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她想起書上的一句話:我們最大的敵人,不是第三者,而是歲月……

如果你在四年前的11月15日早晨的六點從F路十三號的那個唱片店前經過,你會看到一個看起來十分狼狽的女孩。因為她起得實在是早,5點半就從家裏偷跑出來,臉沒洗,頭發也沒梳,在頭上蓬蓬勃勃的,像是一團海藻。她挎着一個大大的土黃色帆布背包,背包的帶子把她的外罩勒出好幾個大褶皺,她并沒有注意到這些,因為她正等着買張學友演唱會的門票。其實她不怎麽喜歡張學友的,她覺得張學友的聲音太蒼涼,不是她這般青蔥的年紀應該喜歡的。你看到的這個女孩叫宋筱,她是為曹俊出來排隊的,那個曹俊現在應該還待在病房裏吧。

宋筱摸一摸凍得幾乎失去知覺的臉,想起曹俊的笑來。曹俊的笑容多麽好看,讓她想起陽光下向日葵金燦燦的樣子。想着想着,宋筱就開始笑起來,也就忘記了寒冷。

宋筱想她一定要買到張學友演唱會的門票,他太喜歡張學友了,為此他忍饑挨餓攢了很久的錢。更何況,曹俊要買兩張票,他要和她一起看張學友的演唱會。

宋筱一直是站在最前面的,但是她從幻想中閃将出來的時候,她正在被人狠狠地往後擠。天呀,宋筱驚呼,那千軍萬馬的人群,都是什麽時候出現的呀。

宋筱真的想象不到喜歡張學友的人竟會這樣多。她拼命地往前擠,無奈身體瘦,個子又矮,勢單力薄,她哪裏是那幫瘋狂fans的對手,并且她還在被不斷地擠到後面去。宋筱急得就要哭了。

但是沒人注意到她,她在湧動的人山人海裏像株柔弱的水草,飄來蕩去。忽然你發現這株水草不見了,她被人擠倒了。

她的眼淚開始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她真的沒力氣擠到前面去了,她是買不成張學友演唱會的門票了。她就蹲在地上哭起來,她看到無數的腿從她身邊擠過去,她的心在那一刻幾近絕望。

後來有人拉起了這個沮喪的女孩,他的手大而有力,一下子就把她提了起來。宋筱的臉上還挂着淚珠,看着面前的人高峻挺拔的樣子。他說,被摔疼了吧?接着他伸出手來,說,你好,我叫謝炀。

11月18日,某體育館裏人山人海,數以千計的熒光棒像是天上閃爍的星星。張學友在臺上深情款款地唱,“她來聽我的演唱會,在十七歲的初戀第一次約會,男孩為了她徹夜排隊,半年的積蓄買了門票一對”……宋筱和曹俊靜靜地坐在臺下,她聽得出神,她沒想到張學友的歌竟然會這麽好聽。

她的右手挽着曹俊的胳膊,因為病還沒好,曹俊早早就穿上了羽絨服,并且脖子裏還圍着宋筱為他織的蹩腳的紅圍巾。他坐下來顯得很臃腫,像是一個聖誕老人。宋筱忍不住偷笑,但又不忍打攪他,他聽得多麽認真。

他們坐在臺下。臺上光怪陸離,恍若隔世,那些讓人懷念的老歌啊讓時光就那麽靜靜地倒退。宋筱想,時間若是停在這一刻,那該多好。

他們聽完演唱會出來的時候,看見了謝炀。他上前打招呼,宋筱還緊緊挽着曹俊的胳膊,顯出一副甜蜜滿足的樣子。

宋筱說,看見了嗎,曹俊,我說的就是他,是他賣給我們的票,并且沒有多收我們一分錢呢。曹俊向謝炀淡淡地笑了笑,就離開了。宋筱回過頭看見謝炀還站在那裏,臉上灑滿陽光。看見宋筱回頭看他,謝炀剛剛收攏的笑容又舒展開來。他輕輕地揚了揚手,算是說了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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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筱一直不是那種愛好打扮的女生,即使不像前面所說的有趕時間的事,她也不會特別在意自己的外表。她經常清湯挂面地出去,頭發蓬蓬的,耳朵裏塞着耳機。她也喜歡聽音樂,但她只聽王菲和小紅莓,她在曹俊生日的時候輕輕地唱給曹俊聽。

I realize this is my perfect day,hope you never grow old……

但是曹俊看着她說,宋筱你不要這樣孩子氣好不好?

宋筱想起她和曹俊的初遇。是她剛上大一的時候,算算也有三個年頭了,曹俊比她高一屆,他是學校大地詩社的社長,宋筱能一字不落地背出他所有的詩。他的語言很美,把情窦初開的宋筱迷得暈頭轉向。

因此在大地詩社納新的時候,宋筱第一個去報了名。她在面試的時候輕松地背出了曹俊寫的一首詩,還提出了她自己的修改意見,結果她就順利通過了。

那天宋筱端了飯盒和曹俊坐在一起吃飯,後來便天天坐到一起。

其實曹俊和宋筱的關系一直這樣若即若離的,宋筱一直喜歡曹俊,但是他們之間總像是缺少一點什麽東西維系,由不得他們接近,或者自始至終他們都不該走到一起。

曹俊終于在第二年的情人節背着她送人玫瑰,宋筱知道了也僅僅是一笑了之,仿佛與己無關。甚至宋筱想,曹俊一定是得了一種很嚴重很嚴重的病,不忍心告訴她,所以随便編了個搪塞她的借口。

然後把悲傷留給自己,一個人被病痛糾纏。

宋筱總是這般富有想象力,她甚至被自己所編造的情節所打動。她麻木地生活着,仿佛那真是值得她去相信的理由。

宋筱開始變得形單影只。周末的時候看不到曹俊就自己去了學校的禮堂,那裏有一場演出。她坐在後面,演出還沒有開始,舞臺上垂着長長的布簾,只有背景音樂輕輕在響。後來幕布緩緩揭開,主持人報出謝炀的名字。緊接着燈光忽然間暗了下去,只有一團暖暖的橘紅色映照在走出來的謝炀的臉上。

謝炀多麽光芒四射。穿一條性感的皮褲,黑色的T恤,斜抱着一把吉他,他開始輕輕地唱:她來聽我的演唱會,在二十五歲戀愛是風光明媚,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她不聽電話夜夜聽歌不睡……她聽着聽着眼角就濕起來,她想起那場張學友的演唱會,她為他去排隊的時候,差一點和街上的大奔當衆親吻,他卻面無表情地坐在她的身邊沒有半點感激之情。

謝炀謝場後舞臺的燈亮起來,宋筱看見曹俊就坐在離她不遠的地方,他臉朝身邊的女孩,笑得多麽溫暖呵。可是他的面孔怎麽變得那麽模糊呢,她不敢去揉自己的眼睛,她怕會揉出淚來。

她緩緩地別過頭去,臉頰被舞臺上的燈光打濕。

後來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她轉過身,看見謝炀的臉。

我請你看王菲的演唱會啊。謝炀沖着她笑。

她不明白謝炀怎麽會那麽輕易地弄到那麽多演唱會的門票,或者本來他就是一個票販子。謝炀說你去不去呢?你不是說過自己喜歡王菲的麽?

宋筱開始去想,她什麽時候告訴過謝炀她喜歡王菲。想來想去也只有他們第一次相見的時候,她被人擠倒摔腫了膝蓋,她被謝炀拉起來,她看着海報上張學友的笑容說,該死的張學友,我其實不愛聽你的歌。

她和謝炀去看王菲的演唱會,王菲站在一個高高的臺子上,頭上插一根長長的彩翎,她在唱:有人在嗎?有人來找。我說你好,你說打擾。

謝炀說,宋筱,你真的想不起來我的樣子了麽?他說我以前是叫謝楊,楊樹的楊。宋筱還是搖了搖頭。

謝炀說我那個時候個子很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你的作文總是被老師當做範文來讀,我特別喜歡你寫的作文,而我的作文又是那麽差。

宋筱認識曹俊以後就開始寫東西。因為曹俊身體不好,宋筱怕累壞他,那段時間宋筱的文字上了全國的各大期刊,但是署名都是曹俊。曹俊感激她,說宋筱等我病好了,我請你去看張學友的演唱會。其實她多麽想告訴他其實她更喜歡王菲,可是她只是笑了笑說好啊,我替你去排隊。

宋筱常說不用在意這到底是誰寫的,曹俊,我們的文字那麽像,可能我們上輩子就原本是一個人,只因犯了錯,被上帝懲罰,繼而把我們的靈魂一分為二,放到相隔遙遙的兩個城市裏。所以我們一直在尋找我們的另一半,現在尋找到了,又何必在乎你我呢。

她發現曹俊看她的眼光充滿感激,她就很欣慰。宋筱常想,能做一個愛的槍手,那又有什麽不好的?

只是,只是現在一切都變了。

後來宋筱不再用曹俊這個筆名,她的名字開始頻頻見于各大雜志。曹俊開始來找她,說其實他心裏一直都是有她的,不然也不會和她一起去看張學友的演唱會。曹俊說,宋筱,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

宋筱望着他,發現他變得如此陌生。這怎麽會是陪伴了她三年多的曹俊的臉?

最終她淡淡地說了句:曹俊,你別讓我看不起你。

但是他轉身以後,宋筱的眼又變得紅起來。

宋筱正想這些的時候謝炀碰了碰她的胳膊,說,你倒是看哪,你總是在走神。

宋筱看見王菲已經走下了高臺并且換了衣服還打上了黑色的眼影,她在緩緩地唱着:你眼睛紅了,我的天灰了。

謝炀對宋筱真的很好。其實宋筱一直都在想,也許她要的,只是有個人能夠陪着她一直走下去,過細水長流的日子,就已足夠。

19歲到22歲,短短的歲月卻讓她明白了太多人生的道理。

謝炀說其實他并不是票販子,他們的巧合是他一手設計的。他的錢都是他打零工掙下來的,他喜歡她那麽多年,也只是希望她會好,而不是只去在意在她身邊的是不是他自己。

能夠給喜歡的人幸福,對自己來說也是件幸福的事吧!

後來宋筱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學的研究生,而謝炀畢業後也跟随她去了北京,并順利地進入一家前景看好的企業。

他的社交能力一向很好。他一直很上進很努力。

只是宋筱發現謝炀并不是她想象的樣子,他變得八面玲珑,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讓她捉摸不透。

她無奈地看着他們之間的間隙越來越大,卻又無能為力。她想起書上的一句話:我們最大的敵人,不是第三者,而是歲月。

她想歲月可真是傷人的東西。

後來張學友在北京開演唱會,宋筱托朋友買了兩張票,讓謝炀陪着她去看。張學友還是老樣子,宋筱看見他像是看見了自己一個老朋友。

他依然唱起了那首老歌:……歲月在聽我們唱無怨無悔,在掌聲裏唱到自己流淚……身邊的男人早已漸漸入睡……她回過頭看見謝炀真的是睡着了,斜斜地歪在座位上,很疲憊的樣子,她把自己的風衣披到他的身上。

後來宋筱結婚了,新郎當然是謝炀。

後來的後來,宋筱接到過曹俊的一個電話,響了很久,當她決定接時,電話已經挂斷了。

再後來的一次大學的同學聚會上,同學告訴她曹俊已經走了,永遠地走了。她的心一震,她想到她以前的那個假設,眼睛忽然變得紅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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