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四節
天足夠黑,這是一個對客觀事實的描述,在撒哈啦之眼,卻永遠都只是一種個人化的感覺。即使是淩晨兩點出門,閉着眼睛走在街道上,黑暗的感覺也只留存在記憶中,提醒你,地球始終在轉動,當轉動到太陽背面的時候,我們會得到一樣叫做夜晚的禮物,用以恢複體力,藏匿悲傷,放大孤獨,尋找心事。而如此恩賜,在撒哈拉之眼,被剝奪已久。
已經很久,山狗沒有在這個時候出過門了。道路散發柔和光芒,體貼的指引方向。夜風微微,空氣清涼,放眼望去,路邊零零落落的建築,夾雜着跑來跑去跑累了就地休息的花花草草,完全雜亂無章。令人不由得嘆息一聲:糟蹋啊!
當年負責撒哈拉之眼整體規劃這個項目的設計團隊,彙集了五十年來建築界最頂尖的高手,領銜設計師是中國人,另外有幾個人則素來藝術識見不合,各自在公衆場合撂過狠話,說這輩子要正眼看了對方,就把角膜捐獻出來造福社會。說實話現在醫學界正愁沒有移植活體資源,聽到此類宣言大家都蠻高興的。HSC不曉得砸了多少銀子,請了多少說客,雇了多少殺手,終于彙集他們協同工作,歷經七個月,拿出了一份完美的方案,多完美?如果拿給上帝,上帝會重新裝修自己家的房子。
可惜,彩雲易散琉璃碎,從來好物不堅牢!這一份罕見的完美,輕易就被毀滅了,下手者不是別人,也正是建設此城功勞最著者----那三只蚯蚓。倒不是說它們嫉妒人類的藝術成就,召來一陣沙漠龍卷風把撒哈拉之眼變成了龐培第二。它們只是創造出了許多奇怪的植物而已。當滿池的蓮花發現自己有能力長途跋涉的時候,你怎麽能指望它們永遠待在十米見方的水塘裏,充當幾個酸人念念詩歌的背景呢?世界多麽廣大而神秘,人家想去爬爬喜馬拉雅山也是可以理解的。
自從蚯蚓們開始惡搞,不出兩年,撒哈拉之眼與當初設想,終于天上人間,不堪回首。也就造就了今天晚上,山狗在漫步中所眼見的淩亂風景。一只冬瓜忽然在旁邊哼着小曲兒滾了過去,看來是在葡萄那裏喝了點新鮮紅酒,整個外皮都變成了紅的,明天別給廚師當成巨型柿子辣椒給弄去配菜啊。目送這快樂冬瓜遠去的身影,忽然有一種強烈的感覺擊中山狗,他想起很久以前,自己也看見過同樣的一幕,而那個時候,身邊還陪着另一個人,是那個人依稀說過:喂,冬瓜,別給抓去當大辣椒啊。
仿佛是隐藏在腦海中的一部電影,在按下播放鍵的時候清晰的顯示出一幕幕影象,卻又像是一個非常逼真的夢境,纖毫可見的時候還是帶着不容放心的虛幻氣息。到底是哪一樣,山狗覺得非常迷惘。
他站在那裏,偏着頭,想了很久,希望确認自己回憶的真實性,直到一束刺眼的光線,照上了他的臉。
執法燈籠草。
首先,這是一株草,其實,它很亮,再次,它非常敏感。
這蓬閃閃的,活象一個燈籠的東西,每天半夜後就開始出現在撒哈拉的街道上,它四處滾來滾去,滾來滾去,悄悄咪咪的,一點聲都沒有。而其他任何東西所發出來的聲音,都瞞不過它的感應葉,只要有點動靜,它就會猛然光彩大盛,騰跳而起,以200公裏的時速向現場挺進,誰給它逮住,麻煩就大了:它的光芒會一直籠罩着你,無論天涯海角,拳打腳踢,總之,你都處于它的勢力範圍之下,無所遁形。直到自己跑去投案自首為止。
想山狗何等人物,當然不會輕易就束手就擒,當下咳嗽一聲,招呼道:阿SIR,你好。
燈籠草不理他。人家清正廉明,耳根特硬,在執法界是聞名遜迩。人類的執法部門這些年來多了一條口號,叫做“像燈籠草一樣堅持原則”。那可不是随便說說的。
山狗磨磨蹭蹭着走了過去,似乎要和燈籠草說幾句悄悄話,手在褲兜裏摸着摸着,猛然摸出一樣東西,植物警察唰的滾出兩步,顯然以為他會掏出AK47之類的東西,其實,那只是一個圓圓的塑料瓶子。不過,這個瓶子的威懾力比沖鋒槍顯然要大很多,因為燈籠草瞄到以後,二話不說,一下子就跑掉了。
六六六。失傳已久的強力農藥。凡是擁有生命基因的變種植物,一沾就死。是撒哈拉之眼的禁物之一。山狗知道它跑掉後一定會去向植物仲裁委員會告狀,不過現在管不了那麽多,先去幹點正經事吧。
溫控中心角落裏,山狗小心的把反向溶解液滴在牆壁上,那晶瑩的液體挂壁能力之強,任何年份,任何配方的紅酒都無法望其項背。淚珠般懸在山狗眼前,慢慢的,慢慢的,滲入最頑固的表面,融化,瓦解,消滅。這個世界上,比它力量更強大的,只有愛情。
等待倘若太漫長,就會忘記自己當初等待的到底是什麽。四個小時後,當牆壁終于出現一個拳頭大小的洞口,而山狗也被自己的小鬧鐘震得從瞌睡中醒來的時候,他居然有點不解:“咦,我在這裏做什麽?為什麽面前會有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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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一個聰明人,接着就會開始想宇宙與人生的大道理,最後搞得五迷三道,非送精神病院不能解決問題。可是山狗是個粗人,很快把迷糊犯完了。只見他四處看看,确認無人窺視,迅速把自己的身體縮成比洞口略小,原地起跳,跟斯托伊科維奇手裏的一只籃球一樣,咻的一聲,投了個漂亮的空心,掉進了溫控房,然後,被人搶了藍板~~~~
在應該翻身落地的那瞬間,山狗忽然感覺到自己身子一沉,接着一定。臉上一陣涼,好似三月微風吹拂,周圍忽然藍光幽幽閃現,那是溫控中心的熱量燈,在燈下,那三條小蚯蚓正笑嘻嘻的看着山狗---躺在一大叢鳳仙花中間。
一看乃是鳳仙花将自己生擒之,山狗就忍不住慘叫一聲。他顧不得會壓壞人家,一個彈跳,奮勇掙紮起來,直奔到角落的幽暗處。掏出自家帶的小鬧鐘當鏡子一看,果然,滿臉桃紅,有如新嫁,随便他怎麽拿袖子,蘸口水擦,都絲毫無損其顏色的鮮豔程度。鳳仙花的“即沾即染,永不褪色”功能,近來是越發長進了。
他人即地獄,顯然,此刻蚯蚓們就是山狗的地獄,反之則大大不然。
伊們氣定神閑,大有諸葛孔明城門退敵的風度,各自穿着輕袍緩帶===睡衣,對着山狗笑:“嘿嘿,就知道你會來這一手,等你好久了。”
山狗哭喪着臉:“早打個招呼嘛,害我花這麽大的力氣,還欠下牛花花的人情。”
桃紅蚯蚓一擺頭:“這倒不會,牛花花是我們這邊的,給你的那瓶反向溶解液摻了大半水。”
山狗摸摸頭,看看那個被溶解出來的大洞,真心佩服:“天哪,摻了水都這麽了不起,要是原液呢。“銀灰蚯蚓對他的無知深為不滿:“豬,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東西可以拿來接原液,必須要花花親身來到才行。”
這麽閑扯了一會,山狗行動計劃失敗,自己認栽,還是趕緊回家補補瞌睡吧。看天色已經不早,很快就有人要跑出來鍛煉身體,在街上繞繩子玩,這段時間牛花花到處大興土木,城市結構越發複雜,不小心被繞進去就不好了。他剛一回身,卻被蚯蚓拉住了:“你幹嗎?”
回去啊。不然你請我吃早飯。
你真的要回去?
山狗對它們的反應有點不理解:“不回去做什麽?未必你們要私設公堂?喂,亂殺人是犯法的。”
他抽身撤步,擺出一套虎鶴雙形拳的架勢,到處看,生怕一顆大榴蓮會臨空飛來,在他頭上紮出一串眼眼。碧綠蚯蚓木木的看着他,看了好一會,回身對自己的夥伴說:“喂,他好像真的是不記得了啊。”
很多年前,我住在一個很偏遠的地方。群巒所圍,合抱為谷。
我有一個很有學問的名字,叫做樂山。有人告訴我,智者樂山,仁者樂水。這真是一個令人迷惘的成語,因為我喜歡種田。
我的名字給了我人生的第一個教訓:絕對不要相信字面上的道理。
那時候我住的屋子很小,不過周圍卻有很多空地。我猜這些地大約都是沒有主人的,即使有,也不會跑來和我理論租金,因為他們都死了。
不錯,那是墳地。整整一大片,一大片的亂葬墳。寥寥幾塊墓碑豎立在無數鼓起的土包中,那假面的矜持分外凄涼。有一塊上面寫着:陳氏。就這兩個字。陳氏。也許這是個姓陳的少婦,也許是個姓陳,叫氏的男子。也有可能在這墓碑下面,其實埋了一大群同姓的人,他們在生的時候就覺得取名字麻煩,下葬時想法仍然沒有變。無論如何,它留了很多可以猜測的東西給我。為了這猜測的樂趣不要太早失去,我規定自己一天只許去看它幾分鐘。
春天的時候,我總是起得很早,去開墾我的土地。大多數時候我會在地下挖出殘留的骨骸來,白森森的,看上去不是太高興。一開始我會跟他們聊聊天,訴說一下最近天氣暖和,可以下種了,不然到秋天的時候,我的口糧就沒有保證。要不就問問他們地下的生活如何,閻王有幾個老婆,争風吃醋是否也難以幸免?我曾經很期待他們會開口應我,不過,期待是用來落空的。四周仍然是千秋萬代的沉默。後來,我只是把他們埋到另一個地方去,也許有天再見面的時候,會有點奇跡出現。
我種了很多東西在地裏,土豆,蘿蔔,西紅柿,芋頭,還有一棵棗子樹。看着植物生長是一種美妙的經驗,生命倘若是幻覺,最少這些幻覺可以拿來吃掉。我很喜歡西紅柿,因為它是紅色的。成熟的時候一顆一顆挂在那裏,不知為什麽,從我眼裏看上去很像是人的心。最冷的秋夜裏,我拿着一顆西紅柿在墳地中慢慢的走,我想,如果我的心可以這樣拿在手上的話,那多好。我可以捏碎它,也可以洗淨它,可以埋葬,也可以遺棄。我将可以離開這裏。
有一天,終于有一個人經過這裏。
他問我,給口水喝行不,好渴。
那天是清明。我正在墳地裏溜達着,死人是怎樣過節的呢,我一直都很有興趣知道。我的求知欲如此旺盛,無論他們答不答我,我都很執着地問個不停。不過當真的有聲音從背後傳來的時候,我難免吓了一跳。
轉過身來。視力一向是兩點的我,卻沒有看到自己的命運,在這一秒鐘露出溫和的笑容。
那是一個男孩子。樣子很好,卻穿着一身破破爛爛的衣服,牽着一條非常老的狗。他們的頭向同一個方向歪着,眼睛都眯縫起來,興高采烈的看着我。好象我不是一個站在墳地裏自言自語的怪人,而是楊貴妃再世,腳邊還跟了一大堆金銀珠寶一樣。我看了他半天沒,終于回答道:“你不喜歡喝雨水的嗎?”
是的,對話的時候,天正在下大雨。澆在我頭上,跟被人用棍子打一樣疼。即使拿來洗澡略嫌冷了一點,喝一喝卻是絕對沒有問題的。為了表示我不是小氣,我還身體力行,擡起頭來張開嘴巴,然後下一分鐘,我被嗆得滿地亂跳,鼻孔裏都飙出水來,實在大失體統。我聽到他忍住笑說:“恩,這雨的味道有點酸吧。”
這雨的味道是酸的。十年後我才知道,酸雨意味着什麽。人生憂患識字始。我從此擔心自己會得癌。
他是豬哥。我一生之中,第一個朋友。