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047

047.

林瑤沒有新書,就和我先看一本。我簡單地自我介紹,随口問她和許之漾是不是認識,她輕輕地笑:“我們是小學同學,沒轉學之前,也在一個班念初中。”

我點點頭,忽地又聽她說:“我和剛剛那個男孩子也是小學同學。”

我好半響才反應過來,她說的是但朝星。怪不得她想要和他坐在一起,我沒有說話,只是笑笑。中午吃飯的時候,林瑤也想和我一起去,但我和霍白白約好了,她說她有重要的事單獨和我說,于是我就拒絕了林瑤。我看肖姣姣很想和她做朋友,于是就讓她和肖姣姣一起去吃飯,沒想到被許之漾看到了。

他一副護花使者的模樣,笑着看我:“我知道你小氣,但不至于小氣到這種地步吧?新同學還是要關照一下的,更何況她是你的同桌。”

這個語氣就像展東辰維護覃帆語時的語氣一模一樣,仿佛我就很好欺負似的。我看着許之漾,無不平靜地說:“全世界就你最大方,讓開。”

他沒挪動,倒是把林瑤從我身邊拉了過去,笑:“我們一起去吃飯吧,順便叫上朝星,一起聚聚,畢竟好久沒見了。”

我嗫嚅了下,轉過身,忽然就看見但朝星站在我們身後,表情淡漠。他看着我:“我在樓梯口等你。”

我知道他在給我解圍,但是沒想到他真的在樓梯口等我。他倚在哪裏,見我過來,輕輕地眯起雙眸,然後一言不發兀自下樓了。我那一瞬間忽然就脫口而出說:“诶……你就走了啊?”他回過頭,“如果我不走,你有什麽話要對我說?”

我說:“謝謝。”

他斂眉:“我想聽的不是這個。”

他要走,我急忙說:“我之前在電話裏跟你說的那個奇葩就是許之漾!他、他還坑了我三十一塊錢的麻辣燙!”

“……”他低了低頭,“吃飯去吧。”

我和霍白白坐在一起吃飯,今天食堂阿姨多打了一些紅燒肉給我,我也食之無味。霍白白一邊從我碗裏夾紅燒肉一邊問:“你怎麽了啊?這麽無精打采?”

我當然不能說我因為展東辰的話,導致自己很不舒服,也很芥蒂和但朝星走得很近,那樣白白會和展東辰打起來的。我只是搖頭,一臉愁眉,霍白白問,“那你收到禮物了應該很開心吧?”

“禮物?”

“啧啧,你還裝!”

“裝什麽啊?我真不知道。”

“哇塞……但朝星可真是沉得住氣,”霍白白摸摸下巴,“厲害。”

我一頭霧水。

“就是競賽的那次,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他從藥店出來,好像是發燒了,然後就過去問了幾句。”霍白白回憶着,“真的,人超冷,我問三句他答一句,我覺得無趣就走了,結果他叫住了我,問我女孩子一般會比較喜歡什麽。我當時就問是不是要送給你的,他竟然沒有否認!”

我愣了愣:“然後呢?”

“我說你可能會比較喜歡項鏈啊手鏈之類的,然後我們路過一家精品店的時候,他就買了一對情侶手鏈!黑色的繩子上面挂着一片四葉草。雖然很非主流,是吧?不過,超級感動有沒有!”霍白白激動地拉着我的手,“你說,你們是不是早就發展到情侶的階段了?”

當然不是了!我急忙否認。但是他真的有要送我禮物這一回事嗎?我猛然想起上次在公交車上,他在書包裏找了找什麽東西,難道就是要給我拿禮物嗎?我覺得放學後我有必要問問他。結果一放學後,他出乎意料地一溜煙兒就不見了,但是單車還停在車棚裏。

我看見覃帆語也站在那裏,和我對視一眼:“展東辰的單車也在這裏,人也不見了。”似乎明白了什麽,我們分頭去找。我在路上遇到顧小向,他說看到西門南牆那邊有人在打架,他想去勸架,不過都警告他不要多管閑事,于是他就回來了。

我感謝他沒有告訴老師,然後飛快地朝南牆那邊跑去。正好看見但朝星按着展東辰,然後從地上起來,左邊臉上有淤青,嘴角被刮破了皮,殘留一絲血。他看到我,愣了一下,提起書包就走了。覃帆語也趕了過來,去扶倒在地上的展東辰。

我跟在但朝星的身後,叫他的名字。他走得極快,都不等我,我幹脆跑到他前面,攔住他:“站住!”

他俯視着我,冷冷地說:“怎麽?你有話要說嗎?”

“我沒話要說,但我有意見!”我也硬氣地說。

我把他拉到學校花園的石頭上坐,“把你的書包給我。”他不給,我望着他臉上的淤青,嘆了口氣,哄他,“好啦,不要生氣啦,你這麽帥,生氣就不好看了。”他一怔,我順勢打開他的書包,果然啊,他是碘酒不離身的乖寶寶。我替他擦了擦藥,說,“以後不要打架了,傷筋動骨的。”

“痛的又不是你。”他今天格外愛賭氣。

我說:“可是我會……”

“會什麽?”

會心疼啊。我只是搖了搖頭,說:“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你受傷。你今天為什麽和展東辰打架?”

他似乎有些失落,随即站了起來:“沒什麽,那天看到你和他好像争執了幾句,然後就不理我,我想問清楚原因而已。”

我沒有說話,他背好書包,走了幾步忽然問我:“我們……一輩子都是好朋友嗎?”

我怔了怔,不知道他為什麽這樣說,但我肯定地說:“當然了,一輩子的好朋友。”

他的眼神有一瞬間黯了一下,随即很鄭重地跟我說:“那好,那我們一輩子,只能是好朋友。”

他說完就先行離開了。我有一種人走茶涼的凄切感。有關情侶手鏈的事情,我也問不出口了。只能是好朋友。只能是好朋友。回到家,我媽忽然笑眯眯地問我最近怎麽沒和但朝星一起回來,我一直覺得媽媽應該是想探探我有沒有要早戀的苗頭。現在看來,我就算是想早戀,也沒那個心思了。我只是搖頭,說他最近可忙了。

他最近确實挺忙的,自從說了那句話以後,他基本上就很少和我說話了。林瑤還對我說,上次她以為我和但朝星的關系很好,但現在看來不是呢。我有些生氣,又想申請換座位了,結果被班主任說了一通,只好作罷。這個時候,我就特別後悔當初沒有支持白白轉到我們班上來,這樣我就能和她有個伴兒了。

倒是許之漾時不時地找我一下,找我借塊兒橡皮擦、圓珠筆之類的,實際上就是想趁機在林瑤座位上坐一坐。“你喜歡林瑤是吧?”我也不怕問出來。他笑眯眯地說:“眼力不錯。”我說,“如果你喜歡她,麻煩找她借橡皮擦、圓珠筆,謝謝。”他反問,“那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喜歡你就可以找你借橡皮擦、圓珠筆咯?”我冷冷地望着他,“滾。”

他終于滾了,順帶着把那本破爛的中草藥大全丢給我,讓我去還書。我也把他壓在我這兒的五十元還給了他,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忽然說了一句,“吶吶……想不到你還挺傻的。”我皺眉,他卻笑了笑,“我上次花了你三十一,其實這一次你可以只還我十九塊的。”

我怎麽就沒有想到呢?我暗暗懊惱,沒想到上體育課的時候,但朝星竟然把那三十一塊錢給我了,說:“我替你讨回來了。”我忽然有些緊張起來,他微微蹙眉,又說,“如果是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不管別人怎麽激将你,都不要在意。”

我努力點點頭,他繼續說:“以後學聰明一點,如果我不在你身邊的話。”

“什麽意思啊?”我問,“你要去哪兒?”

“不去哪兒。”他漫不經心地說着。

我沒多想。

周末的時候,他竟然主動約我去遛狗。我牽起蠢蛋,和他沿着鸾江大道散步,風微涼,柳枝擺動。

我問他:“你是不是心情不好啊?”

“怎麽會這麽覺得?”他看了我一眼。

“女孩子的直覺是很準的。”我說。

他只是笑笑,然後站在橋邊看落日。

我望着他的側臉,莫名有種惆悵。

“要不,我給你說說我的名字是怎麽來的?”我把手撐在欄杆上。

“盛吹蘆。”他望着落日輕喃,仿佛在品一杯茶似的品味我的名字。

“怎麽樣,要不要聽?”

“好。”

“我媽媽最喜歡的花就是蘆葦花,我爸爸求婚的時候就是用蘆葦求的。當時,我爸爸就站在一片蘆葦蕩裏,風輕輕一吹,像一幅畫似的,我媽媽說她一輩子也忘不掉那個場景。”我說得自己都有些憧憬那樣的蘆葦蕩了。

然後,我偏過頭,看着但朝星。

發現他正注視着我,落日的暖霞映在他臉上,仿佛從一處聖潔的光裏走來。

我忽然說:“別動!”

然後從自己的帆布包裏翻出拍立得來,“咔嚓”一張,照片慢慢印了出來。

“你在幹什麽啊?”他忽然無奈地笑了。

我迅速把照片放進口袋,他望着我:“你喜不喜歡蘆葦?”

“喜歡啊,最喜歡了!”我說。

“那我們往前面再走一點,我知道一個地方也有一片蘆葦蕩。”他格外溫柔地說,“很美很美。”

記得小學的時候,有個語文對我們說,如果不好好讀書,将來看到動人心魄的景色,就只能詞窮地形容它很美很美。

但是我并不贊同那位語文老師的看法,因為如果是真心地感受到了景色的美,從內心深處被景色所折服、感動,那麽即便是沒有言語,也是神聖的。

更何況,語言本來就是用來溝通和表達心意的,如果一味地追求華麗辭藻和文藝,那麽就只剩無意義的膚淺和鄙陋。

我被眼前這片蘆葦蕩遺世而獨立的飄渺感所驚嘆,驚奇地拉了拉但朝星的衣袖問:“你怎麽知道這裏的啊?”

“無意中發現的,偶爾來過幾次。”

“真漂亮,有一種江湖的感覺。”

“我還沒有想好,要給這裏起一個什麽樣的名字。”

“起名字?”我好奇。

他微微揚起唇:“如果一個地方是你很喜歡的,那麽它在你的心裏一定占據了一個位置,如果給它起了名字,那麽它在你心裏就會占據得越深。”

“噢……”我想我懂了,“就叫江湖吧。”

我頓了頓,用我最真誠的目光看着他:“我們兩個人的江湖。”

他竟也幽默了起來:“行走江湖的……師徒嗎?還是……”

我立即說:“還是好朋友啦!”

他微微失笑:“好朋友就好朋友吧,很高興認識你,盛吹蘆。”他忽然轉過身去,摘了一大束蘆葦,問我,“這輩子,你收到過花嗎?”

“沒有。”我喃喃地說。

“那第一束花,送給你。”他的語氣,像個沉穩的大人。

他的身後也是一片随風飄揚的蘆葦蕩,我有一種回到九十年代的感覺,那種質樸,那種溫暖,那種,仿佛是他在給我一種許下一世諾言的感覺。

我忽然憨憨地說:“好像求婚啊。”

他望着我,最終拍了拍我的頭:“以後,你會遇到的。”

我只好裝作灑脫地說:“那是當然啦。”

“把你的拍立得借我一下。”他忽然說。

“哦哦。”我翻出來給他。

“你站在這裏別動,我幫你拍一張。”

我有些害羞和拘謹,舉起了很土的剪刀手:“就這樣照吧,不過有些不好看。”

“挺好看的。”他拍完後,拿着照片仔細看了看。

他看得太認真了,唇角微微勾起,我覺得他仿佛看到了什麽搞笑的,我立即跑到他面前說:“也給我瞧瞧。”

他一把舉起照片:“剛剛在橋上你偷拍了我,悄悄留着照片,那麽這張就留給我吧。”

我哀嚎着說:“你給我瞧瞧啊!早知道你要留着,我就不擺剪刀手啊!多醜啊!多傻啊!重新拍一張吧!”

我跳起來抓照片,奈何連他的手都夠不着,他說:“我就喜歡這張。”

我為了搶那張照片,追着他滿蘆葦蕩跑,像二哈這種生物也似發現了新大陸般跟着追趕了起來,我們在追趕中聽到彼此的笑聲,是從未有過的快樂。

回到家,我把那束蘆葦放進花瓶,夜裏做了一個行走江湖的夢。

夢裏,但朝星是一位白衣翩翩的少年公子,在月光照耀下的蘆葦蕩裏,從小河裏行舟而來。

我在岸邊等他,等他載我上船。

我相信,每個女孩子心中都有這樣一位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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