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書名:如果未曾遇見你

作者:沈谖

他的接近到底有何目的,她又為何一反常态接受他?他對她的好有幾分是真,又有幾分是虛情假意?她是真糊塗還是裝糊塗?認錯的人還可以再認回來,交錯的心是否還能要回來?是擁有了他就擁有了全世界,還是贏了全世界卻獨獨輸了她?

他們的相遇始于錯誤,能否終歸繁華。

兩個身處陰影卻渴望陽光的人,到底是誰救贖了誰。

內容标簽:陰差陽錯 虐戀情深 情有獨鐘

搜索關鍵字:主角:喬正諺,鄭玉初 ┃ 配角:孟靖遠,喬啓琛,沈心南 ┃ 其它:

☆、初遇,重逢(一)

? 喬正諺第一次見到鄭玉初是在鄭氏旗下一家私人會所裏。冬日午後的暖陽照進全玻璃頂的小餐廳裏,溫度冷暖适中,幾枝含苞欲放的紅梅插在靠牆的青花瓷落地大花瓶裏,散發出淡淡的清香,花瓣上偶有幾顆水珠,在陽光下光芒閃爍。

靠窗的餐桌上略顯淩亂地擺放各式器皿,白色的骨瓷餐具,晶瑩透亮的玻璃高腳杯,裏面盛放的是幾樣茶點和冰淇淋,樣式是外面不多見的,也頗為精致。

喬正諺進門的時候,鄭玉初正一小勺一小勺地撈着一杯抹茶杏仁的冰淇淋。輪椅放在一旁,她坐在桌旁的藤椅上,身着淡色開司米上衣和黑色長裙,幾乎要把一雙腳都遮掩起來,她的神情并沒有因為他的到來而有絲毫的改變。今天之前,雖未見過其人,但他早就聽聞鄭老爺子的這位掌上明珠是個瘸子,而且是個傲慢,目中無人的瘸子。

知道鄭玉初不方便站起來,他便在她的對面坐下,遞了一張名片給她,“你好,我是喬正諺。”這是他對她說得第一句話,那時的他們當然不知道彼此會在自己的生命裏留下怎樣的印記。他的聲音帶着磁性,略顯低沉,她接過他遞來的名片,擡起頭來看了他一眼,那是個眉目俊朗,輪廓分明的男人,他的嘴角微勾,帶了一抹笑意,卻遠遠沒有到達眼底,這就是俗話所說的“皮笑肉不笑”。

近段時間,爺爺安排她相親,喬正諺已經是她在這個月裏見過的第三個相親對象,而這樣的笑意,她也不是第一次見到了。不論是世家子弟還是豪門大少,一個個都是體面人,表面上總是衣冠楚楚,至于心裏在想什麽,她不知道,誰也不知道。

“我是鄭玉初。”她将他的名片往桌上一擱,坦白道,“我沒有名片。”

“不要緊。”他淡淡地道。

喬正諺走出會所的時候,趙琪早就幫他開了後座的門,待他上車以後,她則踱步到前面,坐到了副駕駛的位置上,然後吩咐司機小謝開車。她往後視鏡裏看了一眼,只見喬正諺正靠着椅背閉目養神,眉間微微蹙着,她知道他并沒有睡覺,只是在想一些事情,她開口問道:“今天還順利嗎?跟鄭小姐聊了些什麽?”

“什麽也沒聊。”

“兩個小時,什麽也沒聊?”趙琪有些驚訝,不禁加重了些語氣,她沉默了一會兒,抹去剛才的憂色,嘴角又添了一分笑意,“其實這也未必是件壞事,鄭大小姐的性子這麽随心所欲,想必傳言非虛,老爺子十分疼愛這個孫女,老爺子越是疼愛她,将來有些事情就越好辦。”其實後面那半句話,趙琪沒敢說出來,倘若鄭玉初不能嫁到喬家來,就算鄭老爺子再疼愛孫女,也與喬正諺沒有任何關系。

喬正諺沒有再說話,轉頭看向窗外。趙琪是喬正諺的秘書,她從進入喬氏集團的第二年就跟着他,如今已是第五個年頭,她早就懂得察言觀色。喬正諺雖是個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但她好歹能看出一二分來。他心情不好,她也不敢再多言語半句。

兩個小時,鄭玉初确實是一言不發,坐在他的對面拿着一本書認真翻看,連頭都未擡一下。不過她倒也不是完全沒有顧慮到他,她請他自便,大約知道他們這些生意人對報紙財經版比較感興趣,還特意讓侍者燙了今天的報紙拿過來。兩個人面對面坐着,一人翻書,一人看報,竟這樣靜待了兩個小時,真是一場別開生面的相親。

陽光很好,連空氣中漂浮的細塵都能清晰分辨,桌上器皿中的冰淇淋一點一點融化,最後成了顏色各異的黏稠液體,幾片水果還在上面沉浮未定。整個小餐廳裏靜谧得只剩下翻書的聲音,而她至始至終都未覺尴尬。這樣想來,前面被踢出局幾位世家公子也就不是什麽怪事了。

窗外,車輛來往,行人如織,大廈牆上的LED大屏幕循環播放着鄭氏新開盤高檔別墅區的廣告。喬正諺略顯低沉的聲音重新在車裏面響起,“這兩天你再查查鄭小姐的資料,她從小到大,但凡能查到的,都找來。”

其實在今天相親以前,趙琪就已經找人查過鄭玉初,只是這個瘸了一條腿的鄭小姐向來深居簡出,被保護得太好,能查到的東西也少之又少。人人都知趙琪是喬氏集團二公子,喬副總經理最得力的助手,她做事穩妥,極少有讓他不滿意的時候,但這次他竟讓她重新再查一遍鄭小姐,想來是十分在意這件事的,她看着後視鏡裏的他說,“我盡量。”

喬正諺擡眼往後視鏡裏望了一眼,那一眼雖是再平常不過,卻叫她心頭一顫,立即改了口,“我一定找到更有用的資料。”

鄭家的老宅在一處郊區,遠離喧嚣的城市,高高的圍牆裏面是歐式風格的建築,大而豪氣。一條長長的回廊連接前後兩幢樓,玉初和爺爺都住在後面那幢樓裏,前面一幢則空置着。後園裏是成片成片的草坪,一年四季都是嫩綠,軟綿軟綿的,玉初坐在藤制的秋千上,因着陽光的緣故,微微眯起了眼睛。

“奶糖。”她拍了拍手,喚一聲不遠處獨自嬉戲的京巴犬。雪白的,毛茸茸的一團,在草坪上打了個滾,便搖着尾巴朝着她跑跳過去,輕盈地一下蹿到了她的腿上,撒嬌似得在她的手上蹭了蹭。

吳媽拿着電話從屋子裏走出來,捂着話筒對她低語了一聲,“是喬先生。”

玉初摸着奶糖光滑如絲的毛,手忽得頓了一下,喬先生,那張名片上寫着“喬氏集團副總經理”,玉初想起那日在會所裏陪她看了兩個小時報紙的男人,那兩個小時裏,她不言,他也不語,甚至未曾露出半點不耐的神情。

她伸出手,吳媽就會意,将電話遞給了她。只見她将電話放到耳邊,另一只手依舊慢慢地幫奶糖梳着光滑的毛。

“你好,我是鄭玉初……嗯……好。”

吳媽不曉得電話那端喬先生說了些什麽,但玉初就這麽簡簡單單幾個字結束了這通電話,将電話遞回給她。

“喬先生請我吃飯,”看着吳媽詢問的眼神,玉初補充了一句,“我答應了。”

那日在會所,吳媽是見過喬正諺的,只覺得這位喬先生不僅樣貌俊朗,器宇軒昂,更難得的是,年紀輕輕卻舉止穩妥,确實是個不錯的交往對象。但近日來和鄭玉初相親的年輕人,哪一個不是家世、樣貌皆屬上乘的,她卻從來沒有應他們的邀出去過,每每都是讓她找了借口推脫,唯獨這個喬先生……

吳媽是藏不住心事的,想到這裏便直直地問:“初初是不是中意這位喬先生?”

鄭老爺子是玉初唯一的親人,而吳媽卻是和她最親近的人,她對着她笑笑,坦白道,“不是他,爺爺也會安排我去見別的人,喬先生是個安靜的人,他不會打擾到我,與其再去見不認識的人,還不如應了他的邀。”

吳媽在旁邊的藤椅上坐下,見她一副不甚在意的樣子,不由地嘆了口氣,“老先生安排你相親,也是為了你能找個心儀的人,将來有個好歸宿,你不能總這麽随意地應付。少爺跟夫人走得早,留下你一個人,将來老先生百年之後,要是沒有人疼你照顧你……”吳媽每次講到這裏,總要有感而發地啜泣幾聲,玉初就如以前每次一樣哄她,讓奶糖下地去蹭她的腳,她則在一旁如奶奶在世時一般喊她的名字。

“秀卿,秀卿,我聽你的話,我會留意着,過些日子就找一個如意郎君回來,讓他給你倒茶喝。”

吳媽聽她這樣撒嬌,又忍不住笑出來,用帕子擦擦臉上的淚漬,道,“我哪敢要他給我倒茶,只要他能好好待你,哪怕讓我這個老太婆天天給他端茶送水我都樂意。”

一陣風吹過,圍牆邊那株紅梅上又落下幾片花瓣,輕輕盈盈地飄到草坪上。玉初仿佛能聞到紅梅的清香,淡淡的,夾雜在風裏,飄過她的鼻尖。吳媽進屋了,後園裏又只剩下她和奶糖,還有滿園的陽光。

後來喬正諺又約過玉初幾次,有時候帶她去吃飯,不像第一次見面那樣去會所裏。開着車七拐八拐地就到了一個舊房區,那一區的房子大多是青瓦白牆的大院,幾戶人家住在一個大院裏面。他帶她去吃飯的地方就隐在那些老房子中間,極偏僻,若不是有人引路,恐怕是不容易找到的。

老房子的大門漆成紅色,大約因為時間久遠的緣故,油漆已經開始剝落。司機小謝先下車,握着門上的銅把手輕叩幾聲,沒過一會兒只聽“吱呀”一聲,門被打開了。小謝幾步跑回來開車門,喬正諺先下車,然後從另一面來扶玉初,又從小謝手裏接過了拐杖遞給她。

鄭玉初單手支拐,一步一步不疾不徐,每走一步,就是“咚”一聲悶響,是拐杖與石板地面碰觸的聲音,在空闊的小院裏擴散開來,穿過枝桠繁茂的紅梅樹,最終消散在空中。喬正諺走在她的身旁,與她并肩,但并沒有伸手攙扶她。

因剛過了春節不久,長廊裏的椽木上挂着幾盞大紅燈籠,風一吹便前後左右搖晃起來,其中幾盞還不時打着旋兒,增添幾分喜氣。

這老房子從外面看來簡陋,裏面卻是另外一副景象。镂空雕花的桃木屏障,粉牆上精心裝裱的大幅寫意山水,還有牆角插着幾枝紅梅的落地大花瓶,似有那麽幾分眼熟,精致中透着古風。

屋裏打着暖氣,那溫度與南方暮春時分相仿。玉初将拐杖遞給領他們進來的小姑娘,脫去自己的外套,喬正諺伸出手來接過,與自己的外套一同遞給小姑娘。

小姑娘是十八九歲的年紀,兩只辮子自耳根處垂下,兩腮帶着點嬰兒肥,十分可愛。她給他們倒茶,嘴邊的笑意一直擴展到眼角,帶着雙眼微微眯起,裏面盛載的光芒似要溢出來。

這裏的環境清幽舒适,玉初的心情沒來由得好起來,她問小姑娘的名字,小姑娘微笑着答她,“我叫佟星。”

“星星的星?”

“是,”小姑娘點點頭,“您可以叫我阿星。”說完她又轉向喬正諺,“喬大哥,可以上菜了嗎?”她喊他喬大哥,想來兩人相熟已久,他應了一聲“好”,神色溫潤,姿态閑适,仿佛是在自己家中。

喬正諺告訴她這裏的廚師是阿星的爺爺,今天佟師傅做的都是偏清淡的家常菜,但一個個做法獨特,也十分入味,其中還有她最喜歡的西紅柿炒雞蛋和菠蘿排骨,佟師傅做的竟一點也不比吳媽差。

玉初胃口不錯,喬正彥也吃得不少,但兩人依舊不怎麽說話。只是喬正諺偶爾會向她推薦某道菜,或者調整菜盤的位置,将她喜歡吃的菜擺放到離她較近的地方,她則如往常一樣向他道謝。

吳媽見她與這位喬先生相約出去過好幾次,相處又十分融洽,便來問她進展得如何。玉初只說喬先生為人謙虛有禮,又很細心,對她的喜好也十分了解。其實她對他并不反感,這樣進退得宜又教養良好的男人,很難招人讨厭,即便這種體貼中總是若有似無地透着幾分刻意。?

☆、初遇,重逢(二)

? 墨黑的筆尖觸及畫板上雪白的紙,發出沙沙細響,幾乎淹沒在落地玻璃窗外的連綿雨聲中。吳媽推門進畫室的時候,玉初還坐在畫板前,直發披散在肩頭,右手拿着鉛筆專注地比劃着,畫紙上的輪廓也漸漸清晰起來。吳媽的視線越過她的背影看過去,白紙上用鉛筆勾勒出來的臉,輪廓分明是她熟悉的,挺直的鼻子,微抿的薄唇,只是那眼睛微眯着,比她見過的要溫和些,這張臉不是喬正諺又是誰。

吳媽一直覺得奇怪,明明前幾天玉初對喬正諺還不是很上心,為何這麽快就答應了他的求婚。她将茶點放到畫室一旁的圓形小桌上,也不打擾玉初畫畫,耐心地等着。

玉初收起鉛筆,又仔細地打量了一下畫紙,露出一絲滿意的微笑。吳媽難得見她這樣笑,玉初笑起來的時候,臉上會出現兩個小小的梨渦,讓她想起她的奶奶邵老夫人年輕的時候。鄭玉初雖然不是能夠讓人初見就覺眼前一亮的大美人,但亦是小巧精致的瓜子臉,膚色瑩白,只不過自從小時候那場車禍之後,她便不常出門,寡言少語,身體略顯單薄,臉色也總透着點蒼白,笑容更是罕見。

鄭玉初的腿傷也是車禍造成的,雖然她不能如正常人一般走路,但只要單手支拐,慢慢走也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她在家裏的時候總是習慣了坐輪椅,即使吳媽一直提醒她要勤于鍛煉多走動,她也依舊改不了這個習慣。倒是這兩天,不用吳媽提醒,她也總是會拿着拐杖在家裏的園子裏走上幾圈,輪椅都快派不上什麽用場了。

吳媽見她朝着這邊走過來,想要去攙扶,被她擺手拒絕了,“我自己來。”她在圓桌旁的椅子上坐下,拿了一塊椰蓉糕認真地嘗起來,還遞了一塊給吳媽。她幾口吃完後又從另外一只盤子裏拿起一塊榴蓮酥。吳媽見她難得有這麽好的胃口,便笑道,“你最近心情不錯,連胃口也好起來了。”

玉初拿起茶杯,輕抿了一口才應了一聲,“我心情好是因為我要結婚了,秀卿,你不為我高興嗎?”

“初初長大了,要嫁人了,我自然高興。”吳媽輕撫她的頭發,極輕極揉,“但是你和喬先生也才認識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這樣做決定會不會太倉促了些,是不是爺爺給你什麽壓力了?老先生只有你一個孫女,你跟他好好說,他不會難為你的。”

玉初沒有回答她的話,只将視線轉向了窗外,天與地本是界限分明,卻因着千條萬縷的雨絲連結在了一起,雨水落到地面,水窪處濺起幾朵水花,蕩着一圈又一圈的漣漪。她看得入神,卻又開口說,“秀卿,你相信緣分嗎?”

吳媽不解她的意思,卻依然回答她說,“相信,你爺爺和你奶奶就是緣分,你爸爸和你媽媽也是。”

玉初将畫板上的素描畫像取下來,指尖輕輕滑過紙上用鉛筆勾勒的輪廓,挺直的鼻梁,微抿的薄唇,眼睛微微眯起,神色溫和,下巴處還有一條淺淺的若有似無的凹痕。就像那日在電影院裏,大熒幕的畫面轉換,光線跳躍,在那樣的環境中,他的五官并不明朗,可她卻看得真真切切。

他帶她去看得不是什麽文藝愛情片,而是新上映的美國原版動畫大片,很有意思的劇情,笑點不斷,周圍不時傳出孩子稚嫩的咯咯笑聲,充滿了愉悅。她正看得入神,忽覺得又什麽東西落下,正好落到她的腳上。低頭細看,才知是他原先擱在椅子上的外套滑了下來。見他看着大熒幕,并沒有注意到,她便彎腰将外套撿了起來。這時喬正諺也注意到了,從她手裏接過外套,還輕聲道了句謝。

這原是極平常的一件事情,卻偏偏在這個時候從他外套的口袋裏掉出來一樣東西,是鑰匙串落地的聲音,就落在他的腳邊。他一手胳膊上還挂着外套,彎腰将那鑰匙串撿了起來。上面只有三個鑰匙,還有一個木質的小挂飾,雖然那挂飾是極黯淡的顏色,但大熒幕的光線一閃,玉初還是看清了它的形狀,是一個音符,黑白相間的顏色,小而精致,不像是會挂在男生鑰匙串上的東西。

“能不能讓我看看?”鄭玉初只管盯着那音符挂飾看,目光都仿佛被黏在了那上面,自然沒有看到喬正諺眼中一閃而過的驚訝之色。

只見鄭玉初眼中晶瑩閃爍,似有光華流轉,或許只是熒幕燈光在作怪。但他倒是清晰地見到她臉上出現一抹笑意,是直達眼底的那種,跟平日裏的冷靜淡漠大相徑庭。兩個人重新坐正了看電影,但心緒卻早就被攪亂了,喬正諺摸着口袋裏有些冰冷的鑰匙串,雕刻精致的音符挂飾讓鄭玉初的态度變了個樣。而在音符的內側,他摸到一處凹凸不平,指尖輕輕移動,發現那凹進去的地方上是兩個英文字母。

趙琪進入辦公室的時候,喬正諺正帶着眼鏡低頭閱覽一份文件,她站在他的辦工作前沒有出聲。幾分鐘後他大筆一揮簽上名字,便将文件合上,又打開抽屜從裏面拿出一串鑰匙,放到桌上,“見過嗎?”

“哦,這是昨天我在你辦公桌下撿到的,我以為是你的,就放在你外套口袋裏了。”鑰匙串大多大同小異,讓趙琪印象深刻的是那件獨特而精致的小挂飾,一眼便認了出來,“怎麽不是你的嗎?”

喬正諺沒說是,也沒說不是,只問了一句,“這兩天有誰進過我的辦公室?”

趙琪略微想了一下便答道,“總經理,王秘書,銀行的李總。哦,還有華盛的孟總,孟靖遠。”

喬正諺微蹙了眉,食指在辦公桌上輕敲了三下。趙琪知道這是他在遇到難題或考慮問題時才有的動作,她有些不放心地問了一句,“出了什麽事情嗎?”

“沒事,你先出去吧。”

“好。”

喬正諺将挂飾從鑰匙串上取了下來,随手将那鑰匙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裏。那音符的內側确實刻了兩個字母,跟他觸到的一模一樣。明媚的陽光從辦公室大片的弧形落地玻璃窗裏穿進來,挂飾有一半被鍍上絨絨的陽光,另外一半因他手指遮掩投下一片陰影,就如它本身的顏色,黑白分明。

黑色和白色是鋼琴的顏色,鄭玉初的媽媽是一名鋼琴家,這件挂飾就是媽媽送給她的。玉初将它帶在身邊許久,就算閉着眼睛也能說出哪裏雕了花紋,哪裏因為磨損有了一條細紋,更別提那上面還刻有她名字的首字母。

後來她将它送給了一個萍水相逢的男孩子,她甚至不曉得男孩子的名字,只以為這輩子都不可能再見到,卻不想冥冥之中自有安排。那個音符又出現在她的眼前,而曾經眉目清朗,會背着她,走得滿頭大汗還要講笑話給她聽的男孩,也已經長成了挺拔俊朗又成熟穩重的男人了,他還留着她送給他的東西。

C市的星光早就不如小時候的那樣璀璨了,很多記憶裏的東西都消失不見,或者早已不是原來的樣子。因此那僅剩的幾樣便更加顯得彌足珍貴,比如這個城市的夜景,非但不像星光那樣黯淡下去,反而一天比一天繁華起來。自從爸爸媽媽離開以後,這是玉初第一次在八十層樓的餐廳裏遠眺夜景,将整個城市盡收眼底,如此地空曠和壯麗,讓她有一種窒息許久之後吸到第一口空氣的感覺,劇痛過後竟是豁然開朗。

餐廳也是十分空曠,每兩張桌子之間都隔了一段不小的距離,在低緩流暢的鋼琴曲下幾乎聽不到鄰桌的談話。喬正諺就坐在她的對面,他遞給她一束紅玫瑰,每一朵都開得極好極豔,新鮮如斯,還有幾顆水珠停留在花瓣上,晶瑩透亮。

玉初雙手接過那束花,玫瑰的香氣若有似無地飄過她的鼻尖,馥郁中透着點清新。她沒有想到喬正諺那麽快就向她求婚,中規中矩的方形首飾盒,黑絲絨裏嵌一枚鉑金鑽戒,不是那種很誇張的大顆鑽石,而是分散地鋪鑲着一圈小碎鑽。在燈光下一閃一閃,像極了小時候坐在院子裏,擡頭仰望見到的藍黑天幕上的星星,分散着,一閃一閃。

喬正諺拿着首飾盒子,他的聲音低沉又帶着點磁性,像一把大提琴,他說,“玉初,嫁給我吧。”他以前都叫她鄭小姐,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樸素平實的語言,“以後我們在一起,我會好好照顧你。”他的嘴角多了一絲笑意,餐廳柔和的燈光下,他的目光也變得溫潤起來。就如當年他們一起坐在院子裏看星星,他的眼睛微眯着,墨色的瞳孔裏是星星的倒影,那麽亮,那麽亮。

“好啊。”燈光迷離,她覺得有些恍惚,但她确實聽見有人講了這兩個字,細細分辨似乎是自己的聲音,她看着面前那杯喝了一半的紅酒,暗想自己大概是喝醉了。可這樣飄飄忽忽,腳尖沒有落地的感覺又似乎挺好挺微妙的,她突然想要放縱一次。左手無名指上一點冰涼的觸感,喬正諺慢慢地将戒指推進她的手指,大小剛剛合适,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仿佛一切都那麽水到渠成。?

☆、初遇,重逢(三)

? 林曦得知玉初要結婚的消息也十分驚訝,林曦是鄭玉初的表嫂,也是她難得一個能夠談心的朋友。那天天氣不錯,她打電話讓玉初來家裏,她在廚房裏幫李阿姨打下手做了些點心,端到院子裏的時候,只見她的寶貝女兒正和鄭玉初面對面地坐着,一人面前都有一桶巨大的冰淇淋,兩個人吃得不亦樂乎。

她忙幾步上前,将點心放下,收起兩桶冰淇淋,不準她們再吃。小姑娘不高興地嘟起了嘴,表示她還沒有吃夠。林曦無視她這副表情,只見鄭玉初湊到她的耳邊悄悄地說了句什麽,小姑娘立刻又綻開了笑顏,對着自己的娘親哼了一聲,便蹦蹦跳跳地回屋了。

“你對她說了什麽?”這小丫頭難伺候,林曦有些好奇她如此聽玉初的話。

鄭玉初也坦白,“我對她說改天到我家裏來吃,沒有人管她,愛吃多少都可以。”

“那我可不敢讓她去你家了,”林曦知她是在開玩笑,也頗為高興。鄭玉初本就不多說話,更何況是說笑了,真是十分難得。她順勢說,“你最近面色紅潤不少,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快點從實招來,為何這麽倉促決定結婚?這不像是你會做的事情。”林曦不是個會拐彎抹角的人,況且對面坐着的還是和妹妹一樣的人。

玉初輕抿一口咖啡,卻仿佛完全不在狀态,答非所問,“其實,我很羨慕你和邵岩哥哥的。嫂嫂,你能不能告訴我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樣的感覺?”

“啊?”林曦倒沒想到她會将話題扯到她的身上來,許是因為在太陽底下坐久了,她的臉上出現一抹淡淡的緋紅,只是略略思考,有些為難,“這麽高深的問題,我也說不清楚。非要說的話,大概是會很慶幸自己可以站在他的身邊,不想要離開他,想見到他開心的樣子。不必費心去猜他的想法,可以對着他笑,可以在他面前哭,不必顧忌。”

林曦的語氣越來越堅定,也越來越溫軟,飄到玉初的耳邊,似春風輕拂,讓她想起小時候在公園裏,媽媽給她買的棉花糖,蓬蓬的一大朵,舌頭一舔便化了,甜膩膩地直蹿到心裏去,竟要将心也一并融化了,但這種感覺已恍如隔世。

林曦講完才發現自己被鄭玉初帶了過去,竟忘了正事,便接着剛才的話題說,“你哥哥說他與喬正諺在生意上有過接觸,他不簡單,是個頗有城府的人。總之,就算這是外公的決定,我和邵岩也還是希望你能夠遵從自己的心意,不要為難自己。”

鄭玉初搖搖頭,“不是爺爺,是我自己決定的。喬正諺是個好人,我知道的,我很久以前就認識他了。”她的聲音十分平靜,林曦卻從中聽出了一種肯定,仿佛在說糖是甜的那樣堅決而毫無疑問,她說,“這次再見到他,我很高興,我也想要給自己一個機會。”

陽光下,她的眼睛微微眯起,裏面似有光華流轉。林曦想起初見到她時,她是那麽的蒼白,眼神就像一灘死水一般。她終是輕松地笑笑說,“你開心就好。”畢竟誰也無法預見将來的事情。

那天玉初跟林曦講了一個故事,其實她與喬正諺的初次見面是在十幾年前的一次夏令營,這是她第一次講給別人聽,就連吳媽也是不知道的。

那一年鄭玉初十三歲,離她父母車禍去世已有兩年時間,經過兩年的複健,她已經可以拄着拐杖走路,只是比常人要走得慢一些,辛苦一些。兩年的時間,她幾乎沒有出過門,因為腿腳不便,她連學校也不去了,爺爺給她請了家庭教師,她想學什麽都可以,素描、鋼琴或者是外語,只要她想,爺爺都會給她請最好的老師。爺爺會答應她任何要求,只一樣,她不能出門,就算出門也得有人陪着,有人跟着。

一天教美術的老師給她布置了一個作業,是畫日出。日出,這是個不需要修飾就十分迷人的字眼,她記得在爸爸媽媽離開之前,也說過要帶她去城郊去爬山看日出,那日她很開心,還特意跟媽媽一起去商場挑了一雙登山鞋。

那雙鞋子依舊放在她的鞋櫃裏,可是已經穿不上了,她換上一雙輕便的球鞋,帶了錢,背了包,趁着沒人注意偷偷溜出了鄭家大宅,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離家出走。她只是想要去看看爸爸媽媽原本要帶她去看的日出,即使他們已經永遠離開她。

她出門的時候,簡桑已經和司機在路口等着了,司機将她們載到與大家彙合的地方。那是一次夏令營活動,她想去,但怕爺爺不同意,只能求了她以前的同學簡桑,讓她無論如何帶上自己,而且必須瞞着爺爺。他們一幫孩子,參加這樣的活動得需得到家長同意,簡桑再神通廣大也不過和她一般年紀。如今不知用什麽法子替她辦成了這件事情,得意洋洋地在車上跟她講過程的曲折回環,講她如何瞞天過海,如何将她改名換姓,讓她神不知鬼不覺地混進了這隊伍裏。

第一個晚上他們住在C市城郊山腳下的一處旅舍,第二天她在晨曦的微光裏睜開眼睛。一旁睡覺的簡桑大概是聽到動靜,迷糊地問她去哪裏,她只說出去走走。簡桑還未睡飽,只叮囑她不要走太遠便又睡過去。

山路兩旁樹木掩映,晨曦漏下枝桠縫隙,在地上投下點點光斑。上坡下坡的人絡繹不絕,山坡不算陡,山路也并不難走,但于她而言确無疑是個挑戰,她深吸一口氣,才支着拐杖一步步慢慢往上走。在半路上她撞見一個從山上下來的男孩子,他正轉身與後面的同伴說話,因此沒有注意到她,而玉初也是看着腳下的臺階,與他撞了個滿懷。

她的拐杖掉了,人也趔趄一下,差點就要往後倒去,好在那個男生拉了她一把,這才能夠站穩了。男生幫她撿起了拐杖,又向她道了歉,确定她沒有事,這才随着他的同伴往下走。她并未将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繼續往山上走,起風了,枝桠搖動,沙沙地響,有幾片樹葉從頭頂落下,邊緣透着一層枯黃,可是明明秋天還未到。

有人輕拍她的肩膀,她回頭,沒有想到剛才的男生會去而複返,大約拄着拐杖上山實在是惹眼的一景。她原先是這樣想的,可再仔細辨認,她終于記起自己在夏令營的隊伍裏見過他,原來他只是想要幫助隊友。

那男生比她高出半個頭,戴一頂鴨舌帽,穿一件休閑外套,一手插在褲兜裏,其實很酷也很帥。但那時候她根本就沒有心思欣賞帥哥。帥哥有意無意瞄了一眼她的拐杖,輕咳一聲說,“你不要上去了,天氣預報說待會兒要下雨。”他的聲音青澀又不好聽,與他的臉一點兒也不相稱,大概是正處于變聲期的緣故。

那時候他于她而言不過是個陌生人罷了,她沒有理會他,徑自往前走,眉走一步,都會發出“咚”一聲響,是拐杖碰觸地面,在這樹木深幽的山路上,仿佛有穿透力一般,在耳邊回繞不絕。

“你上去幹嘛?你該不是想不開吧?”男生又從後面跟了上來,發揮無限想象力,“你不會說話,你是啞巴?”他在一邊自言自語了一會兒,也并不介意有沒有得到答複,從自己的包裏掏出一把傘來塞到她不柱拐杖的手裏,“待會兒真的要下雨,你自己小心。”說完他便不再管她,回身往下走了,還跟她打了個再見的手勢,仿佛真的認定她是個聾啞人。

又有一陣風吹過,陽光幾乎是瞬間被遮掩住,這麽快就變天了。她低頭看了看自己手裏的折疊傘,寶藍色的,嶄新的。枝桠又在作響,向上一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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