力一次。

夠了,有這句話就足夠了,不管你以後娶的是誰,你愛過我了。

醫院的走廊裏,陽光燦爛,我卻渾身都在發冷。

藥水的味道,點滴的聲音,雪白到刺眼的牆面,我看着胡小刀從衣服裏掏出煙盒來又放回去,皮鞋在地上不輕不重地摩擦着。

Fiona站在窗邊祈禱,在胸口畫下了十字。

情水神色如常地坐在牆邊的長椅上,手中的詩集又翻過了一頁。

玲珑脫了鞋,光腳蹲在長椅另一邊,她很喜歡蹲在椅子上思考,總說這樣比較容易集中注意力。

念奴說過,死亡并不可怕,我們都總要接受的。我一定會死,但,絕不是這次。

腳步匆忙的護士,身穿白色的制服經過,好像一片片雪花,灑落在青翠欲滴的竹苑裏,那一點綠意被濡濕了,發出脆弱游離的聲響。

感應玻璃門無聲地從內部滑開了。

☆、第 13 章

不知怎的,學生時期明明貫穿了一年四季的跨度,在我的記憶裏卻一直是三伏天的蟬鳴和耀眼的陽光。

那是一段裝作不經意卻是掐着點去早操,正好可以和路燃同行的日子。

那是一段特意把最好用的筆放在筆袋最上面,可以在他找不到筆時第一時間借給他的日子。

那是一段在輪到他們小組值日時,丢垃圾就要特別小心,唯恐他打掃起來不方便的日子。

那是一段老師叫到他的名字回答問題時,我會比他更緊張的日子。

那是一段不懂得掩飾自己的想法,每次和他靠得近點,都會引來周圍人意味不明的咳嗽聲的日子。

後來啊,後來我們都長大了,我一步一步按着他的腳印,讓自己更加游刃有餘地對待這個世界,可是回頭才發現,他始終站在原地。

我不知所措,大聲喊他,他終于邁動腳步向我走來,我才發現,我們根本是走在兩條平行的甬道之中,隔着薄薄的玻璃牆,我怎麽也跨不過去。

路燃穿着燕尾服,潔白的手套裏捧着一束玫瑰,遞給我說寶貝,我們要結婚了。

我欣喜地擡起頭,卻從他背後的鏡子裏發現,我根本頂着另外一個人的臉!

我渾身冷汗地驚醒了。

路燃在我身邊熟睡,我抽出床頭櫃上的紙巾,慢慢擦着額前的汗水,低頭看着他。恍惚間,我們不是在卧室裏,而是在漫無邊際的汪洋之中。

小船兒飄飄蕩蕩,送我們去海洋盡頭的一輪彎月上。

我身上挂滿了珍珠,在暗夜裏發着熠熠的光芒,我彎下腰去吻他的額頭,水流的聲音悠揚婉轉,一對白天鵝從天際涉水而來。

每一艘船都有自己最終的停泊處,我們的人生終究也要如此,或找到可以讓自己安心廢棄的港灣,或半途沉沒,再不見天日。

我和路燃同居的第二年,我開始嘗試與他分享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終于,我感覺到可以毫無保留地将自己的想法宣諸于口,不必多加掩飾。

這樣的日子有多久,我無法預判,正如大多數人都不能準确地說出自己的死期。

念奴在手術臺上也保持了她頑強的生命力,上蒼也許聽到了我們每一個人的祈禱。

她活了過來。

已經延遲歸期的Fiona最終還是念念不舍地踏上了赴美的航班,玲珑和我常常會來幫助她的複健,念奴也真的如她所說一天天地好轉了起來。

而情水在那天之後不久就消失了。

杳無音訊,好像人間蒸發一樣。

在她的學校裏多番輾轉,我終于探聽到她的消息,那已經是三個月後,念奴基本可以活動自如的時候,我獨自坐上了去另外一個省市的火車。

情水抛棄了所有的通訊工具,只身進入了一座香火不算旺盛的深山老寺修行。

當時我見到她的第一個想法竟然是,謝天謝地,她還沒剃頭。

情水一直聲稱,她忽然想要學佛的舉動和念奴那場病一點關系也沒有,然而我們幾個都不約而同地覺得,那是不可能的。

那天她見到風塵仆仆的我,也沒多說什麽,徑直帶着我去齋堂吃了飯,告訴我寺內禮節,然後便去了正殿內誦經,讓我自便。

我锲而不舍地跟着她,她倒是神色鎮定地念完了一本我記不得名字的經書,轉過頭來問我什麽事。

佛祖巨大金身普照四方,我視而不見地在清淨之地準備把她拉回萬丈紅塵,罪過罪過。

情水說,行了,你回去吧,不上課了啊?

我被她神一樣的淡定憋到內傷,問:“你這是打算皈依我佛不問世事了?”

情水:“還沒決定。”

我:“求你別啊!以後我們都要爬這麽老高的山來見你?你不打算談戀愛不打算吃肉喝酒不打算周游列國征服世界啦?”

情水:“你不要想太多,我只是想找個安靜的地方思考問題。”

我:“思考什麽?”

情水:“生死因果。”

我:“如果你能想通是不是就不剃度出家了?”

情水搖了搖頭:“如果這裏能幫我想通,我或許會。”

我傻眼了。

情水在山裏度過了九個月與世隔絕的日子,然後又毫無征兆地回來了,開始撿這些日子以來落下的課程。

因為辦了一年的休學手續,所以她比我們都要晚畢業一年。

她回來之後,我們幾個興沖沖去和她見面,問她在寺中的生活,她都微笑着回答。從那之後的情水變得和以前更加不同了,具體是哪裏不同我也說不太上來。

她從前就已經很冷靜,佛祖面前走了一遭回來,卻變得更加冷靜了。

她與我們一如往常地親近,卻變得更加禮貌。

她藏起了眼中所有鋒利的光芒,将本來就已經足夠收斂的才智掩埋得更深。

這或許可以稱之為佛法給情水帶來的後遺症,這種變化持續了很久才在她身上漸漸地微弱下去,卻更與她本人化為了一體,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

那時候我覺得“和光同塵”這四個字簡直就是為她量身打造的。

念奴開玩笑地問她為啥沒直接皈依佛門了,情水說,那裏沒有她想要的答案。

玲珑問:“你想要從那裏得到的是什麽?”

情水說:“一切,一切事物的原因。可佛是不能告訴我的。”

玲珑又問:“那誰能?”

情水垂下眼,思忖了片刻,道:“這只能靠我自己了。”

愛因斯坦曾經用自己的整個後半生致力于研究出一種放之萬物皆準的原理,他為大統一理論而着迷,但卻枉費了幾十年的光陰。

這,就是愛因斯坦在科學上的終極夢想。

這個故事是情水告訴我的,或許青史留名的科學家們,或多或少都有點瘋狂,如果少了這點瘋狂,他們也無法做出那樣巨大的成就。但正是這點瘋狂,毀掉了他們更大的成功。

“誰知道呢。”情水說,“或許真正的答案,就藏在他某一本筆記的某一頁裏,一個毫不起眼的角落,然而,再也沒有人會知道了……”

我看着情水的眼睛,她也平靜地回視着我。

那一刻,我覺得她也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該死的,我怎麽會以為她甘心于對世俗妥協。

她才是為了追求一個答案就不顧一切的那個人。

“你那麽在乎他,覺得一松手,他就會消失不見,所以你竭盡所能地收緊手指,再收緊,再收緊……”

“可是啊,當你回過神來的時候,才發現他早已在你指尖化為輕煙。”

“世間萬物,都是如此的。你越是在乎,就越怕失去;對你越重要,傷害你就越深。你想要掙脫這羅網,尋求一個解脫,可惜……”

“可惜啊。”情水嘆了口氣,卻沒有說下去。

但我似乎聽懂了。

我知道啊,真愛不一定能白頭到老。

可是我知道放開手但不知道怎麽忘掉。

情水在深夜的電話裏說:“脈脈,其實我們都是同一種人。既怕失去,又怕得到。”

“你覺得回憶裏很好,殊不知回憶裏的人早就不是原來的樣子。你拼了命想要回去的地方,只不過是一座空城……我……”她在電話那頭吸了吸鼻子,說道,“我那一年在佛堂裏,只想通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人能夠給你答案,只能靠自己。”

人在這個世界上,是這樣的孤獨,就算偶爾找到了另一個人同路,也只不過互相汲取溫暖而已,誰能真正融入對方的生命,成為那“另一半”呢?

人都是殘缺不全的,可是也沒有人能填補另一個人的缺憾。

這一切我全都知道。

Mora終于在我眼前消失了,我褰裳涉水,遠渡重洋,回我十七歲的盛夏。

我開始分不清幻境與現實,與此同時,我忽然開始懷疑和路燃一起度過的那些日子是不是自己的想象。只是,如果那都不是真的,為什麽我還會覺得痛苦?

校園裏整齊的梧桐樹高高大大,路燃靠在其中一顆下面百無聊賴地吹泡泡糖。

他的睫毛給人感覺永遠是濕潤的,重得完全挺翹不起來,長長地垂在眼睑前,遮住了他眼中所有的躊躇和遲疑。

那時候的沮喪和失落都很簡單,當我為了一次月考而唉聲嘆氣的時候,他會揉揉我的頭發說,怕毛,下次考回來就是了。

我說太笨了考不好。

他說那也沒事還有我呢。

我說要是我以後一無所有了你養我啊?

他說,就算你什麽都有,我也養你。

很久以後我才發現,真正的強大從來不是讓自己變得更漂亮更有錢,工作順利,大把人追,路遇小夥都會湊上來獻殷勤。

真正的強大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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