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篇不怎麽言情的言情文

會因為你離開我而惶恐,惴惴不安。

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每一天都在尋找不同問題的答案,而那些答案日漸變得複雜起來,從一加一等于幾漸漸變成了怎樣嶄露頭角出人頭地。

成年人的世界一點都不簡單,再也不會有人因為我說想要一匹馬當生日禮物,就跑了好遠的路去給我找。

其實我只是想要一匹馬而已啊。

☆、第 14 章

和路燃複合以後,每一天都是機械地重複着上班下班約會回家的生活。

周末和他去看電影,我正在生理期,忽然腹痛發作,強忍着不叫出聲來,路燃伸過溫暖的大手,輕輕覆在我的腹部,低聲問我要不要去醫院。

“不要,讓我就這樣待一會兒。”我回答。

其實,我只是貪戀他在電影院昏暗燈光下顯得特別溫柔的聲音。

那個時候,我忽然想起來大二的時候,有一次也是生理痛發作,李未然來寝室幫我打了熱水,把我冰涼的雙腳抱在他的懷裏。

我覺得有些尴尬,讓他拿來熱水袋給我捂着就好。

愛和不愛的界限就是那麽明顯,他靠得太近,會讓人覺得沉重。

有時候我寧可被撕爛假面揭穿謊言,也不要強顏歡笑的夢裏貪歡,可是我還是在放任自己的虛僞,給自己找各種借口,為自己的無能狡辯。

如果我此刻站在被告席,陪審團也許都不願意聽我的呈堂證供。

這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明明都是一樣的,有五官有四肢,但就是有種與衆不同的特質,讓我們把自己愛的人和其他人清清楚楚地區分開來,好像落入水中的油滴,再怎麽樣都不會泯然衆人。

那究竟是一種什麽東西,我們誰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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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讓對方在我們眼裏,一天一天地變得更加好看,它讓消失了四年的人,剛在我眼前一出現,就害得我小鹿亂撞,臉色緋紅。

它好像是一副眼鏡,當你愛的時候,對方在你的眼裏熠熠發光。一旦摘下來,這光芒就消失了,你再也分不清曾經愛過的那個人,和其他的人有什麽區別。

玲珑和琴酒的戀愛關系只維持了不到一年時間,剛上大一,她們就分手了。

當她發信息來告訴我這件事的時候,我竟然沒有一點松了一口氣的感覺——明明,一直以來,我都是對這段感情抱着憂慮和不贊成的心情的。

我竟然覺得難過了。

玲珑淡淡地說,不愛了,就是不愛了,哪有那麽多為什麽。

我熟悉她,我知道她沒有說謊,可是我覺得渾身發冷。

玲珑辍學了,找了個僻靜街道開了一家小面館,名叫富士山下。後來有一天我下午沒課,去店裏找她玩,隔着臨街的落地玻璃窗看見了琴酒的身影。

她獨自一個人坐在那裏,喝完了一杯檸檬汁,把錢塞在賬單裏,起身走了。

我在原地愣了會神,推門進去,玲珑正靠在吧臺裏發呆。

“剛才……”我下意識地指了指身後,不知該如何開口。

“哦,你看到了。”她卻沒什麽表情,“每個月都這個時候來,喝一杯水就走,不知道這人怎麽那麽奇怪。”

我想起那個長發飄飄的女生在地鐵站裏對我說,換了別人的話,我不放心。

言猶在耳,她們卻已陌路。

我問,你為什麽要給這個店起名叫富士山下?

玲珑說,很多人都想擁有富士山,可沒人能做到。不過,放開手的那一剎那,就真正擁有它了。

沒人可以帶走一座山,但心裏可以裝下大千世界。

念奴在病情漸漸好轉的日子裏,開始迷上了話劇。在還不能行走自如的時候,她就在家裏堆滿了許多話劇的錄影帶,用它們來打發自己複健之餘的無聊時光。

我幾乎沒有一個看得下去,感覺完全比不上高清好萊塢大片的震撼效果,她卻坐在地毯上看得津津有味,還和胡小刀眉飛色舞地抒發自己對那些演員表演方式的評價。

也難為胡小刀還能從頭到尾堅持着陪她看完。

絕對是真愛。我篤定地想。

“最有趣的地方是,每一場話劇都是不一樣的,獨一無二的,不可複制的。即使是念錯臺詞,走錯位置,那都是絕妙的烙印,現場直播的表演是多麽有魅力啊!”念奴一臉心馳向往的表情,手上馬不停蹄地撬開了一瓶新的辣椒醬。

情水:“哦,以後要演的話別忘了給我們留第一排的票。”

我說:“那我就不要了,我對這個比較無感。”

情水:“誰說我要去看了,留着賣錢。”

我們哈哈大笑,念奴幽怨地轉過頭來:“我都認識些什麽人啊。”

不過這話說歸說,後來她真的開始出演話劇的時候,我們還是有空必至的,奇怪的是,看她的表演,我從來都不會打呵欠。

那跟電影是不一樣的,那是……更加活生生的東西。

路燃把手從我的肚子上拿開,低頭詢問:“好點了麽?”

“好多了。”我說,然後抓着他的手往下拉,“別動啊……放在這裏感覺舒服一點。”

路燃輕笑了一聲,聽話地把手掌放在我的小腹上,然後轉過頭去看大屏幕,那時候我恍惚間有一種感覺,我們是新婚期出來看電影的小夫妻,我剛對他說孩子在踢我,他就安撫性地把手掌放上來,說着寶貝乖,不要踢你媽媽。

我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幻象裏想要流淚,是真的,我竟然有那麽一瞬間,真的感受到了孕育着一個生命的幸福,那感覺稍縱即逝,來不及抓住就不見了。

那天看的是一個狗血惡俗的愛情片,男女主角經過一系列小兒科的誤會折磨之後終成眷屬,我走出電影院還在念叨這是什麽大爛片。

路燃偏過頭看了看我的表情,忽然道:“那個……我很久以前就想問你了,你為什麽喜歡悲劇?”

我:“啊?”

路燃:“如果一個故事是悲劇結尾的話,你一般評價就會比較高,就算兩部片完全是差不多的情節,你也會比較偏愛那個悲劇。”

我想了想,好像還真是這樣的。

我低下頭,踢了踢路邊的石子:“因為,這樣會覺得自己比較幸福啊。”

幸福往往來自于生命中令人措手不及的那些意象,一旦一件事情太常出現在身邊,就會平常得令人忘了歡喜。

在我們還相信半夜出現在馬路上的獨角獸,藏在煙囪裏的守護巫女的時候,再小的事情都很容易讓人笑起來。

一朵野花,一根棒棒糖,一陣夏日的微風,一只在你摔倒時伸過來的手。

對于這個世界,知道得越少就越讓人感到安全。

這似乎是一個悖論,好像在說“你吃得越少就會越有飽腹感”。

在見過了風風雨雨之後,意外變得越來越少,任何不按常理出牌的劇情發展也開始在我們眼中變得司空見慣,誰說不是呢,欺騙,背叛,陰謀詭計,再多都一樣。

人,看多了的話,也都是一樣的,沒有誰會給我特別的驚喜,沒有誰會讓我覺得與衆不同,就算他的發型再誇張,個性再不羁,最終也要被轟然而過的時光碾碎在腳下。

到了今天,生活裏越來越少新鮮的今天,就只能在別人的悲劇裏想想自己過得也不錯。

有點卑劣。

如果我們注定要分離的話,讓我越晚知道這個消息越好。騙我也好,瞞我也好,不說出來就好。

在我的收藏夾裏,一直靜靜地躺着一個博客地址,那是Fiona在出國之前開的私人博客,設置的訪問密碼只告訴了我們四個人。

我不知道其他幾個人是否還會去看,但我這些年來一直保持着定期浏覽的習慣,Fiona已經從最開始的每天更新降低到了幾周才更新一篇日志,但好歹還堅持着。

她在上面簡單地分享最近的生活,記錄一些随心所欲的感想。偶爾也會提到她的男友,她寫道,認定一個人的過程是很奇怪的,奇怪到你事後根本想不起來他是哪一個細節打動了你。

在你跟別人說起來他的溫柔體貼時,你會深深地感到,蒼白無力的文字難以描述出他的萬一。愛就是不講道理的,哪怕他在旁人眼裏再平凡,你都覺得他光芒萬丈。

其實這世界上,很多人追尋的事物都是最簡單又最難求的。

不要帥氣多金,也不要才華橫溢,我想的很簡單,就要一個不離不棄。

恰好,他也如此。

我深吸一口氣,關掉了網頁,重新投入到無休無止的工作總結中去。

在疲憊的生活中,總有些人會忽然冒出來告訴你,這一切都是值得的,你的等待、彷徨、寂寞、失落……

最終都會有一個安放之處。

李未然說他配不上我,其實不是這樣。配不上的人是我,我利用了他。在這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人值得我們改變自己而曲意逢迎,如果不能做自己,那麽我們也不配愛別人。

不幸的是,我們都是那個甘心改變自己的傻子。

在我生命裏出現的那些女孩早已教會我普世的法則,但我想,也許愛就是在知曉這一切之後,依然願意為了對方做一個蒙昧莽撞不計後果的笨蛋。

就算征服過亂世,萬人為我寫詩,幸福也不過是你在我練習冊上留下的那一行小字。

高三那一年,路燃說,對不起,我要去當兵了,或許不會回來了。

二十五歲的時候,路燃說,對不起,我要結婚了。

情水說,既然早知道結局,為什麽還執迷不悟。

我說,愛就是不講道理的啊。

☆、第 15 章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你盯着一個字一直看,看久了,就會變得不認識這個字。

當你和一個人相處久了,會忽然變得不認識這個人。

這就是我常常在清晨的低氣壓裏感覺自己的生活一團糟的原因。我覺得天花板,床鋪,梳妝鏡和地板上的高跟鞋都是陌生的,那都不屬于我。

而在我枕邊躺着的那個人,我也忽然間認不得了。

我在床上坐了很久才找回零零碎碎的記憶,然後動作遲緩地起身穿衣。半小時後,我們牽着手出門,我忍不住偷偷用餘光打量他。

路燃鼻子上架着大大的框架眼鏡,不知他抽了什麽風在自己的無框眼鏡報廢後配了這樣一個宅男氣息爆棚的款式,不過說實話他戴起來還真的瞬間有種減齡的感覺。

直到坐上車,我還在偷瞄他,路燃終于發現了,笑着轉過頭來問我看什麽。

我分不清他到底是我十七歲的倉促盛夏,還是我壓在心底說不出口的那句話,我分不清他到底是我世界盡頭的富士山,還是我記憶最初的伊甸園。

但我什麽都沒有說,我只是沉默地搖了搖頭。

路燃挑起一邊嘴角笑了,他從車門裏的儲物槽裏摸出一盒口香糖,叼了一個在嘴上湊過來喂我,我下意識地張嘴接了。

好吧,不管你是誰。

“我他媽就是忍不了了,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你以為你是誰?”胡小刀罕見地怒氣沖天了,用筷子指着念奴咆哮。

我和玲珑僵在位置上一動不動,情水慢悠悠抱着懷裏的花貓移開了目光。

念奴看也沒看他,垂着眼愛理不理地說:“胡小刀你膽兒肥了。”

胡小刀把筷子扔到桌子上,吼道:“你走火入魔了不讓我說?上次就為了演個什麽鲛人你丫差點沒淹死在我家海域,怎麽着下次演個間諜是不是要管我借把槍崩了自己啊?”

念奴一手支着下巴,閑閑道:“杞人憂天,只是為了進入角色而已,我有分寸。”

“你有分寸?”胡小刀氣笑了,“你別以為我不知道,自從上次演了那個什麽公主,你到現在還沒走出來,半夜裏說夢話都是血刺呼啦的!”

念奴微微皺了眉:“你知不知道,要是現在這裏坐的不是她們幾個,我就跟你翻臉了。”

胡小刀:“你翻啊,我哪句話說錯了麽!”

他說的那個角色,我也印象深刻,那是一個劇本非常優秀的話劇,但卻并不賣座。和念奴合作的男主角是圈裏非常有名的戲骨,在劇中為了念奴扮演的公主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而公主則為了複仇以身殉國,總之,是制作十分用心的悲情戲碼。

在念奴籌備和演出那個話劇的日子裏,我們和她見面都能明顯地感覺到她身上的改變,她會因為某些奇怪的事情觸動而落淚,整天都保持着沉默的狀态,食量大減,黑眼圈幾乎粉底都蓋不住,有人在她毫無防備的時候靠近,她會被吓一跳。

情水判斷她這是神經衰弱。

念奴卻讓我們放寬心,說只要這部戲過去,她就會進入下一個角色的世界裏,忘掉之前角色的所有心情。

但我想她并沒有做到。

饒是這裏雅間的隔音不錯,他們二人的吵架聲也讓我們幾個有些坐立難安了,我想說點什麽,又感覺完全插不進去。

胡小刀嚷嚷着:“你以為你就很了不起了嗎?賣給人看的東西做得再好有什麽用?”

念奴面色更沉:“賣給人看?”

“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為了個主角不惜跟導演睡……”

“啪”地清脆一聲,打斷了胡小刀氣勢洶洶的指責。念奴那總是微微彎起的鳳眼裏此時半分笑意也無,揮過去的手尚未收回,在空中停了下來。

胡小刀摸了摸迅速紅起來的左臉,看向念奴的表情忽然由怒轉悲。

“別用這種可笑的話來侮辱我。”念奴一字一頓地說。

胡小刀慢慢低下了頭。

我已經記不清他當時的表情,但那種絕望和無助的感覺,卻迅速地傳染給了我。在我的印象裏,他從來都是一個內心強大的黑幫少爺,分分鐘上下幾十條人命的那種。

念奴潔白如瓷的臉頰忽然凝結成了冰雕似的溫度。

我們都清晰地聽到了,在這個屋子裏,他們兩人之間,有什麽東西碎裂開來的聲音。

原來建立起來要很久的東西,毀滅只需要一下子。

路燃攤開一本參考書遮在臉上,身體後傾,椅子一晃一晃地,好像躺在搖椅上睡午覺。

這是午休時間的教室,沒幾個人在座位上,路燃趁我的同桌不在,占據了她的位置。

我趴在桌子上看着他滑稽的姿勢,小聲說:“你悠着點,小心一會兒樂極生悲。”

路燃停下來不玩了,把書拿下來,伸了個懶腰:“無聊。我出去買根冰棍去,你要什麽味的?”

“別去了,你該趕不及下午第一堂課了。”

“我現在上課又沒用。”

他說完這話,我們兩個不約而同地愣了一下,然後我撇過了頭。

在那個已經初通人事卻又不甚明晰的年紀,我們都還不是很懂得離別的含義。我以為應該悲傷,卻又恍惚發現自己并不身在那個青山綠水楊柳依依的年代。

我們有那麽多方法可以不讓每次離別都成為永別的。

路燃摸了摸鼻子,道:“很多事……我也沒辦法的。”

我低低地嗯了一聲。

他看着我,遲疑了一下,忽然道:“要不,我……”

“沒關系。”我打斷了他,“畢業就分手吧,不是很多人都這樣嗎。”

他垂下了眼睫,沒有做聲。

Fiona在博客裏寫道,每天早上七點一刻起床,憑借陽光的角度,就可以分辨出紐約現在的季節。

逛街,吃飯,趕稿子,被boss罵,加班到深夜,看路邊的燈一盞盞亮起來,那是生命。

我怕這個城市,但又愛這個城市。我們都是鹹魚,夢想着翻身,卻被海風壓着擡不起頭。

每個城市都埋葬過無數人的夢想,又捧起了無數人的向往。

累了也不行,也還是要撐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前面還有光,我就必須要到達。如果一件事,即使所有人都反對,你還是要繼續下去,那只會有兩種結局。

日志到這裏戛然而止了,她沒有說是哪兩種結局。

我在最近上傳的照片裏看到了她的自拍照,Fiona喜歡拍自己的側臉,多年來已經練就了一番“一張定位最準确角度”的手藝。

照片被處理成黑白,她站在河邊,一手輕輕抓着鐵制的欄杆,長發被風吹得向後飄揚,露出下巴優美的弧度。

她閉着眼,仰望星空。

然而十七歲的星空已經一去不複返。

北京的夏天一直都是炎熱而躁郁的,人在這種天氣裏很容易發火,最好的解決方式是空調和西瓜。

路燃拎了熟透的沙瓤西瓜回來,用長長的切刀一切兩半。

那把被他稱作整間屋子裏最實用的東西的刀,是我們之前一起去逛家居商城買的。我總是在想是不是全天下的女生都會喜歡和男朋友一起逛商場,不必非要是大包小包地買漂亮衣服,反而兩個人一起挑花紋稱心的骨瓷餐具和油鹽醬醋更加有生活氣息。

我會指指點點地說以後家裏哪個地方要布置這個,哪個地方要裝扮那個,我把我自己對于未來的家庭應該有的樣子都講給他聽,卻沒說這個幻想裏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有他在的客廳。

還記得我特別喜歡的那盞吊燈,路燃一邊說這個清理起來太麻煩,一邊照着型號表去查價錢。

“天,你知道這個多少錢麽……”他看着價格表咋舌。

我說:“等結婚的時候,我要用自己賺的錢買一個。”

路燃說:“我買給你。”

我鼻子一酸,拽着他往前走了。

我們只能停留于今天的狂歡,沒辦法妄想明天的相伴。

每一秒都是有借有還。

我用吃冰淇淋的勺子挖出西瓜瓤最中間那一勺,塞進路燃嘴裏。忽然想起來以前不知在哪看到的一句話,說喜歡你就是把西瓜最中間那最甜的一塊給你吃。

喜歡一個人,就想要對他好,把最好的都給他,這其實并沒有看上去那麽的高貴偉大。

同一塊西瓜,送到路燃嘴裏時我感受到的甜,是我自己吃掉時的很多很多倍。

所以,其實我只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到更多的甜。

情水說,有些人對別人好是為了讓自己感到舒服。我漸漸地發現,這句話或許并沒有錯,我們想要對方感到開心,是因為那會讓自己更快樂。

甚至于,那些想要為了對方付出生命的念頭,也是因為無法承擔獨自生存的苦楚。

所有的人,做出的所有的事,歸根結底,都是自私的。

這一年,我二十四歲。這是我愛上他的第八年,路燃已經回到北京,回到了我身邊,但我卻覺得他早已在十八歲那年的暑假消失在火車站。

那個時候,我們都還年少,有關于未來無數的幻想,有大把好時光可以揮霍,有一幫可以秉燭夜談的至交好友,有一個放在心尖上不敢說出口的名字。

高三寒假之前的成人舞會上,我們穿着最好看的裙子,在舞池邊一個個抽簽交換禮物。

我們的禮物都被別人抽走了,我有些失望,和路燃跳舞的時候,他從袖子裏拈出一張紙條來,趁着我下腰的動作塞進了我舞裙的領口。

“喂!”我低低地叫了一聲。

路燃偷笑,在我耳邊說:“拿着,送給你的。”

那一年,我十八歲。路燃在舞會上塞給我一張儲物櫃的密碼紙。那時候我想,如果我曾經去過他的心裏,我也會在那裏留下一滴淚,教他徹夜難眠,不敢或忘。

☆、第 16 章

路燃在儲物櫃裏給我留下的禮物,是一雙紅色的高跟鞋。

這種儲物櫃在開啓時都會附帶一張一次性的密碼紙,回來取東西的時候,滴的一聲,櫃門打開,這張紙就作廢了。

好像它們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就是為了那一聲而已。

這世界上有很多事物的存在只是為了消亡。例如盛放和凋零同時到來的櫻花,例如綻放的瞬間冷寂的煙火。

我為你來看我而不顧一切,我将熄滅永不能再回來。

心不動則不痛,心一旦松動,萬劫難複。

情水在屋子裏貼了一張鑲金的佛經,就粘在厚臉皮的貓窩正上方,她說那是她最喜歡的一段。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無欲則剛,無欲無求,心無挂礙,只是想要避免因為有所求而帶來的諸般痛苦罷了。”她說,“人想要解脫,所以有了佛,而不是相反。”

我又問了一次:“你真的不是因為念奴的事情,才去寺中修行的嗎?”

情水這次沉默了很久,終于承認道:“我想說不是,但并不是全無關系。我把這張經文貼在這裏,警示自己,不要從自己以外的任何地方獲取答案,他人即地獄。”

我說:“即使是我們?”

“即使是你們。”她笑了,眼中卻沒有笑意,“沒有人能完全掌控他人,把所有的信賴交給另一個人是可悲的,因為你不知道對方什麽時候會走。”

漸行漸遠,是每個人生命中必修的課題。

當我們已經淡忘當日一起闖禍挨罵,一起遲到翻牆,共用一個水瓶互相幫忙打飯的感覺時,當我們的生活圈子已經愈來愈少交集,所有曾經的美好都變成了傷口。

回憶再甜都是痛。

念奴聲名鵲起那一年,她和胡小刀大吵一架,從此再不往來。不久後,有人翻出了她當時那個票房冷清的話劇視頻,她竟然因此在網上得了個悲情女王的綽號。

念奴的戲排得越來越滿,我們也越來越難相見。

畢業那一年她的生日,好不容易抽出時間秘密回國的Fiona打算給她一個驚喜。可我們站在她家樓下等到了淩晨三點半,才見到她歸來的身影。

那一晚,北京下了大雪,玲珑長長的睫毛上挂着細小的冰粒,琉璃般通透。

聽到靴子踏在雪地裏的聲音,情水最先站起身來,我們循聲望去,念奴披着一件厚厚的貂皮大衣,光着小腿穿着細跟的黑皮靴子,搖搖晃晃地朝我們走過來。

Fiona把跨洋帶回來的生日禮物摔在地上,指着她的鼻子罵。

禮盒裏的玫瑰花瓣散落一地,襯着潔白的雪色,仿佛殉國的武士流下的鮮血。

念奴面上帶着酒醉的潮紅,站在漫天的風雪裏,低着頭任她指責,一言不發。

Fiona說,你以為只有你難過嗎。你以為只有你有資格追夢嗎。你以為只要你有拼命的本事,其他一切都可以不顧嗎?

我感覺整個人都被凍僵了,麻木地看着Fiona的嘴一張一合,聽不清她接下來的話。

Fiona罵完就轉身走了。

情水捏了捏我的手心又給玲珑遞了個眼神,拎着包去追她,我和玲珑在原地面面相觑。

最後,我說:“我們先送你上去吧。”

念奴輕輕地搖了搖頭。她遲鈍地眨了眨眼,擡起頭來,看着我們說:“我今天開車帶着我所有的寶貝去郊外燒掉了。錄像帶,日記本,你們寫給我的信,別人送來的禮物……我都燒掉了。現在,我除了回憶和錢,一無所有了。”

我啞然。玲珑道:“你喝多了,在胡說吧。”

“我沒有,我很清醒。”念奴說,“燒完以後,我就去見我最讨厭的那個制片人了,我去跟他的朋友們一起喝酒,聊天,唱歌……我難受得不得了,可是我又很開心。”

我說:“別凍着了,我們上去說。”

“不,等一下……”念奴說着,蹲下身來,開始一片片撿地上的花瓣,慢慢地将它們重新裝回盒子裏去,“我告訴你們為什麽,我要出演的那個角色,是一個失敗的女人。”

“這個女人失去了所有的親友,流落異國他鄉,她遇到了一個人,以為可以拯救自己,可是到最後發現那不過一場虛妄……”念奴說到這裏,單手捂臉苦笑了一聲,“啊,是。人世間什麽不是虛妄,身邊的人究竟是誰,又有什麽要緊呢?今天,我終于體會到她的世界了。”

玲珑也蹲下來,看着她的動作,問:“最後那個角色怎麽樣了?”

“哦……”念奴停下撿拾花瓣的動作,歪着頭想了想,“大概是死了,也或許沒死。但,她其實早就死了。”

我們想幫她一起收拾地上的狼藉,被她推拒了。她最後一點點收拾好了散落一地的花瓣和水晶碎片,裝進了盒子裏,站起身來,問我們要不要進去坐坐。

我猶豫了一下。玲珑說:“不了,你自己一個人能上去嗎?”

念奴便轉過身按亮了公寓樓的密碼鎖,邊輸密碼邊道:“我可以,我一個人……也都可以。”

她拉開門,踉跄了一下,便走了進去,在門合上之前,我忽然出聲叫住了她。

“怎麽?”她回過頭來看我。

已經過去那麽多年,念奴的一雙眼睛,還是無論何時都散發着攝人心魄的光彩。她從頭到腳,沒有一個地方不好看,可想而知,她不管在什麽地方,都會一出場就吸引衆人的目光。

她就這樣在門縫裏靜靜地看着我,嫣紅的嘴唇微微張着,褐色的卷發有幾縷散落在耳邊。她還是初見時那花兒一樣的姑娘,只是那時天高水長,鳥語花香,她盛開在春風裏笑語殷殷,如今卻結成了雨巷中一朵丁香。

“念奴,生日快樂。”我說。

“謝謝,親愛的。”她笑了,眼底卻沒有笑意。

大門咔噠一聲,在我們眼前關閉了。

那是Fiona送她的最後一個禮物,一個水晶的地球儀。那些山川海洋,就在那個雪夜,在我們眼前粉身碎骨。

我重新穿起路燃送我的那雙紅色高跟鞋,我在我們租的小房間裏用很便宜的音響放一首舞曲,和路燃翩翩起舞。

路燃稱贊我這雙鞋穿起來很好看,我輕輕地摟着他的脖子說,是你挑的好。

他退役之後一年,辭去了托人找的大公司的工作,開始自己創業。

他變得越來越忙,就像念奴一樣。有的時候,我會接連幾天看不到他人影。

我不敢給他打電話,在短信裏按了好長一段話,最後又删掉。晚上等到他例行公事的晚安信息,我才心安理得地關機睡覺。

那些短信,我都在收到的時候看一眼預覽就關掉,第二天早上才拆開,讓信息變成“已閱”的狀态。

這樣的話,每天早上醒來都有他發來的晚安可以看。

路燃很忙,念奴更忙,Fiona離我很遠,玲珑雖然一直在那裏,我卻總是抽不出時間去光顧她的小店。

這時候,我就想起那一年情水在寺廟前的山路上送我下山時的表情。

她顯得很滿足又很平靜,對我說,在這裏可以暫時不去想得到與失去,只要按時上課,念經拜佛,吃飯睡覺,每天都會有進步。

後來她養了一只貓,換了三個男朋友,時薪又提高了一倍。

“歸根結底,我還是個俗人。”情水說,“我需要滾滾紅塵,我需要大魚大肉,我需要愛恨情癡,我也需要虛僞謊言。”

再一年後,她在幽暗的停車場裏哭泣,讓我不要開燈。

我當然沒有開燈,我坐在後座早已淚流滿面。

她帶着濃重的鼻音對我說:“脈脈,我們手心裏能夠握住的,重要的東西會變得越來越少。所以……絕對不要輕易放開手啊,混蛋。”

所以,絕對不要放開手啊。

Fiona在博客裏寫道,哭泣是軟弱的表現,不但不能幫助你解決任何問題,還會讓別人難堪,如果忍不住的話,躲在沒有人看到的地方哭。

眼淚很珍貴,比血更珍貴。

這一年,我們的青春已被時光啃噬幹淨。Fiona被迫回國接受了父母安排的相親,和那個華裔男子異地相隔;玲珑的面館依然不好不壞,琴酒不知何時起已不再出現在窗邊的座位;念奴洗掉了食指上的刺青,接下了一部格調陰暗的大制作電影準備去國外發展;而情水和她的第三個男友和平分手,每天熱衷于給厚臉皮挑選新口味貓糧。

路燃在很早以前,就跟我說過,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的事情,我們都是無能為力的。

你以為自己有權利做選擇,其實選擇範圍早就被釘死在囹圄之內。

我們都是……被關住的人。

路燃的家庭早在他年幼無知的時候就為他定下了親事與未來的走向,他本可以留在北京直接一路平步青雲,卻還是選擇了奔赴軍營。

“在我們手中那渺小而微弱的星光裏,其實孕育着一個銀河。”Fiona寫道,“如果能拆開宇宙外面的繭殼,就會發現,其實所有的生死輪回,都是一環套着一環,永無終結之日。我們妄想能夠改變世界,但最終,還是讓世界改變了我們。”

在軍營裏的時候,路燃在一次任務中腳踝受傷,之後在醫院的檢查中被查出心律不齊,至此,他已注定無法繼續軍旅生活。

“我爸問我用不用給我找人,讓我繼續當兵,畢竟這毛病也不是硬性規定,非要把人給卡掉……但我說,算了吧,我回來。”路燃說,“我想着,可以回來見見你。”

“但是,最後還是要和她結婚了,對不起。”他在路燈下這麽說道。

☆、第 17 章

大部分時候,我都不是個特別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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