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情衷

金賢靜從一開始就知道這是她和李文學一起商量好騙過媒體的幌子,出書是重點,幫她博眼球是重點,出版社利益是重點,而結婚,從始至終就是手段,毫無感情的手段。

雖然委屈,雖然難過,雖然全部的心思都只在成為所謂的李夫人,可是,她這般精明的人,何曾不知道,李文學看她的時候,從來就沒有一絲的愛戀,哪怕他的眼神能多停留在她身上片刻,她也感激上天的眷顧。可是,從來沒有,他那深沉如海的眼神、溫柔含情的眼神,都給了那個被他喚作“熙拉”的女人。可是,“熙拉”的身份,金賢靜卻從不敢多問。只要沒有确切的答案,她就還能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她可以假裝,李文學,對她的情深一往。

金賢靜從嘴角艱難地擠出一個“好”字,她不能暴露自己一心想要成為代表夫人的心思,她要穩住李文學,穩住現在她好不容易成為輿論焦點的位置。這些年,她是怎麽熬過來的,是怎麽撐下去的,她沒有忘記,更無法忘記。就在今天上午,她還被她這一生都不願再見到的混蛋敲詐勒索。

是的,她這麽多年無法接受任何一個男人都是拜那個混蛋所賜。十八歲生日當天,被繼父殘忍奪取了少女最寶貴的貞潔,她恨,她好恨,可是礙于母親的顏面忍氣吞聲了所有的屈辱,也從此拒絕了所有傾慕她的人。直到她離開那個魔窟一般的家庭,一步步爬上主播的位置,多年不見的男人白發蒼蒼地找到她,威脅她,羞辱她,她只能一次次用錢來打發。她是怕。她不能讓大衆知道她不堪的過去,更不能失去這得來不易的一切。

錢、錢!那混蛋像個無底洞一樣,金賢靜也記不清這些年塞給他多少錢。她求過他,也不惜再次用身體去祭奠他肮髒的軀殼,可是,她不會明白,混蛋,就是撒旦的化身,一旦沾上,永生永世都無法擺脫。

“不想讓李文學知道你和我的事,就乖乖把錢交出來!否則,我們婚禮上見!”

金賢靜整整一天都被這句話籠罩在無邊的陰影中,她不假思索地把比原來多幾倍的錢交給了那個所謂的繼父。她明知道李文學對自己不過是逢場作戲,卻也私心盼着日久生情,結婚之後,李文學興許就慢慢承認了她的身份呢。若是讓李文學知道她無法面對的過去,她當如何面對她,更別提站在他身邊。

李文學站在窗簾後,透過隐約的縫隙向外看,果然有個鬼鬼祟祟的人在仰着脖子朝自家張望着,他覺得好笑,靠着牆對金賢靜說,“外頭又搞潛伏呢,明天說不定咱倆就成同居關系了。呵呵,我還是第一次跟人這麽合作。金主播,你确實是個不錯的搭檔。”

李文學說完又望向窗外,金賢靜的臉上卻一點兒沒了血色。在他眼裏,她不過是個工作夥伴,是個和其他同事沒有區別的搭檔,而她,卻一心想和他成為真的夫妻。

她像是他窗前的風鈴,零亂了一生的心事,卻也只能在風中孤零。金賢靜不知道,在這場游戲中,自己究竟是操控者,還是已經不知不覺變成了李文學手中的棋子。李文學,完完全全地左右着她所有情意,可是,她卻對這場即将到來的合作毫不後悔。只要能在他身邊,哪怕不能相依,只要能看到他,好的壞的,她都願意。

也許愛一個人,就是沒有任何事情會打擾那本身的愛吧,那是一種很圓滿的狀态,即使對方毫不在意。

又一碗濃湯被馬熙拉捧在手裏,當樸泰秀仰頭一飲而盡的時候,她看到他的喉嚨就這樣毫不設防地暴露在她眼前。這是他最脆弱也最致命的地方,她幾乎可以輕而易舉就結束他們之間的一切,她的眼睛像要刺穿他的喉嚨,和他做個徹底的了結。

樸泰秀吐着舌頭抱怨藥苦,又想到自己在床上躺的時日過久,由不得氣鼓鼓地開始罵娘。馬熙拉已經習慣了他的粗鄙,若樸泰秀哪一日文雅起來,她才覺得不可思議。

“老婆,我到底是什麽病呀?不會得了癌症吧!你老實告訴我,怎麽這麽長時間我還是渾身沒力氣,像這樣坐一會兒都覺得累。”樸泰秀忽而緊張地抓過馬熙拉的手,“老婆,我是不是快不行了?”

馬熙拉知他向來惜命,柔聲安撫着,“你想多了,哪有自己咒自己的。我就是醫學院的,難道還能騙你?再說,我怎麽會任由你身體倒下去呢。”

“可是,我感覺身體大不如前了,唉,以前在你身邊,我從不服老,可是現在躺在這裏,感覺和你已經不在一個世界了。老婆,你還那麽年輕漂亮,我卻像個腐朽的人了。”樸泰秀望着馬熙拉,又想着自己久病不愈,大有戀世之意,竟不免傷感起來。

馬熙拉看着這個幾乎可以當自己父親的丈夫,二十三年,她沒有一天不盼着離開他,可是現在,他不能死,或者說,她還不允許他死。

“你是積勞成疾,難免比別人好得慢些,可也別總說這些喪氣話,你這麽說,我心裏能好受嗎。”馬熙拉繃着一張臉,在樸泰秀看來,那是妻子對他在乎的表達。

正當馬熙拉扶樸泰秀躺下時,在俊推門走了進來,像所有平常人家的兒子一樣,在父母面前,不管他再怎麽擁有超齡的成熟也依然是個孩子而已。

“爸爸,您好些了嗎,今天我哪也不去,就在家陪您好嗎。”在俊坐到床邊,見到兒子的樸泰秀立刻來了精神。

“還是我們在俊最好,有你在,爸爸的病就好一半啦!”樸泰秀笑容滿面,不同于剛才的愁雲慘淡。

“您要趕緊好起來才行,李文學下月初舉行婚禮,到時候我們全家一起去。爸爸,他的婚禮,我們樸家怎麽能不出席。”在俊心裏閃過一絲得意,他自己都不清楚這是對樸泰秀的諷刺還是對李文學的鄙夷。

馬熙拉聽到李文學婚期已定,持碗的手快要将這青瓷捏碎,下月初,他這麽快就要當新郎了,她竟勉強不來半分恭喜。

樸泰秀冷哼一句,“我才不去,我和那混蛋不共戴天。”

“爸爸,不去不好吧?雖說咱們跟他對立,但對手的婚禮我們出席,不正是讓他難堪麽,您說呢?”在俊瞥見樸泰秀的嘴角微微動了動,像是在思考決定。

“那就讓你媽媽代我去吧,我可懶得見那個人。到時候,你陪你媽媽一起去,就權當代表我們樸家了。”樸泰秀的決定讓馬熙拉一驚,手中的瓷碗差點落地。

她急着推脫道,“我去不合适吧?讓民俊和在俊去就好了。”

“怎麽不合适,你是代表我啊,會長夫人去參加他李文學的婚禮,是給他天大的面子。民俊是指望不上的,只能在俊陪你去。”樸泰秀安排着一切,擡頭卻看到馬熙拉臉色難看得很。

“怎麽,有什麽為難的嗎?”樸泰秀一問,馬熙拉才回過神來擠出個笑容。

“有什麽為難的,替你出席,我當然樂意。不過,你要安心養病,到時候希望是我陪你一起去。”馬熙拉輕松地應了下來,交代在俊陪着樸泰秀說話,自己便端着藥碗退出門來。

樸泰秀的疑心病她比誰都清楚,若是被這只老狐貍看出了自己的不妥之處,如何對她且不要緊,最受影響的無疑就是在俊。

只是參加他的婚禮,不就是一場婚禮!

馬熙拉自我安慰着,又忍不住自嘲起來。什麽時候開始,她竟這樣害怕起李文學來?怕聽到他的名字,怕讀到他的新聞,怕看到他打來電話讓手機裏那個特別的“未知”號碼一直閃個不停……她怕,太怕,她竟最怕,與他相見,與他相互望着彼此的眼。她的勇氣,竟全都在李文學這裏被抽空了。

有些人的心田只能耕種一次,一次之後,寧願荒蕪。馬熙拉守着這份荒蕪,她靜默着,将所有的情感蘊藏在午夜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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