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篇不怎麽言情的言情文
聊的話題也就越來越廣。
她停下澆花的動作,思索了一下,又繼續道:“有那麽多在曠野裏奔馳的生物,都能在天降的隕石地裂的鴻溝中生存下來,人的身體卻那麽脆弱,老天稍微無情一點,就會捏碎我們了。”
我說:“可是人類主宰地球。”
她回過頭來看着我,我分不出她眼神裏那些情緒到底是什麽,只聽她道:“你這麽認為嗎?你覺得人類掌控着地球上所有其他生物的命運嗎?”
我直覺這句問話不該有肯定的回答,可是不然又能是什麽呢?
于是我說:“難道不是嗎。”
她說:“人甚至不需要被刀劍火炮攻擊,只要旁人一個眼神,一句譏諷,一聲嘲弄,就足夠堕入地獄。就是這麽……這麽脆弱的東西。”
她伸出手來,從我的角度看過去,那只手正好托住了窗外那顆圓圓的小小的太陽。
然後那五只手指猛然間收攏了,将陽光扼殺在手心裏。
就是這麽脆弱的存在。
自以為萬物之王,自以為站在食物鏈頂端,把別的生物踩下去,拉下去,掠奪,槍殺,把它們統統變成盤中餐,或者階下囚。
這是人和獸之間的相處模式,亦是人和人之間的。
我們每天只是為了活着,就要背負很多重量。
Fiona說,你總是聽取別人的勸告,就會迷失自己的聲音。
玲珑說,沒有人能永生,愛也不行,豪言壯語說得再大聲,也只是虛張聲勢。
情水說,這個世界的運行模式很有意思……你太守規矩,就要被欺負,你擁有越多的弱點,輸得就越快。善良不能讓你變得無敵,它只能讓你行于濁世之中,尚且懷中燈火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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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奴說:向前沖,管他的。
我拉開窗簾,又一個黎明到來了。
今天的我,也還是一樣。按時去上班,開會,交流工作,偶爾出差……對了,今天是出差的日子。
我們都在跟這個世界進行一場拉鋸戰,要麽自己先改變,要麽讓對方先改變。
只是那一頭的力量實在太重,所以要麽咬牙挺着,要麽幹脆放手。
現在對于我來說,有一個短暫逃離北京的機會也是好的。
我搭乘早班機,揮別了這座承載了我十年回憶的城市。
這不是我第一次下定決心離開路燃,但我一次比一次能更深刻地認識到,打敗這道無解的謎題唯一的方法就是放下他。
其實沒有什麽十年癡戀。
我只是舍不得為那個幻想付出的所有心意與等候。
世界那麽大,有那麽多形形□□的人,會有很多比他更有趣,更出色的人,而他最大的優勢不過是剛剛好在那個時候闖入了我的視線。
可在故事開始之前他就已經不屬于我了。
命運是,偶然的偶然的偶然。
我只要剪斷這個錯誤的情結就好了。
說得對,人就是很脆弱,光是想一想,我就難過的不行了。
我的生物老師剛剛被診斷罹患肺癌,已經入院接受治療。她終于不再用為了一群不聽話的學生殚精竭慮,嘔心瀝血。
這個消息在當年的同學圈裏傳了開來,或許也是因此,我近來開始常常想起她。
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去醫院探望過她,事實上,我知道這不合情理,然而,還是始終提不起勇氣。
我不願看到她被疾病折磨的樣子,我不敢舉着鮮花果籃探訪,正如我當初翹課跑去醫院,又不敢推門進去一樣。
是,我終于還是要承認,我不是因為擔心念奴責怪我逃課,我只是不敢進去。
生命的真相很殘忍。
一切終将凋落。
而,我們不像春草,走一個輪回,又會蓬勃如昔。
我不會再遇見他們了,即使人有來生,我還能在幾千萬年後的星系裏尋找到故人的蹤跡,我也不再是我了……即使有科技能夠複制我全部的記憶與思想,讓我在嶄新的軀體裏重生,我也永遠不會是現在的我了。
我是,不可複制的,唯一的,只能存活一次的。
人類就是這樣的存在。
強大,也弱小。
高三的時候很多人都給我感覺像是完全變了樣,可能也是因為師長在周圍營造的氛圍,觸目所及全都是關于來年六月那一局定生死的棋。
當然,沒有什麽事可以一局定生死,但是我們都信了。
那時我們是沒有雙休日的,一切時間都被題目和公式塞滿了,學校規定的睡眠時間是七個半小時,可是很多人在熄燈之後還在被窩裏偷偷翻書。
越是臨近高考,這種感覺就越是強烈,就算再看一遍也記不住,再做一道題也不會有什麽不同,但好像這樣做了就會安心一點。
現在想想,那其實是相當幸福的一段時間。每個人都心無雜念,遵循自己的本能去思考,那是一種無聲的拼搏,是千百年來附身于莘莘學子身上的魂靈唯一蘇醒的機會,激蕩着古往今來無數筆走靈蛇的墨色。
生物老師對我們說,集中,再集中,如果你無法集中的話,學再多也沒有用。
剛入行的時候師父對我說,如果你學不會專注做一件事的話,那你在所有事上都會被其他人超越。
如果沒有競争,人類會怎麽樣?
如果我們做每一件事,前路都無人阻擋,我們還能到達終點嗎?
人盡管脆弱,卻還是在這個險惡的環境裏生存了下來,我們操控火,利用水,跋涉山,收集光,飼養生靈,馴服大地。
像長江與黃河都有第一滴水的源頭,我們的祖先也曾第一次仰望星空,窺見自己的渺小,在無數個偶然裏,幸存者彼此扶持,将火種傳遞到了今天。
而故事還很長。
出差結束回到北京的時候太陽已經落山。
每次離開一個地方又回來,總會有些熟悉與陌生的感覺交織,那是一種很難形容的視覺感受,就好像這個城市在我不在的時間裏已經被摧毀重建,盡管每一寸地磚和每一盞霓虹燈都是原來的形貌,可我知道有什麽地方改變了。
人體的細胞尚且會自我更新,城市當然也一樣會。
我打開家門的時候,家裏是黑的,窗簾在我走之前拉上了,燈也是關着的,裏面一絲光線都沒有。
我打開燈,放下行李去洗手,熱水器的運作聲響了起來。
那個聲音總是讓我覺得自己是孤身一人。
這兩天裏,我拒接了路燃所有的電話,只簡單回複了一條短信,也算是切斷了彼此之間的聯系,雖然悵然若失,但是感覺也還好。
我差一點就要相信自己可以放下這十年來的執念了。
可是回到家裏,我才發覺好像還是不行。
我就在華燈初上的夜色裏出了門,獨自漫步,我走了很遠很遠,最後來到了一個之前從未路過的小區裏。
坐電梯到頂樓的過程中,在電梯間裏碰到了一對小情侶,看起來都是大學生的樣子,男生送女生回家,兩個人頭靠着頭嬉笑地說着什麽。
我漫不經心地看着頭頂跳動的數字,聽着那個男生糾正自己女朋友的一句外語發音。
女孩子說,好麻煩啊這個語言。
男生有點着急地說,你一定要練好啊,要和我一起上臺念的,不能掉鏈子。
他的語氣讓我忽然想起來,以前有一個聖誕節,路燃看着我趴在床上用電腦搜索買什麽禮物送給朋友,忽然壓上來說:“我也要禮物。”
“你重死了。”我推他,“下去。”
路燃稍微挪開了一點,手還環在我的肩上:“不行,我也要禮物!”
他有一點拖長了的尾音,像是有一年生日我們沒等到的那顆流星。
我喜歡他的不回頭的背影,唇角帶笑的側臉,開車時擄起一半的襯衫袖口,早上剛醒來時眼眸裏含着的春水,還有,最重要的,只有我能看到的孩子氣。
那會讓我覺得其實他也很需要我。
人如果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剛開始總會覺得受寵若驚,捧着都怕摔了,感覺自己心甘情願這麽奉養一輩子。可是漸漸地,就會開始不滿足,想要更多的在乎,想要更多的寵愛。
生活裏的苦,只需要一點點甘甜就能化解,可只要嘗過了那一點,就會食髓知味,欲罷不能,不糾纏到最後就放不開手。
跟其他人一樣,我也是很貪心的。
從天臺上腳下一滑,跨過那最危險的邊緣的那一刻,我心裏并沒有覺得慌張,不知為何,我總覺得會有人接住我,而那個時候Mora出現了。
它本該是在幾十公裏以外的牧場裏,可是它卻出現在了北京的夜空中。
恍惚回神,我發現自己好像在夢中重走了一遍十年的路程,Mora停在這座大樓天臺的側面,我伸直了雙腿,腳尖還能夠到那天臺邊緣。
是夢耶,非夢耶?
而Mora像是一個暗夜幻化出的影子,也漸漸地淡了下去,仿佛支撐不住似的,我感覺自己就要真正地懸空了。
它要消失了。
畢竟……我已經放棄他了。
不行,我不能就這麽掉下去,我還有很多事沒有做,我還有很多話沒有說,我不想放棄,這樣的全劇終,我不接受!
可是,誰能來……誰能來救救我?
我徒勞地伸出手去想夠到咫尺之遙的樓頂,這時,一只白皙到幾乎透明的手從上面伸了過來,一把抓住了我。
我驟然擡起頭,看到了那個抓住我的人,不可思議地張大了嘴:“……念奴?”
☆、第 30 章
她抓着我的手,一使勁,就把我拽了上去,我的腳終于觸到了實地上,心頭大石終于落了下來。
這件事,很奇怪。
今晚一直都很奇怪,我懷疑我出現了臆想的症狀,看到了很多本不應出現在此地,甚至不應出現在此世的事物。
可是這一切都是真實的,難道說,我已經分不清真實與虛幻了嗎?
我心裏有很多疑問,但随即,我反手就用了更大的力氣回握她,聲音有些顫抖:“是你嗎,念奴,你……”
“脈脈。”她打斷了我,語速很快地說,“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我們本來就無能為力的。”
“……”這句話好像很耳熟。
“可是想要不被它們打敗,也很簡單。”念奴繼續道,“你知道我得了那該死的病之後在想什麽嗎,我在想,把它當成體內的怪物,就跟它拼了,看看到底是你死還是我活。”
我思考了一下,問:“你說的是哪一次?”
“兩次都是!你知道的,我從來不對你們隐瞞,可是後來事情變得很糟糕……我開始分不清戲劇與現實,我在想,到底是放任自己沉溺,還是幹脆甩手不幹?”
“你選擇了放任自己嗎?”
“呵,這個問題同樣很簡單,你願意為自己最珍貴的東西押上生命的籌碼來一場豪賭,還是忍痛割愛過一輩子沒有‘它’的生活呢?”
我沉默了。
情水說得對,我們都是同一種人。
正因如此,我們能夠包容彼此,懂得彼此,這或許就是我們幾個人的關系裏,最重要的一環。
念奴家裏的地板上,以前到處鋪着厚厚的毯子,那是胡小刀買來為了防止她意外摔傷的,在她複健時期路還走不穩的時候,拒絕過無數次我們的攙扶。
“你們不可能永遠在我身邊的,我必須自己來。”她說。
胡小刀立刻道:“我可以。”
“你?”念奴眯起眼,打量了他一番,揚聲道,“等你證明給我看再說。”
剛開始的時候,她摔倒想要自己站起來總是不得其法,努力了很多遍以後,漸漸掌握了訣竅,也不再将這當成什麽困難,權當是一個病愈所必經的歷程。
人,就算彼此之間再靠近,也終究相隔着銀河,脈脈一水間,有很多無法傳達的情緒。
我們終究都是孤單一人。
可是……還是徒勞地……
“他人即地獄。”情水在喧鬧市區的咖啡廳裏對我說,“關于這句話,和我想要尋找的答案,我想……我找到了。”
玲珑發來最近的照片,附言道:“當我們真切地感覺到,自己的生命與另外一個人的相連的時候,我們就會明白很多事。”
Fiona在博客上寫道:“痛苦其實都是來源于索求得太多,當我放下你的時候,我就擁有你了,地久天長。”
還是徒勞地想要抓緊什麽。
好像只有這樣,才不白來一趟。
念奴的額前好像有凝結的汗珠。
她說:“我想過的,假如我就這樣口不能言腿不能立直到死去,我會怎麽樣……我會一次次嘗試站起來,一次次嘗試開口,我從不相信有什麽努力會是徒勞的,只要我還相信着,我就什麽都不怕。”
是啊,沒什麽好怕的。
“如果奪走我的雙腿,我就用手行走,如果奪走的雙眼,我就用耳朵去感受,如果我一動也不能動,只要還有什麽器官可以工作,我就和它們一起活下去,嘗試着不切斷我和這世界的聯系。我還能再戰鬥,我還不能認輸。”
我們都是戰士,只是,有的人臨陣脫逃,有的人浴血奮戰。
“我想,如果這個怪物從內部摧毀我,折磨我的思想,讓我漸漸失去自我,我就用更多的力量去壓垮它。我和它在自己的身體裏打鬥,它無孔不入,而我偏偏渾身上下充滿了漏洞……說真的,我也不算是失敗了吧,畢竟,我們同歸于盡了。”
念奴坦然地笑笑,聳了聳肩,眸子裏反射出幽綠的光澤,像是一匹筋疲力盡的狼。
但她的後背依然是挺直的。
我張了張嘴,喚道:“念奴……”
“嗯,對不起。”她深深地看進我的雙眼,“還是……沒能做到。對不起。”
這三個字,應該是我想對你說的。
對不起,千千萬萬遍。
念奴的手輕輕地向後抽走,我想要抓住她,立刻加大了手上的力氣去握她的手,卻看到她從身體內爆發出一陣強光,刺得我不得不眯起了眼,而她就這樣在我面前化為了片片光羽,消失不見了。
我的淚水終于洶湧而出。
我用力握住的那只手也随即發生了變化,那不再是屬于女孩子的柔軟觸覺,能夠感覺到手背下青筋的突出,以及手指邊緣厚厚的一層繭,這只手很大,堅硬如鐵,一下子就把我拽得向前一個趔趄。
我跌進了一個熟悉的懷抱裏。
路燃劇烈地喘息着,用兩只手臂緊緊地鉗制着我,抱得我很痛。
但我沒有掙紮,就這樣任他抱着,把淚水打在他厚厚的呢大衣上。
路燃猶未平靜的聲音在我耳邊顫抖着想起:“你……你剛才在幹嘛?”
我小聲說:“我沒站穩。”
“……”
他手上的力氣沒有絲毫放松,好像稍微松開就會失去我一樣,也好像,真的很怕失去我似的。于是我稍微提高了點聲音說:“真的。這裏風太大了。”
路燃終于放開了我,雙手捧起我的臉,審視一般地看着我,半晌方道:“那你為什麽在哭?”
“我剛才看到……”我哽咽了一下,才說道,“我對我自己很失望。”
“為什麽?你為什麽大晚上跑到這裏來?”他濃墨一般的眉毛緊緊地皺了起來。
“我……”剛要回答,我忽然意識到了什麽,“你是怎麽找到我的?”
路燃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晃了晃,我立刻明白了——以前我們裝過一個當時特別流行的軟件,可以查看對方的地理位置,號稱手機偵探為你跟蹤另一半之類的,不過我裝過之後也沒有用幾次。
我回過神來,趕緊撿起地上的手機,簡短地回複了幾條信息,以免她們擔心。
路燃在一旁看着我的動作,一只手始終不放心地抓着我的衣服,一臉欲言又止的表情。我放下手機,再度解釋道:“我真的沒有要跳下去,只是腳下一滑,你不要誤會。”
他看起來勉強接受了這個說法:“那你為什麽要來這裏?”
“想找個安靜的地方,随便走走就到這裏了。”
“剛才在想什麽?”
“想很多,想……我怎麽來北京,怎麽認識你們,怎麽在這裏度過了十年的。”
“是嗎。”路燃懷疑地看着我,“想得你淚流滿面?回憶有那麽痛苦嗎?”
“沒有……”我沖他露出個笑臉,“我只是想起來,當時真的好喜歡你。”
路燃的表情瞬間柔和了起來,他摸了摸我的頭,然後問:“怎麽個喜歡法呢?”
怎麽個喜歡法啊……這還真難回答。
想了想,高中的時候,大概就是看着你在球賽的時候帶傷上場還勇猛一如往常的身影,有點羨慕又有點心疼的感覺。
還有大學的時候,是隔了百千裏路,山山水水,日日夜夜,在不同的人身邊想起同一個面孔的無計可施。
或者是重逢以後,每次你要回到那個将我們分離的家裏時,又不忍心強迫你留下,又不甘心放你離開,患得患失的心情。
也可能是支使你跑腿搬東西的時候,你毫無怨言的态度,是我寂寞的夜裏你輕聲撫慰的恰到好處,是你理所當然牽我的手時掌心的溫度。
是我每次說起連自己都覺得任性的要求的時候,你都一聲不吭地盡力去滿足我。
是你嗓音帶着晨起時的沙啞喊我的名字。
是我們策馬同游這世界。
是這十年來的糾纏。
也是此時此刻。
你是愛我的。
我深吸一口氣,然後說:“在禮服店裏那句話,你再說一遍。”
“啊?哪句?”路燃一頭霧水。
我瞪了他一眼。
不知道是不是我這個眼神裏的訊息總算激發出了相處多年來的默契,還是因為他忽然福至心靈,一向聽不懂我話裏有話的路燃開了竅,他甚至露出了一個壞笑,如我所願地問道:“如果三年後,我要你嫁給我,你肯嗎?”
“不管是三年,十年,還是三十年……只要我一息尚存,我永不放棄你。”我說。
路燃拉起我的手,放在唇邊輕輕一吻,低聲道:“寶貝,我很感動……不過,不用這麽麻煩了,我們明天一早就去領證。”
我一愣:“什麽?”
“祖父去世後,家裏終于答應我如果公司上市,就允許我取消婚約的條件。接下來這三年我要很忙了。”路燃湊到我耳邊低聲道,“不過,我從家裏偷出來戶口本……我們先去領了再說,反正這是三年後一定會發生的事情,提前一點有什麽關系?”
我撇過頭看他,他笑得好像高三那年給我扔紙條時,發現自己準确擊中了我的課桌時的得意。
路燃直起身來,眨了眨眼,又想起了什麽:“不過,你好像忽然開竅了,為什麽?”
我轉過頭看了看這個空曠的天臺。
“世界上有那麽多人深愛音樂卻失去了聲音,有那麽多人熱愛運動卻無法站立,有那麽多人愛着一個不可能的人……他們都沒有放棄。而我們明明相愛又沒有生離死別,所以,我們已經很幸運了啊。”
我有什麽資格自怨自艾。
☆、第 31 章
我終于鼓起勇氣去了墓地探望久違的老友,或許這一天讓她等得太久,但我想我們之間永遠不該存在抱歉。
地方是她家裏人選的,是個清幽安靜的墓園,适合不被打擾地安眠。我到的時候正是清晨,薄霧剛剛散去,墳墓前還有幾束鮮花,看上面的字牌似乎是她生前的粉絲送來的。
我站在墓碑前,看着那行代表念奴生辰年月的數字,一時有些晃神。
她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時間比我還少,可是她比我耀眼多了。
第一次遇見念奴的時候,她眨着淺綠色的眼睛對我笑,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後來,我們開始上下課一起走,幫對方記作業,聊心事,分享彼此的夢想,為對方收藏秘密,大小事出謀劃策。
再後來有了情水,有了Fiona和玲珑的加入。
十六歲,在我的記憶裏,那是一個只屬于五個女孩子的夏天。
那是一切開始的地方,念奴搗鼓着玲珑家裏的冰淇淋機,一邊抱怨這個東西很難操作一邊揮開了玲珑遞來的說明書,說太麻煩。
最後把那個機器弄壞的時候,念奴吐了吐舌頭,說:“別生氣,這玩意有什麽好的,我給你買個冰庫去,吃不完的冰淇淋!”
玲珑快被氣笑了。
她就是永遠都讓人生不起氣來的存在啊。
地上散落着白色的風信子,那是懷念與思戀的代表。
嗯,你應該……永遠被人們放在心尖上,不敢或忘。
謝謝你,直到最後也沒有放棄過那些生命裏最重要的部分。
第一次跟情水說話,大概是我轉到那個班裏的半個月以後。終于差不多記全了班裏同學的名字,我和她确認了名字的寫法之後,笑道:“你不應該姓易啊,姓三點水那個汪多好。”
情水推了推眼鏡:“嗯,你不是第一個這麽說的人。”
想了想,又補充道:“不過汪用作姓氏的時候是讀一聲的,所以——”她聳了聳肩,“你不如建議我姓眺望的望。”
我摸了摸鼻子:“原來還有這個姓。”
“當然。”情水笑了笑,“不過因為中國姓氏文化的歷史性原因,想要一個人改姓并不容易……嗯,你知道‘韓’這個姓其實和颛顼頗有淵源嗎?”
一直在旁邊聽着的念奴忍不住了:“那是誰?”
情水轉頭,非常驚訝地看着她。
我誠實道:“是個很有名的古人?我的祖先嗎?”
情水張了張嘴,似乎想要說什麽,最終還是笑着搖了搖頭。
那之後又過了幾周,我們才真正地相熟起來,很少有人能一開始就習慣她那種正兒八經地開玩笑方式,以及時不時話裏帶刺的高深。
很難想象,這樣一個看起來嚴肅正經,高貴冷豔的女孩子,其實骨子裏藐視着一切固步自封的規矩,有異于常人的敏銳嗅覺,又甘願和光同塵地在凡塵裏打滾。
她解開過我心裏無數個謎題。
我想我也明白了,她所說的那個答案。
無論前路如何,至少彼此相伴。
別放開這一秒的溫暖,就算最後什麽都留不住,畢竟,人類的本質就是貪戀。
據Fiona和玲珑說,他們在高中開學後的第三天發現對方是自己的幼兒園同學,頓覺親切無比,于是從此熟稔起來。
一切友情開端都總是很簡單的,複雜的是後面的部分。
Fiona和我在高一上半學期因為一個年級組的活動項目認識,我們恰巧被不同的老師選中,而又是同一個班,那段時間便每次參加小組會議都一路同行。
剛認識Fiona的時候,我就覺得她一定是家庭教養良好的孩子,舉手投足充滿了領導人的範兒。在那個女孩們心裏剛萌生小情愫懂得害羞的時候,她反而坦蕩得有幾分男孩子氣息。
那時候小組裏有個學長對她一見鐘情,常常來找借口同她說話,Fiona以禮待之,同他相談甚歡,卻拒絕了對方所有的禮物和邀請。
我問她為什麽,她說:“所有從別人那裏得到的東西最終都是要還回去的,如果你不确定自己還得起,那就要學會拒絕。”
我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Fiona又補充道:“而且,人情是最麻煩的東西,欠了就一定要還,大部分時候,都不如不欠。”
人和人之間的關系總是由彼此虧欠維系着的,有人想方設法償還,有人想方設法賒賬。
多得是一筆筆算不清的糊塗賬。
然而,她教會了我如何為自己設定一個安全的界線,她給了我一把無形的戒尺,使我即使身在深淵邊緣,也有辦法及時勒馬。
在我們為那個小組活動忙碌的時期,念奴有一次經過走廊恰好看到玲珑從儲物櫃裏拿出吉他來,便十分好奇地提出要聽聽她彈琴,玲珑答應了,念奴聽了以後驚為天人,立刻纏上了她,每天都鬧着要再聽。
于是那段日子裏,我和Fiona關系逐漸好起來,她也和玲珑日漸親密,後來不知怎麽的,我們幾個人再加上情水,就開始每天黏在一起。
念奴後來嘻嘻哈哈地說:“老實說我對她的琴技并不是特別驚嘆,只是她彈琴時的表情立刻讓我覺得這姑娘一定很有故事,一時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就想套套近乎好聽八卦……”
後來玲珑的八卦,也都在半夜我們幾個人擠在一起裹着被子看錄像帶的時候,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雖然那已經是很久以後。
玲珑說:“我很難把完全的信任交到另一個人的手上,或許,這也是我寧願獨處的原因。”
“所以,其實我們的人生并不一定需要和某個特定的人分享,對麽?”我問。
“當然啦。”她回答,“可是,還是別特立獨行吧。在這樣一個世界裏,如果你太特別,總要付出一定代價的,最好的方法是假裝成和其他人一模一樣。”
“既然都假裝成一樣了,那麽實際上還有什麽不同?”
“這個嘛……”她眉頭緊鎖,認真地思考了一番,釋然道,“最起碼,我們知道那個不同的世界究竟是什麽樣子。”
“……”可是這并沒有什麽作用啊。
玲珑想了想,又補充道:“另外,我們還保留着與衆不同的權利。”
玲珑或許是我見過的,內心與外表給人的感覺差異最大的一個人,然而在她的身上,那許多不同的特質奇妙地被統一了起來。
其實她是一個非常唯我獨尊的人。
是她讓我知道“我”的重要性,又讓我知道了“我”的渺小。
強大的內心可以讓我們免遭俗世流言蜚語的傷害,而明哲保身的思想教會我如何不讓無意識的嚣張傷害他人。
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兒。
十六歲,是一個大部分人還沒有來得及建立起世界觀價值觀的年紀,也是很多人開始認識到這絢爛世界的蒼白內裏的時候,在這一年裏遇見的人,好像就有更多的力量去改變你的思想和性格。
沒有人規定,一個人在十六歲和二十六歲時喜歡的人必須是同一個。
但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很幸運的事情。
有些故事,不走到最後,我們都認不清它的結局可以有多少種分支。
倘若我沒有來北京,倘若我沒有走進這所學校,倘若我沒有好奇地回過頭看你,倘若我沒有目睹食堂門口那一場争鬥。
命運裏千絲萬縷的紅線,終于牽引着我來到了我唯一可能出現的地方。
我對路燃說,在一起的時候,我總是看不到我們的未來。
可他在明明早就用行動告訴我了,未來永遠不是一個被規定好的答案。
他是,她們是……就算明知無能為力,還是要放手一搏的那種人。
疾病,诋毀,羞辱和種種不公的待遇,可以壓垮一個人的肩膀,但不能擊彎一個不屈的脊梁。
哪怕我們還有一點渺茫機會的時候,都不能放棄,萬一,夙願得償了呢。
路燃是我情窦初開的那年,第一個喜歡上的男生,也是在我日漸成熟的歲月裏,陪伴在我身邊的那個男人。
我明明有無數個理由和他走下去,但卻被一個困境蒙蔽了雙眼。
我也許還能找到願意半夜趨車百裏,只為滿足我一個突發奇想,到海邊看日出的人;我也許還能找到記得我所有口味偏好,和日常瑣碎裏的生活習慣的人。但我不會再遇見一個在我十七歲的夏天裏存在的少年,他微微一笑,就亂了我的心跳。
我們還有許多時間可以在一起,那些沒說出口的心情,還都來得及補償。
在我們生命裏出現過的那些人,也都終将找到最好的歸宿,每個人的結局都是來源于自我的選擇,盡管有時它看上去那麽肖似一場偶然的意外。
時間可以帶走Fiona的銳氣,帶走玲珑的執着,帶走情水的超脫,甚至,帶走念奴。
可是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從我們身體裏拿走那十年相伴。
這是我們所能擁有的,最好的寶物。
所以我不會再追問你們為何不能停留——韶華易逝,光陰難逐,那唯一不變的,在我們心底的情愫将無法被奪走,而在流光最炙熱的血液和最滾燙的淚水之前,我們都還能戰鬥。
高中最後的聖誕節,我們在操場上的積雪裏,一起踩出了蔓延十幾米的痕跡,雪地上留着我們青春的烙印,那是我們五個人的名字。
陳思思,莫菲,韓脈,木玲珑,易情水。
站在旁邊的實驗樓頂上,也可以清晰地看見每一道筆畫。
正如沒有遇到真愛之前,我們無法準确定義情之一字的魔力,在遇到這些人之前,我的世界還是一片荒蕪。
十六歲的美麗邂逅,原來就是一場創世的旅行,我曾以為路燃是我生命中的龍卷風,此風過處,飛禽走獸成型,花木叢林生長,山川河流忽現。
但原來,我遇見的這所有人,都是這場風裏的湧動氣流——
——飓風過境,萬物生長。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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