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一篇不怎麽言情的言情文
來我才知道,裝可憐得不到真正的疼愛,裝大度卻真的會什麽都留不下。
我還想看看二十三歲時的花蓮海灣,那一年我收到了一匹馬作為生日禮物,還和路燃去了臺灣旅行,我們湊在一起用拍立得自拍,看到出來的照片亂七八糟,笑作一團。
那次,路燃被一個電話叫回了北京,我又是一個人坐飛機回去。
念奴指着我的鼻子說,他就是個混蛋。
我想說不是啊,不是這樣的。
其實我也會委屈我也會難過,可是我心底裏一直都知道,他不是故意的。
我們都只是凡人,沒有超能力的。遑論生死,連抵抗社會家庭給予的壓力都很難做到。只是偶爾午夜夢回,還會想起十八歲放在枕邊的紅豆。
原來相思已入骨。
長期以來的負能量幾乎把我壓垮了,我不停地告訴路燃,不要說話,不要理我,我會将這些帳統統算在他頭上,盡管那不是任何人的錯。
那是我看不到盡頭的枯燥工作,是我不能得善終的絕望戀愛,是我一去不複返的青蔥歲月,是我在凡塵千丈裏踽踽獨行的妖魔壓身。
可是啊,再痛苦也比不上念奴在最後的時光裏,一邊看着身體裏的自己漸漸死去,一邊維持着行屍走肉的喜怒哀樂。
如果連自己的情緒都不能掌控,我們還能掌控些什麽。
路燃說:“我覺得念奴的事情對你打擊太大了,想辦法調整一下吧。”
我在廚房裏打雞蛋,他就靠在門口抱着手臂看着我。
我扔掉雞蛋殼,問:“怎麽調整?給我也聯系個心理醫師?”
路燃好像認真的思考了一下,然後反問道:“你覺得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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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必要。”我不冷不熱地說,“最好再找個鐵鏈把我鎖起來,免得我有天也重蹈她的覆轍,墜河身亡。”
“你說什麽吶?”路燃搖了搖頭,從門口走開了。
我在圍裙上擦了擦手,靜靜地看着鍋裏的橄榄油。其實,無論做什麽事,心情都是很重要的,做菜也一樣。
也許他嘗出了昨天晚飯裏我的那滴眼淚。
“我們想在紐約買套房子。”Fiona說,“這樣做什麽都會方便點。”
我去美國探望她的時候,她曾經這麽說過。事實上,她和她那時的男友也一直在為此努力着,不得不說那種模樣讓人看了都會覺得很幸福。
我說:“那很好啊,你就要在這裏安家落戶了。”
Fiona笑笑:“我早就在這裏‘安家’啦。”
言猶在耳。
其實,他們真正在一起的時間,算下來也并沒有幾年,刨去上班上學的時間,睡眠的時間,偶然外出見不到面的時間,能夠在一起相處的時間是多麽的寶貴啊。
人生就這麽短,有時候,來不及好好愛一場就不見了。
Fiona在博客裏寫,不是說只要有了願望,全世界都會為你讓路的嗎,騙人。
是啊,我也想問。
到底是誰說的,如果真的是這樣,為什麽還會有那麽多落空的願望。
我覺得這座城市快要被人心掏空了。
念奴說:“大概是死了,也或許沒死。但,她其實早就死了。”
情水不出所料地發現了我的不對勁,她開始頻繁地約我出門。
她這個人就是這樣的,平時都是蝸居在家逗貓喝茶,只等着我們喊她出來,還時不時的犯懶推脫,發現我們誰有了異常,跑得比誰都勤。
先不說別的,跟她聊天本身就是一種很愉快的體驗,你不需要多說一句話,甚至不需要多給什麽暗示,她就可以正中紅心。
除了那種感覺自己被剝光了的暴露感,一切都沒什麽好挑剔的,更何況,那種感覺我早就習慣了,也根本不覺得羞恥。
情水問我:“你還記得念奴做完手術之後的第一句話嗎?”
“當然記得。”我印象深刻,“她說,我終于又可以吃辣了。”
我們不約而同地想起了當時的情形,嘴角都挂上了笑意。
我從來都相信着她們每一個人,不墨守成規,不同流合污,就算世人皆醉,也不願飲一口芬芳的酒釀。
沒有什麽比那個時候更能讓我體會到念奴的生命力。
那是一種蓬勃的,貪婪的,洋溢着唯我獨尊的氣場的色調,它不可被調和,不可被同化,它是捏不碎打不爛的金剛外殼,即使被放在大西洋底也懂得吸收日月精華。
念奴向來嗜辣如命,可是最後那段時間裏,多辣的料理都不能勾起她的胃口。
她大概是對一切都無動于衷了。
情水問我:“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她不是死于自殺,而是死于多年前那場疾病,故事的發展會和現在有什麽不同?”
這我還真沒想過。
我反問她:“你為什麽這麽問?”
情水用兩只手指夾着咖啡攪拌棒,低頭看着杯子裏氤氲的水汽,說:“我是在想,如果是那樣的話,你會覺得疾病帶走了她,而現在,你卻覺得她是自己放棄了求生。”
“不,我沒有。”我立刻否認。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認為她是自己放棄的嗎?”
“我……”
似乎我應該立刻說“是的”,然而不知為何,我沒有說出口。
那一瞬間,我感覺有點明白了情水話裏的意思。
然而,被她完整剖析開來的我,是多麽的可恥啊。
我們兩個人的手機忽然同時響了,拿出來看,是聊天群裏的信息。
Fiona:今天早上他來北京找我了!
玲珑:我懷孕了。
這兩條信息幾乎是同時出現的,我和情水對視了兩秒,感覺信息量有點大,不知如何回複。
Fiona:天啊,你先說,你這個消息比較爆炸。
玲珑:爆炸什麽啊,剛去醫院檢查完,就這樣。你說你的吧。
Fiona:就是他從紐約飛來了然後來了我家……
我:然後……?
Fiona:然後他和我爸媽我小姨聊了半天,說晚上要一起出去吃飯。
我:這是不是代表你守得雲開見月明了?
Fiona:我不知道啊!心裏好忐忑……
Fiona:玲珑,男孩女孩啊,哈哈
玲珑:……還沒成形好不好,你去給我找個半仙算算是男的女的。
這不知道算不算是兩個完整的好消息,不過第二天,Fiona就興高采烈地告訴我們,家裏的态度似乎有所松動了。
“一個人跟另外一個人的結合,或許是和門當戶對有關系。可是如果兩個人相處的時候甚至都沒有親近彼此的欲望,又何談攜手到老呢?”她說。
玲珑不鹹不淡地回複道:“可以啊,畢竟我基本上對任何人都是沒有親近的欲望的。”
Fiona:“你有點,咳,冷淡啊。”
玲珑:“不好意思我懷孕了。”
Fiona:“……”
這變動讓我們小小的聊天群裏開始迎來了久違的氣氛,開着玩笑吵吵鬧鬧的,好像很多年前放學後和下操回班級的路上,讨論着校門口的糯米飯,隔壁班的男孩子,樹影幢幢的鬼屋和将要開放的玉蘭花。
不過我在想啊,兩個人要在一起,真的是很難的事情。
只要一個人稍微有點脆弱,有點沒信心,就會被打敗了。
這件事,必須要兩個人都很堅定,很努力才行。
難怪大家都說,千年修得共枕眠。
“剛開始拿到槍的時候,其實是很興奮。”路燃說,“後來,就會變得有點擔心,因為那是可能傷到別人也可能傷到自己的東西。等到習慣了那種手感之後,就和拿着一支筆沒什麽區別了。”
我問:“那你們營地裏出過意外嗎?”
他頓了頓,說:“你不會想知道的。”
其實很多事都是這樣的,習慣了以後,就沒什麽大不了了。
就算有一點你掌控不了的概率,只要聽天由命就好了。
要是這麽簡單的話就好了。
我們沿着路燈走回家,我踩着窄窄的路沿石,一手攀着路燃的手臂,他的手掌寬大而溫暖,他的步伐穩定而平緩。
他拖在路燈下面細細長長的影子,仔細看的話,背部有一點點弧度。
我問他:“明天晚上想吃什麽?我們到前面去買菜。”
他說:“糖醋排骨。”
我嗯了一聲,然後又說:“如果以後我們有了自己的家,我就天天支使你下樓去買菜。”
他毫不猶豫地說:“好啊。”
“廚房要有一扇大大的窗戶,陽光可以曬進來,你晚歸的時候,我可以從那裏看到你回來的身影。”
“好啊。”
“還要在冰箱上貼一個輪值表,上面寫着周一到周日誰負責洗碗,我要把每一欄都寫上你的名字。”
“哈……好啊。”
“……不過你是要哪天累了的話,我來也可以。”
“嗯,不會。”
我在樓門口站住了,擡起頭望着路燃溫柔的表情。
你這個混蛋,你怎麽什麽都答應。
恍惚間,我覺得他還是那個在教室裏揉着惺忪睡眼的少年,窗簾飛舞,露出他那帶着幾分桀骜不羁的側臉。
人生百年,也不過是大夢一場。
☆、第 27 章
Fiona終于等到了好消息,沒過多久,她就和那個華裔男子訂了婚,一起飛回了紐約,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在溫馨的訂婚宴上,Fiona摘下了頭上的花環,雙手遞給我。
“我覺得現在你是最需要的。”她笑着說,“願上帝把我的好運分給你。”
玲珑在旁邊小聲鼓掌,她完全無視了自家丈夫的阻攔,飛來參加這場晚宴,或許是因為懷孕初期的緣故,她的外表還看不出來什麽,身材消瘦如故。
我給她夾菜:“多吃點吧你,為了我的幹兒子着想。”
玲珑說:“嗯,我也希望是個兒子。”
情水好奇道:“為什麽?”
玲珑想了想,道:“男孩子的話……大概不會有那麽多的身不由己。”
情水笑着搖了搖頭:“其實大家都一樣的,只是……”
只是我們往往都看不到他人的掙紮苦痛。
Fiona在博客裏貼了一句流傳很廣的英文諺語,所有的事情都會以美好告終,如果不是的話,那就是故事還未結束。
接到了路燃的信息,說今晚有應酬,不能見面了,我一面想着回複的措辭,一面跟身旁的情水提議晚上一起吃飯。
情水問:“你在給誰發信息?”
我說:“路燃。”
情水有些奇怪:“不是去年就分手了嗎?”
啊,對。
我忘記了,我一直對外宣稱早已分手,真幼稚,好像這樣自己就能相信了似的。
我終究不是念奴,做不到對自己說謊,說到自己也相信的地步。
我說:“只是普通朋友的聯系而已,而且他有個項目還和我們公司合作着。”
情水挑了挑眉。
“真的?”
“嗯。”我重重點頭,“真的。”
回家的路上拐進鞋店跟大叔讨了杯熱茶喝。我好像越來越讨厭打開家門看到空無一人的場景了,竭盡所能地讓自己在人群裏多逗留一會。
上次的那張塔羅牌,好像是月亮吧。
大叔說,那代表恐懼,猶豫,裹足不前。這也沒錯,我其實一直都在恐懼着,既怕明天的到來,又怕最終的宣判。
我說:“如果不知道自己該怎麽辦的話,應該用什麽牌陣來占蔔?”
“意思是你心中有疑問嗎?”他伸手向後探去,摸索着身後架子上裝着塔羅牌的木盒,問道,“和上次的一樣?”
“不太一樣,不過也差不多。”我模棱兩可地說。
他向後伸過去的手停住了,又縮了回來,笑道:“那不用占蔔了,我給你一個解決方法。”
“是什麽?”
“嫁給我。”
我表情糾結:“什麽?”
他臉上的表情半是戲谑半是認真:“你可以考慮考慮,畢竟你和淼淼很投緣,我也挺想再找個人照顧她。沒有母親的孩子……總是很孤單的。”
我說:“我有喜歡的人了。”
“但他要結婚了不是嗎?”他聳了聳肩,“我也有喜歡的人,可是她死了,從這點上來看,我們彼此彼此。”
我并不認為婚姻能代表一切,可那至少是一種契約。
凡事牽扯上約定兩個字,總是讓人覺得嚴肅了起來,畏手畏腳的,按下手印的時候都會有種莊嚴的肅穆感,好像身邊有兩個惡鬼在盯着,稍微心虛一點就要被在地府的功德簿上記上一筆。
大叔說:“你認真考慮考慮,我覺得這事可行。”
我不想在這麽正式的氣氛裏和他談論這件事,于是用開玩笑的語氣問:“說說看,嫁給你有什麽好處啊?”
“有個萌萌的小蘿莉随便你揉捏,還有個肌肉發達的漢子随便你抱,我雖然也沒有多富裕,但每個月的新衣服和零花錢肯定少不了你的。”
我說:“別說那麽好聽,你明明就是在買保姆。”
“我對保姆的要求可是很高的。”他笑了笑,表情也随和了起來,“淼淼不喜歡的人不能用,我不喜歡的人,也不能用。”
“這标準哪裏高?”我撇撇嘴。
他摸出火柴盒,點了一根煙:“很高啊。”
不知是不是被煙霧浸潤了嗓子的緣故,他的聲音忽然沙啞低沉了起來,不得不說這種極具男人魅力的嗓音恰好是我的弱點,立刻就能勾出我所有的花癡心理。
但那時的我,卻絲毫沒有為之傾倒的心情,反而體味出了一絲悲涼。
大叔說,跟別人在一起,我覺得沒什麽,這人生這麽長,誰都難免會遇到一兩個讓你動心的。可是很難再有這樣一個人,就因為她喜歡高跟鞋,就讓我為她開了家鞋店。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愛情觀與價值觀,人越成長,就越會發現指責別人的“錯”是多麽可笑的一件事。
這世上本來只有不同,沒有對錯。
認識大叔以後,我感覺自己的心境也日趨成熟與平和起來。很多人都不會把一時的沖動當回事,認為從一而終的愛情太愚蠢,無論誰最後都得成為過客。
“總有那麽一個人,她是有一點不一樣的。”胡小刀在新店剪彩的現場這樣說。
以前那家酒吧被他賣掉了,我們也在那裏相聚過不少日子,玲珑還在那個小小的舞臺上唱過幾首歌。
這一年,他另選地址建起了新店,邀請我們參加宴會,玲珑和Fiona都不在北京,而情水找借口推脫了,只我一人赴約。
說實在話,我們跟他都算不上朋友,彼此為數不多的聯系也就只有念奴,至于為什麽要接受他的邀請,我想大概是因為他這家新店的名字很好聽。
胡小刀挽着他的新任女友站在臺前,風度翩翩地說:“在這個世界上,你會遇到很多人,或許一夜風流,之後陌路,或許相知相守,白頭偕老。無論是瞬間的花火還是永恒的依戀,都值得我們銘記。”
嗯,大叔說過,男人都是這樣的,別以為他們有多深情。
臺上的胡小刀簡短地結束了他的演講,最後說道:“雖然你可能愛過許多次,恨過許多次,說過許多次唯一,付出過許多次真心,表演過許多次假戲,可是你們心裏都知道,總有那麽一個人,她是有一點不一樣的。”
這家酒吧叫做“天明即分離”。
這是念奴第一次主演的悲情話劇的名字。
那一場戲并不賣座,但我想,這家店的生意,應該會很好的。
畢竟很多人都鐘愛這種不需要負責任的邂逅。
大概是托我這些年來都沒有變更過郵箱地址的福,我收到了久未聯系的李未然的郵件。
他在信裏寫道:“韓脈,展信平安。近年來,我開始相信命運的筆法,更甚于我們手中的力量。”
是啊,人生而渺小,怎能抵抗命運的洪流。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我們本來就沒有辦法的。對于自己的無能為力的憤怒,會同時成為推進自己前行的契機和絕望的壓強。
“人有與生俱來的弱點,有不得滿足的貪婪欲望,有終其一生不可化解的執念。”
貪圖于現世的安樂,難免會被命運突如其來的變招所□□。
等等,李未然的文字,不該是這樣的……這些年來,他經歷了什麽?
“書上寫的,和人所言的,都不是真的。想要出人頭地,就要吃人,要把別人踩在腳下,狠狠地攻擊對方……”
我仿佛看到那個擁有濃密睫毛的少年,孤身一人站在都市的鋼鐵叢林裏,拼命伸着脖子去仰望高樓大廈之間露出的那一點逼仄的天空。
“夢想是個很肮髒的詞彙。不犯罪,不沾血,是不可能贏的,背不起罵名的人,也站不上至尊之位。想要被別人看得起,就要先被千夫所指。”
別說了吧,別說這樣的話。
人生盡管艱難,卻總有同心共命的人。
“然而,我不願意。”
郵件在這裏戛然而止了。
我想,他大概已經離開這座城市,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
擺在我們面前的都是一堵牆,不願意頭破血流,就困在這裏一輩子。
就算撞上去了,也很有可能一命嗚呼。
李未然終究放棄了,其實不放棄又能怎樣呢?想想念奴吧。
在所有的故事裏,都沒有誰真的有錯。這個世界其實總是有哪裏不對勁,大家都想要海晏河清,結果卻必須承受兵荒馬亂,大家都想要錦衣玉食,結果卻只能掙紮着茍延殘喘。
你要活下去,就早晚要看到藏在粉飾太平之後的真相。
原來我們終究無處可逃。
深秋,寒風無孔不入。我一直感覺滿地的落葉不是從樹上掉下來,而是從地上長出來的,最下面的會先腐朽,然後才有足夠的養分讓上面那一層新生的黃葉探頭。
可能,每個冬天裏漫天的大雪也只是施了個障眼法,假裝從天上飄下來,其實地上總是在慢慢地長出厚厚的積雪。
在這個秋天,路燃的祖父逝世,他和高琴酒出雙入對地參加了葬禮,我坐在家裏看電視轉播,看到一半關掉了。
要是活得稍微久一點,就能分辨出他人臉上大多數的表情是真是假。
也不需要太久,像我這麽大就足夠了。
我想起情水說,到底,她在舞臺上說出的話是自己想說,還是在演繹臺詞;她到底是真的想死,還是在扮演一個想死的人。
很多人知道怎麽去騙過別人,卻不知道怎麽騙過自己。
嗯,他們都很聰明。
☆、第 28 章
以前的校園,幾經翻新,許多老校舍都被淘汰了。
那座鬼屋自然首當其沖,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塊小小的菜地。
當初說要讓我把那個夜晚銘記十年的人也已經不在了。
而被我們撞破那場午夜幽會的男主角,勉強還能算是在我身邊,雖然整日都忙于工作和家庭聚會,時常見不到蹤影。
運動會時一起加油吶喊的小夥伴們,考試時彼此擠眉弄眼的前後桌,趁午休一起翻牆跑出去買零食的朋友,都已經散落天涯。
對我來說,這裏是一切的開始,就像拔地而起的大明宮,遷徙了一整個王朝的記憶,即使如今這裏已滿目瘡痍,再也不能找到我曾經丢在這裏的動蕩心情。
那成片的桃花都落盡了,盛開的時候,像是血,沉睡的時候,又像是疤。
嗯,結束了吧。
我啊,一直以來都在執着的其實應該只是虛妄。
在外面奔波的時候,很少有空閑能讓我停下來想一想自己心裏那些找不到答案的問題。
偶爾,擁擠都市,吵鬧人群裏,我會盯着手機發呆。想着,通訊錄裏那些名字是不是真的存在?
小孩子在獨處的時候,都喜歡幻想各種各樣的夥伴來陪自己玩耍,其實,成年人也一樣,只不過我們知道具有通天法力的大巫師不會甘于陪一個幼童堆沙堡罷了。
如果世界上從來沒有出現過路燃這個人,我的人生應該會不一樣吧。
我忽然懷疑起那些人會不會只是我的幻想。Fiona太完美,聰明伶俐,擅長運動,在任何事上都永不妥協;情水出世又入世,總能讓我發現不一樣的自己,一次次恍然大悟;玲珑太夢幻,既會唱歌又會跳舞,總是有萬千少男少女為她傾情;而念奴更像是一個被我禁锢在心底的野獸,橫沖直撞,無憂無畏,她是我一生渴求成為但又終将落空的人。
至于路燃這個人……
忽然,一下子,我想不起來他的行走姿态,微笑神情。
他真的還在嗎,他是不是只是我十七歲時烙在心間的一個幻影?
他是我情窦初開的一瞥,就此誤了終身,再多紛繁錦繡,從此也都入不了眼。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明明有那麽多人,用世俗标準來評判都遠比他更适合我,更能讓我開心,但我卻非他不可。
也許是早來一步,晚來一步的問題,可惜我永遠都不能知道答案了。
路燃真的回來了嗎?有沒有可能,他已經永遠地留在了那個軍營裏?
我身邊的那些女孩子真的曾經存在過嗎?如果我按下通話鍵,會聽到那些熟悉的聲音,還是得到空號的提示?
我想試試看,但我又不敢。
最後我還是甩掉了腦子裏這些紛亂的思緒,奔赴下一個客戶的面談約見。
忙碌應該算是個好東西,可以擠掉一些時不時冒出來搗亂的負能量,就跟希望一樣,雖然看不見摸不着,但是只要在那兒,總是好的。
盡管在人生之中,有無數個岔路口,有無數個選擇的機會,然而最終存留下來的,依然只有那一種。
不管怎麽樣,我們最終都要無可避免地走向凋亡,這是所有生靈的宿命。
曾經會思考,會做數學題,會寫詩,會墜入愛河的每一個生命,都留下了再不能活動的肉體任其腐朽,那些深已入骨的相思甚至不能在煙波浩渺的歷史上留下一點痕跡。
我們出生,漸漸成長,蓬勃,享用妙不可言的無邊□□。也總有一天會身材走樣,華發初生,臉上溝壑縱橫,化妝品都蓋不住。
我們會變老,變醜,生各種不能控制的病,漸漸忘了以前愛過恨過的人。
終究是殊途同歸。
可是,這麽悲哀的一個過程,如果身邊還不能選一個自己最中意的人來陪伴的話,不就更悲哀了嗎。
我想和你一起變老,變貧窮或變富有,變得步伐蹒跚,口齒不清,我願和你共同承擔生命的苦痛與喜樂,我願和你一起奔赴那最終的荒涼之地。
萬物終有盡頭。
生命有許多種可能,是你讓我相信他們并不恒常悲哀。
我和路燃去取終于改完的禮服,我看着他試穿,很完美。
大概就跟我夢裏出現過的那個場景一模一樣,英俊潇灑,風度翩翩。
只是他的祖父大喪,婚禮三年內不會舉行了,這件衣服大概拿回去就要封存了。
他說:“不知道這種款式三年後還流不流行,哈哈。”
“你穿什麽都好看。”我真心誠意地說。
“情人眼裏出西施。”他揶揄我。
“可惜只能是情人。”我還回去。
路燃整了整領帶結,瞟了我一眼,問:“如果我真的和她結婚了,你要給我當一輩子情人?”
我垂下的手腕僵硬了一瞬。
“不。”我說,“當然不,我會找個好男人,生一堆小孩,過得快快樂樂,氣死你。”
路燃點了點頭,湊過來輕輕吻我的前額。
“你能這樣想就最好。”他說,“我不要你等。”
我感覺心裏有根弦忽然繃斷了。這句話,我不想聽。
“你有翻過她的枕頭底下嗎?”情水後來聽說我去了念奴的住所,立刻問道,“發現了什麽嗎?”
我莫名其妙:“當然沒有,你為什……”
啊。
話說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來了。
大學的時候,念奴生那場重病期間,她在網站上把個人簽名改成了“我要把你的名字刻進石頭裏,放在枕頭下面。免得有一天我來不及留下遺書就死去了,你都不知道我曾經用多少真心愛過你。”
Fiona曾經嚴正抗議過她這個簽名的不吉利,但被念奴打着哈哈敷衍過去了。
可是,已經過去那麽久了……
情水說:“她……一定會希望我們看到她最後留下的訊息的。我們要去替她把最後的話說出來。”
“本來念奴的媽媽是說要讓那棟房子空着的……她上次去整理了遺物就回來了,不過,最近好像又要租出去,我還跟她約了下周去把鑰匙還她……”我喃喃道。
我和情水對視一眼。
“現在就去。”她說。
又一次來到念奴的家裏。那個水晶球已經拿去給Fiona作了紀念,所剩無幾的雜物也被念奴的家人三三兩兩地搬走了,卧室裏衣櫃的們大敞着,裏面只剩下一些緞帶、空鞋盒和裝飾品,而床用巨大的布罩套了起來。
情水掀開罩子的一角,小心翼翼地把手伸進了枕頭下面。
看她的表情,我就知道我們的猜測是正确的。
情水緩緩将手抽出來,手上是厚厚的一沓稿紙。
我咋舌:這麽多?
我們在白色的床罩上攤開那沓紙,第一頁密密麻麻,整整齊齊地用紅色的簽字筆寫滿了,都是不斷重複的三個字,“對不起”。
再往下翻,第二頁依然如此。
第三頁,第四頁……
除了這反反複複的三個字,沒有出現任何其他可辨認的字跡。
“筆跡有新有舊,不是同一時期寫的。”情水說着,皺着眉又翻了一遍,“沒算錯的話,剛好是一千個。”
手寫的一千個對不起。
——這是為什麽?
我冷笑着推開了路燃:“你不是知道我最喜歡跟別人對着幹了嗎?你讓我不要等,那我偏要等,現在我改主意了。”
路燃呆住了:“你說什麽?”
“嘴上說着喜歡我,要給我一個家,最後你還是什麽都做不到不是嗎?”我後退了一步,緊盯着他的表情,“你不要想掙脫我,路,就算你結婚,我也會去現場大鬧,我會告訴在場的每一個人,我已經懷了你的骨肉……你這輩子,永遠別想和我撇清關系。”
“我的……骨肉……脈脈,你的意思是……”路燃忽然露出了一種奇怪的表情,我以為他會慌張,會驚怒,或者不知所措,但他的表情卻意外地平和了下來。
“對啊,你去啊,我要看看你和你的家人會怎麽想方設法地弄掉這個孩子,然後你會一輩子都對我心懷愧疚……我……”
不是啊,這不是我想說的。
停下,快停下。
我這是怎麽了?
路燃的聲音柔和了起來:“不,誰會想弄掉他呢?那是我們的孩子,脈脈。”
他拉住了我的手,我一時頭腦發昏,被他按着肩膀在沙發上坐下了。
等我反應過來,立刻躲開了他要摟住我的手,向旁邊坐了坐:“不要碰我。”
這只手,早晚要被別人牽走的。
“脈脈……”
“我不想聽!”
不要,不要再用你每一句都出自真心卻又注定實現不了的話語來擾亂我的心,我就是因為那個,才被困在同一個陷阱裏十年,且終不得脫逃的啊!
路燃頓了頓,問道:“好,你不要擔心,這件事我來解決,明天開始不要去上班了,我幫你找一家療養院。”
“呵,你把我當什麽,未來的終身情婦?省省吧。”
“那如果我要你三年後嫁給我你肯嗎?”他忽然道。
我渾身的神經都繃緊了。
一時間,我們誰也沒有開口。
漫長的沉默過去後,我頹然地松下了渾身的防備,回答道:“我不肯。分手吧。”
“為什麽?”路燃立即道,“你要知道……”
“我沒有懷孕,我騙你的。”我打斷了他,“我只是想看看你的反應而已,現在我看到了,可以了,分手吧。”
路燃長長地嘆了口氣,用手捂住額頭。
“你到底想怎麽樣?”
是啊,我到底想怎麽樣。
我已經二十六歲了,路燃,有沒有人告訴過你,女人的等待是很要命的。
人生裏我們能自己做選擇的事情本來就已經很少,更要命的是,大部分的選擇,我們還不知道正确答案。
☆、第 29 章
人和人之間的區別,其實不啻吃飯的口味和聽歌的習慣,明明出生的時候都是大同小異的啼哭,到了後來,就會演變出許多不同的思想。
有些人覺得只要沉浸今夜的盡興狂歡,就沒時間擔憂明日宿醉後的孤單。有些人只顧着眼前的麻煩,不願多想路途遙遠。
有的人認為如果每天都能有不同的人陪伴,那長久的關系對自己來說就只是一種虛幻。
有人飲毒,有人汲取甘泉,有人俯首,有人扶搖九天,沒有人會花費多一點時間在與自己完全不同的人身上,一切試圖了解都是枉然。
“人其實才是最脆弱的生物。”高三時的生物任課老師曾經這樣對我說,“費盡心思建造鋼筋水泥,以免雨打風吹。發明各種工具增加生活的便利性,其實都是為了防止日常勞作的重負将身體壓垮。”
彼時我還是課代表,常常會到她的辦公室交接作業與考試問題,慢慢熟起來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