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章節

議局的議員具有生員(秀才)以上功名者占将近九成,資政院議員有功名者的比列類似。而且其中十分之一強的人,受過新式教育,多數為留學生。因此,當時試行的代議制,實際上成立的是紳權機構,不是民權機構。不過,在當時整體上民衆對于西方代議制極度陌生,完全不了解,對于投票甚至感到害怕的背景下,這種由士紳主導的立憲預備,無疑是合适的。畢竟,中國社會的特點,在文化和政治上,都是以士紳為代表的精英主導,有着長期的士紳自治的傳統。民衆雖然習慣于在皇權治下生活,但他們真正信任的,卻是身邊的士紳。他們已習慣于讓士紳代表他們的發言,同時也讓士紳主導文化和社會生活,不僅由士紳出頭辦公益,而且由士紳出面保護他們的安全。如果立憲意味着分權的話,那麽朝廷也只能把權力分給士紳,無論如何分不到普通民衆那裏。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剖析一下傳統鄉村社會就會發現,中國的鄉裏社會,不僅存在着血緣倫理上的等差結構,人的發言權,也同樣存在着等差結構。即使宗族議事,發言權的大小也是不均等的。小人物需要大人物來代表,即使代表不夠充分,也只好如此。士紳由于文化上的絕對優勢,所以,在整個社會沒有發生根本性的現代化和城市化的變革之前,在邁向民主之初,紳權代表制的出現,是必然的。有人比較過谘議局、資政院和民國時期兩屆國會的議員,發現還就數清末這種準議會的議員的素質最高。

『三、準議會的聲音』

我們看到,無論谘議局還是資政院,都還不是議會。即使連日本那種二元君主制的議會也不如。因為,它們既不能選舉行政機構人員,或者議會多數黨組閣,同時也不能真正制定憲法。但是,它們也不是以往教科書所說的,僅僅是一種朝廷的咨詢機構,橡皮圖章。盡管谘議局和資政院存在的時間不長,但在清朝的政壇上,卻第一次堂堂正正地出現了來自民間的聲音。士紳集團在現代政黨政治尚未出現的情況下,很好地利用了這個平臺,發出了自己的聲音,改變了中國政治傳統的模式和走向。

谘議局的運作效果存在着梯度的效應,江浙一帶最好,其次是兩湖,廣東也不錯,直隸雖然在北方,但由于袁世凱當年督直的時候就有力地推動了地方自治,所以直隸谘議局運作也不錯。江浙一帶,由于士紳權力一直比較大,地方官員早就習慣了遇事咨詢士紳領袖的意見,現在只不過是把從前的幕後運作改到臺前,所以,督撫和谘議局,大體合作不錯。兩湖由于士紳勢力也比較大,所以,督撫盡管不情願,雙方總還不至于撕破臉皮。但如果趕上個不大曉事的督撫,也會有摩擦。總的來說,原來的帝制垂直行政架構,突然冒出一個谘議局來,從上到下,都有點不便。督撫與谘議局之間,單就能否平等行文這點小事,就鬧個不休。各省谘議局費了好大的力氣,才争取到跟督撫的公文往來能夠大體平行。谘議局和督撫之間,争執最多的,是預算問題。督撫方面原來根本沒有預算意識,現在要提交審議,當然處處扞格。此外,四川的谘議局跟督撫在四川鐵路控制權上有摩擦,江西谘議局跟巡撫在統稅改征銀元上有摩擦,廣東谘議局則在禁賭期限上有摩擦,雲南的谘議局則在增加鹽價上有摩擦。這些摩擦和争鬥,互有勝負,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自打有了谘議局之後,官員的行為,總體上說,收斂了許多,從前所謂的督撫專權,在地方政治意義上,正在被削弱。谘議局的出現,對于中國政治而言,最大的熱鬧,是發動了三次立憲請願,一次比一次規模大,聲勢高。各地谘議局為此組織了谘議局聯合會,已經接近議會政黨了。

如果說,地方上的政治,原本就有士紳參與的傳統的話,那麽,作為中央政府的朝廷,可是從來沒有這種傳統。自明清以來,一直都是中央集權,極端的王權。尤其是清朝,所有的權力都掌握在皇帝一個人手裏,即使軍機處,也無非是皇帝的秘書班子。正因為如此,清廷對于資政院,在設計上,就力圖使之無害化,欽選議員占多數,為的就是要資政院不給皇帝的中央決策制造麻煩。但是,這個如意算盤,從一開始就打錯了。

事實上,即便是欽選議員,選上的大部分也是士紳出身,屬于社會中有身份的精英。他們的出身和做派,決定了他們即使是皇帝欽選的,也不可能無原則地成為投票機器,更不可能毫無原則地按明明沒有道理的官方意圖說話。因為他們是中國的紳士,紳士有紳士的風度,即使是強權,也不可能輕易讓他們逾出自己的本分,更何況,當時的皇權,遠遠沒那麽強勢。毫無疑義,凡是民選議員執意要争的事情,按道理都是他們比較有理的。紳士讨論問題,明顯有理的事情,說起來就理直氣壯,反之,就話拙氣短。所以,每逢資政院起争議的時候,欽選議員往往默不做聲,有的,甚至“助纣為虐”,為民選議員幫腔說話。所以,欽選方面靠議長多出來的三票的微弱多數,根本不起作用。不僅議會辯論,民選議員占壓倒優勢,就是表決,官方也占不了便宜。顯然,若要操縱議員,皇帝欽選部分還是太少,人員也過于精英化,如果他們把議會擴大到一千人,欽選八百,塞進大量只知表決方便操控的傻子,多少還有點戲。

1910年資政院彈劾軍機處案,非常典型。此案的起因是這樣的,該年湖南巡撫楊文鼎開辦地方公債,未交本省谘議局議決,擅自開始發行。湖南谘議局議長譚延闿抗議無效,憤而将該案提交資政院核議。自然,資政院對于這樣明顯的侵權案件,馬上核議上奏。然而,朝廷調查此案之後,說未交谘議局議決,僅僅屬于疏漏,而公債照發。這樣的處理,無論如何都讓議員們難以服氣,在議會裏吵翻了天。幾位議員中的“大嘴”,比如江蘇的雷奮、湖南的易宗夔、羅傑,直隸的劉春霖(最後一任狀元),先後發言,據理力争,會場上掌聲雷動,連欽選議員,也紛紛附和。但是,如果資政院是議會,那所對應的行政機構,應該是內閣,即使像日本的體制,內閣也要對議會負責。可是當時沒有內閣,軍機處不是內閣,僅僅是皇帝的秘書班子。而皇帝(實際上是攝政王)是事實上的行政首腦,可是這個行政首腦,卻又是握有最後決定權的國家元首。資政院上奏之後,朝廷如此處理,雖然經手者是軍機處,但卻是以皇帝名義處理的。議員們這口氣咽不下去,但要抗争,卻不好沖着皇帝。所以,就以政務玩忽為由,要軍機處到資政院來答複質詢。軍機處一向是口銜天憲的,根本不予理睬。資政院改由咨文質問,軍機處答複,只有內閣才能對議會負責。這個案件還沒了,雲南和廣西又接連發生兩起巡撫侵權事件。這下沒等朝廷拿出處理意見,資政院就決議彈劾軍機處。軍機處一見鬧大了,而且自己這邊沒理,趕緊妥協,答應對違規的巡撫加以處理。但是已經晚了,這邊資政院不依不饒,讨論了半晌,堅決不肯撤銷彈劾。事實上,按當時不倫不類的體制,資政院應該是沒有彈劾軍機處的權限的,因為按憲法大綱,皇帝握有最後決定權,而軍機處僅僅是皇帝的秘書班子,不是什麽弼輔,而皇帝是不能彈劾的。只有體制變了,成立責任內閣,才可以彈劾。但是,資政院卻不管這套,經過讨論,雖然個別欽選議員琵琶半抱地為朝廷說了幾句話,但彈劾案依舊以多數通過上奏。皇帝将此案打回來,議員們再次抗命,批評皇帝的朱谕不符合憲政精神。有人甚至說,如果皇帝不答應,幹脆解散資政院算了。最後,資政院居然依然以一百零二人的多數票支持繼續彈劾軍機處。議案進呈之後,攝政王只好留中不發。事實上,這樣的議案,早就超出了資政院的權限,可是朝中卻沒有人指出這一點。

必須要一提的是,谘議局和資政院的聲音,往往會經過報界的放大,形成巨大的輿論壓力。載沣這樣的少年親貴當家之後,雖然辦事遠不及西太後老練,但媒體的開放程度,卻大了很多。不僅上海租界內外的報紙嚣張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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