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獵物者(16)

安置小破睡下,我和南美悄悄退出來,她老是戀戀不舍的回頭,害得我不斷拉扯她:“走啦,不要看啦,又不是你兒子,快點。”她長嘆一聲,感慨無限:“小子皮膚好好啊,怎麽會那麽好啊!!!”

我們來到街頭的便利店,沿着路邊往前走,到達傍晚時分那部林寶堅尼停泊的地方。說起來那個男人可真是普通得過分啊,他在這個空間附近停留那麽久,留下來的線索氣味居然還比不上一輛車!

我警告老狐貍我開始追蹤的是那部車,所以等一下如果我們一頭沖進的是墨爾本最大的汽車經銷中心,她不準嘲笑我年老失修。

已經入夜了,墨爾本的居民區到這個時分,基本上都是靜悄悄的。我和南美也不着急,慢悠悠走去,當然說慢也不慢了,有一部車一直和我們不即不離的,司機一開始沒反應,後來就不看路了,轉過頭來盯着我們兩個,要不是我趕上去拉了他一把,路邊好幾棵樹今天就要被他撞到斷根。

南美評論道:“心理素質真差。”我懶得多事,蹲下身看路面的痕跡,無數看不到的微弱車轍交錯成平面,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察覺到一部和另一部的差別。但是我是知道的。這裏并非城市中心,也不是貴族區,總共只有七次林寶堅尼特有的花印在這裏駛過,其中兩次是一去一回,且回的一次,是最新的。看來應該是我們要找的那部了。

我們加快了腳步,穿越中心區的時候改成追蹤綜合氣味線索,爆發速度太快,把一條主幹道上的自動測速表給弄壞了~~~跑了大半個小時,我出了一身汗,南美就一直在旁邊罵罵咧咧:“豬頭豬頭,開車這麽遠,居然是來吃三明治。”不過應該到了。這是墨爾本遠郊,眼前一棟大房子,孤零零立在夜色裏,四周是荒地,哥特式的高聳建築,帶有教堂一般的尖頂,窗戶長而窄,大門是青銅原色的,有我三個人那麽高,緊緊閉着。整個就是愛倫坡小說裏鬧鬼的古屋。墨爾本居然有這種中世紀歐洲的房子,實在令人想不通。南美邁步上前,我拖住她,指指身後五百米處的圍牆和一塊牌子:“人家說私人地方,不許擅入哦。”南美白我一眼:“我們剛剛跳進圍牆就已經擅入了啦,好吧,我去辦個手續。”

手續?她走回去,突然亮出小尾巴往牌子上掃了掃,我跟過去一看,上面的字句變成了:“備有精美茶點,免票入場,經營時間7:00AM——9:00PM.我們進行了一場剪刀石頭布的争霸賽,以決定是跳上二樓偷窺呢,還是大搖大擺登堂入室,說不定真的可以吃到特別茶點。後者這麽沒有禮貌的做法,當然是出自狐貍的小腦子。萬幸我在五盤三勝的最後決勝一局中做出英明選擇,棄用愛将剪刀,毅然出布,将南美的石頭包了個萬劫不複。從而才可以維護我等人類的尊嚴,往二樓開始爬。

如潛龍如壁虎,我輕巧的溜上二樓,倒懸着貼在窗戶上方,我往屋子裏望去。哎呀,怎麽眼前花裏呼哨的?難道人家放了窗簾?再一看,原來是南美大大咧咧的坐在窗臺上面,不知道從哪裏摸出一個蘋果,一邊卡卡有聲的咬着,一邊跟在包廂裏看戲一樣瞄裏面,我猜今天她要是看不到什麽的話,一定會噓人家,要求退票~~~我拍她一下,南美皺着眉頭對我說:“豬哥,你這麽小心幹什麽~~~~.”被我急促暴躁的打斷了:“蘋果分我一半!”

現在兩個公平了,都有水果可以吃。房間裏其實本來是一片漆黑的,這時候,仿佛知道我們等待幕布拉開的心情,有人端着巨大的燭臺慢慢走進來,聽到一個女人蒼老的聲音說:“羅伯特先生,可以吃飯了。”

将客廳的窗簾拉開,含有水分子的重塵罩在夜色中微微透光。草地沐浴露水,蓬勃舒展着,散發出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

沒有人。

真的沒有人。

不過,人的手倒是有一只的。

這只手寬大修長,皮膚平滑,指甲幹淨,甚至無名指上還戴着一只白金戒指,鑲着一顆足有兩克拉的鑽石,切割,光面,成色都一流,絕對是全美的等級。它用食指和中指在地上走來走去,偶爾拇指和小指抱在一起,仿佛陷入沉思之中。圍繞着整個房子,它不斷的試探着各個可能的角落,看能不能找到入口。雖說沒有眼睛鼻子,它還是不時張望四周,絕對是一只有自主意識,有遠大理想,有堅定目标的獨立之手!

它在外面搞偵察工作搞得不亦樂乎,我就有點懷疑自己最近精神是不是過于衰弱了。難道我在做夢?但是辟塵晚上烤好的面包還是很好吃啊―――不錯,我已經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邊看,順便吃吃小奶酥面包,喝喝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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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了一兩個小時,五點了,隔壁老頭很快就要起床慢跑。要是他見到一只手光禿禿的在這裏溜達,不知道有何感想。不過那位手兄弟也不太耐煩了。再轉兩圈,做了一把最後的努力――撕了撕我們家的罩子,就轉過身,絕望的,憂郁的,垂頭喪氣的,走了。

我把最後一只小奶酥面包填進嘴裏,趕緊去給南美打電話――科技發達就是好,找人也好,找狐貍也好,都是幾個號碼的事情。要是呆在蠻荒之地,就動不動就要用千裏傳音,說兩句話滿身汗不說,通訊效果又勉強。

她聲音清醒得很,我問她有沒有找美容院晦氣,她說那還用講,使出了最傳統的丢瓦砸鍋那一招,美容院的手術室裏全部是狗屎~~~真不知道她去哪裏找到那麽多~~~我告訴她剛才門口有一只手試圖非法入室,至于是要搶劫還是要偷窺,目前還沒有搞清楚。南美不問青紅皂白,張口就罵我看好戲不叫她,我說你那個時候不是在辛苦收集狗屎嗎?

她消了消氣,問我:“誰的手,你認識嗎?”

這一言提醒了夢中人啊,我回頭想想,越想越覺得這只手眼熟——與其說這只手眼熟,不如說那只戒指眼熟,我好象在哪裏見過這顆鑽石的啊~~對了!登喜路男人!就是他手上的戒指!

有一次便利店來了個新店員,和我一樣八婆,連續三天看到人家來吃三明治,就問:“先生啊,您家裏沒有人負責飲食嗎?”

登喜路臉上肌肉抽動了兩下當作微笑,一言不發,吃完就閃了。那位店員還振振有辭對我分析:“肯定娶了個懶婆娘,戴個戒指就把自己困住了,飯都沒得吃,天啊,千萬不要結婚啊~~~”。

這位婚姻悲觀論者兩個月後就和隔壁頭發沙龍裏的前臺小姐墜入愛河,閃電結婚,跑到新西蘭去蜜月去了。受他一言影響,我下次見到登喜路男人的時候,眯着眼睛仔細去看了看他的手指上,真的戴了婚戒。就是剛剛在門口的那顆。問題是,它怎麽一下就獨立了,還跑我家來撬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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